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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下册 学毗钵舍那法 依止毗钵舍那资粮▪P34

  ..续本文上一页妄执。这里的做法也是一样。

  《回诤论自释》说:

  假如有人把由某人变出但其本性是空的女子,错执为真实的女子,且由这种邪执而产生贪爱。如来或其声闻弟子便变化出另一个化身,以此造除其人的邪执。同样,我的说话也是空的,就像变化一般。 应遗除一切事物有自性的执着。一切诸法空无自性,如同变化的女子.

  意指「邪执」便是「所破境」,而它们所执取的「自性」也是「所破境」,所以共有两种所破境。但是,后者才是主要的所破境,盖因要遣除颠倒识就必须首先破除这种识所执取的「境」,正如缘起能破除「人」有自性或「法」有自性。

  后一种所破境(自性)是不会存在于所知境当中,因为假如存在的话便不能破除它。虽然这种所破境不存在,但执有的增益执(藏: s gro btags)却是存在的,所以你们必须把它遮破。但这种「遮法」(藏: dgag pa)可不像以链子击毁瓶子,而是要生起「知“无”为“无”」的定解。若能生起(自性)「不存在」的定解,便能够遮止执有的错乱识。

  同样道理,以理成立某种事情亦不是像种子发芽的情况一般,从前没有而新近成立,而是要引生如实认知诸法的定解。《回诤论》说:

  假如没有语言,成立「无」的遮破又有何用处

  答:「无」这句说话是要令人了解,而不是遣除。

  《回诤论自释》说:

  (诘问: )假如一话不说也能成立某种事物是无的遮破,为何还要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你们这样说又有什么用处呢

  

  (回答:) 「一切诸法皆无自性」这句说话不会诸法变成无自性,但是「诸法无自性」这旬话能令他们了解诸法无自性。举例说:虽然天授本来不在家中,但有人却说天授在家。另有J人为了指出天授不在家中而说:「天授不在那里」。这句说话只是显示天授不在家,并不会自令天授变成不在家。同样,「诸法无自性」这句说话亦不会令诸法变成无自性。一切诸法皆无自性犹如幻师所变的幻人,可是愚夫对于一切诸法无质性有所误解,所以我们要令这些受无明蒙蔽而妄计有自性的愚人了解诸法没有自性。所以你们所说的:「没有自性便没有语言,假如一话不说亦能成立诸法无自性,那么这类「无自性」的语言又有何用处

  」是不合道理的。

  上述的说明非常清楚,我们应要了解其中的意思。

  有人认为以正理观察广泛进行破立只是在世俗名言之中打转,因为一切万法无破无立,假如某种事物是存在的话就不能被破除,若不存在的话亦不必破除。这只是一堆无意义的矛盾说法,既不能说明正理所破及所立的事情的总体认识,亦不能说明修道所破及所立的事情的总体认识。因为你们一边说不应破立,但在另一边却破斥论敌所用的破立观察,因为你们说:「假如某种事物是存在的话就不能被破除,若不存在的话亦不必破除」。还有你们所说的理由便是不应破除那些认为必须进行破立的论敌,因为正如你们所说,假如某种事物是存在的话就不能被破除,若不存在的话亦不必破除。

  以正理遮破是为了遣除颠倒错乱的分别。以正理成立则是一种能引生不颠倒定解的方法。所以,凡希望遣除种种颠倒心及生起种种不颠倒心的人,就必须遵循由龙树等众大论师所造的各种正理聚论,要对「破」和「立」引生具足不颠倒定解的心念。

  (问:)依你们所说,以正理进行遮破是要透过断除颠倒的执取形式(藏:”dzin stangs,又作执相)而引生不颠倒的定解,这样正理便是要去除某种心所执取的境,请问这种心是什么

  

  (答:)总体而言,执取所破境的分别心虽是无量无边。但是你们必须仔细认清的便是能成为一切过患的根本的那种颠倒分别心,而且要把这种分别心的耽着境断除。因为若能把它断除,那所有一切过患亦能断除。

  又契经(梵:sutra。藏:mdo)所说对治贪等其余各种烦恼的方法,只是对治部分烦恼的方法。其所说的对治「无明」方法,才是对治一切烦恼的方法。所以「无明」才是一切过患的根本。正如《明显句论》所说:

  佛陀依二谛而开示的契经等九部教法,是顺应世间的行为适当开示广大的对治法。在这些对治法当中,为了断「贪」而说的对治法是不能断「嗔」,那些为了断「嗔」而说的对治法是不能断「贪」,为了断「慢」等而说的对治法又不能去除其它垢染。所以它们的效用并不广普,这些经典并没有重大意义。但是那些为了断「痴」而说的对治法却能去除一切烦恼,因为诸佛世尊曾说一切烦恼皆是以「痴」为基础。

  (九部教法,又作九分教、九部经。是佛经内容的九种分类。九部的名称,南传佛教和北传佛教各有多种说法。据巴利文善见律毗婆沙序、长部经证序、南本大般涅槃经所说,九部教法是指:契轻、应颂、讽颂、授记、自说、本事、本生、方广、希法。)

  什么是「痴」

  此即妄执内法和外法由「自相」而存在,能增益添加「自性」的心,也就是「无明」。《四百论疏》说:

