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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新释(日本 汤次了荣著)▪P15

  ..续本文上一页冶洗涤后依旧光彩陆离。这是说真如不空的法体,虽为从来的无明妄法所掩覆,但由于始觉的策勘修养,两脱出烦恼碍三细六组的染心,即烦恼障和智碍三细六粗的所依的无明,即所知障,离去和合相,不生灭和生灭相和合的阿黎耶识的杂相,叫做法出离镜。因为离去和合的杂相,故曰淳:因无染心,故曰净:无无明,故曰明。

  四者,缘熏习镜,谓依法出离故,遍照众生之心,令修善根,随念示现故。

  【要义】第四,说缘熏习镜。所谓缘,乃言众生发心修行的外缘。所谓熏习,乃外熏习,即成为信仰的对象,使从外面熏发。所谓镜,比方净镜悬于高台,万象无不尽照。由于前面的法出离,离去了三细六粗的染心及无明,故能遍照众生的心,适应并亿念众生万差的根机,因而显现种种的身和种种的法。使一切众生修习善根功德。如此,众生成为可以生起发心修行的始觉的智,即所谓缘熏习也。

  【详义】性净本觉的义,要之,第一,真如本觉,其自体是不可言、绝思虑的,是消极的说明,即能言乃妄法空无。第二,真如本觉,假言说来说明,自体隐然实在,成为诸法缘起之因。是积极的说明,即使吾等众生开悟的内因。第三,真如本觉若离无明妄法,到达悟界,是自利的说明,即八面玲珑、光彩陆离,发放崇高清丽的光辉。第四,真如本觉达到玲珑如玉的悟界,尽行映现万差的根机。于是发起救济的大悲,成为信仰的对象,成为使一切众生发起善根功德的外因,是利他的说明。更概括地比较此四义:第一是妄空,是消极的说明;第二是不空,是积极的说明;第三是体,是自利的说明;第四是用,是利他的说明。而第一与第三比较,第一是性德,是先天的;第三是修显,是后天的。又,第二与第四比较,第二是内熏,是个人的;第四是外熏,是万人的。又,第一第二是体,是自性的;第三第四是相,是离垢净。贤首大师称前二义为在缠的有垢真如,后二义为出缠的无垢真如。今图表之如下:

  ┌如实空境(自性因)…妄空…消极的…性德(先天的)┐

  │ ├体……自性的…在缠有垢真如(因)

  ├因熏习镜(内熏因)…不空…积极的…内熏(个人的)┘

  性净本觉 │

  ├法出离境(退冶熏)…体……自利的…修显(后天的)┐

  │ ├用……离垢的…出缠无垢真如(果)

  └缘熏习镜(外缘熏)…用……利他的…外万(万人的)┘

  其次,前随染本觉中所说智净相与不思议业,和现在所说吆出离与缘熏习相似。即智净相仿佛是法出离,不思议业相仿佛是缘熏习。其间有何等区别呢?“义记”中曾有详细说明,即前二者限于随染,乃就始觉而言;此二者限于自性,乃就法体而言。换言之,前江者限于能证的智,此二者限于所证的境。所以前者说智,说业;今者说法,说缘。虽有如此之差别,但其体只是始觉,即本觉,绝对平等的真如觉体。

