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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正道菩萨戒论▪P21

  ..续本文上一页中如法摄受徒众。摄善法戒中恒常勇猛精进修习六波罗蜜一切善品。律仪戒中虽处杂众,不发诸恶杂言论。」

  癸5 障静虑(此复三 子1障加行,子2障正行 3障终行。)

  子1障加行(第二十三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娇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遇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身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初障加行。颂云:「不求请住三摩地。」

  谓欲定心,内怀嫌恨,娇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令主安住。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二心不求请。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

  1遇疾病无气力。

  2知其师颠倒教授。

  3自多闻,能令心住。

  虽不求请,亦无违犯。

  或先已得所教授,而不求请,亦无违犯。

  子2 障正行(第二十四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律仪。起贫欲尽,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 抑心故,时时现行。如贫欲尽,如是嗔恚、昏沈、睡眠、掉举、恶作,及与疑尽,当知亦尔。(《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次障正行。颂云

  「正舍五尽静虑障。」

  谓於能障静虑尽,随一生起,忍受不舍。是染违犯。若为断彼,起乐欲等,亦无违犯,广说如前。

  何等五盖?如龙树菩萨《劝诫王颂》(《亲友书》)云:「嗔掉举恶作,昏睡贫欲疑,如斯五盖贼,常偷诸善利。」此中掉举恶作合成一盖,昏睡合成一盖。

  言五盖者,说有二分。初说盖障,及引发因。次说云何净除彼障。

  (初说盖障及引发因:)

  初贫欲者,谓心爱欲色声五境,随逐而转。彼引发因,谓於诸境,生起增益可爱净相非理作意。

  次嗔恚者,谓是於他起损害心,作诸损恼。彼引发因,谓於违情境(非可爱乐乐、非悦意相)追念不已,起忿怒心。

  次昏沉者,谓疑分所摄内心昏昧无堪能性。又睡眠者,谓疑分所摄境。二引发因,谓心随念 冥之相,无光明相。

  次掉举者,谓贫分析摄不寂静相。又恶作者,谓掉思维心生思维忧悔。二引发因,谓由寻思亲时不死,国土不死,及念往昔戏笑欢娱诸所行者。

  次疑盖者,谓於三世是有是无,及於三宝,或於业报,及至四谛,以自妄情,犹豫计,彼引发因,谓由缘虑三世等法非理作意。

  次说云何净彼障。此复有二:初者以对治法而为净除;次者以者威仪而为净除。

  初复有三:

  一者以增上法而净除之。谓若对治贫欲,应修表瘀浓烂诸不净想。对治嗔恚,应修慈观。对治昏睡,应观日月光明等到相,令心明了。或修六念,随念佛法僧戒施天。或复观诸清净缘相,策发其心。或观诸方及月星等,或以净水洗沐头面。对治掉举恶作,应正住心於一境相,修三摩地。对治疑盖,应观过去诸法已生,及观未来诸法当生,唯法因果,悉无有我,於有谓有,於无谓无,如理作意,远离增损。又应念诵经论所说诃弃五盖子,及彼能引所有过患,乃至赞 远离五盖功德文句,思惟其义。未生诸盖,制令一不生。已生诸盖,悉令遣除。

  二者由自修习而净除之。谓观五盖随一生起,便令自心生诸杂染,致慧微劣,损害善法,非自应修。深生惭羞,於诸盖障,净除不受。

  三者依世间法而净除之。谓观五盖随一生起,或将生时,若不净除,当为上师,及能通晓他心诸天,聪慧同法之所讥毁。故未生者,应制不生。已生诸障,悉令遣除。

  次者以身威仪而为净除。谓於睡眠昏沉之盖,应起经行,而净除之。於馀四盖,应跏趺坐,以净住法,而净除之。又於诸盖,一切时中应舍不受,非惟入住三摩地时。

  子3 障终行(第二十五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贫味静虑见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违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广说如前。(《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三障终行,颂云:「见味静虑为功德。」

  谓若相续生静虑时,贫著其味,於味喜乐等,见为功德。是染违犯。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则无违犯。如前所说。

  诸论谓此是於静虑喜足之过,此未应理。

  又静虑生已,而能障其相续久住及胜进者,有四烦恼:一贫增上;二慢增上;三疑增上;四者增上。

  《新疏》云:「此三违犯(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第二十五违犯),如其次第,能坏律仪戒中引发无量菩萨等持,不起少分诸恶寻思。摄善法戒中等至烦恼亦不忍受。又摄善法戒中等至味著亦不忍受。」

  癸六 障智慧(此复有二子1於劣境,2於胜境。)

  子1 於劣境(此复有四,丑1轻舍小乘,丑2於声闻藏一向修学,丑3於诸外道一向修学,4於外道论爱乐修学。)

  丑1轻舍小乘(第二十六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於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犯,是染违犯。

  何以故?菩萨尚於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於佛语!

