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起生死涅磐一切法,明了此种现之法者,可得解脱;不明了者,沉沦三界也。”
譬如晴明日光照,千劫黑暗顿开朗,
本净妙心放光明,多劫轮回业障消。
解释:
常住真心,本自光明,此颂以日光为喻。
如日光明,能破黑暗,无论何处,纵经多年之黑暗,但得日光一照,立即开朗。且其光明,虽有时为云雾掩遮,其明体固常在也。同理,此心本自光明,本具本觉智光,纵属无始劫来,在迷众生,流转生死,轮回六道,随业浮沉,其本觉智光,则常存未失,不过有如云掩日光,一旦云散天开,则朗朗辉辉,大千炳耀。此则犹如由不觉而始觉,始觉即同本觉,生出子净光,而合母净光也。此为成佛不二法门,自性光明即母净光,法性光明即子净光。打成一片,即证悟矣、成佛矣。
虚空言说强安立,虚空究竟离言诠。
觉心虽亦强言释,究竟成就实离言。
要知心惟本同空,无余摄尽一切法。
解释:
常住真心无异于虚空,然虚空之真实意义,离于言诠,无可直说。
光明大手印者,虽可如上略说其表喻,又如大圆胜慧中,撷要说为一切显现诸法,一刹那由自心圆现,一刹那圆满归于自性等,又大手印法常说,轮回涅磐一切法,—一未越于法性,……等等名言安立,但实际离言绝思。如入中论所谓,一切法性,应离常断等戏论分别,实无名言可立可说。
又虚空者,依世谛言,尚复可言其为真实不坏,而一无所有,但欲究竟表达实相,实亦不可得也。
龙树菩萨赞心颂曰:
“诸佛出生处,堕地狱未灭,
成佛原未增,应敬礼此心。”
故如虚空,摄尽一切法,此如来藏心,摄具一切圣凡种子,而为众生八识所毕具。当其相应也,世间一切,显而万象森罗;隐而一念不动,无不消归自性。世界万象,送与吾心交相融化,无迹可寻,其中寂静光明,不可言喻。一不相应,则妄心妄境,相与判然、世界又复脱露而出。故知世界者,我心之表现耳。
虽然如是,金砂虽具金质,未即成金,必经炼冶工夫;行者虽立见宗,自非不修能证,故以下八句二颂,即示三门之修法也。(正当之修行方法颇人尤其无上瑜加,似乎更高更妙)。
身离诸作要闲住,语离尘声空谷音,
意离思量比对法,如竹中空持此身。
心合超绝言思绝,安住任运无取舍,
无著心契大手印,恒修决证正菩提。
解释:
身修者,颂云离诸作,世间非利益诸作,悉舍离外,即他种出世法,亦当离去,而唯安闲宽坦,令身安住。
语修者,无利乐之世间语应禁之,乃至咒诵,亦宜休止,安静如谷。
意修者,则离一切戏论思量比对之心想外,即观想警觉,亦宜休止,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
今令此身,上自头,不至足底,如同中空之竹筒,心等虚空,超绝一切之分别。又令等待,离一切掉举昏沉与无记,惺惺寂寂灵灵明明,无取无舍无着之心,即此定住于常住真心,即是大手印定。如是恒常修持者,决得忽焉刹那,如暗室灯燃,光明普照,无上涅槃自性、俱生未觉智慧光明,全体毕现,而无上正觉之道,立时证矣。
密咒典及波罗密,种种经律与法藏,
各个论支宗派等,皆非光明大手印。
解释:
凡诸密乘咒道次第,以及修般若波罗密多之法。乃至繁多契经调伏,性相二宗,诸多派别支分,论教谈理,落于分别者,皆非先明大手印也。
因其耽于多所分别,即未免执着。不独显教为然,即在密宗,生起圆满诸般次第、以及气脉明点诸法,若落分别执着,非仅不见光明大手印,且一有实执,即为光明大手印之障碍,不得显现光明。
由生分别障明印,反失所守三昧耶,
永离分别不着意,自生自灭如水波。
解释:
又以分别执着障光明大手印故,以为守三昧耶,而实为破坏三昧耶。故惟永离分别,总不如意,如水生波,自流自息。
若顺无往无缘谛,即守破暗三昧耶,
若离分别无所住,一切法藏无余见。
解释:
又善了达水上画纹,空中挥笔,水与空痕,云何寻迹之理,及一切法本不可住,本无可缘之胜谛,心一起于分别,即知分别无实质自性,于此为修。同样,一起于善,即于知此善无自性;一起于恶,即于知此恶无自性;乃至一切贪嗔等毒,即于知此皆无自性。以此为修,如是,毒药转成醒醐,烦恼即是菩提。
不起修整,然又绝无散乱,以守护自心。能如是无住无缘,任运而不违越真心者,即是等于手执明灯,照破黑暗,即是善能守护三昧耶。又分别执着,岂惟违犯三昧耶,且未随顺一切法教蕴。故惟永离分别执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者,方能见澈三藏一切教义真谛而无余也。
如他颂有云:
“离诸警觉与实执,亦无修气缚自心,
自心无整如乳婴,随常住真心作主,
妄念起观其自性,应知水波本无异,
离诸实执无住边,则见诸法蕴胜义。”
若依此义脱轮回,并能烧除诸罪障,
此是教内大明灯,不修此义愚夫辈。
解释:
大手印四瑜珈有四级:一、专注,二、离戏,三、一味,四、无修。
以专注瑜加入门,循序以进,修至离戏瑜珈,即能离一切分别与边际,不住常断一切之戏论,通达佛境,但尚未究意也。唯依第一了义光明大手印之无修,而得任运安住于真心上者,即可脱轮回之牢狱,而契人菩提。若仅能一刹那而如是定者,亦可烧尽无始所积之重罪。若能彻底明见自性(即真如,常住真心),即成佛道,决无疑也。故此光明大手印,诚为教乘中第一了义之最大明灯,其有不信者,真愚人也。
彼常漂溺生死流,未出秽苦之愚夫,
应哀悯彼令依师,得师加持而解脱。
吁嗟乎!
