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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P40

  ..续本文上一页所作果实执加行。三难行合为一种故。

  三、就作用门分有二:1、学般若波罗蜜多,于自己根性如实当得胜果,许为有果,得果不空,破除实执加行;2、于般若波罗蜜多,精进瑜伽的补特伽罗,由自殊胜救护不依仗他缘救护或不依靠他破除实执加行。

  四、就证知门分有一:于识上显现境,破除七显现事实执加行。是故若是此处论义正说加行,即悉是通达大乘住种类,如由通达空性总义之理趣的菩萨加行道。此之所说若是主要的菩萨加行,悉是通达小乘住种类,如由通达无常等十六总的理趣的大乘加行道。此之所说若是主要的加行,虽然悉是此之附显加行,但不悉是此之附显,因为由实执系缚的声闻加行道,即是此之附显的加行故。

  界限:从大乘资粮道至最后心。

  证知七现事之义者,一切法(有法),无谛实,是缘起故,如梦、幻、阳焰、空谷回声、影像、寻香城及如变化。七喻(有法),无谛实者,因现象与本质少许不同故,如虚空之莲花。依彼七种譬喻通达一切法无谛实的菩萨瑜伽(有法),是此中所说菩萨身中的加行,如前定相即是彼故。是故此等加行主要在后得智位,如《入无分别陀罗尼经》云:“以无分别见一切法如同虚空轮,由彼之后得智见一切法如幻、如阳焰、如梦等相同。”是说于菩萨后得智中内外诸法显现如梦等,而显现的因由者,如其次第:由习气识及于彼变化显现境则如梦;由眼坏之咒药和合所生则如幻;虽然无谛实而现为谛实以显现境相违则如阳焰;由依缘显现则如空谷回声;如能建立所知法影像,以谁习气如是引发显现则如阳焰,于此阳焰总即名影像,《庄严光明论》中名阳焰,《摧难略论》说,由翳眼现毛轮,有说如旋为轮等;由实无所依处显现境故如寻香城;唯由身语作用因果显现境则如变化事。由彼七种譬喻,抉择一切法无谛实。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八·加行相平等性

  ——《般若经》四三七卷四页至四三七卷五页

  辛二、加行自性

  第八明加行相平等性。

  (二)体智加行的行相或定相分二:

  1、经说:破执七显现事谛实之余,“善现答言,憍尸迦,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不执是色、是受、是想、是行、是识。”乃至“不执是幻。”(有不执是色、不执属色、不执依色等,广如经说。)其义是说,由色于胜义中无自性,名不执色,由此色法如是修行不执著,于色重担(主仆)法不执著,于色利害所坏皆不执著。

  2、论释分三:

  (1)结合:若说加行平等性,云何在一切智的加行后,说加行平等性的因由何在?其因由谓就通达境与有境平等,需要修习加行,故加行后说平等。

  (2)根本:释彼经义:

  颂曰:不执著色等,四种平等性。

  (3)解释:从词义门释,谓贪著色等,于青等色相;及色等差别戏论,通达的诸贪著一切行相皆不可得者,是由加行平等,即加行平等性。

  论义是说,在体智处所说的菩萨加行平等性(有法),汝有四种:1、于汝从色乃至一切相智于彼彼诸法起贪著;2、执著青黄等色等名言之因相;3、执著色等差别戏论;4、由破除通达顺抉择分之执著,是通达(证)者与所知一切法,通达在胜义中皆不可得的菩萨加行平等性故。是故,于法的体性、差别、名相事相、境与有境等,破除实执的菩萨瑜伽者,即是一切智处正说的菩萨加行平等的定相,若分有四种。

  界限:从大乘资粮道乃至最后心。

  能表一切智九法之九·大乘见道

  ——《般若经》四三七卷五页至四三七卷十二页

  庚三、修加行之果之二:辛一、略标刹那;辛二、广释行相

  辛一、略标刹那

  第九明修习加行之果。

  五、如是修习之果分二:

  (一)、经说:平等性圆满。“尔时,如来威神力故,于此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四大王众天,乃至净居天,各以天花檀沈香末,遥散佛上(土),来诣佛所,顶礼双足,却住一面。”乃至“亦于此处宣说般若波罗蜜多。”谓总标十六刹那已,彼等各个分别解说。(以下广说善现白佛,慈氏菩萨成佛如何宣说般若波罗蜜多等,文广不录。)

  (二)论释分二:

  1、结合:若说平等性及声闻等见道,那么,在加行平等性后,说见道是何因由?因由是说,四加行平等性,就通达彼各各不混杂,就需要修习见道,如是说故。是说已通达各各加行平等性,必须修习见道,故说见道。

  2、释义分三:一、略标见道;二、广释行相;三、不说修道之合理。

  (1)略标见道分二:

  1根本:就释彼经义门以略标释大乘见道十六刹那。

  颂曰:苦等诸圣谛,法智及类智,忍智刹那性,一切智见道。

  2解释:就词义门释,于各各谛有:法智忍、法智、类智忍、类智,如十六刹那之自体者,即是一切智处的见道。

  辛二、广释行相

  (2)广释行相分三:

  1结合:云何能通达四谛忍智十六刹那行相理趣?这是从问门结合,是说何为四谛行相。

  2根本分二:

