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多种所缘境。圣勇论师于 (《摄波罗密多论》中)修习静虑一节亦曾明申此理:
应坚住一种所缘境令心思坚固,若让心思在多种所缘境之间徘徊,心意便会被烦恼扰乱。
《菩提道灯论》亦说:
于任何一种所缘境,令心意安住于善法。
文中的「于任何一种」便是强调这种意思。因此,初时应专观一种所缘境,于获得奢摩他之后才可专观多种所缘境。在《修习次第》的初篇说:
在获得专注作意之后,才能详细专观蕴、界等所缘的特点。就如佛在《解深密》等经典所开示的「十八空」等多种不同的瑜伽师所修境。
(「十八空」是次第破除种种邪见的十八种空性义。1内空-指眼等六内处中,无我、我所及无眼等法。2 外空-色等六外处在中,无我、我所,及无色等法。3 内外空-于总体六根、六境内外十二处中,无我、我所及无彼等法。4 空空-不着前三空。5 大空-十方世界,无本来定方彼此之相。6 胜义空-离诸法外,别无胜实相自性可得。7 有为空-因缘集起之法与因缘之法相皆不可得。8 无为空-于涅槃法离定取。9 毕竟空-以有为空、无为空无余破除诸法。10 无始空-诸法虽生起于无始,而亦于此法中舍离取相。11散空-诸法和合假有,故别离散灭之相毕竟非有。12 性空-即诸法自性空。13 自相空-诸法总别、同异之相了不可得。14 诸法空-蕴、处、界等一切法,自相不定,远离取相。15不可得空-因缘法中,我、法了不可得。16 无法空-诸法若已坏灭,则无自性可得,未来法亦如是。17 有法空-诸法仅依因缘而有,故现在之有即非实有。18 无法有法空-总体三世一切生灭法及无为法皆不可得。)
所以,最初取得摄心专注所缘的标准,便是依次序多次观想头部、两臂、身躯的其他部分和双脚之相、然后才专观整体身相,即使只能现起部分粗大支分,虽不明显亦应满足并即摄心专观于此。因为,若不满足便会希望更明显,于是便会屡屡不断观想而不会摄心专观此相,此举虽能令所缘境变得稍为清晰一点,可是这样不但没法获得坚固安住的三摩地,反而会障碍得定。就算修所缘境不太明显,但只要我们一心专观部分所缘境,亦能快速得定,待它的明显度加强后,便不难获得明显(藏:gsal ba)。这种由智军论师传出的教授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所缘境的显现方式,虽有两种「四句」的说法:由于补特迦罗的种性各有不同,所以影像是有难显现和易显现之别,而显现的影像亦有明显或不明显之分。在明显和不明显两类之中,亦有坚固和不坚固的不同,由于差别极大,所以实难断定会出现哪一种情况。(四句,梵:catuskotika。藏: mu bzhi。即是肯定、否定、复肯定、复否定等四重分判方式。又作有、无、亦、非四句)
但是,当我们修习密咒真言乘的「本尊瑜伽」时,本尊的行相一定要明显清晰。所以在未能明显之前,必须修习多种引生明显的法门。不过,在这种非密续修法的情况下,假如我们极难令佛相显现,则应摄心专观上文所说的任何一种修缘境,因为我们的主要目标只是在于获得寂止三摩地。还有,若我们在专观佛身的修持时,假如行相未能显现便即摄心专观于此,便不能达成所求的目标,所以必须在行相显现之后再摄心专观。
摄心专观整体身相时,假如身体的某部分特别明显,便要专观这一部分。当这部分变得不明显时,便可以再次专观整体身相。假如在观修时,「显色」无法固定,例如:希望观修金色却现出红色。又或「形色」无法固定,如希望观修坐相却现出立相。又或数量无法固定,如希望观修一种事情却现出两种事情。又或体积无法固定,如希望观修庞大的身形但却现出细小的身形,那就绝不可以让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无论如何也要以原定的所缘境作为修习的对象。
申二令心专住所缘境的方法:
「令心专住所缘境的方法」分三:(一)说明无过失的方法。(二)破除有过失的方法。(三)说明修持时量。
酉一说明无过失的方法:
在此处所修的三摩地是具有两种不共特征:(1)明显分-令心极为明显。(2)安住分-无分别安住所缘境。亦有在这两者之上加上「乐」而成为三种特征,更有加上「澄净」(又作「澄分」,藏:dwangs cha)而成为四种,但「澄净」已经包括在首一种特征之内,所以不必分别列出。能带来舒适悦意感受的喜乐乃是此处所修的三摩地的结果,而非与「初禅未到定」所含摄的一切三摩地相应(意指这种禅定的喜乐觉受,是不会在证得初禅根本定之前的定境之中出现)。还有,在被称为成办三乘一切功德最佳基础的「第四静虑三摩地」(即是具有:舍清净、念清净、不苦不乐受、心一境性四种特性的第四禅)并不会带有身乐或心乐,所以这里不会把喜乐算作一种特征。虽然在一些「无色界」的三摩地也没有极明显分,但由于在《大乘经庄严论》曾说:
