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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P16

  ..续本文上一页缘四谛。

  四、此中断诤。何故此处唯建立他者,是故任于何时皆不应说破坏依其它乘。

  辛二、广释分三:壬一、释暖等前三胜法;壬二、释分别;壬三、释摄持。

  壬一、释暖等前三胜法

  颂曰:所缘无常等,是四谛等相,行相破着等,是得三乘因。

  色等离聚散,住假立无说。色等不安住,其体无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无常等。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执著诸法。不见彼性故,智慧所观察,一切无所得。

  色等无自性,彼无即为性。无生无出离,清净即无相。

  由不依彼相,非胜解无想。正定正作用,授记尽执著。

  三互为一性,正定不分别。是顺抉择分,下中上三品。

  二、广释差别法:“所缘无常等”至“下中上三品”七颂。

  此中分:1、所缘行相因缘三种差别;2、相应分别之差别;3、善知识遍摄持之差别有三种。

  一)所缘行相因缘三种差别分:一、总的结合;二、各各差别。

  1、总的结合:问:所缘行相之差别如何?答:是故所缘与行相清净由七颂解释。

  2、各各差别分:暖顶忍世第一法之所缘行相之差别。

  1暖:以下品暖四谛为增上之所缘行相之二种差别。“舍利子言,具寿善现,何为法爱?善现对曰,具寿舍利子,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无常起贪著;加行及此遍知者,舍利子,是菩萨摩诃萨法爱过。”是说此色应断,由此为所断色,名为贪著。菩萨摩诃萨修般若波罗蜜多时,于色无常起贪著,说明应断除贪爱色过患,应了知法,应当学。前三句明下品暖所缘者,即“所缘无常等,是四谛等相,行相破着等”是依苦等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是破除于苦等行相实执贪著所缘等。

  就因门殊胜,经说欲学声闻地,应听闻、应持、应受和应读诵、应遍知、应如理作意般若波罗蜜多,乃至是三乘广大之因。释彼义者谓“是得三乘因”应当了知,暖等一切法,亦获得通达三乘分之因体。

  中品暖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菩萨与般若波罗蜜多不可得,真中不见。”是说如是名者亦不住,亦非不住,非离住。彼义是说,“色等离聚散”是中品暖所缘者,谓胜解和真如作意,修习色及破除色等皆不可得,是名不见。行相者谓由无一切名,不同相续与同相续随转之性相皆无。

  上品暖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如是假立名句之法,蕴处界等,乃至十八佛不共法,皆无言说。乃至不住菩萨法,应知名住”。彼义是说:“住假立无说”,上品所缘者,说谓色乃至佛的中间,一切法假立名字之法,皆是名言。行相者谓善等法任于何时亦无言说。

  彼等总义是说,如是无分别智火是先兆故为暖,所缘、行相、具足三种。

  2顶:下品顶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应住色”乃至“不取他自性空故”。彼义是说:“色等不安住,其体无自性,彼等自性一,不住无常等”。下品顶所缘者,谓于色等是离自性之体性,由自性空名不住于色等。行相者谓胜义中色等一切法;与空性相互是一体,由于空性中无常等皆无,所以于色等常与无常等是名不住。

  中品顶所缘行相。经说;“一切相智者,不取于相,因为相是烦恼”乃至“世尊是此是诸菩萨摩诃萨的般若波罗蜜多”。彼义是说,“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不执著诸法”。中品顶所缘者,谓由法界自性,于无常等及诸空性者,是以无自性,则于无常等及与空性相互体性名为是一。行相者谓已破自性故于色等不执著以为自性。

  上品顶的所缘行相。彼经义是说:“不见彼相故,智慧所观察,一切无所得”。上品顶所缘者,由无自性性,是名不见彼于色等青黄等相。行相者谓以般若智慧辨别真实法,决定通达一切法皆无所得。彼之总义是说,如是,是善根转动之顶故,顶所缘行相及具足行相三种

  3明下品忍所缘行相。经义是说:“色等无自性,彼无即为性”。下品忍所缘者,谓性相之自性,及自性之性相,由空性即一性,故名色等无自性。行相者谓有所缘众生性,即色等法无自性。

  中品忍所缘行相。“何以故?具寿舍利子,如是一切法者无生亦无出离。明”经义是说,“无生无出离,清净”。名中品所缘者,谓由自性不生,是名于色等亦无生,亦无涅槃。行相者唯通达一切法之自性,是名身等一切行相皆清净。

  明上品忍所缘行相者。彼经义是说:“即无相,由不依彼相,非胜解无想。”上品所缘者,由于不应是自相和共相,是名一切法无相。行相者谓唯远离自性色等诸相之所依,以胜解作意,即非胜解,由真如作意,是名无一切想(遍知)。彼等总义是说以无如是恶趣,是上品法忍故,即成为忍所缘、行相及具足三种。

  4下品世第一法所缘行相。经云:“具寿舍利子,一切相智法亦无自性故,无二无二事”乃至“彼者犹如虚空以无贪是名解脱而无染定(无诤三摩地)。”彼义是说:“正定定作用”,下品所缘者,谓应修一切法无生,及勇行等三摩地(正定)。行相者谓由自己之愿、福德、智慧及法界之力,任运成就在一切世间界中如实机缘,是入定作用(名入三摩地的作用)。

