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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二▪P27

  ..续本文上一页能生诸法。“作方便”,即造作之方法。

  “大种不生”:所以大种实不能生四大。

  “性、形相、处所、作方便和合生,非无形”:四大为由四大种之性、形相、处所、及造作方便等因缘和合,无生而生。“非无形”,为省略文之说法,全文为:“非无性形相、处所作方便和合”,义为:而并非无四大种之性、形相之因,及处所、所作方便之缘,等因缘和合,便能无因而生。上破四大不能生,此破非无因生。

  “是故四大造色相,外道妄想”:是故,以四大为能造色相之说,乃外道之妄想。

  “非我”:非我所说。

  【义贯】

  “大慧,地”水火风“等四大,及”其所“造”之“色等”,因“有四大”种之性为“缘”而能生诸法,然而并“非”仅以“彼四大”为“缘”,单独便能生。“所以者何?谓”四大种之“性、形相”及“处所”、与造“作”之“方便”、悉皆“无”实自“性”,因与缘既皆无性,所以四“大种”实“不”能“生”四大造色。“大慧,”四大所造色乃以四大种之“性、形相”为因,及“处所”、造“作方便”为缘,如是因缘“和合”,无生而“生”;亦“非无”性、“形”相、处所、造作方便等因缘和合,便无因而生。

  “是故”,以“四大”为能“造色相”之说,乃“外道”之“妄想”,并“非我”所说。

  【复次大慧,当说诸阴自性相。云何诸阴自性相?谓五阴。云何五?谓色、受、想、行、识。彼四阴非色,谓受、想、行、识。

  大慧,色者,四大及造色,各各异相。大慧,非无色有四数,如虚空,譬如虚空,过数相,离于数,而妄想言一虚空。

  大慧,如是阴过数相,离于数,离性非性,离四句,数相者,愚夫言说,非圣贤也。】

  【注释】

  “色者,四大及造色,各各异相”:色阴者,谓四大及其所造之色,彼此皆各各异相。四大所造之四尘:色、香、味、触,彼此皆有各自别异之相。

  “非无色有四数,如虚空”:并非无色之受等诸蕴实有四数,以其性有如虚空,而虚空是不可数的。

  “譬如虚空,过数相,离于数”:譬如虚空,其性实超过数目之相,而离于数,不可以数数。

  “而妄想言一虚空”:而愚夫依妄想分别而言虚空为一。

  “如是,阴过数相,离于数”:同样的,五阴本空,空即亦超过数目之相,不可以数数。

  “离性非性”:“性”,有性。“非性”,非有性,即无性。“性非性”,亦即是有、无。“离性非性”,即离于有、无。谓五阴之相不但离于数目之相,不可计数,且离于有、无。因为若有、若无,都是可以数目去计算;既不可以数目去计算,便不是有、无,而超过有、无的范围。

  “离四句”:五阴之性既离于有无,便离于四句,以四句皆以有、无为根本;有无既离,四句便离。

  “数相者,愚夫言说”:计法有数相者,乃愚夫之妄想言说。

  【义贯】

  “复次大慧,”我今“当”解“说诸阴”之“自性相。云何”为“诸阴”之“自性相?谓五阴。云何”为“五”阴?“谓色、受、想、行、识”五者。“彼”中“四阴非色,谓受、想、行、识”。

  “大慧,色”阴“者”,谓“四大及”其所“造色”,此等彼此“各各”皆有别“异”之“相。大慧,”并“非无色”之受等诸蕴实“有四数”可得,以其性有“如虚空,譬如虚空”,实超“过数”目之“相”,故“离于数”,不可以数来计算虚空,然“而”愚夫依“妄想”分别而“言一”大“虚空”。

  “大慧,如是”,五“阴”本空,空即亦超“过数”目之“相,离于数”,不可以数数;以不可以数数,故“离”于有“性、非”有“性”(有、无);既离有、无,便“离”于“四句”妄想之相。计法有“数相”可得“者”,乃“愚夫”之“言说,非圣贤”所说“也”。

  【大慧,圣者,如幻种种色像,离异不异施设。又如梦影士夫身,离异不异故”。

  “大慧,圣智趣,同阴妄想现,是名诸阴自性相;汝当除灭,灭已,说寂静法,断一切佛刹诸外道见。】

  【注释】

  “圣者,如幻种种色像”:诸圣者,但说如幻所作之种种色像。

  “离异不异施设”:“异不异”,即一、异,亦即同相、差别相,或一相、多相。谓如幻诸法,实离于一、异等相之假名施设。

  “又如梦影士夫身,离异不异故”:又如梦影中所现之士夫身相,皆无实体,实离于一、异之相。

  “圣智趣,同阴妄想现”:佛了圣智法身之所趣,实同于五阴妄想之显现,即凡圣本来不二,阴体本如,五阴当体即是圣智法身。

  “汝当除灭”:当除灭五阴一异、生灭等妄想见。

  “灭已,说寂静法”:灭除种种生灭见已,便宣说一切法寂静不生不灭之法,以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故。

  “断一切佛刹诸外道见”:断除一切佛刹中之诸外道邪见,令众生入于正道。

  【义贯】

  “大慧”,诸“圣者”但说:“如幻”所作之“种种色像”为“离”于“异、不异”(一、异)等相之假名“施设。又”说“如梦影”中所现之“士夫身”,皆无实体,实“离”于“异、不异”(一、异)之相“故”,岂有一异之相可得哉?