除了无色界的静虑。
意指除了那些已得自在的菩萨外(指八地以上的菩萨),其他菩萨皆是依仗各静虑地(初禅至四禅)之中的三摩地而成就功德。所以,把「明显」说为两种特征之一并没有错误。
若有「沉没」(藏:bying pa,简称「沉」)便会障碍这种「明显」生起,若有「掉举」(藏: rgod pa,简称「掉」)便会障碍「无分别安住」,所以「沉没」和「掉举」是修习清净三摩地的主要障碍。因此,若不知道辨认粗细沉掉的正确方法,又或在认出沉掉之后,不知道如何修习三摩地把沉掉断除的正确方法,那遑论生起「胜观」,就连「寂止」也不可能生起。所以,勤勉求证三摩地的人必须精通这些方法。
「沉没」和「掉举」是修习寂止的违缘,下文将会讨论辨认这些违缘及把它们断除的方法。现在先解释如何以有助修习寂止的方式引生三摩地。
这里所说的三摩地是指一心专注于修所缘境,而且必须相继不断安住于所缘境之上。这又需要具备两件事情:
(1)心不散乱专住所缘境的方法。
(2) 明确认知已散乱及是否将起散乱。前者便是「正念」(梵:samyak-smrti。藏:dran pa),而后者便是「正知」(梵:samprajanya。藏:shes bzhin)。《大乘经庄严论疏》(梵:Mahayana-sutralamkara- bhasya。世亲造)说:
「正念」和「正知」能令心意安住,因为前者能令心意专住所缘而不散乱。后者能清楚认知自心已经散乱。
若因丧失正念而忘却所缘境,我们便会散乱而当下失去修习的对象,所以,不忘失所缘的正念乃是修定的根本基础。
如何以这种正念令心专住所缘境呢
当我们最低限度能像上文所说,合格地观想所缘境时,便要生起令心坚固认持所缘境的意念。在策励自心之后,便要安住于所缘境之上,莫再重新观察任何事情。《阿毗达磨集论》说:
什么是「念」
这就是对于某种熟识的事情,心不忘失,并具有不散乱的作用。
意指「念」是具有三种特性:(1)它所观缘的对象是「熟识的事情」,因为对于某种之前不熟识的事情,「念」是不会生起的。而此处所指的便是现起先前决定的所缘境影像。(2)其「行相」或认取方式便是心不忘失所缘,所以论文是说「心不忘失」而此处所指的便是心不忘失其所修境。
「不忘失」的意思并非只是在我们被别人问及或自己进行思考时,能忆起或说出师长所教的所缘境:「所缘境就是如此这般。」而是必须令自心专住所缘境,明记于心,毫无散乱。只要有散乱便会失念,所以,当我们以上述的方法令自心安住所缘境后,便要这样想:「我已安住修所缘境。」然后便要相续不断地保任这种心力,不要再次重新进行观察。这是任持正念的至要关键。(3)其功能便是令心不会偏离于所缘境。
这种调伏自心令其专住所缘境的方法,就如把大象驯服一样。驯象师用许多坚韧的粗索把野象系缚在大树或坚固的地方,假如大象能接受驯象师的教导固然最好,否则,驯象师便会用尖锐的铁钩不断惩治调教,令它驯服就范。我们的心就像一头未驯伏的野象,所以,必须依照上文所说,以「正念」绳索把心系缚在坚固的所缘柱椿之上。假如不能令心安住在那里,便要以「正知」利钩惩治调教,逐步把自心制伏。《中观心论》说:
必须以正念绳索把自心这头胡作妄为的大象,牢牢束缚在修所缘境的坚固柱椿之上,再以锐慧铁钩把它逐步调伏。
《修习次第》的中篇亦说:
以「正念」和「正知」的绳索,把心意狂象缚于所缘树干之上。
虽然在前一论是把「正知」比喻为铁钩,而后一论则把「正知」比喻为绳索,但是两者并无矛盾。因为「正念」能直接地令心意相续不断专缘所修境,而「正知」亦能间接地令心意专注所修境。因为「正知」能察觉「沉没」和「掉举」,令我们能不受「沉没」和「掉举」所影响而安住于原本的所修境之上。又如上文所引世亲阿阇黎的释论所说「正念」和「正知」皆能令自心安住于修所缘境。又说依「正念」能引生三摩地,还说「正念」是像一条能真实把心意相续不断系缚于所缘境的绳索,所以「正念」是保任修习三摩地的主要因素。
「正念」还具有一种定知(藏:nges pa)其对象的行相,假如在等住时没有这种于对象的坚固定知,只是茫茫然地摄心安住,那即使心境澄净亦缺乏极明显的定知,这接便不会生起有力的正念,更不能破除微细的沉没,这样只会引生有过失的三摩地。
即使那些只是修习无分别心,而没有摄心安住于佛身等所缘境的人,也要紧记「一切不思,专念安住」的教授,然后必须远离散乱游荡,令心安住。这种不散乱与不忘失所缘境的「正念」意义相同,由此可知,这种修法亦不外是任持正念的…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下册 学奢摩他法 依止资粮修奢摩他》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