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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P17

  ..续本文上一页现不定识、犹豫识、颠倒识,非现量随一故。初易知,第二是修所生的心故,中间等是解脱道,最后是异生身中通达空性的心故。如是于彼根本智显明法性,因为是法性义总显明故。如《疏》云:“如是根本定是由通达法性的断知相续修习之力而修所生,总显明空性义是诸修行之体性。”

  (八)差别法:大乘加行道,彼胜出小乘加行道有五差别法,或就六门是特殊胜者,胜出彼小乘:1、所依境;2、行相;3、能行理趣;4、遍摄持的差别(殊胜);5、分别具足理趣;6、就小中大之差别分亦是殊胜故。(1)彼于四谛就正理异门无边门所缘,不是由单独如是所缘,首先就中品忍分位因门,就下品世第一法分位果门,就下品忍分位二谛体性门,就余九种[10]分位法性行相门所缘故。首先通达生死涅槃无谛实,此是身等五清净的因名能持(取)故(五因清净:道清净、定清净、寻思清净、正念无间、回向涅槃)。(2)勇行等三摩地此具饶益众生之果名分别故(健行,首楞严定,万行之总称)。(3)胜义中无自性,此即世俗中有体性故。(4)四谛离戏论胜义智慧故。其一、大乘加行道就正理异门差别无边门,是能断四谛增益之有相,不是单独故。其二、由彼大乘加行道证理三完全能作大乘见道之近因,由单独不能作故。其三、由胜应化身为自己所作事业,能作所化菩萨加行道宣说圆满大乘道的遍摄持,单独不能如是作故。(5)于大乘加行道暖等四,具足所断实执为主,单独不具足故。(6)大乘加行道世第一法小中大之差别合理,小乘加行道世第一法不合理故,因为彼是最后际刹那故,如《俱舍论》云:“彼者一刹那,如是世第一。”

  (九)释名:谛现观是加行位的道即名加行道,身中见道所断,是抉择道分之相续,即名顺抉择分,由于是彼之支分,说名抉择支。由于是生起无分别智火之预兆则名为暖。能断邪见善根之顶,则名为顶。唯一生乐趣而断生恶趣业烦恼即名为忍。由于是世间第一法,说名世第一法。

  论义是说,大乘加行道有法,具五殊胜者:(1)因殊胜,成为自因从大乘顺解脱分所生。(2)所缘及行相殊胜,成为自果通达四谛的见道,及缘四谛理相应。(3)体性殊胜,是缘空性世间修所生为主的心。(4)差别殊胜,就体性门分暖等有四。(5)就分位门具足小中大各三种之差别殊胜故。

  大乘加行道(有法),胜出小乘加行道五差别法或就六门殊胜者,谓胜出彼:所缘、行相、能行理趣、遍摄持(善知识)、具足法、就小中大之差别亦是特别殊胜故。

  壬二、释分别

  释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与能取分别二种

  颂曰:由所依对治,二所取分别,由愚蕴等别,彼各有九种,

  由实有假有,能取亦分二,自在我等体,蕴等依亦尔。

  问:“由所依对治”等颂,如何广释相应分别之差别?答曰:此中亦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一、经云:“佛告善现,善哉善哉,菩萨摩诃萨应如是学般若波罗蜜多,应学静虑、精进、安忍、静戒、布施波罗蜜多,应学诸菩提分法及十八佛不共法”乃至“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以一切法不可得是为学。”

  二、论释分四:一、结合;二、略标;三、广释;四、略义。

  一)结合:“由所依对治”广说相应分别之差别法(有法),有所为者,为略示未说依四种分别,彼义是为所断分别体性及差别等所显故,名结合具四种分别所显明故,即颂文所说。

  二)略标分二:一、略标所取分别;二、略标能取分别。

  1、略标所取分别:“由所依对治”等一颂,明杂染所取分别根本(始因)之所依,及由对治之所依有二种,由无明与清净蕴等所显之差别有九种。

  2、略标能取分别:“由实有假有”等一颂,谓缘补特伽罗实有,及缘士夫假有,能取分别亦有二种,即缘我有自在,及缘蕴等,如是名各有九种。

  三)广释分二:一、结合;二、释各各义。

  (一)结合:于彼略标义者即是此结合。

  (二)释各各义分二:一、广释所取分别;二、广释能取分别。

  1、广释所取分别分二:一、广释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二、广释清净所取分别。

  (1)广释所知障杂染所取分别有九种,此中就境门有九种故。

  1有九境之初明无明境的杂染所取分别:经中所说(不录)。释彼之义,谓杂染的根本所依即是无明。

  2明色等有漏蕴之有境分别:经文不录。释彼之义,谓于色等蕴。

  3明贪著名色之分别:谓诸愚夫异生无明;及贪著爱染。彼等无明及爱染假有,乃至贪著佛不共法(上经说)。释彼之义,谓贪著名与色。

  4明贪二边之分别:贪著诸法谓作分别有无二边,乃至彼等名为入愚夫数。释彼之义,谓贪二边。

  5明杂染与清净无知之分别:彼等谓由无明与爱之缘,不知不见,乃至声闻独觉于诸法不能出离。释彼之义,谓于杂染与清净无知。

  6明不住圣道之分别:彼等谓不信,云何不信?谓色由色空不信,乃至不生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不住于圣道。

