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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钵舍那讲记 第十四讲▪P5

  ..续本文上一页观察真实义的一般心识上,这当中的「通常」就是讲到了一般普通的心识,它并不会观察业果以及地道之上最究竟的本质,「亦能显现」虽然它不观察境之上最究竟的本质,但是透由听闻以及领纳的这颗心,它还是能够在心之上,显现出像业果以及地道种种殊胜的善法,这是有办法显现出来的。「故无世间不许之过」,因此虽然业果以及地道等法,并不是一般平常的人所能共同承许的,但是透由观察它的这颗心,由于在观察的当下,也能够如实的显现境界的缘故,「故无世间不许之过」,因此它还是能够称之为是世间所共许的,它并没有世间不共许的这种过患。22/50

  「余名言量所违害者」,以上是谈到了第一个部分,就是探讨到名言识是所共许,当我们在探讨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先认识,什么样的一颗心识,它能够称之为是名言识?在认识了名言识之后,更进一步的去探讨,所谓的名言识共许,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作共许?这当中宗大师有特别强调,透由名言识所显现,或「所领纳设名言处」的这句话,就是名言识共许法的一个内涵。这当中所谓的「共许」,应该是在境界上来作探讨,就是当我们认识了名言识之后,名言识所共许的内涵,应该是在境之上。所谓的「境」,当我们来区分的时候,「境」跟「有境」之间确实是有一些不同。缘着境的一些心或者是声音,它称之为叫做有境;而在有境的境界之上,能够显现出来的这些法,称之为叫做境,所以境跟有境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作区分的。如果以广义而言,一切的万事万法都能够包含在境当中。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二个特点,余名言量所违害者,譬如于绳妄执为蛇及阳焰妄执为水,虽是未观实理识所执取,比如透由我们内心当中的一些颠倒识,可能会执着绳它为一条蛇,或者是执着着阳焰它为水,「虽是未观实理识所执取」,虽然这样的一颗心识,它是未观察真实义理的一颗心识,也就是说它能够称之为叫做名言识,但是它并不是正确的名言识。刚刚请示了仁波切他是说,这个部分名言识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正确的,一类是颠倒的。执绳为蛇的这一颗心,以及执阳焰为水的这一颗心,它能够称之为是名言识,因为它在执取境的时候,它并没有去观察境之上,甚至没有探讨境之上最究竟的本质为何?虽然它所执着的方式是颠倒的,但是这样的一颗心,它还是能够称之为叫做名言识,只不过它并不是正确的名言识罢了。因此这当中就谈到了,虽是未观实理识所执取,然彼所取义,虽然这一颗心它本身是名言识,但是透由这颗心所执取的这个境界,不管是绳它是蛇的这一点,或者是阳焰是水的这一点,由名言量而能违害,这当中的名言量是谈到了正量。所谓的「正量」就是正确无颠倒的一颗心识,我们称之为叫做正量。之前名言识所执取的境,不管是绳之上有蛇的这一点,或阳焰之上有水的这一点,透由其它的正量是有办法违害的。比如执绳为蛇的这一颗心,透由执绳非蛇的这一颗心,能够对之前的这颗颠倒的心产生违害;相同的,执取阳焰为水的这一颗心,也可以被执取阳焰非水的这一颗心所违害。所以之前的这两颗颠倒的心识所执取的境界,是会被其它正确的心识,也就是这当中所谓的名言量所违害,故于名言亦无彼等。因此绳是蛇的这一点,或者阳焰是水的这一点,虽然可以透由名言识来安立它,但是由于安立它的名言识本身,并不是正确的名言识,所以透由名言识所安立出来的法,它本身是不存在的,之所以不存在,是因为能够藉由其它的正量所违害。所以这当中就有探讨到,执绳为蛇的这一颗心,它并不是正量,而执蛇为蛇的这一颗心是正量。虽然以境界本身而言,在绳子的那个方位并没有一条蛇,以及在蛇牠的那个方位,也并没有一条真实的蛇,但是这两颗心,一者能够称之为叫做正量,一者却不能够称之为正量。这一点是中观应成,在探讨「境」它本身有无自性的时候,做的最主要的一个区分特点,也就是说这两颗心,一者是正确的,一者是颠倒的。但是以境界本身而言,就如同在绳子的那个方位,并没有一条真实的蛇一般,实际上在蛇的本身的那个方位,也并没有一条真实的蛇。