  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一者轻舍小乘。颂云:

  「轻谤声闻诸法教。」

  谓若菩萨,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庆修学其文其义。菩萨於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修学,全无益故。」如是说者,是染违犯。

  应知此与别解脱戒根本罪中谤声闻法复有差别。此是妄执谓声闻法是小乘所应听闻,菩萨不应听闻彼法,非是毕竟谤声闻法。

  云何菩萨说此名为有犯?谓诸菩萨,尚应於彼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於佛语!云何论中制立此戒?谓见於彼不正知者,说大乘人不应修学别解脱戒,造蔑法障。为防护彼堕大险坑,故制此戒。当知此是最胜教诫。

  若大乘人,一向耽乐开乘法。回彼心故,令乐大乘。则无违犯。

  丑2於声闻藏一向修学(第二十七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於菩萨藏未精研究,於菩萨藏一切弃舍,於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二者於声闻藏一向修学。颂云:「舍自法藏修小乘。」

  谓如菩萨,於应勤修菩萨法藏,一切弃舍。於声闻藏,一向修学。是染违犯。谓诸菩萨,应於大乘勤学不舍,乃能兼学小乘法藏。

  丑3 於诸外道一向修学(第二十八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无违犯者: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於其义能思能违;若於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於日日中,常经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三者於诸外论一向修学。颂云:

  「未精佛勤处论。」

  谓如菩萨,现有佛教,於佛教中应精研者,未精研究。於异道论,及诸外论不应不应学者,精勤修学。是染违犯。

  言外论者,萨穆扎《疏》谓为外道因明声明等到论。前对小乘说菩萨藏,此对外道总说佛教。

  无违犯者:

  若就自身:

  1上聪敏。

  2能速受。

  3经久时能不忘失。

  4於其义能思能达。

  5於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觉者。

  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

  最胜子云:「上聪敏者,谓少许时便能记念。能思义者,谓心锐利。能达义者,谓慧明了。如理观察,谓於大慧能俱生起。能速受者,谓速能学。」

  丑4 於外道论爱乐修学(第二十九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仪。越菩萨法,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石 ,爱乐味著。非如辛药,而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四者於外道论爱乐修学。颂学:

  「勤修外道而爱乐。」

  谓诸菩萨,应当不越菩萨所学,依上轨则,於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视如辛乐。虽非所欲,为利他故习近之。若不尔者,初则宝 。次则爱乐,后则味著。是染违犯。

  《新疏》云:「上来所说四违犯中(第二十六,第二十七、第二十八、第二十九违犯),初一违犯,能坏摄善法戒心离不善诸恶寻思。第二第三,能坏摄善戒寻求闻慧,觉起思慧。」第四违犯,能坏何等,此疏未说。

  子2 於胜境(此复有三 丑1於诸慧境憎背毁谤丑2能坏慧果丑3能坏慧因。)

  丑1 於诸慧境背毁谤(第三十违犯)

  若诸菩萨,安住院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於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离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

  若诸菩萨,安住院菩萨净戒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疆信受,应无谄曲,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於如来眼随所宣说,於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瑜珈师地论·菩萨地·戒品》)

  一者於诸慧境憎背毁谤。颂云:「憎背毁谤菩萨藏。」谓如菩萨,於菩萨藏憎背毁谤。是染违犯。

  云何闻已而生诽谤?谓於听闻菩萨法藏,於甚深处最甚深处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

  言甚深者,非凡夫境。最其胜者,非二乘境。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谓是大乘深广二宗。随毁其一,即名有犯。

  憎背诽谤,有其四种:

  一者谤说不能引义。谓菩萨藏所说下劣,非慧所依。

  二者谤说不能引法。谓菩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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