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为太子灌顶,而授与王位。
“超佛子地”:超越佛子之地,而入于如来地。
【义贯】
“善”知“法无我”相之“菩萨摩诃萨”,由观察真如,修寂静行,“不久当”证“得初”欢喜“地菩萨”所证,一切法“无所有”,唯一真如,正“观”之“地”所证之“相”,如是“观察”已,“开”悟“觉”了真如之法,生大“欢喜”,即于诸地“次第”转明“渐进”,乃至“超”越第“九”善慧“地”之行“相”,而证“得”第十“法云地”,即“于彼”法云地“建立”以“无量”珍“宝”所“庄严”之“大宝莲华王像”之座,以及“大宝”所成“宫殿”,如是等如“幻自性”之殊妙“境界”,皆由菩萨往昔所“修习”之如幻智慧而得“生”起;此菩萨摩诃萨即“于彼”宝殿大宝莲华之上“而坐”,一切同行,“同一”形“像”品“类”之“诸最”殊“胜”佛“子”而为其“眷属”,恭敬“围绕”。此时,“从”十方“一切佛刹”而“来”之诸佛皆亲伸“佛手”而“灌”其“顶”,授其佛之职位,“如”同“转轮圣王”之为其“太子灌顶”,而授与王位一样。灌顶已,此菩萨是时即“超”越“佛子”之“地”,而入于如来地,即证“到”如来所证“自觉圣智法”所“趣”之地,不久“当”证“得如来”于诸法“自在”之“法身”,以其“见法无我故,是名”证“法无我相。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应当”如是“修学”。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建立、诽谤相,唯愿说之,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离建立、诽谤二边恶见,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觉已,离常建立、断诽谤见,不谤正法。”】
【注释】
“建立、诽谤相”:“建立”,即是常见,因为于非有中说有,所以说是“建立相”。“诽谤”,即是断见,因为于非无中说无,所以说是“诽谤相”。此二相即是一切邪见、恶见的根本,令众生迷惑真理。
“离建立、诽谤二边恶见,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建立与诽谤,一著有,一著空,趋于两边,使众生不得见中道真理。若能离于此二恶见,则妄尽,自然真实独露,顿证第一义谛理,故说“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疾”,疾速。
“觉已”:得菩提正觉已。
“不谤正法”:谓因此令诸众生不谤如来正法,因而建立正法。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非有说有之“建立”常见,与非无说无之“诽谤”断见,此二恶见之“相,唯愿”为我“说之,令我及诸菩萨摩诃萨”得“离”于“建立”之常见,与“诽谤”之断见,此两种趋于“二边”之“恶见”,妄尽真圆,而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菩提正“觉已”,便得永“离”执“常”之“建立”见,与执“断”之“诽谤见”,令诸众生得知正见,“不谤正法”,因而建立正法城。
【尔时世尊受大慧菩萨请已,而说偈言:
建立及诽谤,无有彼心量。身受用建立,及心不能知。愚痴无智慧,建立及诽谤。】
【注释】
“无有彼心量”:谓真如理中,实无有彼外道妄计之有无等二见之心量。“量”,一切可称量,见闻觉知之物,都叫量。意义与“法”字相近。魏译作:“心中无断常”。
“身受用建立”:“身”,正报,五蕴身。“受用”,依报,是为身所受用的器世间一切财、物。此谓甚至一切众生正报之身,及依报之器世间,这一切都是唯心所现,更何况断常二见,离于自心外,宁有实法?
“及心不能知”:“心”即唯心,亦即一切法唯心现之义。“不能知”,是不能以妄识分别而得了知,须泯除一切妄见,契于真理,然后乃知。也就是所谓的“唯证方知”。“不能知”,换言之即是:不能以识识,不能以智知。
【义贯】
“尔时世尊受大慧菩萨”之“请已,而说偈言”:关于““建立”之有见“及诽谤”之无见,真如理中实“无有彼”外道所妄计之建立与诽谤二见之“心量”。三界之内,一切众生正报之“身”,及其所“受用”的依报器世间财物等,这一切法的“建立”成就,皆是唯心所现,更何况断常二见。如是之甚深道理,“及”一切法唯“心”之义,实“不能”以妄识分别而得了“知”,惟证方知。然以“愚痴”凡夫“无”有“智慧”,不知一切法是自心妄现,因而于外法中攀缘、妄想分别,而妄起“建立及诽谤”二种邪见。”
【诠论】
