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间慧(谓随顺见道、修道位智慧)。(
七)贪欲微劣。(八)嗔恚微劣。(九)愚疑微劣。(谓渐能调伏三毒烦恼)。(
十)魔不得便。(十一)诸佛世尊而为护念。(十二)诸非人等为之守护。(十三
)诸天助成威德(谓得诸天赞叹、非人保护、诸佛忆念、正士助伴,皆清净说法之
利益)。(十四)怨敌不能得害。(十五)诸亲爱永不乖离。(十六)言教威重。
(十七)其人当得无怖畏。(十八)得多喜悦。(十九)智者称赞。(二十)所行
法施是所堪念。如上得二十种功德。若发菩提心而说,更倍增二十种利益。」
以上总为依四种果及与因相同之果。即等流果有四,增上果有七,士用果有八
(原作士用九,则不止二十矣。待校),异熟果一。
【具威猛经云:『一俗人以无量布施,若说一四句偈,其功德尤为殊胜』。】
(勇译脱此经,为一居士所问而说。)
,
如不为名利而说,虽未登座说,即向法侣朋友而说,亦复如是。仅说十善法,
亦为殊胜法施,非必具足喇嘛相。但能如经而说不谬,发心清净,说善恶因果。或
高声念诵,发音清晰。或观想自不能见之有情及已亡故父母眷属,前来听法,亦为
法施。本传载云:昔世亲念大般若经,座上有盲鸽,时常来听,彼以善根,虽不甚
了其义,以薰习故,感得人身,生于南方,其父引至世亲住所,以习气故,亲近不
舍。其父乃使为世亲弟子,后为高足,其智慧竟如世亲。
丙二、于大师及法生起承事
【佛中转*轮,在灵鹫峰说般若了义经时,自敷法座,可见法者,犹是诸佛恭
敬之田。故当念法与大师之功德及恩惠,生起恭敬。】
以诸佛皆由般若而生,即是佛母,故当生敬。
丙三、以如何之意乐及加行而说 略分为二 一、意乐 二、加行。
【第一、意乐。如海慧请问经中说,住五种想。谓自作医师,法如药物、视听者如
病人、视如来是正士、愿法久住。此五想之外,并于眷属修慈心。】
以上五种想,与前略同。惟无自作病者想一种。以前为听者说,此为说者说故
。此五想中,尤以第三视听众如病人为最要。如于对境,看作被业与烦恼缠绕之重
病者,自能发起医士想而生慈愍心。初由问病而推求病源,而后依经依教而给以药
方。所云慈心,即亲爱心是。
【更须断除恐人胜己之嫉妒,及推后之懈怠,与数数宣说之疲厌。扬己之长,彰他
之短,于法生吝,希求衣食财物等过。当作是思惟,为自他得成佛故,以今说法所
获清净福德,为我安乐资具。】
数数宣说者,如讲朗忍,初应广释,次应择要(稍略),次应略摄,(又略)
,后应扼要(最略),以对上中下各根,循循善导,不生疲厌为要。
【第二,加行。须澡浴清净,著鲜洁衣。于清净悦意之处,敷设法座。坐已,诵降
魔咒。法会方圆百由旬内,魔不能侵。纵有窜入,亦不能作障碍。此海慧问经中所
说。】
加行二字,即先作预备之意。鲜洁衣,谓非由苟且所得之衣,如由造恶业而来
则不可,虽旧亦称鲜洁。澡浴分内外,尤重内涤烦恼,住善心所。清净悦意之处,
即清净处所。如不能念降魔咒,通常念心经,功效亦同。以上二种特标出海慧经云
者,系宗喀大师释所依悉根据经意,未加别义。
〖二月初五日讲〗
【既诵咒已,舒颜悦色,具足定义、支分、譬喻、理由、教证而为宣说。】
法为一切之所从生,故法高于一切。佛初转*轮,五百罗汉中仅除一人例外,
余皆以法衣敷座。敷座须著法衣者,为重法故。(法衣极尊重,不可以入厕。)
丙四、观机说默之差别
【如戒经云:『不请不当说』。谓不启请,不应宣说也。】
启请,原为重法。亦有不请而说者,乃属例外,依西藏例,须「廪生浦」,即
奉贽而请。
【虽然启请,亦当观其根器,若知是器,虽未劝请,亦可为说。此三昧王经所言也
。】
如请讲朗忍,师应先降伏己之我慢。而谦以答之曰:恐不精通,不甚圆满了解
。同时审观弟子根器而问之曰:汝等于三藏十二部已甚了解,恐无须余之讲说。再
于弟子之答复,以观其程度。随机以应。昔释迦成道后,七七日缄默不言,即以观
