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性”:以一切诸法皆离于言说,不可思议,故说一切法离自性,无有自性,有自性者,皆是言说,而言说非性。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如来所用之“记论”共“有四种”,即:一、随问而答之“一向”直答;二、“反诘问”其义而后答;三、详辨而后“分别”答;“及”四、置而不答之“止论”记。此四种记论不但用来教化佛之三乘弟子,且用“以制”伏“诸外道”。
计“有及非有”(无)二种为能“生”一切诸法之“僧佉”(数论师),与“毗舍师”(胜论师),其所说之法义,如二十五谛,六句胜论,若来咨问如来,“一切悉”以“无记”论之而不为作答;以“彼”诸外道所说者,率皆“如是”不出有无二种妄计而“显示”其说。
若“正觉所”观察“分别”者,则一切诸法之“自性”皆了“不可得”,唯一真如,“以”一切诸法皆“离于言说”相,不可思议,故说为如,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离自性”(无有自性)。以言说非性故。
【诠论】
一切邪说中,最主要的就是有无(断常)二种妄见,这也是如来在本经中一再要破斥的,以其为一切妄见之本,由此二者,生出四句、百非,故令众生迷妄失真;因此对此二者,有稍为加以认识的必要,才知道如来在破斥的是什么:一、僧佉师(数论外道)——《唯识述记》卷二说:劫初有外道,名为劫比罗(译为黄赤),世号黄赤色仙人,立二十五谛,论生死涅槃。其后门徒分为十八部,其领导人名为伐里沙,数论为伐里沙众中之人所作,即今之《金七十论》。“数”,梵名僧佉,即智慧之数的意思。数为量诸法之根本,故以立名;从数而起之论,故名数论。
《金七十论》之来源为:谓有外道,入于金耳国,以钹鍱(yè)腹,顶戴火盆,击王之论鼓,求与僧论议,王许之,辩后,僧堕负,外道便作七十行之颂,以申数论之宗,王喜而尝之以金。外道欲彰己之令誉,遂名其颂为《金七十论》。《百论疏》上说:“僧佉此云制数论,明一切法不出二十五谛,故一切法摄入二十五谛中,名为制数论。”故可知二十五谛为数论外道,据以说明所谓宇宙万有开展状况顺序之根本原理也。二十五谛之表解如下:
其论说为:自性(物质的本体)受神我(精神的本体)之作用,而生大,由大而生我慢,由我慢再生五唯、五知根及五作业根;又由五唯生五大。
又,神我又称冥谛,以其为万物之本源,冥漠无谛,故称冥谛,又称冥性。又为万物之本源,万差之诸法由此而生,故亦可名为自性,一名本性,亦云胜性。《百论疏》卷上说:“所言冥谛者,旧云:外道修禅得五神通,前后知八万劫内事,自八万劫外不能了知,故云冥。”《大智度论》云:“觉谛者,此是阴中识,外道思惟:“此识为从因缘得?为不从因缘?若从因缘,因缘是何物耶?若不从者,得此识。”既思惟不能了知,便计此识从前冥漠处生,故称冥谛,亦名世性。”
以上为执神我等二十五谛为实有之数论外道之言。
二、毗舍师(胜论外道)——此亦为印度六派哲学(外道六师)之一,此派外道以计无为主。其论为分析宇宙万有为空间及唯物的多元论,立六句义:一、“实”,为本体;二、“德”,为属性;三、“业”,为作用;四、“同”,为共通性;五、“异”;六、“和合”,最后两个为物与物间之固有性。又,胜论师慧月更于第五项“异”上,细别为“异、有能、无能、俱分”四项,再加自创之“无说”一项,合为十句义。此为执无之胜论外道所立之宗旨。
复次,华夏虽无像印度外道哲学那样严密的学说,但老子的:“无生有,有生一,一生二,二生万物”,以及儒家的从一生太极,太极生两仪,而演为八卦,皆近于数论外道之冥谛。此学者不可不知,俾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免得被人带得团团转,杂学一番,而不知分辨抉择,误入歧途,多治杂业,废本胜行,则负佛恩大矣。愿善思之。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诸须陀洹、须陀洹趣,差别通相;若菩萨摩诃萨,善解须陀洹趣差别通相,及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方便相,分别知已,如是如是,为众生说法,谓二无我相,及二障净,度诸地相,究竟通达,得诸如来不思议究竟境界,如众色摩尼,善能饶益一切众生,以一切法境界,无尽身财,摄养一切。】
【注释】
“须陀洹”:小乘之初果,义为入流,或预流。以此果初入圣流,故称入流。须陀洹果所修证者,为于三界之八谛下(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及上二界——色、无色界——之苦集灭道四谛),发八忍、八智之十六心,而修断三界之八十八使见惑,证须陀洹果,名见道位。
“须陀洹趣”:“趣”,即是向,为须陀洹果之因位。此位为指从第一心至第十五心之间,趣向须陀洹果而进,这十五心之中,都叫须陀洹向,一直到第十六心发起,方断三界见惑,而证须陀洹果,才叫须陀洹。