此一问一答,是要显示真如之体为离过绝非。上面经文表示正智如如为离念境界,唯证相应。而邪小之人不达此理,只是恣意妄想分别有无,因而隐晦如如,盖覆正智。所以世尊一向痛斥其非,切诫菩萨修学,令离邪见,顿契真如理体。大慧菩萨已领会世尊所说之旨,但不知断常二见之相如何,所以特地再请世尊开示,以便远离,而证果觉。然而外道之见解不出四句,四句不出有无。而此四句对于真如体、都构成诽谤。若说“有”,是增益谤;若说“无”,是减损谤;若说“亦有亦无”,是自语相违谤;若说“非有非无”,是戏论谤。现在大慧菩萨说无中立有,叫做建立,也就是“有见”;有中计无,称为诽谤,也就是“无见”。如来有无之见顿忘,则百非之计一时俱遣,见尽计除,自然如如正智昭然显现。
【尔时世尊于此偈义复重显示,告大慧言:“有四种非有有建立。云何为四?谓非有相建立、非有见建立、非有因建立、非有性建立,是名四种建立。又诽谤者,谓于彼所立无所得,观察非分,而起诽谤,是名建立、诽谤相。”】
【注释】
“非有有建立”:本来非有,而妄建立有相。
“非有相建立”:于非有相之中,建立诸相。
“非有见建立”:于非有见中,妄建立诸见。
“非有因建立”:于非有因中,妄建立因。
“非有性建立”:于非有性中,妄建立性。
“于彼所立无所得”:“彼”,是指外道。“所立”,是外道依邪见所立之法。此句谓:外道之人于彼邪见所立之法中观察相、见、因、性四者,发觉皆毫无如来所说的如体可得。
“观察非分,而起诽谤”:以其观察的结果,发现真理并非其分(在他们的法中没有),因而起诽谤,而言一切无。
【义贯】
“尔时世尊于此偈义复重”明“显”开“示”而“告大慧言:“有四种”本来“非有”而妄“有建立”之相。“云何为四?谓”一、于“非有相”中而妄“建立”诸相;二、于“非有见”中而妄“建立”诸见;三、于“非有因”中而妄“建立”诸因;四、于“非有性”中而妄“建立”诸性,“是名四种建立”之相。“又”,堕于无见之“诽谤者,谓”外道之人“于彼”依邪见“所立”之法中,分别观察其所妄立之相、见、因、性四者,结果发觉其中皆毫“无所得”,并没有如来所说示的真如之体在其中显示。以其“观察”真如之理并“非”其“分”,因“而起诽谤”,而言一切皆无,落于无见。“是名建立”与“诽谤”二种恶见之“相”。”
【诠论】
真如之心境本自清净,而于心镜上所显的一切色像,亦原来空寂。然而如梦幻一般的诸识,之所以在如来藏心中成形,皆是由外物对镜所显。因此,根身器界,一切诸法,都是第八识中所现的相分,因此经中称为“相”。而外道不了这一切相皆是自心所现,却于心外见一切相,计著种种心外之相,妄起言说戏论,所以如来称为“(于)非有相(中)建立(诸相)”。“相分”现起后,第八识的能见分,便见有此等诸相,然后前七识更去计执见分所见,执为实法,故称为“见”。而外道不了此理,以为真有所见,故如来称为“非有见建立(见)”。八识中之根本无明,为生化一切万物之因。然此无明,亦无自体,唯是自心妄想所现,其性了不可得。而外道不了此,以为一切物之生因在于心外,故于心外计执种种法,为生物之因,故如来称之为“非有因(而)建立(因)”。一切法,不管有为、无为,都是依缘、如幻而生,无有自性。而外道不了此,于无自性中,妄计一切法皆有其实自性,故如来称之为“非有性(而)建立(性)”。总而言之,这些相、见、因、性,本来都是无有自体,亦非有生,所以如来通称其为“非有”;然而邪小之人不达唯心所现之理,于非有中横计为有,所以如来通称其为“建立”。这四种“建立”之相,便是所谓的“有见”;而接下来的诽谤相,便是所谓的“无见”。
【复次大慧,云何非有相建立相?谓阴界入非有自共相,而起计著:此如是,此不异,是名非有相建立相。此非有相建立妄想,无始虚伪过,种种习气计著生。】
【注释】
“此如是,此不异”:谓此法绝对是有如是之自相,此法毕竟有不可变异之共相。“如是”是指执著自相。“不异”是指执著共相。因为“不异”则是一,一就是“一相”,也就是所谓的和合一相。凡夫不了和合虚妄,本空,而执著其和合相为毕竟坚固,不可变异,不可破坏,因此落于常见。譬如执著此五阴和合之身为一体,不可变异,即使死后,投生他处,还是一样,所以人复为人,狗复为狗,这就是常见。因见有实自、共相的缘故。
“此非有相建立妄想,无始虚伪过,种种习气计著生”:谓这非有相而建立相的妄想所成之邪执,不是始自今世,而为从过去无始世来,种种虚伪之过恶习气计著而生。
【义贯】
“复次大慧,云何”而为上面所说的(第一种),于一切法中,“非有相”而“建立”相之行“相”?“谓”于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中,本“非有自”相或“共相”可得,“而”生“起”妄想“计著”,谓:“此”法绝对有“如是”之自相,及“此”法毕竟有“不”可变“异”之共相。这便是于非有(自共)相中,妄计有(自共)相。“是”故“名”为“非有相建立”之“相”。又,“此非有相建立”之“妄想”所成之邪执,非始自今世,乃从过去“无始”世来,种种“虚伪”不实之“过”恶,由“种种”自心现妄想“习气”起“计著”而“生”。
【大慧,非有见建立相者…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