  若「识」增益诸法自性,为染污无知所影响而贪着诸法,这就是流转生死轮回的种子。若能完全灭除这些种子,便能灭除生死轮回。为了说明这个道理,所以《四百论》说:

  三有的种字是「识」,「境」是「识」的行境(活动范围)。若见「境」是无我,便能消灭三有的种子。

  所以,圣天论师认为看见「境」是无自性便能完全减除引生贪着的轮回种子识。声闻、独觉及证得「无生法忍」的菩萨便是这样减除生死轮回。

  (「无生法忍」,梵:anutpattika-dharma-ksanti。又作无生忍、无生忍法。菩萨登初地时内心宁安住诸法无生无灭的谛理,得不退转。《大智度论》说:「无生法忍者,于无生灭诸法实相中,信受通达,无碍不退,是名无生忍」。)

  《四百论》又把它称为「实有执」:

  就像「身根」遍布于身体一样,「痴」亦遍布于所有一切烦恼之中。所以,只要把愚痴摧毁便能摧毁一切烦恼。

  《四百论疏》对此作出以下的解释:

  「痴」就是认为诸法是如其显现一般真实存在的分别思维而带来的混沌愚蒙,它能把实有性添加在诸法之上。

  (反方诘难:)若如你们所说,「无明」是生死轮回的根本。那么月称论师在《入中论》和《明显句论》之中说「坏聚见」(萨迦耶见)是生死轮回根本便不合理。因为生死轮回是不会有两种主要原因。

  (自宗回答:)我在「中士道」一节已解释其它论师所主张的「无明」和「坏聚见」是什么。所以这里是说明月称论师的主张。其它中观师认为执诸法为谛实是「所知障」,但月称论师却认为这种执着是「无明」,而且认为是「染污无明」。正如上文所引的《四百论疏》所说,实有执便是染污。《入中论疏》亦说:

  由于这能令有情对于诸法的真实状态的看法产生混乱,所以它就是把诸法所没有的质性妄加于诸法之上的愚痴无明。 由于它的特性是有碍认知诸法的本质,所以又称为「世俗」。

  同论又说:

  所以,「世俗谛」是由包含在各种「有支」之中的染污无明势力安立。

  (有支,即是十二有支,或作十二因缘。)

  由于月称论师说它是十二缘起的第一支,所以它是「染污」而非「所知障」。至于什么是「所知障」

  下文便会作出解释。

  因此,月称论师说十二支中的第一支—「无明」便是生死轮回的根本,又说「坏聚见」是生死轮回的根本。由于「无明」是总体范围,而「坏聚见」是个别例子,所以没有矛盾。

  「无明」就是「明」的违品(即是与跟「无明」水火不容的状态),但这可不是指任何一种「明」也是无明的违品,而是指通达无我真实性的的智慧。而这种「明」的违品亦非仅指没有这种智能又或这种智能以外的其它事情,而是指与这种智慧针锋相对的执着,也就是「我」的增益。这种增益又分为「法我的增益」及「人我的增益」两种。因此,「法我执」及「人我执」皆是「无明」。所以月称论师虽说「坏聚见」是其余一切烦恼的根本,但并非说「无明」不是(生死轮回的)根本。正如《宝鬓论》所说:

  只要执着“诸蕴”便会执着「我」。

  意思是指对于法我」愚蒙迷惑的「无明」能产生于「人我」的愚蒙迷惑。由于这是就因果关系而对「无明」作出的内部划分,所以它与「除无明外,坏聚见是一切烦恼的根本」的说法并无冲突。

  假如你们不懂得这种阐明月称论师本意的方法,而说生死轮回的根本是有两种,要极难消除这种自相矛盾的过失。怙主龙树亦认同这种阐明「无明」的方法。正如《七十空性论》所说:

  大师佛陀说,把由因缘产生的事物,分别计执为真实便是「无明」十二支便是由此而生。得见真实便会知道诸法皆空,这样便不会生起「无明」。这就是「无明」的「灭」,所以十二支亦灭。

  《中论》第二十六品亦说:

  若能永远灭除「无明」,「行」便完全不会生起。能灭除「无明」的便是认知真实和修习真实。能灭除先前各支,往后各支便不会生起,这样便能把整体大苦聚彻底灭除。

  《宝鬓论》所说的「只要执着“诸蕴”(便会执着“我”)」亦即是说生死轮回的根本便是执着诸蕴有自性,和以上所引各论的意思完全一致。圣天论师认同这种说法,在上文所引:「就像“身根”遍布于身体一样... 」及「生死轮回的根本便是识... 」(这一句与上文所引的《四百论》稍有分别)等论文之中已经清楚说明。

  龙树阿阇黎在《中论》破除「所破境」的种种正理,纯粹是要遮破于一切诸法增添「自性」的愚痴,从而显示「诸法无自性」。所以龙树所说的各种正理皆是要把无明执取事物的方式断除。《中观根本论佛护疏》说:

  开示缘起是有什么意义呢

  因为以大悲为本性的龙树阿阇黎看见有情众生被种种苦恼侵袭。为了令众生解脱,所以便负起宣说诸法真实的重任,开始传授缘起。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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