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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颂讲记▪P55

  ..续本文上一页烧的五对观待假有之法。按其次第,略为说明:功德,是指差别相,亦即一切法上所具有的功德相用,如胜论师所说实、德、业中的德。比方一只花瓶,其形是长圆的,中粗两头细的,还有各种不同的花纹;其所差别之物,谓之有德。有德亦即指的整体,唯有在完整体上,才有种种差别相,所以名为有德。支与有支,又是一对:有支是整体,支是各个支分,这在前面已经说过。贪与有贪,亦是一对:贪是指的贪心,有贪是指的众生,因为众生具有贪心,所以名为有贪。其他,能相与所相,能烧与所烧,皆可作如是观。月称论师在论文中解释说:“此中,皆是以支为因,施设有支;观待有支,施设诸支。乃至观待于薪,安立为火,观待于火,安立为薪”。在这些观待安立的诸法中,本来没有各个独立自性的,如有人要在这些法中,求取它们的自性,那我告诉你:“如”依真理“观察车”的“七相”,同样是“无”所有的。照你这样讲来,一切都无所有,为什么世间众生卜明白的说有薪与火等

  中观家同答说:我并没有说一切法没有,我只是说一切无自性,若不观察自性有无,“由余世间”之所“共许”,则上所说的一切,我无不承认它是“有”。

  诸法既是观待假立的,而一切法各有其因果关系,因果当然亦是假立无实自性。中观论颂讲记说:“推果知因,据因知果,产生因果的观念,确见事事物物的因果性。因果性,是依因缘和合生果的事相而存在的。印度、西洋与我国的学者,都是谈到因果的(无因论是少数的),佛法更彻底的应用因果律。没有因果关系的,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必然是因果法。然而,因缘和合生果,如加以深刻的考察,从因缘看,从果法看,从因缘与果看,从和合看,就发觉他的深秘;如执因果有实性,即不能见因缘和合生果的真义”。

  因果的真义是:待果成因,待因有果,二者绝对没有它的实自性。因为“因”之所以为因,要“能生果”,“乃”可“为因”,假定根本没有生果,是即不能说之为因,所以说“若不生果则非因”。如纱织成布,才可说抄是布的因,如没有织成布,就不可说是布因。然而“果”之所以为果,假“若有因乃得生”起,设使没有因的话,其果自然就不得生。如是,可见因果是相互观待假名而安立的。

  因能生果,果依因有,于是有人间道:是先有因还是先有果

  是因从果还是果从因

  中观者答说:因果相待而立,有则如幻而有,无则如幻而无,不能说谁先谁后,亦复不可说谁主谁从,所以说“当说何先谁从谁”。若有主张因果,各有其实自性,那倒真的可以这样问一问:是因从于果呢

  还是果从于因

  是先唯有果呢

  还是先有于因

  若说先唯有果,果法既然已有,还要待因做什么?若说先唯有因,因已老早存在,怎么能够生果

  且没有果的时候,则你先已有的因,试问又是谁家之因

  所以因果实有,不论你怎样说,总是有问题的,唯有接受无自性的如幻因果说,才能避免所述的种种过失。

  中观家复以合不合的道理,破其因果实有自性说:因能生果,因与果必要发生密切的接合,你所说的自性因果,为因果合在一时一处而生果子为因果不同时不同处而生果

  假定你说“因果”和“合”在一时一处,“而”始“生”起“果”法来,则因果二者必先已独立存在的各别有其个体,而今和合在一个地方,势必成为一体,二故”,则“因”与“果应无”别“异”,所谓因是因,果是果的差别,就不复存在。假定你说因果“不”和“合”在一时一处,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而生,是则因果之间,毫不发生关系,因与果不发生关系,因不给与生果的力量,居然而有果生,那末,为果之因的“因”与“非”为果之因的“因”,两者“无”有差“别”,同样没有与果发生接触的关系,是则可以生果的因,固然可说为果之因,其他一切与果无关系的非因,理应皆可说为此果之因,事实不然,你说不合,不应道理。中论颂说:“若不和合者,因何能生果子若有和合者,囚何能生果”

  所以实有自性的因果,合与不合都不得成立的。因果的关系,只有合与不合的两种可说,“离”了合不合的这二亡种关系,更无第三种道理可说,或无第三种方式安立,所以说“亦无”其“余”的“可”以“计”执。“若计因果一分合一分不合,合之一分有合生之过,不合一分有不合生之过”。你以为有第三条路可走,而实此路不通。若知因果如幻而有,则世间一切皆得成立,是以你应放弃实有见。

  由上面的种种道理看来,知道实有自性的因果,是不能成立的。于是外人反问中观者说:照你这样的讲法,因果究竟要不要建立

  假使不要建立因果,佛法以因果为宗的道理,就将为你之所破坏;假使需要建立因果,试问你的因果又是怎样建立的

  

