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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P38

  ..续本文上一页及彼等中间,即是不住诸生死及不住寂灭涅槃。经云:“善现白佛言,世尊,何以故,菩萨摩诃萨的般若波罗蜜多,非此岸非彼岸,彼二中间皆不可得。最极清净故。佛告善现言,三世诸法平等性故。”释彼之义,如前修法即是正说修果般若母邻近之道。

  “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释彼之义,是说三世诸法。

  2、就退还门说小乘之体智:由初二句颂,就远离殊胜方便智慧二者门说,是附说现证无常等十六之智的修法,释彼之义,仅以自己通达,远离般若波罗蜜多悲心与智慧故,由缘有法与无法,当知即是住诸有生死,及住寂灭涅槃。后二句颂修法,彼即是附说修果般若母遥远之道。释彼之义,是说声闻等不知三世平等故,成为与真实般若波罗蜜多遥远。

  论义是说:1、现证无常等十六之大乘见道(有法),不住三有边者,因为以能灭三有边之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之智故。2、彼(有法),不住寂灭边者,因为以能灭寂灭边之悲心任持,是大乘圣者之智。3、彼(有法),三有寂灭二者之中在胜义中皆不住者,因为以现证三有寂灭谛实空之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之智故。4彼(有法),于佛菩萨身中是邻近者,因为以现证三世谛实空之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身中之智故。

  自宗分二:一、释此中所说二种道智;二、此中所说释住三有涅槃边义。

  一、释此中所说二种道智:观待世俗事能灭三有边之现证住种类的大乘圣者之智,是由智慧不住三有之道智的定相。譬如现证补特伽罗无我之大乘见道。观待世俗事能灭寂灭边现证住种类之大乘圣者的智,是由悲心不住寂灭边之道智的定相。譬如菩萨见道身中的大悲心。

  二、释此中所说释住三有寂灭边义:谓以业烦恼引发的生死,即是此处所说观待世俗的三有边;此中就分位所说,是观待世俗住三有边义。彼就般若说,是此岸生死常远的定相。小乘涅槃者是此处所说观待世俗为寂灭边,安住于彼,即是此处所说观待世俗住寂灭边义。彼以悲心是离彼岸边涅槃的定相。执生死谛实,观待胜义是三有边。于生死一边所舍实执,即此中所说观待胜义住三有边义,当知由彼缘有法即是住生死。执涅槃谛实,即此中所说观待胜义的寂灭边;及于小乘涅槃所取一边执为谛实,即是观待胜义住寂灭边义,当知彼由缘无法即是住涅槃。如《道业论》云:“于三有涅槃边,观待世俗及观待胜义有二,初者以业烦恼为缘于三有结生相续是堕三有边;唯断生三有业所得的涅槃边,及得彼涅槃名堕寂灭边。三有边即三乘种性皆应灭除,彼寂灭边唯有菩萨断除。三有边前已破除,由悲心及愿力为增上受生者能修涅槃故。观待胜义随三有涅槃边者,谓于三有涅槃所舍所取执为谛实,彼由菩萨通达空性的般若慧断除。若如许声闻独觉有证法无我,则观待胜义虽非堕边,但观待世俗即名堕边。”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三、之四·于果般若遥远之体智;于果般若邻近之体智

  辛二、成立彼理

  第三、明于果般若遥远之体智

  第四、明于果般若邻近之体智

  安立大小乘二者于果般若母远近之因由。

  二、安立远近之因由:

  颂曰: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由善巧方便,即说为邻近。

  此中分二:一明小乘于果般若母遥远;二明大乘于果般若母邻近。

  今初,就释经第一类义门:说明于果般若母,所缘贪著谛实的过患,即:“彼由缘相门,非方便故远”。

  (二)明大乘于果般若母邻近,释第二类义门,说明不贪著谛实的功德,即“由善巧方便,即说为邻近”。

  释初二句义,是说由幻师于幻化的显现事,不了知彼之自性,若由实执于有法则不显现无自性,如离善知识等方便善巧故,则由通达有事相(有法),于声闻等不知有法体性,即无平等性智,是故彼等于佛母即遥远。释后二句义,是说菩萨从长时期中真实欢喜善知识的无倒教授,依二谛听闻等智生起的方便善巧,即能遣除于法实执错乱相者,谓遍知色等法自性,遍知平等性,是故彼等于般若母真实邻近。略明彼义:谓由无方便者即是遥远,由有方便者即是非遥远。

  论义是说:未通达空性的声闻圣者身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是于果般若母遥远的一切智,因为若是一切智由远离大悲并由执相所系缚故。菩萨见道身中现证无常等十六的智(有法),是于果般若母邻近的一切智,若是一切智,由大悲心及现证空性般若慧任持,是大乘圣者身中的智故。是故,若是一切智,远离大悲而由实执系缚,则是于果般若母遥远一切智的定相。彼与所治品一切智[23]是一义。通达小乘住种类之大乘圣者的智,谓由大悲及现证空性慧任持,是于果般若母邻近一切智的定相。彼与能治品[24]的体智是一义。初的界限,从小乘见道至小乘无学道;第二的界限,从大乘见道至佛地。