众生根器。因众生根机各有不同,如仅可为说小乘法,而为之说大乘,则不免转滋
其疑。如仅可为说深观广行法,而为之说密乘亦然。必须视其具此因相与否,方能
应之以机,使相契合。故佛三转*轮,所说义有精粗。职是之故,佛之转*轮,必
须殷重启请。当其未成道之前,清净正见未显,彼时若无殷重启请便说,则与外道
无异。故佛成道后,在其缄默期中之最后七日,由梵天以千辐金轮,帝释以白螺供
奉启请,始转*轮。此即表法之尊贵与殊胜,超越一切也。但佛亦有不请而自说者
,如昔将往鹿苑时,途遇棍都聚,见佛相好,而问佛之宗为谁。佛言,我乃战胜烦
恼而为天人师。因为之说法。此不待启请之一例也。又如饶窝那古达(阿底峡之师
)于克主穷波,见尊者根机成熟,即于晨光熹微时往,为说妈哈喀拉法(六臂明王
法)。此又一例也。
【诸余威仪,如律广明。】
此处威仪,乃指听者态度。简言之,如对骑马、象、牛时,不能为说。或座高
于师,或头缠巾帕、戴帽,亦不为说。如上师方便可为开许。或依各地风土习俗亦
可。或坐车、或正行路而请师于路旁,或持雨具武装,或著鞋、卷发、空髻(如道
士武装等)均不为说。
乙三、完结时共作之规律
【于说听之诸善根,当发普贤行等净愿印定之。】
昔噶当大德有云:「首尾二作,最为重要。首为发心,无论说者听者,均须发
菩提心,以为成大乘道之资粮。结尾为净愿,即回向。即以此善根回向其他一切众
生尽成佛陀」。论中印定二字,藏文为「结韬」。如藏之椟中,上加紫胶印,缄封
其口,以资永久之意。普贤行等,见行愿品。净愿,即以此善根回向,为成佛之因
。如愿正法昌隆,久住等是。
【能如是作,则每说听一次,决定能生经中所说之诸胜利。且依此说听要规,先时
所集轻人贱法一切罪障,悉得消灭,亦能遮止新造诸恶。】
云能如是作者,乃总括前所说听者三过、六想等规律,与说者五想、说默等规
律及结韬等,其功德决定毫不唐捐,能生经说诸胜利,消灭轻人贱法堕三恶趣罪。
凡堕畜生道者,厥因为愚疑。依此规律,则说者不忘失法,能入于道。听者起善心
所而易入于道。不致新造诸恶。至行者是否真正获得说听利益,亦不待至临命终时
方知,即可于平日观察自心烦恼消灭与否而知也。否则,虽其平日多顶礼,而烦恼
未灭,即可知其尚未如法。
【昔诸善士皆注重此事,而本论前代传承诸师尤加虔诚。倘于此节未获定见,心未
转动,则任广说何种深法,如致本尊变魔,即彼妙法亦成烦恼助伴。事例实亦多矣
,可谓从初一错至十五。】
本论传承诸师,谓自仲登巴以及噶当诸师。总之,听经为善道而来,若不如法
,反造轻人贱法之罪。依迦马罗西罗之规律,即论初所引三种重要,行者须当注意
。云何本尊变魔,乃喻本愿以法为善缘,其伴以不如法故,反造业而自害其身。佛
说八万四千法门,乃以对治八万四千烦恼。若不如法而听,则妙法反成生起烦恼之
方便。龙树云:「若不如理听法,则如水中起火。」水本以灭火,如水中起火,则
无法可救矣。此喻法本以治烦恼,若法犹生烦恼,则将何以治之。如人误以初一为
初二,则至十五,亦相沿而以为十六矣。又闻法之先,若不如法,则思修亦皆不如
法。因相既差,果相亦尔。故应慎之于始。又如烹鲜菜,从初购买时,即应注意。
故论结尾云:
【诸具慧者,于此说听规律,勉励以学,当知此于诸教授中最为殊胜前导。】
此为大师特别勉励听者说者,于应具德相,应勉力具足。否则亦应具最低限度
一二条件方可。前导,即预先准备之意。此段应注意者,虽不能完全期如规律,但
能恭敬心而听,亦能消除愚疑。良以闻法为得智慧之正因。虽密法尚有观文殊及服
智慧丸等方便,然皆属支分。敬法之重要,有事为例。昔有舟子,遇水兽欲吞其舟
,舟子念三皈依名,兽闻而生敬重心,闭口,下没,后卒以此因脱畜生道。闻法之
益如是。说朗忍前导竟。应各心生受持。
卷一终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一》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