  接下来我们看到第三个特别,第三个特别我们是探讨,「如理观察有无自性之正理,无违害者」,也就是说当我们在安立这一法的时候,这一法在安立的同时,必须被观察有无自性之正理,在观察的时候是以无违害的态度而形成出来。换一种方式讲就是说,这一法它在安立的时候,它是不能够被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所违害的。接下来的这一句话,如观察有无自性之正理,无违害者,谓于名言所立诸义,虽名言量之所成立,在这一句话当中就有谈到,「名言所立诸义」在名言中所安立的诸法,「虽名言量之所成立」透由名言,在名言中所安立的诸法,它的形成必须是透由名言量,才有办法安立、才有办法成立的。然正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识,于一切种定须无害。在名言中所安立的诸法,虽然是被名言量所安立的,但是在安立的同时,「然正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识,于一切种定须无害」,观察有无正理的这种心识,从任何的一个角度来观察,应该对于这一法皆没有任何的伤害。也就是说观察有无自性正理的这一颗心识,在观察名言量所安立的这个境的当下,它应该是从任何的角度来作观察,皆没有任何的违害。但是不是说没有违害的同时,必须要透由正理来证成这一法呢?并不是。虽然正理并没有办法违害名言量所安立的这一法,但并不代表正理本身必须要能够成立这一法。

  接下来,若由彼理之所成立,是由自性成立为有,如果透由名言量所安立的这一法,在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观察之后是能够被正理所安立的话,「是由自性成立为有」,这一法到最后会变成是有自性的。之所以是有自性,因为透由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在观察之后是有办法安立的一法,所以它会变成是有自性的一法。如果名言量所安立的这一法,它是有自性的话,则违名言之义。它就违反了名言的这个内涵,名言所安立的一法,是在无观察的状态之下所安立的一法,所以如果透由正理在观察之后,是有办法安立的话,它与之前名言安立法的这个角度,刚好是相违的。故无妄执理智无害与彼所成,二事为一,因此不应该妄想执着,「理智无害」这当中的「理智」是观察有无自性的理智,理智所没有办法伤害的这一点,「与彼所成」与理智所能够安立境的这一点,是不能够混为一谈的。也就是说一法的形成,在观察有无自性的理智,在观察之后没有办法违害这一法,与理智本身安立这一法,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没有办法如实的来分辨的话,说于名言,从诸善恶感生苦乐与自在自性造生苦乐,是则俱是,非则俱非,邪分别处。如果对于之前的这两点,也就是理智无害与理智所成,这两点没有办法区分的话,那从善恶感生苦乐,以及「自在」就是自在天王,以及自性所造的苦乐,这两者「是则俱是」,也就是一者能够安立的话,另外一者也要能够安立;「非则俱非」相同的,在破除一者的当下,另外一者也会被破除,实际上这样的一种论点是不正确的一个论点。而实际上这两点,也就是「从诸善恶感生苦乐与自在自性造生苦乐」,这两者前者是存在的,后者是不存在的。但是实际上这两者,它皆是理智所没有办法成立的一法,但是虽然理智所没有办法成立,但是一者透由理智在观察之后,是会被理智所伤害,另外一者在观察之后,它并不会被理智所伤害。但如果对于理智无害,也就是说透由理智来观察而没有办法伤害这个境,「与理智所成」这两者没有办法作区分的话,那就没有办法探讨「善恶感生苦乐」以及「自在自性造生苦乐」的这两者有无的差别。

  之后就有谈到,自在自性造生苦乐与善不善感生苦乐,二虽俱非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所成立,就有更进一步的来探讨,自在天或者是自性造生苦乐的这一点,与善、不善感生苦乐的这一点,「二虽俱非观察有无自性正理之所成立」,这两者皆不是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能够安立的,这一点是相同的,也就是说透由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在观察之后不管是自在自性造生苦乐,或者是善不善感生苦乐,这两者皆没有办法被正理所安立,然以正理违不违害,于一切种不相等故。既然这两者在透由正理观察之后,皆没有办法被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所安立的话,这两者最大的区分是在于哪里呢?「然以正理违不违害,于一切种不相等故」,在正理观察之后,虽然皆没有办法被正理所安立,但是一者,也就是前者「自在自性造生苦乐」的这一点,是会被正理所违害的,而后面的这一者,也就是「善不善感生苦乐」的这一点,透由正理的观察,是不会被正理所违害,因此在这个之上我们必须要做一个区分。

  「又自他部诸实事师,不共欲乐遍计无时分方分」,这当中「时分方」这三个字在原文当中并没有,这三个字是多出来的,所以应该是「无分之能取所取」。更进一步的来探讨,为什么自在自性造生苦乐,在透由正理的观察之后,会被正理所违害?而后面的这一点却没有办法被正理所违害呢?就更进一步的谈到,又自他部诸实事师,自宗以及他宗的实事师,也就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这些论师,不管是内道或者是外道的这些宗义师们,不共欲乐遍计无分之能取、所取,所提出来的不共论点当中有谈到,无分是能取、所取,这当中无分的内涵,就包含了无时分以及无方分,并且有谈到能取以及所取。「能取」就是能取的心,或者是声音,「所取」也就是它所取的这个境界,能取的心以及所取的境。那在安立的时候,它会安立能取以及所取,这两者是无分法。这一点是下部的宗义师,也就是中观自续派以下的某一类的宗义师,会以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安立境以及心这两者的差别。及神我、自性、大自在等,这当中所谓的「神我」,在原文当中是谈到了「我」,或者是自性,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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