  7明于所缘分别:“舍利子,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彼般若波罗蜜多皆不可得,真实中不见,若如是学,菩萨摩诃萨以不可得理,当生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所缘(境)。

  8明于我等分别:“舍利子,最极清净故,我不可得(无所缘)不可见。如是最极清净故,乃至一切相智皆不可得不可见。”释彼之义,谓于我等。

  9明生起清净等之分别:“舍利子,清净者谓无生无起无现行。”释彼之义,谓于生起清净等所取诸分别。

  (2)广释清净所取分别,对治清净所依之所取分别有九种故:

  1明于清净蕴等义分别:谓由无方便善巧,分别色而起贪著,乃至分别识而起贪著。释彼之义,谓对治所依蕴。

  2明于生门(处)义分别:分别眼而起贪著,如是乃至意及于色等而分别贪著,如是乃至法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生门(十二处)。

  3明于种族(界)义分别:于眼识界而起分别贪著,如是乃至法界意识界,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种族(十八界)。

  4明于生义分别:谓于无明而起分别贪著,如是乃至老死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生义。

  5明于空性义分别:谓内空乃至无法自性空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空性。

  6明于波罗蜜多义分别:谓于六波罗蜜多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波罗蜜多义。

  7明于见道分别:于三十七菩提分法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见道。

  8明于修道分别:谓于诸静虑、诸神通、诸无量,及诸无色定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修道。

  9明于无学道分别:谓分别彼十力而起贪著,乃至于一切相智之中间而起分别贪著。释彼之义,谓于无学道诸所取分别。

  2、广释能取分别分二:一广释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二广释假执能取分别。

  (1)广释所知障实执能取分别有九种。

  1明于我有自在分别:“舍利子,我不可得,如是乃至有情、命者、养者、士夫、补特伽罗、意生、儒童、作者、受者、见者皆不可得。”释彼之义,谓执补特伽罗实有所依我有自在。

  2明分别我唯一(单独):“舍利子,色不可得乃至识不可得。”释彼之义,谓独一我。

  3明分别因我行相:“舍利子,眼不可得,如是乃至意及色不可得,乃至法之中间皆不可得。”释彼之义谓因。

  4明于见者等分别为我:“舍利子,眼、色、眼识不知,乃至意、法、意识不知。”释彼之义,谓见者等我。

  5明分别杂染所依之我:“舍利子,缘起不可得,乃至无色界不可得。”释彼之义,谓杂染烦恼。

  6明分别离贪欲之我:“初静虑不可得,乃至无色空不可得。”释彼之义,谓离贪欲。

  7明分别见有所依之我:诸圣谛不可得。释彼之义,谓见有所依之我。

  8明分别修有所依之我:八解脱及九次第定不可得。释彼之义谓修。

  9明作利益之有所依分别为我:十力不可得,乃至一切相智皆不可得。问:如何不可得?谓于我(我自己、我体)。何以故?我最极清净故。释彼之义,谓于作利益之所依,能取诸分别。

  (2)广释假执能取分别分二:

  1总显:“复次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此幻化士夫学般若波罗蜜多,当出生一切相智。”

  2明彼分别有九种:

  〈1〉明于蕴假有分别:“善现如是心,色于他亦如幻,受想行识于他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假有士夫之所依蕴。

  〈2〉明假有处分别:眼、法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处。

  〈3〉明界假有分别:眼、色、眼识,乃至识界如幻如幻性亦识界。释彼之义,谓分别界。

  〈4〉明缘起假有分别:缘起如幻性,乃至老死亦如幻性。释彼之义,谓分别缘起。

  〈5〉明清净假有分别:“善现”乃至“诸菩提分法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清净。

  〈6〉明见道假有分别:“善现,空无相无愿,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见道。

  〈7〉明修道假有分别:“善现,静虑及无色定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修道。

  〈8〉明于胜进道假有分别:“善现,一切空性亦如幻。”释彼之义,谓分别胜进道。

  〈9〉明无学道假有分别:“善现,如来十力、十八佛不共法如幻否”乃至“当知后得一切相智。”释彼之义,谓于无学道能取诸分别。经中有如是所说理趣者,谓杂染所取分别第二,七八九经中就对治门说,清净所取分别除第四,其余就体性门说。实有能取九种分别就对治门说,假有能取九种分别就境门说。

  四)略义:如是四种分别,与四顺抉择是如数具足。

  此处分辨抉择可分为二:一、释所断分别;二、释能断对治的建立。

  一、释所断分别(分八):

  (一)由谁分别的体性:

  1、释总与别二种:

  初总分别经中多处宣说。如《俱舍论》、《释量论》、《辩中边论》等所说;此处所说的分别,悉由执名义总和之分别,并非全面。是故执自境为谛实心,是此处所说所知障分别的定相。

  2、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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