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爲太子灌頂,而授與王位。
“超佛子地”:超越佛子之地,而入于如來地。
【義貫】
“善”知“法無我”相之“菩薩摩诃薩”,由觀察真如,修寂靜行,“不久當”證“得初”歡喜“地菩薩”所證,一切法“無所有”,唯一真如,正“觀”之“地”所證之“相”,如是“觀察”已,“開”悟“覺”了真如之法,生大“歡喜”,即于諸地“次第”轉明“漸進”,乃至“超”越第“九”善慧“地”之行“相”,而證“得”第十“法雲地”,即“于彼”法雲地“建立”以“無量”珍“寶”所“莊嚴”之“大寶蓮華王像”之座,以及“大寶”所成“宮殿”,如是等如“幻自性”之殊妙“境界”,皆由菩薩往昔所“修習”之如幻智慧而得“生”起;此菩薩摩诃薩即“于彼”寶殿大寶蓮華之上“而坐”,一切同行,“同一”形“像”品“類”之“諸最”殊“勝”佛“子”而爲其“眷屬”,恭敬“圍繞”。此時,“從”十方“一切佛刹”而“來”之諸佛皆親伸“佛手”而“灌”其“頂”,授其佛之職位,“如”同“轉輪聖王”之爲其“太子灌頂”,而授與王位一樣。灌頂已,此菩薩是時即“超”越“佛子”之“地”,而入于如來地,即證“到”如來所證“自覺聖智法”所“趣”之地,不久“當”證“得如來”于諸法“自在”之“法身”,以其“見法無我故,是名”證“法無我相。汝等諸菩薩摩诃薩應當”如是“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建立、誹謗相,唯願說之,令我及諸菩薩摩诃薩,離建立、誹謗二邊惡見,疾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覺已,離常建立、斷誹謗見,不謗正法。”】
【注釋】
“建立、誹謗相”:“建立”,即是常見,因爲于非有中說有,所以說是“建立相”。“誹謗”,即是斷見,因爲于非無中說無,所以說是“誹謗相”。此二相即是一切邪見、惡見的根本,令衆生迷惑真理。
“離建立、誹謗二邊惡見,疾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建立與誹謗,一著有,一著空,趨于兩邊,使衆生不得見中道真理。若能離于此二惡見,則妄盡,自然真實獨露,頓證第一義谛理,故說“疾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疾”,疾速。
“覺已”:得菩提正覺已。
“不謗正法”:謂因此令諸衆生不謗如來正法,因而建立正法。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非有說有之“建立”常見,與非無說無之“誹謗”斷見,此二惡見之“相,唯願”爲我“說之,令我及諸菩薩摩诃薩”得“離”于“建立”之常見,與“誹謗”之斷見,此兩種趨于“二邊”之“惡見”,妄盡真圓,而速“疾”證“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得菩提正“覺已”,便得永“離”執“常”之“建立”見,與執“斷”之“誹謗見”,令諸衆生得知正見,“不謗正法”,因而建立正法城。
【爾時世尊受大慧菩薩請已,而說偈言:
建立及誹謗,無有彼心量。身受用建立,及心不能知。愚癡無智慧,建立及誹謗。】
【注釋】
“無有彼心量”:謂真如理中,實無有彼外道妄計之有無等二見之心量。“量”,一切可稱量,見聞覺知之物,都叫量。意義與“法”字相近。魏譯作:“心中無斷常”。
“身受用建立”:“身”,正報,五蘊身。“受用”,依報,是爲身所受用的器世間一切財、物。此謂甚至一切衆生正報之身,及依報之器世間,這一切都是唯心所現,更何況斷常二見,離于自心外,甯有實法?
“及心不能知”:“心”即唯心,亦即一切法唯心現之義。“不能知”,是不能以妄識分別而得了知,須泯除一切妄見,契于真理,然後乃知。也就是所謂的“唯證方知”。“不能知”,換言之即是:不能以識識,不能以智知。
【義貫】
“爾時世尊受大慧菩薩”之“請已,而說偈言”:關于““建立”之有見“及誹謗”之無見,真如理中實“無有彼”外道所妄計之建立與誹謗二見之“心量”。叁界之內,一切衆生正報之“身”,及其所“受用”的依報器世間財物等,這一切法的“建立”成就,皆是唯心所現,更何況斷常二見。如是之甚深道理,“及”一切法唯“心”之義,實“不能”以妄識分別而得了“知”,惟證方知。然以“愚癡”凡夫“無”有“智慧”,不知一切法是自心妄現,因而于外法中攀緣、妄想分別,而妄起“建立及誹謗”二種邪見。”
【诠論】
