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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P12

  ..续本文上一页生中皈依宿业的习惯势力忽然现起所生的皈依;及由通达法性色之力所生的皈依。

  (四)皈依的功德利益。皈依具有特别殊胜利益。谓能摧毁一切罪堕;能圆满广大福智二种资粮;能救护一切灾害;能新得别解脱戒等功德;及已得不失坏并能令增长;能令种性醒觉;能速得无上菩提等功德利益故。如《摄般若波罗蜜多论》云:“皈依福有色,三(千)界器犹狭,如大海水藏,非握能测量。”

  (五)皈依后所学之次第。皈依后所学之次第分二:一别所学,二共所学。

  初别所学又分遮所学及修所学二种。初遮所学者,如《涅槃经》云:“若皈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终不应皈依,诸余天神等。皈依正法者,应离杀害心,皈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二修所学,如龙树菩萨《亲友书》云:“随工巧拙木造等,智者应供善逝像。”

  二共所学者,应学恒常亿念、爱惜、护持三宝比自己生命更为重要;并及应当恭敬、顶礼、供养三宝等,不信的心仅一刹那顷亦不应生,如是所作当成为一切乐善的基础故。如宗喀巴大师说:“众生怖畏生死险,孤独无伴遍漂游,因无三宝皈依处,是故至心而皈依。”

  甲操杰大师的《心要庄严疏》中说:“教授三宝分二:一、总义,二、支分义。

  一、总义分四:一、认识不共三宝;二、皈依总建立;三、世俗与胜义皈依之差别;四、如何皈依之理趣。

  一)认识不共之三宝:如《宝性论》云:“无为任运成,非他缘能证,智悲力具足,二利具足佛。”是说二利圆满,三身自体具足,是名佛宝。上论云:“无思无二无分别,清净显明对治品,谁能离贪所有着,彼即二谛相有法。”是说具足清净二谛性相,即是法宝。上论云:“如尽所有内,智观清净故,圣者不退众,无上功德体。”是说具足解脱智见功德,是不退僧宝。

  二)皈依总建立:《宝性论》云:“学佛教法义,三乘作用三,从胜解增上,建立三皈依。”于彼总的说来,契经中所说,是显建立三皈依的所为者,当知已入大乘种性道,在自己身心中所得的佛果皈依,及修行成就所摄的佛因皈依。其余声闻独觉二种性亦有因皈依;虽然未入道但能于佛供养承事等作殊胜事业,由能以信解为增上而建立皈依佛宝。已入独觉种性道,在最后有时,不依他教希求自得涅槃等为果皈依;虽然未入道,但能于妙法作殊胜事业,由诸信胜解为增上,即是建立皈依法宝。已入声闻种性道,在最后有时,依随顺他教希求得涅槃等,是名果皈依;虽然未入道但能于僧众作殊胜事业,由诸信胜解为增上,即是建立皈依僧宝。在自身心中虽不希求所得,然于谁皈依的法宝和僧宝,观待彼当知为因皈依。依建立大乘不共三皈依,对其余二种性(声闻、独觉),亦应了知因三皈依及二种果皈依,此乃显示诸经中所说总建立三皈依的所为。

  三)世俗与胜义皈依之差别:《宝性论》云:“断故妄法故,无故有畏故,二种法圣众,终非胜皈依。”是说于彼世俗和胜义皈依义者,谓如定性声闻,在自己意乐心前,唯求寂灭生死苦,除彼以外,执为不须希求上进,住实有法以为道行,即非究竟皈依者,是名世俗皈依;虽在意乐前执为究竟行,但于彼义是究竟的胜义皈依义,亦不是修行教法等究竟的法身,于谁补特伽罗亦无欲乐了知,唯不合理。是故虽是大乘教法,但非胜义皈依者,谓仅是显示义现观的方便,若已得义现观究竟,则不需要得彼尚未得的方便,犹如船筏唯所应舍。于此,总的来说,全面辨别是修行的支分,不是主要义。圣者菩萨身心中现证无我的般若慧者,谓在观见前虽然似现远离一切垢染,但未尽一切垢染,于自性垢染尚未灭除,于彼显现境未尽一切垢染自性,是故是空聚虚诳的有法,显然不是胜义皈依。若是有为法,许为悉非究竟皈依者,谓佛的道谛,及二种色身是究竟皈依,当知一般是为灭除邪执分别,应长久断除。对于声闻乘的理趣,谓声闻无余涅槃,不是究竟皈依,因为仅无苦集所显故,由此未尽所知障的怖畏还能引发作用,于声闻独觉阿罗汉行相,如执剑刽子手有所知障的怖畏。是故胜义皈依者,如《宝性论》云:“趣入于胜义,皈依唯佛陀,能仁法身故,资粮究竟故。”是说唯有具足三身自体的佛是胜义皈依。

  四)如何皈依之轨则:当善了知诸经所说三宝的功德,及略抉择皈依三宝所学之次第。总的来说,自己观生死过患,特别是观恶趣过患,善于思维,意念怖畏。依此二因了知唯有三宝乃有离怖救护之功能,对于三宝系心思维,观待其心依止之皈依意善调柔以为前行,于皈依学处应如法修学。若如是作,随佛悲心令功德辗转向上增长,于此已得坚固暇满之身,心意极善调柔皈依。若无希求,纵于闻思修能精进者其果极小。此处正说者是谓建立大乘三皈依,其后以清净信心所缘佛功德等,是显皈依的境。