  “大慧,”佛了“圣智”法身之所“趣”,实“同”于五“阴妄想”之显“现”,阴体本如,五阴当体即是圣智法身。“是名”为“诸阴”本来之“自性相”。是故“汝”应“当除灭”五阴一异、生灭等妄想见,除“灭”种种生灭见“已”,便能宣“说”一切法本来“寂静”不生不灭之“法”,而“断”除“一切佛刹”中之“诸外道”恶“见”,令众生入于正道,得证正智。

  【大慧,说寂静时,法无我见净,及入不动地,入不动地已,无量三昧自在,及得意生身,得如幻三昧,通达究竟,力、明自在,救摄饶益一切众生,犹如大地,载育众生,菩萨摩诃萨普济众生,亦复如是。】

  【注释】

  “说寂静时,法无我见净”:若菩萨摩诃萨说一切法本来寂静,不生不灭之究竟法时,即能得法无我见清净。“净”,即是证得之义,然此证得为不得而得,故称“净”,若有少法可得,即不名净。

  “力、明自在”:“力”,神通力,即六神通。“明”,三明。谓三明、六通,皆得具足,使用自在。

  【义贯】

  “大慧”,若菩萨摩诃萨宣“说”一切法本来“寂静”,不生不灭之究竟法“时”,即得“法无我见”清“净,及”疾“入不动地,入不动地已,”便得成就“无量三昧”,应用“自在,及得意生身,”并“得如幻三昧”,于如幻诸法“通达究竟”,因而诸神通“力”、三“明”,皆得具足,运用“自在,”而能“救”拔、“摄”受、“饶益一切众生,犹如大地”之能负“载”养“育”一切“众生,菩萨摩诃萨”能“普”遍“济”度一切“众生,亦复如是。”

  【复次大慧,诸外道有四种涅槃,云何为四?谓性自性非性涅槃、种种相性非性涅槃、自相自性非性觉涅槃、诸阴自共相相续流注断涅槃,是名诸外道四种涅槃,非我所说法。大慧,我所说者,妄想识灭,名为涅槃。】

  【注释】

  “性自性非性涅槃”:第一个“性”字,即法之义,亦即一切法。“非性”,即无性。此为外道执诸法之自性为无,而以达此境界名为涅槃。

  “种种相性非性涅槃”:“种种相”,指诸法之种种相。“性非性”,即有性及非有性,亦即有、无。此为外道计著物体之外相为亦有亦无,而以达此境界名为涅槃。

  “自相自性非性觉涅槃”:“非性”,非有性,即无。此为外道双执物之自相与自性皆无,而以达此境界名为涅槃。

  “诸阴自共相相续流注断涅槃”:“诸阴”,五阴。“自共相”,自相、共相;即同相、别相。“诸阴自共相”,即五阴之各各一一相,如色阴、受阴,一一皆各有其自相。共相,如四阴合成心法之相;如五阴共合成众生身之相;诸阴之自共相,简言之,即五阴之一切相。“相续、流注”,即相续生住灭相,及流注生住灭相。相续生住灭为表面的,其相粗、易见,为在六识。流注生住灭相,为内在底层,其相深细、非凡夫所能觉知,为在八识(本识)中。此为外道执五阴之一切相——自相、共相、相续、流注——皆悉断灭,而以之为涅槃,此即执断灭邪见者。

  “妄想识灭,名为涅槃”:“妄想”,即分别。“妄想识”,即是六识,因六识以妄想分别为其功用。佛之意为:我所说之涅槃,即是妄想灭,亦即于彼外道所计之妄想寂灭之处,当体即是涅槃。也就是说:但是离妄,即是涅槃:离妄即真。离妄之后,更无一法可得,无少法可立;妄心既歇,一切自如。是故,离妄即是真。故《圆觉经》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此即一乘顿教之顿修顿证之法门。

  【义贯】

  “复次大慧,诸外道”说“有四种涅槃”。“云何为”此“四”种涅槃?“谓”一者:有执诸法之“性”其“自性”为无(“非性”)之“涅槃”;二者,为执诸法之“种种”外“相”为亦有亦无(“性、非性”)之“涅槃”;三,为执诸法之“自相”与“自性”为无(“非性”)而以之为“觉”之“涅槃”;四者,为计“诸”五“阴”之“自”相、“共相、相续”生灭相、“流注”生灭相,等一切皆悉“断”灭,而名之为“涅槃。是名”为“诸外道”之“四种涅槃;”此皆“非我所说”之“法。大慧,我所说者,”为“妄想”分别“识”(六识)寂“灭,已”之“为涅槃”。

  【诠论】

  外道所谓之四种涅槃,皆不离性与相,及有与无;亦即皆为对性与相,作有与无之计著。有执性相为有而以之为涅槃,有执性或相,或双执性相为无,而以之为涅槃。而佛则离对如是法相之执著,离于如是等妄想执著,名为涅槃。简言之,外道所执之涅槃,不出于相、名、妄想。而佛所谓涅槃,非谓别者,不离于五法、三性等之计著,名为究竟涅槃。

  【大慧白佛言:世尊,不建立八识耶?佛言:建立。

  大慧白佛言:若建立者,云何离意识,非七识?佛告大慧:彼因、及彼攀缘故,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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