流转轮回者,毫无义利唯是苦。
有所作亦无义利,观心最殊胜。
解释:
愚夫无信,而常沉沦生死轮回而不能出者,有四因:一、无明,二、邪见,三、贪,四、爱。有此四因,故其沉沦生死,常在秽染苦恼而不知出要。是以谛洛巴祖师,哀悯此辈,且示大手印学者,亦应发同体大悲之心,见有如此愚人,必当令其皈依于成就光明大手印之上师,由闻而思,而虔修之,尤为切要。
令其对师发起“如”佛、即“佛”之敬信随顺心,则上师之加持力,可得入其身中。一得加持力入于其身,本觉智(真心)之光明自动显现,而得解脱,成就菩提矣。
若离执计是见王,若无散乱是修王,
若无作求是行王,若无所住即证果。
越所缘境心体现,无所住道即佛道,
无所修境即菩提。
解释:
以上正示瑜珈行者修行之要诀。
瑜加之道,有四要门:见、修、行、果,是也。
见必超离一切执着遍计,方为正见中之王。
修必自心毫不散乱,方为真正修中之王。
行必安住于真心,无着无求,方为真正行中之王。
若言果道,此必圣凡上下涅槃生死,皆能无希求无所住,真正无上之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寂而恒照、照而恒寂,等同诸佛,方是果也。
复次。学道行者,心驰缘观,真如不得露现,必善巧于离观而观,离缘而缘,离修而修,是为善巧观修。
又必无住而住,方为善住。无逝而逝,方能善逝。无成而成,方为圆成。无证而证,方为实证。必如此者,方为大圆满菩提佛道也。
嗟乎!
于世间法善了知,无常法如梦如幻,
梦幻实义本无有,知则当厌离于彼,
舍诸贪嗔轮回法,依于山则洞穴居。
恒住无作任运境,得大手印亦无得。
解释:
于是谛洛巴祖师,又哨然叹曰:
嗟乎!世间法无常,如梦复如幻,本无实义谛,悉是假法无常,如梦复如幻,本无实义谛,悉是假名相。智士应了知,而生厌离心,断舍贪嗔等,轮回苦因法,往彼山岩洞,离尘清净修。恒住无所作,任运住本明,证所本无证,光明大手印。
譬彼大树枝分可万千,
齐根倒断万千枚分萎,
断心意根生死技分亦全枯。
譬彼千劫所集暗,得大明炬暗立遣,
如是自心刹那光,多动无明障顿除。
解释:
譬如彼大树,枝分多无数,断其根倒地,枝分齐谢萎。断心意妄根,一切生死了,纵令允昏暗,一明诸暗消,刹那本觉明,照破多劫罪。
虽然如是,其尤要者,令身安住,如须弥山,令心寂净澄清,不为外境所牵,随处亦皆可修。处安身不安,处静身不静,亦是徒然。坐时睁目可,闭目亦可。若心未善安止,则睁目非、闭目亦非,任运而住,心无修整。散乱无记不修整,则又非是。真能善巧安定身心而修者,不住茅蓬,亦可修行,住茅篷而不免于散乱,亦无成也.
噫嘻!
有心之法不得离心义,
有为之法不得无为趣,
欲达真实离心无为胜义趣,
任运持心安住明本体,
分别垢水自当返澄清,
障修诸显亦各自寂显,
无取舍心光发而解脱。
解释:
引伸上段之义,更示转深之趣,于是(口胃)然叹曰:以有生灭心之法,不能得到超离心境之义谛。
以有作为之法,不能得到无为法之旨趣。若欲达到真实离心及无为之义趣者,唯当任运持心,令其安住真心,离一切缠覆。
如是任个彼妄心分别如垢水者不加搅乱,自得澄清。对一切声色等法,似能显生而障于道行者,亦置不理会,更不能有丝毫爱憎取舍,则如贼入空室,自形寂隐。如是无着之心,昭昭灵灵,一旦常住真心曜然光发,解脱现前矣。
了本无生无始习垢净,
亡诸执计安住无生境,
凡所显现即是自心法。
超脱边执得殊胜见王,
超深广量得殊胜修正,
离断边品得殊胜行王,
能无所住得最殊胜果。
解释:
常住真心,无始以来,不生不灭,不垢不净。诸法之所显现者唯此心,能见其显现者亦唯此心,究此能见所见,体无有二,惟一空寂,本自无生,即是显空、色空、明空等,双融无二之光明大手印也。
此而证得之时,即是如来之身相,而一切无始以来,业习垢染,一洗而空也。故颂中接云:”亡诸执计之心,安住于本自无生之境。何以故?凡所显现,能见所见,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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