..續本文上一頁地之行相;“勝進相”,爲二地之行相;“遠離言說文字妄想,趣無漏界自覺地自相,遠離一切虛妄覺想”,此爲叁至九地之行相;“降伏一切外道衆魔”爲等覺後心及妙覺之行相;“緣自覺趣光明輝發”爲達佛地之行相。
【雲何說通相?謂說九部種種教法,離異、不異、有、無等相,以巧方便隨順衆生,如應說法,令得度脫,是名說通相。大慧,汝及余菩薩,應當修學。】
【注釋】
“九部種種教法”:即九部經,乃佛經內容之九種類別:一、修多羅(契經),二、祇夜(重頌),叁、和伽羅那(授記),四、伽陀(孤起頌),五、優陀那(無問自說),六、伊帝目多伽(本事),七、阇陀伽(本生),八、毘佛略(方廣),九、阿浮陀達磨(未曾有)。
“如應說法”:“應”,有二義:一、當也,謂應以何法得度者,即說何法而度脫之。二、相應,謂每個人皆有其不同之根機、性、欲,因此其所相應之法便各各差別,菩薩即如其所相應而爲之說法。
【義貫】
“雲何”爲“說通相?謂”演“說九部”經等“種種教法”而“離”于“異、不異”(一、異)“有、無等”四句妄想之“相”,而“以”善“巧方便隨順衆生”心,“如”其所相“應”者,而爲之“說法,令得度脫,是名”爲“說通相。大慧,汝及”其“余”諸“菩薩”于此二通相,“應當修學”。
【诠論】
此節爲解釋叁乘所共通的如來之教法。虛空原無定體,隨器以成方圓;相同的,法唯是一乘,然爲應機而成小大等叁乘。因此善說法要者,必須先善達法體;法體本離于言與無言,異與不異,乃至于有無等見,一切俱離,然後于此離言之處,用巧方便、微妙辯才,以無言之言,隨機而說,令乘叁乘教筏,渡生死河,至解脫岸;既抵于岸,便舍筏而上,這便是說通。然而說者與聽者,若真能由聞教而觀心,忘言而契證本心,而達佛心宗,便是因說以知宗,依宗而達說,如是則自修與教他,俱得圓滿。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宗及說通相,緣自與教法,善見善分別,不隨諸覺想。
非有真實性,如愚夫妄想;雲何起妄想,非性爲解脫?
觀察諸有爲,生滅等相續,增長于二見,顛倒無所知。
一是爲真谛,無罪爲涅槃;觀察世妄想,如幻夢芭蕉。
雖有貪恚癡,而實無有人,從愛生諸陰,有皆如幻夢。】
【注釋】
“緣自與教法”:緣自得法與九部經教法;“緣自”,即宗通。“教法”,即說通。
“善見善分別”:于此二者若皆能善知見、及善分別。“善見”,指對宗通而言;善分別,指對說通而言。
“非有真實性,如愚夫妄想”:一切諸法,非有真實之自性,如愚夫之所妄想者。
“雲何起妄想,非性爲解脫”:既然諸法皆無實自性,爲何愚夫還于其中起種種妄想,妄取貪瞋癡性非性爲解脫?
“觀察諸有爲,生滅等相續”:這是解釋爲何外道會取貪瞋癡性的原因:因爲他們觀察外諸有爲法,見其有若生、若滅等相續之相,而于見種種相生之處,便計爲常;見相壞滅處,便計爲斷。
“增長于二見,顛倒無所知”:如是則徒增長于斷常、有無等二見,落于顛倒妄想,于正因緣毫無所知。
“一是爲真谛,無罪爲涅槃”:“一”,諸法一相,相對于上所言之二見。“無罪”,既無罪性可得,則亦無福可立,若有福,則亦必有罪;有罪有福,則是生死;罪福不立,無有一法可得,法界一相,究竟清淨,是爲無上大涅槃。
“觀察世妄想,如幻夢芭蕉”:以如來正智觀察世間,則見一切皆是自心妄想,有如幻化、夢事,亦如芭蕉之無堅實。
“雖有貪恚癡,而實無有人”:“無有人”,即無我,亦即無有能作者。謂雖有貪瞋癡叁毒之相因緣和合而現,而實無有人于其中造作,以緣生之法,生唯緣生,滅唯緣滅,非關于人,是中亦無有人,無有能作、所作。
“從愛生諸陰,有皆如幻夢”:是故從愛欲而生之現在五陰,及一切諸有之相,皆亦如幻如夢,離于有無。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若于“宗”通“及說通相、緣自”證“與”九部經之“教法”,凡此皆能“善”知“見”與“善分別”,即能“不隨”愚夫外道之“諸”妄“覺”與妄“想”。
一切諸法皆“非有真實”之自“性,如愚夫”之所“妄想”者;諸法既無實自性,“雲何”愚夫仍橫“起”顛倒“妄想”,而取貪瞋癡性爲“非性”,墮惡取空見,卻以之“爲解脫”?
