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必依根,根能助识、识属于根,识如根。我人认识作用,除了根境之外,有时还需要光明、空间、种子识、分别识、染净识等条件才能认知。但并非八识都如此,普通只以根、境、识三缘为代表。所谓"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
2.五境:又名五尘,为四大种所造,为五根及五识所对的外境。
色境:眼识所缘的境。此境有三种:显色、形色、无表色。
声境:耳识所缘的境。此境有三种:内缘声(是由有情的身上发出的语声)、外缘声(是由风、林等物质发出来的音声)、内外声(介于内、外声之间的音声,即有情和无情的合声。如打鼓、弹琴等音声)。
香境:鼻识所缘的境。可分为好香、恶香、等香、不等香等四种。
味境:舌识所缘的境。有甘、酸、咸、辛、苦、淡等六味。
触境:身识所缘的境。分为能造触与所造触二类,共二十六种。
3.法处所摄色:是第六意识所缘的境。也就是"法处"所摄的"色法",或意识所统属的色法。这一类色法,是无质的,是五根所不能领纳的,只能透过意识来了别。分为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遍计所起色、定所生色等五种。宇宙万法都是意识所缘的对象。
极略色:土石等有形的物质,分析至极小者。
极迥色:青黄等显色物质,分析至极小者。
受所引色:又称无表色。是依身、口发动的善恶二业,而生于身内的无形色法,为一种不能表现于外的现象,例如由于受戒而引发于心中的一种防非止恶的精神作用。
遍计所起色:幻觉所生起的虚妄色法。例如空中花、水中月、镜中像等。
定所生色:八地以上的菩萨,由于定力所变现的色声等五境。
(四)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
依心法、心所法、色法的分位差别,所假立的有为法。计有二十四种:
得:是成就的意思,为假立的名字。总指色法、心法、心所法三种的作用发现生起时,能成就善、恶、无记的种种行为。
命根:是心法的作用,其实就是生命。
众同分:人,是人类大众中的一份子;畜,是畜类群体中的一份子,以至其他各类亦然。
异生性:宇宙间一切众生,种类各异,轮回六道,因性质不同,所以叫异生性。
无想定:这是外道禅定的一种。想是指想心所。修此禅定,前六识不起,但第七识仍在。
无想报:经由修持无想定的力量,所成就的一种果报。报在无想天,五百大劫不生想心;但报尽命终,受业力牵引,仍入轮回,升沉不定。
灭尽定:佛教修持最高的禅定。修成此定,前七识永不复起,又名无漏定。
名身:就是一切的名词,如松、竹等名称。
句身:联合若干名身,以表明事理,也就是一句完整的话。这句话中要包括主词和述语。
文身:由句而成段,是名文身。
11生:本无而今有,叫做生。
12住:生已渐成,叫做住。
13老:由生至死,中间的念念变异,叫做老。
14无常:诸法相续变坏,而不常住。在人来说,为生、老、病、死;在物来说,即生、住、异、灭;在世界来说,名成、住、坏、空。以上这些都是无常。
15流转:一切因缘和合的有为法,都是因果相续、生灭无常。
16定异:善恶因果,互相差别,不杂乱的意思。
17相应:宇宙万有,各从其类,名为相应。如:善感善果,恶感恶果。
18势速:诸法的生灭,流转迅速。
19次第:诸法的生灭流转,前后引生有一定顺序,而不紊乱。
20方:方是方位,如东、南、西、北。
21时:时是时间,如过去、现在、未来。
22数:数是数目,如一、二、三,个、百、千等。
23和合性:有为诸法生起时,必须由众多因缘集会的特性。
24不和合性:相对于和合性,即能妨碍诸缘和合而令诸法不生的能力或性质。
(五)无为法六种
无为,就是无所造作、无所作为的意思。这是为简别有为法而说的。有为法是因缘和合,有生、灭、变、异之法。如前述九十四法,都是生灭法。
无为法是清净寂灭的,这便是真如实相,也就是不生不灭的法性。法性本来非一 、非异,如今何以说有六呢?因为六种中的前五种,或依其原因,乃至依其作用来说,都是真如无为的化身,只有最后的真如无为始为本体。
1.虚空无为:虚空遍及世间,而真如法性也遍及宇宙世间的森罗万象。
2.择灭无为:由智能拣择的力量,断除一切烦恼,所得的寂灭就是涅槃。这真理是由于证得涅槃而表现的,所以叫择灭无为。
3.非择灭无为:非由智能拣择的力量,而是自然地灭除烦恼,也就是由于众缘分离,还归于原点时,所显现的真理作用。
4.不动无为:色界第四禅的禅定情形。是灭除一切苦乐受所显现的真如。
5.灭想受无为:这是离无色界第三地的烦恼,生于第四有顶地时,由于灭除受、想定所显现的真如。