  二、支分义分三:

  一)教授佛宝:教授佛宝者,谓菩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不作一切相智行,因真实中不见色等,是为于佛宝断除实执之教诫,因为了知所缘能缘谛空平等性的究竟智,是教诫佛宝故。应是这样,因为一切相智在胜义中不可得,教诫于色等境与有境心,性相与所表,界与见在胜义中无行无所著故,于一切相智教授即是于佛教授,因为是能表一切相智佛法的性相故。一切相智在胜义中不可得,佛与二种清净具足菩提清净皆谛空一相。

  二)教授法宝:教授法宝者谓不行色有法,不行色无法等,显示教授法宝,因为由三智所摄境,即体、对治和行相所摄一切,即总摄一切法在胜义中皆无自性故。

  三)教授僧宝:教授僧宝谓指圣者菩萨有学不退僧,入胜义中无生性。教诫传经说法僧,是为教诫破除实执僧宝修道作助伴故。问:僧亦有多种行相,因住果有三,向有四种之差别,七大士圣位菩萨及独觉共有八种圣僧(有法),应有多种差别,因为有钝根之差别,其数有二十种故,岂不都是住果向八种圣僧吗?答:除大乘阿罗汉不属此处僧宝内所摄,因为属于佛宝。对于三宝是为破除在胜义中耽著皈依。(译自甲操杰大师所著《现观庄严论释·心要庄严疏》)

  

  第四、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四·开示不怯弱

  第四、对治贪著恶事,开示不怯弱“不耽著”之教授。是说为对治耽著恶事,断除懈怠,开示不怯弱精进之教授。这在教授僧宝处说,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身语意三有恶业无容暂起所余。经义是说,诸菩萨摩诃萨,身语意三业有恶事,入此菩萨道,修行六波罗蜜多,是难能行故。不耽著恶事,谓于身等受用不起贪著行,是教授身语意不贪著恶事之精进,因为由对治身语意耽著享受生乐着,即能断除身语意之懈怠故,教授身等皆无谛实。

  

  第五、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五·开示不疲劳

  第五、对治退屈开示不疲劳,“不疲”之教授。是对治疲劳懈怠,开示不疲劳之教授。经义是说,从色等乃至圆满菩提之间,一切法皆无谛实相应,是为断除长久修行,身心疲劳故而教授。

  

  第六、释大乘教授十法之六·开示遍摄持

  第六、对治自轻懈怠,开示摄持“周遍摄持道”之教授。是说为断除轻视自己的懈怠,开示遍摄持于大乘道精进之教授,就一切法无谛实生,需要受持十方诸佛菩萨教诲修道之教诫。为了遣除怯弱心的懈怠故而教授,是经的词义故,显示由学修一切法无谛实生的教授,即是遣除怯弱心的因由,学修无谛实即是学一切法的真实性故。

  

  第七、释大乘教授十法之七·开示五眼

  第七、教授修行不依仗他的因,开示“五眼”之教授。

  此中分三:一、经说;二、论释;三、观察。

  一、经说:“舍利子,复有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能净五眼,所谓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肉眼。”

  二、论释:释彼经义谓“五眼”。就词义门释经说五眼等。此分正说词义及结尾略摄。

  一)正说词义分三:一、就名相门教授;二、就词义门教授;三、如何教授之理。

  (一)就名相门教授:谓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是说肉眼及从异熟生的天、慧、法和佛眼。

  (二)就词义门教授分五:

  1、教授肉眼者:经云:“佛言,舍利子,有菩萨摩诃萨肉眼,见二百踰缮那[7]”乃至“见三千大千世界[8]”是说其数如实各各决定。(五百弓为一俱卢舍,八俱卢舍为踰缮那)

  2、教授天眼:“时舍利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天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天眼,见一切四天王众天天眼所见。”乃至“能见十方殑伽沙等世界有情死此生彼。”

  3、教授慧眼:“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慧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慧眼,不见有法若有为若无为,若有漏若无漏,若世间若出世间,若有罪若无罪,若染杂若清净。”乃至“不见有法是可见,是可闻,是可觉,是可识。”其义是说,于一切法皆无分别。

  4、教授法眼:“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法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法眼,能如实知补特伽罗种种差别,此随信行,此随法行。”其义是说,证一切圣补特伽罗。

  5、教授佛眼:“时舍利子,复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清净佛眼。佛言,舍利子,菩萨摩诃萨,菩提心无间,入金刚喻定,得一切相智。”乃至“由此佛眼,超过一切声闻独觉智慧境界,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觉,无所不识,于一切法见一相。”略摄彼义,“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欲得如是清净五眼,当勤修习六到彼岸。”

  (三)如何教授之理:是说修行真如一味,是名为学,显示教授五眼。

  三、观察分五:

  一)定相:依自己增上缘,依根本静虑心而生,现见自境所显住种类的识,是眼的定相。

  二)差别分五:在五眼之内:1、依自己不共增上缘的肉眼,能亲见百踰缮那粗细色的识,是肉眼的定相。2、依自己不共增上缘的天眼,能见一切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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