  辛三、所治能治之差别分五:壬一、一切智相执所治;壬二、能治;壬三、果上相执所治;壬四、能治;壬五、结。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五·所治品一切智

  壬一、一切智相执所治

  

  三、所断与能治之差别分三:一、于体道相执所断对治;二、于果上相执之所断对治;三、彼二结尾。

  一)于体道相执的所断对治分:所断与对治二种。

  (一)所断:论释分三:

  1、结合:如上所说之理,声闻独觉于果般若母遥远,缘能修的相是对治品之体,是由所治品所显示,名为结合。是说声闻等于果般若母遥远的修行,即是所治品。

  2、根本:释彼之义

  颂曰:色蕴等空性,三世所系法,施等菩提分,行想所治品。

  3、解释:就词义门释,是说色等三时的有漏法及无漏法,二者一切无自体法,由缘有法(有为法)依他遍计我等见为空性,及修行想者,彼等若是能对治,以趣入颠倒,应是所断故,即是所治品。

  论义是说:未通达空性的声闻见道身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是所治品的一切智,因彼一切智远离殊胜方便智慧,并由实执系缚故。此处所说的所治品有多种者,谓从色乃至一切相智的蕴等;从施乃至一切相智于空作相想;三世所属诸法于彼等作相想;施等六及三十七菩提分法,乃至一切相智中于修行道有作相想故。若是一切智,远离殊胜方便智慧,并由实执系缚,即是所治品一切智的定相。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六·明对治品之一切智

  壬二、能治

  第六明对治品之一切智。

  释于体道上相执之对治,论释分三:

  1、结合:诸菩萨于果般若母邻近之因由者,谓于彼相不可得,所断相反即是能对治,名为结合。是说诸菩萨的遮遣即是能对治。

  2、根本:总则分:观待修行见的断对治,及观待行的断对治有二种。

  (1)、观待修行见的断对治:就明对治门释彼经义。

  颂曰:施等无我执,于此令他行,此灭贪著边。

  是说此论正断后的对治,附说初二对治。

  (2)观待行的断对治:释彼之义谓:“于此令他行,此灭贪著边”。是说此论正说对治后附说所断。

  3、解释:释此论三句颂文之词义,是说由三轮清净,以通达施等无我,及自他加行趣入真实故;及破除一切贪著聚类处,即是应取故,是能对治一切行相。

  论义是说,菩萨见道身中现证补特伽罗无我的智(有法),是对治品一切智者,谓若是通达小乘住种类的大乘圣者的智,皆由殊胜方便智慧任持故。

  此处所说的对治有多种者,谓于五蕴通达色等无耽著;于三世通达过去等无耽著;从施乃至一切相智,通达我执由我于此所行,于此所得皆无有耽著故。

  此处所说有观待行的所断者,谓有能回向的心与所回向的善法,由相执回向圆满菩提的有相行故。彼的能对治者,谓以自己我施舍我持戒等已破执著,如是所行与他所化众生亦能修加行,能灭除自他一切贪著边故。是故,远离三轮有所得,则能通达于施等,行者得者皆无我已后自安住于彼,亦于其它所化众生能修加行,菩萨见道的智(有法),如一些非声闻独觉的对治,一切行相能对治者,唯是应取故,真实趣入色等真性故;由对治贪著聚类处一切种子已破除故。通达小乘住种类的大乘圣者智,由殊胜方便任持,是对治品一切智的定相。

  壬三、果上相执所治

  二、释于果上相执之所断对治分四:一、贪的体性;二、是贪的因由;三、贪著的对治;四、从因由所说旁义。

  一)贪的体性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尔时世尊赞善现曰:善哉善哉,汝今善能为诸菩萨说执著相,令趣大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离执著相,修诸菩萨摩诃萨行。善现,复有此余微细执著,当为汝说,汝应谛听,极善思维。善现白言,唯然,愿说,我等乐闻。佛言,善现,住菩萨乘诸善男子善女人等,欲趣无上正等菩提,若于如来应正等觉取相忆念,皆是执著。”

  2、论释分二:

  (1)根本:

  颂曰:执佛等微细。

  (2)解释:就词义门释,顶礼如来等者以是福德资粮之因,虽是能对治,但由微细贪著自性,皆非一切行相,即是菩萨道所治品。

  论义是说,就于如来真皈依处执为谛实门,顶礼赞叹及于彼等善法,就执相门回向圆满菩提(有法),是菩萨道歧途所治品,因为彼是菩萨所应摧毁故。问曰:设若彼等是对治则与所断相违?答曰:以是福德资粮之因,虽是某些业障等的能对治,但不是能对治一切行相故无过,因为彼贪著的是微细体性故。

  壬四、果上之能治分三:癸一、是所治品之理;癸二、正对治;癸三、旁义。

  癸一、是所治品之理

  二)是贪的因由分:经说与论释二种

  1、经说:“时具寿善现白佛言,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最为甚深,佛言如是,以一切法本性离故。世尊,如是般若波罗蜜多,皆应敬礼。佛言,如是功德多故,然此般若波罗蜜多,无造无作,无能证者。”

  2、论释分三:

  (1)结合:微细贪著是所治品的因由者,谓不但自性,亦有其它因由,名为结合,是说微细贪著即是所治品。

  (2)根本:释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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