其所以取叁毒性非性而以爲解脫者,爲彼“觀察”外“諸有爲”法,見其現有若“生”若“滅等相續”之相,而執爲斷、常,因而“增長于”斷常、有無等“二”邊之妄“見”,此皆由“顛倒”妄想,于正理毫“無所知”所致。
當知諸法“一”相,“是爲真谛”,離于有無等二法,“無罪”無福之可立可得,方“爲”無上大“涅槃”;以如來之正智“觀察世”間,則見一切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現,猶“如幻”化,如“夢”中事,又如“芭蕉”,其中無有堅實。
叁界“雖有貪恚癡”叁毒之妄相以因緣和合而現,“而實無有人”于其中造作,是故知人法皆無我;因此“從愛”欲而“生”的“諸陰”和合之身,乃至一切諸“有”之相,悉“皆如幻”如“夢”,離于有無。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說不實妄想相:不實妄想,雲何而生?說何等法名不實妄想?于何等法中不實妄想?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多所饒益,多所安樂,哀愍世間一切天、人。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诠論】
窮妄方可顯真,因此大慧在此欲窮究妄想之相,以達離妄之本源。此處共有四問:第一,“惟願爲說不實妄想相”,此爲總問,問妄想之總相。第二,“不實妄想,雲何而生”,此問妄想之生因;大慧意爲:若說“不實”,則應無有生,然現有生,到底其生因爲何?第叁,“說何等法,名不實妄想?”此問妄想之體。既謂“不實”,則應無有體,然卻有種種法相,名爲妄想,因此哪些法是屬于不實妄想呢?第四,“于何等法中,不實妄想?”此爲問妄想之生處,亦即所依處。世尊于下,將一一回答此四問。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爲”我解“說不實妄想”之“相:”此“不實妄想,雲何而”得“生”起
是“說何等法”(哪些法)“名”爲“不實妄想
于何等法中”,有“不實妄想”生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問如來如是之義”,此將“多所饒益,多所安樂”于衆生,汝乃爲“哀愍世間”之“一切天”與“人”,而問此義。“谛聽谛聽,善思念之,”我“當爲汝”解“說”。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大慧,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所生。】
【注釋】
“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義”,即境。謂一切衆生于外種種境,起種種不實之攀緣,妄想分別。此爲第一答,答妄想之總相。以一切妄想之相,皆由心緣境,虛妄分別而起;以其虛妄,故稱“不實”。
“計著妄想生”:謂心攀緣取境之後,更于此自心之六塵緣影,橫生計著其能緣之心,及所緣之境,念念分別,因而令妄想生起,此爲妄想之生因,爲答第二問。
“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謂複于能攝之根及所攝之境,虛妄計著爲實,不能了知唯是自心現量,因而墮入有無二種邪見,以根境合處,見有法生,即落有見,謂之爲常;根境離處,見有法滅,即落無見,謂之爲斷。如是則增長外道惡見,不得度脫。這些:“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都是妄想之法,亦是妄想之主體。此爲答第叁問。
“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計著我我所生”:“妄想習氣”,爲無始無明妄想之習氣。“心心數”,心數即心所,心即心王。心王及心所法,即是心法之總稱。此爲答第四問:妄想之所依處。謂以依無始無明之妄想習氣,而計著有外種種境之法可得。及起心心所法爲實有之妄想,並計著其爲我、我所:計外種種境爲我所,內心之王心所爲我,因而令妄想滋生不已。
【義貫】
“佛告大慧:”第一,一切衆生于外“種種義”(境),起“種種不實”之攀緣“妄想”分別,故生妄想,(此爲妄想之總相)。
第二,更于緣境之後,“計著”能緣及所緣,念念分別,而令“妄想生”(此爲妄想之生因)。
“大慧”,第叁,複由于對能“攝”取之根,及“所攝”取之塵,虛妄“計著”爲實,而“不”能了“知”唯是“自心現量,及”因此而“墮”于“有、無”二種邪“見”,乃至落于斷常,如是則“增長外道”惡“見”,不見正道,不得度脫,(此爲妄想之主體——以一切妄者,莫過有無、斷常等四句,四句若離,則不妄矣,故此爲妄想之主體)。
第四,以依無始無明“妄想”之“習氣”,而遍“計”執“著”有“外種種義”(種種境)之實法可得,又起“心、心數”法(心王、心所)爲實有之“妄想”,並“計著”內心爲“我”,外法爲“我所”,由是而“生”一切妄想,(此爲妄想之所依處)。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種種義種種不實妄想;計著妄想生;攝所攝計著,不知自心現量及墮有無見,增長外道見;妄想習氣,計著外種種義,心心數妄想,我我所計著生。”世尊,若如是,外種種義相,墮有無相;離性非性,離見相。
世尊,第一義亦如是,離量、根、分、譬、因相。
世尊,何故一處妄想不實義,種種性計著妄想生
非計著第一義處相妄想生
將無世尊說邪因論耶——說一生一不生
】
【诠論】
從“若種種義”到“我我所計著生”都是佛在前段的答詞,大慧引之來問難。這問難是…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