  中观者答覆说:在我以为因果之间,是有其密切关系的,果是从因生的,有因才可说有果,假定“因不生果”,“则”自然是就“无”有其“果”可得;而因是望于果有的,有果才可说有因,假定“离”所生“果”,“则因”自然是就无有,所以说“应无因”。总之,因因而生果,果非真果,因果而有因,因非实因,“此”因果二亡法,在我看来,唯是观待假立,犹“如幻”事一般,你如认为它是实有的,这自然是错误的,“我”因不执著它实有,所以“无”有如你所犯的种种过“失”,不但如此,而“世间”的一切因果“诸法”,“亦”皆“得有”,从不破坏世间任何一法。

  中观者本于性空的因果深见,给子自性因果的一一批判,从推翻他们的妄见中,显出因果如幻的真义,是中观建立因果的最大特色。

  癸二 遮遣疑难

  子一 问难

  能破所破合不合 此过于汝宁非有 汝语唯坏汝自宗 故汝不能破所破

  自语同犯似能破 无理而谤一切法 故汝非是善士许 汝是无宗破法人

  安立世间的一大科文,是月称论主根据中观正义,一方面建立如幻世间的缘起假有,一方面对诸实有论者,不论是教内的大小乘学派,不论是教外的各教派学说,从因果合不合的立场,否定他们实有因果说,以显实有自性,一切不得成立。现在外人拿你破因果的合不合的方法,再来破你自己所说的能破所破,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正是这一策略的运用。

  实有论者说:你所说的无自性空之理是能破,被你所破的各家理论是所破,现在我且问你:你这“能破所破”之间的关系,是和“合”在一个地方始发生破的力量

  还是“不”和“合”在一个地方就发生破的作用

  若说能所破合在一处,彼此发生密切的接触,始能破除对方的理论,则二者已成为一体,还有什么能破所破

  能所破不可得,你又怎能破我

  且若真的能破,所破即是能破,岂不等于破你自己

  自己破自己,不但你不承认,世间亦没有这道理,所以你说合破,是不应道理的。若说能所破不合一处,彼此有著相当的距离,始能破除对方的理论,那亦没有道理,因为不合,彼此碰不到头,你能破的力量没有到达所破的对象上,怎能发生破的作用

  进一步说,如果不合而能破的话,那就不但你中观家能破,是则一切能破一切了,这在道理上是讲不过去的。如是,我用你合不合的方法,破你能破所破的关系,那你岂不同样犯了你自己所说的过失

  所以说“此过于汝宁非有”?既已犯了自己所说的过失,则就不能破坏我的理论,结果,“汝语唯坏汝自宗”而已,怎样也不能破坏别人,所以说“故汝不能破所破”。

  为什么破人没有破到反而破了自己

  因你“自”己所说的;巴言,“同”我一样“犯”了合不合的过失,是则你的能破成为“似能破”。似能破是对真能破说的。在思想理论的斗争中,总免不了要批评他人的,但当你去批评他人时,首先你要使你自己的理论,合于论理的法则,亦即要使自己的立场站稳,如自己的理论确是正确的,没有错误可以为人指责,那你就能真的推翻他人的邪说,这叫真能破。反过来说,你本身的思想理论,充满了错误矛盾,怎么还能批评别人?即使你去批评别人,别人不会为你难倒,这叫似能破。似能破者,奸像能破,实际上不能破。

  因此,外人又说:你中观家的上面种种宣说,简直是“无理”取闹,没有道理的“而”在那儿毁“谤”他人所建立的二切法”。然而他人是不是因你的破坏而不能成立自宗

  并不如此,“故汝”中观所说的道理,“非是”修学佛法的诸大论师,具正知见的“善士”所共赞“许”的,不但得不到诸大善知识的赞许,甚至可说“汝”中观者,“是无宗”的“破”坏佛“法”的罪“人”。这一宣判,可说是实有论者对中观学者,所采取的一致而又一贯的态度。

  是的,一般以为修学空宗的人,都是无宗的,因为空宗,说有说无,非有非无,对任何一问题,一概加以否定,好像没有决定明确的立场,而一切不立。其实空宗那能说是没有主张--宗,若没有主张,又何宗可立?

  从这一观点出发,我们应认清楚的是:立论破斥他人,定要站稳自己脚跟,不要再为对方驳倒。因为说人家的过失是很容易的,如说某人的人格还有所缺,某人的学问不够充实,某人的道德不够崇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在凡夫位上,那个没有过失

  那个没有缺点

  要想攻击别人,真是拈来即是,但当你去攻击别人时,得先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也有这些过失与缺点?

  再就道理破人来说:我们常听到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可有其一套破人的理论。但困难的是在建立自己的理论,而能不被别人之所驳倒。如二人比武,打倒别人或许容易,而自己能站住,不被人打倒,才真是有工夫的人。如以理论破人,不顾自己立场,破了人家之后,往往会被人家,利用你的理论,反转过来破你。如是,失去破斥立论的意义,不是善巧的立破方法。

  如唯识破小乘务学派,往往用假实来破,谓不是假就是实,不是实就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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