  明中品世第一法所缘行相。彼经义是说:“授记尽执著”。中品世第一法所缘者,入真实三摩地相应瑜伽,诸佛作授记,此名法性。行相者谓无有一切分别,自己通达菩萨三摩地自性,根本定等无生想。

  明上品世第一法所缘行相之差别。经说:“具寿善现,住此三摩地的菩萨摩诃萨,如来应供正等觉有否授记?善现告具寿舍利子言,无彼授记,乃至无识无有为”。释彼之义:“三互为一性,正定不分别”。上品世第一法所缘者,由法性三摩地、菩萨和般若波罗蜜多,三义互为一性。行相者谓由一切法无有性,无分别定(三摩地)者谓方便善妙。释彼等总义,是世间一切法最殊胜故,即名世第一法,所缘、行相、具足三种。

  二)相应分别之差别法:谓“由所依对治”二颂所说。善知识遍摄持之差别法:谓由“心不惊怖等”一颂所说。彼等之内,“所缘及行相”二颂,则是略示。

  抉择分二:一、释加行道之所依;二、释能依加行道之自性。

  (一)释加行道之所依分二:一、身所依;二、心所依。

  (1)身所依:大乘加行道,三洲男女及六欲天的所依身,皆有可能新生起,因彼等之所依身,皆具有新生起的顺缘,并有远离违缘故。《俱舍论释》中说:“唯人三洲。”是说唯人的所依身能生起者,毗婆沙宗所不许可,因为北俱卢洲人的所依身无有新生起,因彼等人大部分具足异熟障故。上界所依身无有新生起者,因上界异生贪著禅定乐,有少分厌离故。设若恶趣所依身有新生见道,那么,由业烦恼受生恶趣,必须要有加行道世第一法,则与《俱舍论》所说“忍不堕恶趣”成相违。广则在见道处说。

  (2)心所依:若是能新生起大乘加行道的心所依者,悉是静虑根本定(正定),因彼有能新生起的心所依,彼无欲心,亦无三有之顶的心,及无近分静虑。若是安住上品资粮道的菩萨,若悉得静虑正定,则安住上品资粮道的菩萨身心相续中无近分定故。

  (二)释能依加行道之自性:自宗分九:

  (一)性相:大乘顺解脱分圆满后,生起的现观住种类,而与谛现观相顺的大乘世间义现观,是大乘加行道的定相。于性相方面谓大乘世间现观,需要有信解,因为通达声闻阿罗汉前的大乘加行道,是为所摄受彼故,有需要住种类胜解,成为大乘顺解脱之因,是为所摄大乘加行道故。有说,资粮道圆满后所生,未生见道之前的智不合道理。因为通达声闻罗汉之前,大乘加行道尚未决定故;因果的过失有多种故,是故于此体性主要是修所生,但亦有闻思,(彼不是闻思为主,密意是修所生为主。)于大乘资粮道亦有,相应故,如《集论》中说。

  (二)差别:就体性门,大乘加行道暖等四种,彼一一中若就分位门分,各有下中上三种,共有十二种。

  (三)各各的自性:首先是大乘顺解脱分,获得能摧毁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现行功能之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暖的定相。其二、获得能摧毁所知障清净所取分别现行功能的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顶的定相。其三、获得能摧毁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现行功能的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忍的定相。其四、获得能摧毁所知障假执能取分别现行功能的道,由住种类所显,是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的定相。

  (四)生起理趣:就最初大乘定性菩萨,由资粮道缘空性,若初得止观双运,既得大乘加行道暖;缘空性得修所生是同时。有说由现证空性的声闻罗汉,缘空性得止观双运,而未入小乘道的菩萨,由资粮道未得大乘加行道暖位之前,彼有所得故,是故在彼前有证空性故,因为在彼之前有如是通达小乘道故。

  (五)闻思修三慧之差别:主要从听闻契经的词句多处所说所生起的慧,名闻所生慧;主要从契经的义理,思维力所生的慧,名思所生慧;主要是修初静虑以上的定力所生慧,是安立修所生慧。

  (六)下中上三品的差别:由下品等渐次生起,或由菩萨有关(联系)钝根等之差别,说名下中上义,若由同一身心为增上,最初生起加行道,名下品加行道,中间生起名中品,最后生起是名上品。若就异身心为增上,钝根身中的名下品,中根身中的名中品,利根身中的名上品,以不同身中为增上的上品加行道,不全是上品等同类,否则,利根菩萨身中最初生起加行道(有法),应是上品加行道,由异身中为增上的彼是上品故,因为是利根身中的加行道故,若不能承认,彼是下品故,一身中为增上的彼是下品故。应遍许。

  下中上三乘者,是由利中钝根所说。

  (七)所有以心识正理观察(思择):于大乘加行道的现比量等虽有多种,但初就定性大乘于空性心一境性等持,大乘加行道根本智,彼是断知(再决识,谓已了知的事物,重行再了知的心识,如比量之第二刹那)故,彼是七种心识随一:现量识、比量识、已决识、伺察意、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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