  〈1〉解说十六刹那:

  颂曰:色非常无常,出二边清净,无生无灭等,如虚空离贪,

  脱离诸摄持,自性不可说。由宣说此义,不能惠施他,

  皆悉不可得,毕竟净无病。断除诸恶趣,证果无分别,

  不系属诸相,于义名二种,其识无有生。

  〈2〉略摄:即:

  颂曰:一切智刹那。

  3解释分二:一、正说菩萨见道;二、兼说见道。

  一、正说菩萨见道分二:一、各各解说;二略义。

  (一)各各解说:即是无自性故等。

  (二)略义:如是行相,彼等一切智刹那者,即是诸菩萨的见道。

  二、兼说见道分:与诸声闻等相反,所修无常等清净行相者,是一切智见道。彼各各解说十六行相分为: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行相四种。

  1、苦谛四相:谓无常、苦、空、无我四相。

  1明无常:释彼之义即:“色非常无常”是说无自性故。若胜义中远离色等常与无常,即是非常亦非无常。(以下远离等皆指胜义中)

  2明苦:释彼之义即:“出二边”,是说由远离苦非苦性,即远离断常二边。

  3明空:释彼之义即:“清净”,是说远离空与不空故,即是清净。

  4明无我:释彼之义即:“无生无灭等”,是说由于非是我与无我体性,即名无生无灭,及非杂染,非清净等者,是苦谛之清净相。

  2、集谛四相:谓因、集、生、缘四相。

  1明因:释彼之义即:“如虚空”,是说因与非因虚妄性故,犹如虚空。

  2明集:释彼之义即:“离贪”,是说集与非集皆不具足故,即永断烦恼及随烦恼。

  3明生:释彼之义即:“脱离诸摄持”,是说生与不生苦都无系属,即名脱离诸摄持。

  4明缘:释彼之义即:“自性不可说”,是说缘离苦与非苦缘皆脱离故,名为自性不可说,是集谛的行相。

  3、灭谛四相:为灭、静、妙、离四相。

  1明灭:释彼之义谓:“由宣说此义,不能惠施他。”是说灭与不灭皆系属故,就词义说,不能惠施于他身中。

  2明静:释彼之义谓:“皆悉不可得,”是说无有寂静与不寂静,皆悉不可得。

  3明妙:释彼之义谓:“毕竟净”,是说远离妙与非妙故,超过二边,毕竟清净。

  4明离:释彼之义谓:“无病”,是说亦无出离与不出离故,名为不生一切病。是灭谛的行相。

  4、道谛四相:谓道、理、行、出四相。

  1明道:释彼之义谓:“断除诸恶道”,是说远离道与非道故,即断除诸恶道。

  2明理:释彼之义谓:“证果无分别”,是说理与非理不混杂故,由所证果义,于方便无有分别性。

  3明行:释彼之义谓:“不系属诸相”,是说脱离修行与非修行,即不系属一切法相。

  4明出:释彼之义谓:“于义名二种,其识无有生”,是说由无出离与不出离,则所诠与能诠体性之性相,所知法与声二者,名为其识无有生。

  (以上四谛十六行相,各有经文,尤恐文繁,故不抄录,当见《般若经》四三七卷五至七页)

  论义是说,大乘见道智忍十六刹那(有法),是此处正说的大乘见道,因为是此处正说的大乘谛现观故。现证四谛十六行相离戏论,是此处正说的大乘谛现观者,即是此处正说大乘见道的定相。又速能引发所超越的见道,是此处正说的能超越的谛现观,即是此处正说大乘见道的定相。若分有智忍十六刹那。

  (3)不说修道之何理:不说修道之因由者,因为声闻的道者是由菩萨应遍了知,但不作证,所以不说修道。如《二万颂光明论》云:“于一切智无修道故。”

  已二、总结三智

  三、总结三智分二:经说与论释。

  一、经说:“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于一切法非有自在,非无自在,不取不舍,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又“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不趣欲界,不舍欲界,不住欲界。”乃至“不住无色界。”又“善现,如是般若波罗蜜多,于布施波罗蜜多,乃至般若波罗蜜多,不与不舍。”乃至“于诸佛法,不与不舍。”

  (二)论释分三:

  1、结合:如上已说三智圆满,其后总结三智,名为结合。如是广说后,由能摄一切义理,即名总结三智。

  2、根本:从释彼三段经文之义而总结三智。

  颂曰:如是此及此,又此三段文,当知即显示,此三品圆满。

  3、解释:就词义门释,接着所说之理趣,此即是一切智、此即道相智、此即一切相智,如是作为此三品三种智圆满。

  论义是说,广释三智之后,接着总结三智之因由者,谓仅由此三种相,当知是显示为希求解脱及一切智士夫,能修习一切义理故。作总结三智已于其余现观不作总结之因由者,主要是说三智能摄八现观一切义,故此中总结,于其余诸现观义亦当了知故。第一段经文(有法),是显示一切智圆满,因为是能显示总结殊胜行品的论义故。第二段经文(有法),是显示道相智圆满,因为是能显示总结二边清净品的经义故。第三段经文(有法),是显示一切相智圆满,因为是能显示总结善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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