“差别通相”:即差别相与通相。“差别相”,即别相,亦即个别之相,以其与其他有差,故名差别。“通相”,即同相,共通之相。这是指须陀洹趣与须陀洹果二者,各自所修的差别相,及其共通之相。
“斯陀含”:二果,一往来。谓于天上人间再一度往来,便得证四果,而入涅槃。
“阿那含”:三果、不还。谓证此果后,因欲界之五下分结断,故不再来受生欲界,命终后即寄位于净居天,而于彼处证四果,入于涅槃。
“阿罗汉”:四果,又称应供、杀贼。以其三界烦恼断,故名杀贼。以其为世间良福田,故一切天人皆应供养,故称应供。
“方便相”:“方便”,即是指以上三个圣果之“向”位,亦即:斯陀含向,阿那含向,阿罗汉向。
“分别知已”:皆分别了知其行相已。
“如是如是,为众生说法”:即以如是知解,如是分别,而为众生说法。
“谓二无我相,及二障净”:谓令其证入人法二种无我相之境界,及令其烦恼及所知二种障皆净除。
“度诸地相”:越度菩萨诸地之胜相。
“以一切法境界,无尽身财”:“身”,为化身,即内财。“财”,即外财,指世出世间之财物,出世间财即功德法财。
“摄养一切”:摄受、长养一切有情。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解“说诸”小乘人“须陀洹”及“须陀洹趣”二者,修证时各自“差别”之相,及其共“通”之“相;若菩萨摩诃萨,”能“善解”了须陀洹及“须陀洹趣”其修行之各自“差别”及共“通”之“相”,以“及”对于“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及其证果位前,因位上之“方便”趣向之“相”,皆能“分别”了“知”其行相“已”,即能以“如是”知解,“如是”分别,而“为众生说法”,其目的“谓”令其证入人法“二”种“无我相”之菩萨境界,“及”令其烦恼及所知“二”种“障”皆“净”除,而超越“度”过菩萨“诸地”胜“相”,皆得“究竟通达”,因而证“得诸”佛“如来不思议”之“究竟境界”,于是便能“如”可显“众色”之“摩尼”宝珠一样,能满众生一切所愿,菩萨摩诃萨亦复如是,“善能”富“饶”增“益一切众生,以”通达“一切法”实相之“境界”,及其“无尽”之化“身”与无尽之世出世间“财,摄”受长“养一切”众生。
【诠论】
此处问四果修行差别之相,其意为发挥前面所说“愚夫所行禅”中,二乘偏禅之行相。因前面以二乘及外道所行,皆是愚夫所行禅,而此节前,已详说有、无、断、常,即是阐释了外道邪禅之行相;然而二乘之偏禅行相,则仍未详,所以大慧在此问之。又,其所以问此的道理,为在令法众离于偏小之行,而趣入究竟之极果,所以大慧如是说:“分别知已,如是如是,为众生说法,谓二无我相,及二障净,度诸地相,究竟通达,得诸如来不思议究竟境界”,这是自利。然后更起而利他。而不是要令人去修学二乘禅,取证小果。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今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听受。
佛告大慧:有三种须陀洹、须陀洹果差别。云何为三?谓下中上。下者,极七有生;中者,三、五有生而般涅槃;上者,即彼生而般涅槃。】
【注释】
“有三种须陀洹、须陀洹果差别”:“须陀洹”,指须陀洹向。谓须陀洹向及须陀洹果,各有三种差别。
“谓下中上”:谓分下中上三种根性利钝不同。
“下者,极七有生”:下根者,于得初果后,以其为极钝之下根,故须七返于三有中受生,方能断尽三界思惑,而入涅槃。
“中者,三、五有生而般涅槃”:中根人,则须再经三次或五次于三有中受生,断尽思惑,得阿罗汉,而后入于般涅槃。
“上者,即彼生而般涅槃”:上根者,即于彼当生,便超至四果,而入于般涅槃,更不历二、三果而后灭。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今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听受”。
“佛告大慧:有三种须陀洹”向,及“须陀洹果”之“差别。云何为三”种差别?“谓”因根性利钝,而有“下、中、上”三种之差别。先说须陀洹果人。须陀洹果人之“下”根“者,”于得初果之后,以其为“极”钝之下根,故须“七”返于三“有”中受“生”,方能断尽三界思惑。其“中”根“者”,则须再经“三”次到“五”次于三“有”中受“生”,方能断尽思惑,证阿罗汉,“而”入于“般涅槃。”至于“上”根“者,即”于“彼”当“生”,便超至四果(不再历二、三果),“而”入于“般涅槃”。
【此三种有三结:下中上。云何三结?谓身见、疑、戒取。是三结差别,上上升进,得阿罗汉。】
【注释】
“此三种有三结”:“结”,为烦恼之异名;结是系缚之义,烦恼则为扰乱之义。谓此三种须陀洹向人,有三种结须断除,方证须陀洹果。
“身见、疑、戒取”:须陀洹向…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