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意义,还有其他的意义要去寻找,这是从所开示的所诠宗旨来说明,不是开示究竟真实义,是开示世俗谛的部份;⑵或是不管所诠的宗旨,而从它的字辞上来讲,并不如其文辞所开示的,还要更深入地去寻找。因此,有这二个条件的任何一项──(第403页倒数第六行)「或虽可如言」这个「或」字,就是指具足二个条件的任何一项就会被当作不了义。
这两种解释是因为前面谈到了义要有二个条件:⑴开示空性;⑵如同字面上的解释,实际的情况也确实是如此,就是了义。所以从反面可知:⑴不是开示空性,⑵实际的情况并不是如同字面的解释,还要另外去寻找的话,那就是不了义,所以是呼应到前面这二个条件。
至尊仁波切所用的解释虽跟《中观光明论》的解释顺序不一样,但意思都是一样。《中观光明论》是说:⑴谓有正量(字面上的解释要可以接受),⑵开示胜义谛才算是了义;至尊仁波切的说法,前面是讲由所诠释的宗旨来做决定,两边的顺序有点颠倒。宗大师是从⑴所诠释的宗旨必须是空性的部份;⑵字面上的解释说明,他人不能再引用到其他的地方做解释,要如同字面上所说的内容而承认,不能够再解释到别处,这二个条件都要齐备才是了义。所以第一个是从所诠宗旨而言是开示空性,第二个从所用的辞句而言,要如实的能够接受,正如字面上所作的解释一样,确实是这个样子,不能再引导到别的地方解释,这二个条件都要齐备;假设二个条件之中,一个不齐备,或者二个都不齐备,就变成不了义。
- 不了义
首先,就空性而言:所诠宗旨假设不是开示空性,那就是世俗谛,内容是开示世俗谛就是不了义。但是有时候所诠宗旨虽然是开示胜义谛,但所用的辞句并不是如同字面上确实是这个样子,字面上的解释也不能够让人家接受的,所以就算它所诠的是胜义谛,但是字面上的解释不是这个样子,还没有解释到彻底究竟,也就是字面上的解释不是如理如实,意义不是如它所讲的,这也算是不了义。所以前面的二个条件,不管是一个不齐备或是二个都不齐备,都算是不了义。
如果用比较容易了解的方式来说明的话,不了义有几种情况:首先,⑴二个条件都不齐备,那肯定是不了义。其次,⑵只有齐备一个条件,另外一个条件不齐备,也是不了义。譬如A齐备、B不齐备就是不了义;B齐备、A不齐备也是不了义。A是指所诠宗旨必须是空性,B是如字辞而承认,这样解释我们就比较容易了解。
不了义有三种情况:㈠所诠宗旨不是开示空性的意义,而且如字面上的解释也不能让人接受。㈡所诠内容是开示空性,可是不能如同辞句一般的接受(B的条件不齐备),㈢如同辞句一般可以接受,但是所诠宗旨不是开示空性。这三种情形都算是不了义。可是了义是二个条件都要齐备,缺一不可。
举例来说明三种不了义的情况:首先㈠二个条件都不齐备,所诠宗旨不是开示空性,也不能如同字面上而接受,譬如佛陀在某些佛经里开示到补特伽罗我确实存在、确实是有的,或者说父亲可杀死、母亲可杀死,对于这些开示而言:首先所诠宗旨都不是空性,其次这些辞句也不能如同字面而接受,二个条件都不齐备。㈡所诠宗旨是空性,可是不能如字面而接受,譬如《解深密经》的所诠宗旨是空性,但是对于空性的内容在字面上没有表达出来,所以不能如字辞而能够让人接受。㈢所诠宗旨不是开示空性,但是可以如字辞而接受,譬如佛陀所开示的律经(关于戒律的佛经)。
但譬如《心经》或广品《十万颂》、中品《二万颂》、略品《八千颂》(合称为般若三品)、《入楞伽经》、《如来藏经》…这些都是了义经,因为二个条件都齐备,首先所诠宗旨是空性,其次也如同辞句而能接受。
【释疑】
解释完毕了义和不了义的内容与定义之后,有人提出一些疑问,要将之排除。(第403页倒数第四行)「有作是说:诸了义经是如实说,故若彼经宣说无生、无补特伽罗等,应须执为全无有生、补特伽罗,若不尔者,应非了义,以其言、声,非如实故」这是问题,「然不应理」这是回答,这个说法不合道理。
譬如:《心经》、《般若经》等等…这些经文的辞句有一种特色:就是如果在前面的经文里面已经谈过了,后面的经文就没有再提。《心经》、《般若经》虽然在前面已经谈过了「自性生是没有的」,可是后面经文的辞句就不是这样讲,它直接讲「生没有」、「补特伽罗没有」。因此这些经文都不能如言辞而去接受它,「如言而取」(第403页第八行,言是言辞,取是接受)这些经文显然不能列入了义,因为它不能如言辞而接受、承认。因此提出了这个疑问,但是「然不应理」,后面要回答这个问题是不合理的。
怎么回答呢?「如是说法大师,现见众多了义之经,遮生等时加胜义简别。若有一处已加简别,余未加者亦应例加,是共法故。」如是开示教法的导师佛陀,现见诸多了义佛经,遮生等等都加上胜义的差别项目,对于其他未加此差别辞句之处,读者应该自己加上去,这是共通的方式、习惯。