此一問一答,是要顯示真如之體爲離過絕非。上面經文表示正智如如爲離念境界,唯證相應。而邪小之人不達此理,只是恣意妄想分別有無,因而隱晦如如,蓋覆正智。所以世尊一向痛斥其非,切誡菩薩修學,令離邪見,頓契真如理體。大慧菩薩已領會世尊所說之旨,但不知斷常二見之相如何,所以特地再請世尊開示,以便遠離,而證果覺。然而外道之見解不出四句,四句不出有無。而此四句對于真如體、都構成誹謗。若說“有”,是增益謗;若說“無”,是減損謗;若說“亦有亦無”,是自語相違謗;若說“非有非無”,是戲論謗。現在大慧菩薩說無中立有,叫做建立,也就是“有見”;有中計無,稱爲誹謗,也就是“無見”。如來有無之見頓忘,則百非之計一時俱遣,見盡計除,自然如如正智昭然顯現。
【爾時世尊于此偈義複重顯示,告大慧言:“有四種非有有建立。雲何爲四?謂非有相建立、非有見建立、非有因建立、非有性建立,是名四種建立。又誹謗者,謂于彼所立無所得,觀察非分,而起誹謗,是名建立、誹謗相。”】
【注釋】
“非有有建立”:本來非有,而妄建立有相。
“非有相建立”:于非有相之中,建立諸相。
“非有見建立”:于非有見中,妄建立諸見。
“非有因建立”:于非有因中,妄建立因。
“非有性建立”:于非有性中,妄建立性。
“于彼所立無所得”:“彼”,是指外道。“所立”,是外道依邪見所立之法。此句謂:外道之人于彼邪見所立之法中觀察相、見、因、性四者,發覺皆毫無如來所說的如體可得。
“觀察非分,而起誹謗”:以其觀察的結果,發現真理並非其分(在他們的法中沒有),因而起誹謗,而言一切無。
【義貫】
“爾時世尊于此偈義複重”明“顯”開“示”而“告大慧言:“有四種”本來“非有”而妄“有建立”之相。“雲何爲四?謂”一、于“非有相”中而妄“建立”諸相;二、于“非有見”中而妄“建立”諸見;叁、于“非有因”中而妄“建立”諸因;四、于“非有性”中而妄“建立”諸性,“是名四種建立”之相。“又”,墮于無見之“誹謗者,謂”外道之人“于彼”依邪見“所立”之法中,分別觀察其所妄立之相、見、因、性四者,結果發覺其中皆毫“無所得”,並沒有如來所說示的真如之體在其中顯示。以其“觀察”真如之理並“非”其“分”,因“而起誹謗”,而言一切皆無,落于無見。“是名建立”與“誹謗”二種惡見之“相”。”
【诠論】
真如之心境本自清淨,而于心鏡上所顯的一切色像,亦原來空寂。然而如夢幻一般的諸識,之所以在如來藏心中成形,皆是由外物對鏡所顯。因此,根身器界,一切諸法,都是第八識中所現的相分,因此經中稱爲“相”。而外道不了這一切相皆是自心所現,卻于心外見一切相,計著種種心外之相,妄起言說戲論,所以如來稱爲“(于)非有相(中)建立(諸相)”。“相分”現起後,第八識的能見分,便見有此等諸相,然後前七識更去計執見分所見,執爲實法,故稱爲“見”。而外道不了此理,以爲真有所見,故如來稱爲“非有見建立(見)”。八識中之根本無明,爲生化一切萬物之因。然此無明,亦無自體,唯是自心妄想所現,其性了不可得。而外道不了此,以爲一切物之生因在于心外,故于心外計執種種法,爲生物之因,故如來稱之爲“非有因(而)建立(因)”。一切法,不管有爲、無爲,都是依緣、如幻而生,無有自性。而外道不了此,于無自性中,妄計一切法皆有其實自性,故如來稱之爲“非有性(而)建立(性)”。總而言之,這些相、見、因、性,本來都是無有自體,亦非有生,所以如來通稱其爲“非有”;然而邪小之人不達唯心所現之理,于非有中橫計爲有,所以如來通稱其爲“建立”。這四種“建立”之相,便是所謂的“有見”;而接下來的誹謗相,便是所謂的“無見”。
【複次大慧,雲何非有相建立相?謂陰界入非有自共相,而起計著:此如是,此不異,是名非有相建立相。此非有相建立妄想,無始虛僞過,種種習氣計著生。】
【注釋】
“此如是,此不異”:謂此法絕對是有如是之自相,此法畢竟有不可變異之共相。“如是”是指執著自相。“不異”是指執著共相。因爲“不異”則是一,一就是“一相”,也就是所謂的和合一相。凡夫不了和合虛妄,本空,而執著其和合相爲畢竟堅固,不可變異,不可破壞,因此落于常見。譬如執著此五陰和合之身爲一體,不可變異,即使死後,投生他處,還是一樣,所以人複爲人,狗複爲狗,這就是常見。因見有實自、共相的緣故。
“此非有相建立妄想,無始虛僞過,種種習氣計著生”:謂這非有相而建立相的妄想所成之邪執,不是始自今世,而爲從過去無始世來,種種虛僞之過惡習氣計著而生。
【義貫】
“複次大慧,雲何”而爲上面所說的(第一種),于一切法中,“非有相”而“建立”相之行“相”?“謂”于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等諸法中,本“非有自”相或“共相”可得,“而”生“起”妄想“計著”,謂:“此”法絕對有“如是”之自相,及“此”法畢竟有“不”可變“異”之共相。這便是于非有(自共)相中,妄計有(自共)相。“是”故“名”爲“非有相建立”之“相”。又,“此非有相建立”之“妄想”所成之邪執,非始自今世,乃從過去“無始”世來,種種“虛僞”不實之“過”惡,由“種種”自心現妄想“習氣”起“計著”而“生”。
【大慧,非有見建立相者…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