6.真如无为:这是指超越了虚妄颠倒的真实理体,脱离我、法二执所显现的真如。前面的五种无为法,都是假立的无为。
百法之中,心法及心所有法计有五十九种,约占百法的五分之三,可见心识活动的复杂性。又百法中的九十四种有为法,都是因缘所生的假法,这是因为凡夫由于迷惑妄想,将假法执为实我、实法,因而就有主客、自他的分别,于是起惑造业,轮回生死,无有出期。我们修证的目的,就是要将虚妄的心识,转为如实的智能,以泯除 二执,达到真如无为的境界。
三、种子现行
种子论,是唯识宗理论的重要组成部份。唯识学者主张宇宙间的一切,都是阿赖耶识所变现的。阿赖耶识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功能,就是因为它含藏着产生色、心诸法现行的作用,这就叫种子。当种子遇缘起现行的时候,就变现而成森罗万象。如此,阿赖耶识就成了宇宙的总体、万有的根源,这也是唯识宗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理论。
(一)种子说的先驱思想
业,是佛教的根本思想之一。现在的状态,是过去的业果;现在的造业,决定未来的状态。业,虽然是精神、肉体的感应现象,但也是能用眼看,或用心感受的具体行为。
这种业,并非永远存续的状态,例如:某一个人很可恶,并不表示那人永远可恶。如果今天有人杀人了,杀人的行为虽在瞬息间消失,而杀人的起心动念,以及杀人的后果,却会严重的影响到未来。这种可以导致未来善恶果报的影响力,就是佛教的种子思想。不论种子储存在果实中,或埋藏在泥土里,都不会露出形状。但是因为这些种子的存在,植物才会再度萌芽生茎、开花结果,由此继续繁殖下去。瑜伽行派有鉴于种子能生起植物的潜能,借用"种子"一语来说明行为潜在的影响力。
从历史上看,"行为潜在的影响力"并非一开始就叫做"种子"。之前早已存在几种先驱性的概念,如大众部的"随眠",正量部的"不失法"。直到经量部,才将这些概念统一为种子,明确地成立"种子熏习说"。之后以经量部的种子说为根据,瑜伽唯识行派才完成了阿赖耶识说||包含一切种子在内。透过种子说的成立,建立了三世轮回与因果循环的道理,告诉我们行为业力(身、口、意三业)的留存,不论历经多少劫,都不会丧失其"生果"作用。
(二)种子的意义
种子( bija ),简单的说,就是一种"生果的功能",位于阿赖耶识中,产生所有存在的力量。这种力量绝非现代科学所说的"外在能源",而是自我内心深处不断对境发生作用,所产生的功能。我们日常所做的任何行为,无论是善、是恶,过后都不会消失,都是以种子的情况存留在第八识里。好的行为有好的种子,不好的行为有不好的种子。不论好与坏,对以后的生命都有影响。
《成唯识论》卷七说:"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辗转力故,彼彼分别生。"这是说明阿赖耶识摄藏一切种子。当种子机缘具足时,会产生现行,又由现行变为种子,因为有种子,宇宙间的各种事物就产生出来了。但是种子由"潜在状态"成为"现行状态",必然有其规则性。而种子虽处于潜在状态,其本身也不停地在活动。这些规则共有六项,称为种子六义:
1.剎那灭:种子不会停驻下来而不变化,它是不停地生而灭,灭而生。就是在第八识之中,它们也不停地剎那灭、剎那生,生生灭灭,灭灭生生,如此才能成为缘起,产生结果。
2.恒随转:是说种子灭后,即刻有另一新种子生起,这种子的性质,与原来的种子是非常近似的,如此才能保持生果的作用永不止息。
3.果俱有:当种子生起现行,变现为万有时,能生的种子与所生的结果同时存在,和合不离。吾人现在的正报||业报身,即现行法。此生命是由过去的业种子招感 而得,此业种的功能,在入母胎时,种子就逐渐变化成为现行法,也就是胎儿。胎儿日渐长大的变化过程,也就是种子、果报俱有之义。
4.待众缘:种子藏在第八识中不生,因为种子必须具备很多条件来推动,才能发生作用。在《戒经》中,佛陀告诉弟子:"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和合时,果报还自受。"所作业不亡,就是指业种子在第八识中不失、不坏,遇到众缘和合时,自会生果。所以,种子在现行中,除了种子本身是主要条件,还须有众缘来辅助。
事物之所以出现,要依赖四种因素,也就是四缘,即:第一、因缘;第二、所缘缘;第三、等无间缘;第四、增上缘。
5.性决定:由种子的性质,决定所呈现的状态。善种子为善因,必能招感乐的果报,这性质是决定性的;在"外法种"上也是如此,如甜瓜种子不生苦瓜等。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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