「无」都是以自性为无、在胜义谛上为无,因此不是生无自性、胜义上的生没有、自性而生没有。如果前面已经讲了自性生没有、胜义而生没有,后面虽然讲生没有、补特伽罗没有,这是因为把差别的辞句省略掉了,所以应该把前面差别的辞句再补加上去。因为此部经文不是要解释说明没有生、没有补特伽罗的内容,假设此部佛经是要解释没有生、没有补特伽罗的话,那它显然是不了义的佛经,但是不是嘛!你可以说它是不能如言辞而让人接受它,这倒是可以。但是现在经文不是要开示没有生、没有补特伽罗,因为在经文前面已经开示了胜义的生没有、自性的生没有,因此应该像前面经文所开示的一样,去了解后面的经文。所以经文本身是可以如言辞而去接受它的──也就是说经文不是要说明没有生、没有补特伽罗。因此就生没有、补特伽罗没有的前面,都要加上自性的生没有、胜义的生没有。就开示者(讲经者)而言,讲过一次之后,后面不需要每一次都要重复它,但是读经论的人自己要加上去,应该了解前面已经谈过了,开示者所要谈的是这个意思。
「又此即是彼法真实,岂能成立如是说者为非了义。」经文所开示的内容是真实性的意义、是空性,其次又可以如同言辞去承认、接受它,这不是齐备了义的二个条件吗?如果这二个条件都齐备的话,如何能够成立它不是了义呢?不会形成这个毛病。因为了义的二个特色都齐备了,所以不会成为不了义,它确实是了义。
譬如以《心经》为例:大悲观音对舍利子开示时,谈到了要深入观察五蕴是以自性成立为空(2),后面就没有再说明「以自性为空」,而直接说明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所以后面并没有再加上「自性」的辞句。就开示者而言:后面不用再讲了,因为前面已经讲过一次,所以后面每一个项目都应该把它加上去,因为这是一个习惯嘛!所以后面的「色即是空」是说明色是自性成立为空,是指这个意思,并不是说没有色。然后无眼耳鼻舌身意,也全部都是一样,自性成立的眼耳鼻…都没有,应该是这样做解释的,为什么呢?因为前面已经出现过一次,所以前面差别的辞句、项目,自性的部份只是后面省略而已,但是看的人应当从前面就应该了解到每一项可以结合上去,这样一看就很容易了解的。
可是我们读中文的时候好像没有,因为中文的《心经》是略版,因为大悲观音对舍利子开示要深入观察五蕴是以自性成立为空,前面这个句子没有,是直接讲照见五蕴皆空(3),因为省略掉此段内容,所以有人以为《心经》是不了义经文,没有以自性为空。
虽然《心经》字面上是说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耳鼻舌身意,但是因为一开始就提到应深入观察五蕴以自性成立为空,因为已经讲过一次了,所以后面如果都这样子配合来看的话,就是完全如同字面一样,可以让人家接受的。也就是要把前面的自性空,配合后面的每一项,就变成这个样子,因此是可以如言辞而接受的。
假设《心经》要开示的是无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全部都没有的话,那才是真的不能如言辞而让人家接受。问题是《心经》不是要开示无眼耳鼻舌身意,而是要开示自性成立的眼、自性成立的耳…等等没有,怎么知道呢?因为前面一开始已经出现过了,所以把差别项目(自性)再配合后面每一项,我们就知道《心经》的开示是能够完全让人家如言辞而接受,如果能够让人如言辞而接受的话,那当然是了义的经文,只要把后面每一项都添加上去(自性),就是如同言辞一样而能让人接受,所以它一定是了义的经文。
「若不尔者」,是指前面所谈到的「若有一处已加简别,于未加者亦应例加,是共法故」前面的辞句有自性为无、胜义为无的差别项目,后面假设没有加上此差别项目,应当照惯例加上去,这是共通的习惯。假设不这样做的话,把经文中无色、无生,真的解释为没有色、没有生的话,而没有配合前面的句子解释为色无自性、生无自性。直接按照字面上讲无生就是没有生,无色就是没有色。如果这样承认的话,会有下述的毛病:「总破生故亦别破句,」如果按照字面直接讲无生,不是解释为生无自性、色无自性,而是解释为没有生、没有色,如果是无生的话,就排除生了、就是生不存在啰!可是就生而言它是总体,佛陀所开示的辞句是指个别。譬如:万法是总体,瓶子是个别,总体的生被排除掉、不存在的话,当然个别的辞句也不会存在,个别的辞句不存在的话,那讲解这些辞句的了义经文,就算它是了义也不会存在,因为辞句已经排除了,所以了义的佛经也不能存在、也不能成立,开示者也没有啦!这些毛病全部都会发生。
(仁波切中文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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