  智净相──┐ ┌智┐

  ├限随染…就始觉…能证智…┤ │

  不思议业相┘ └业┤

  ├始本不二…真如觉体

  法出离──┐ ┌法┤

  ├限自性…就法体…所证境…┤ │

  缘熏习──┘ └缘┘

  一0、根本不觉

  生灭心的阿黎耶识中,有觉和不觉两义。觉之义已说毕,以下续说不觉之义。此处所谓不觉,即无明,即没有把真如看作真如的明智,却执著于妄法的不明的心。犹如觉有本觉和始觉,今不觉无明也分为根本不觉和枝末不觉。换言之,即根本无明与枝末无明是也。根本和枝末的分别如何?答曰:所谓根本不觉,是迷真的无明,是对于真而言的。所谓枝末不觉,是执妄的无明,乃执著于妄。所谓迷真的无明,是不知真如为真如的迷,好比不知东方为东方。所谓执妄的无明,乃言不知倾如为真如的根本无明之心起动之时,成为阿黎耶识的迷心,随著渐渐惹起几多的迷妄执著,因此发生种种烦恼,造成业障,招致生死的苦果。约言之,是执妄以为实,犹如执东以为西,执南以为北。根本与枝末虽有如此之差别,但犹如始觉与本觉暂时差别而本来不二,此二者并非其体别。故“义记”中末九丁中说:“因无明而成妄心(根本无明),因妄心而起无明(根本无明) 。”同中末十五丁又说:“因似生迷(枝末无明),因迷起似(枝末无明),二义一时,说有前后。”因此二者不但有别,乃一念同时起动,不前不后,只是说时有前后耳。盖无明妄法虽然本来无体,但今欲暂且假借体相关系而论述,使其理可以判明。即根本无明为体,枝末无明为相,有体之处必有相,有相之处必有体,乃必然之理。体相须臾不可离,本上垂下末来,末归结于本。此无异于说明迷界缘起之时区别之为粗细前后。

  所言不觉义者,谓不如实知真如法一故,不觉心起而有其念。念无自相,不离本觉。

  【要义】说根本不劈即根本无明时先示其义次说枝末之相后述离觉无不觉

  所谓不觉之义,乃言不知如实真如的法一。盖真如之理法,乃绝对平等的惟一相,而非差别相对之法。因此倘不了解真如平等惟一,相则为无明智,此即根本无明。好比不知东之为东,迷于方向。故不失真如之为真如,即不觉无明,此实为根本无明。还须知道,有不知真如者,却非发起根本无明者。其次,所谓相,乃起妄,由于不了解真如的理法绝对平等惟一相,于是发生不觉无明的妄念,以至引起业相、见相等三细六粗的念相。好比不知东之为东,因而执著于西、南、北的邪方向。此实为枝末无明。但现在是要说明根本无明,何以又说枝末无明呢?答曰:迷真起妄,乃一体的两用。虽然同是妄念,但由于对真或对妄,暂时分别为根本与枝末耳。有了迷真,起妄必然随从。故说明迷真的根本无明时,为欲指示其义的究竟,须述起妄的枝末无明。主要是欲使知道迷真的根本无明。然而妄念本来无体,故无有自己的体相。因此离本觉无不觉的妄念,好比离正方无有邪方,离水无有波。

  犹如迷人,依方故迷。若离于方,则无有迷。众生亦尔,依觉故迷。若离觉性,则无不觉。

  【要义】就离觉无不觉之义,作法喻合说。前文言妄念无自相,不离本觉。因此今举比喻。正因为有了东南西北的方向,于是便那些旅人误解东方为西方,而迷失路途。若离东的方向,便决无误解为西之理。又,因水而有波,若离水,便无波。今众生亦然,正因为有真如本觉,于是发生不知真如为真如的不觉之迷。若离真如本觉的体性,不觉之迷便无发生之理。

  以有不觉妄想心,故能知名义,为说真觉。若离不觉之心,则无真觉自相可说。

  【要义】因有不觉,故知真觉的存在。真觉具有等待不觉之义。吾等众生皆有情,故有不觉的妄想心。然因有此心,故能知道所谓真如的名目,又知道体相用三大的义理。为此欲辨别真如本觉之为何物,欲用策励修行来显现它。但那些木石一般的非情物,因为本来没有不觉的妄想心,故无论怎样说述,也不知真如本觉的名义,没有显现它的由因。“义记”中说明这一点,言“妄中有起净之功”其次真如本觉是绝对平等惟一相,若不借用相对差别的不觉妄想之心,无法说明真如本觉的自相。故“义记”中说:“真有待妄之义”实因真和妄的关系,犹美和丑的关系。有丑故显美,美因有丑而更美。

  一一、枝末不觉

  前言根本不觉乃迷真的无明,是对真的迷心;枝末不觉乃执妄的无明,是对妄的迷心。然二者非有别体,并非一念同时具足而可分前后的,只是说述时有前后而已。虽然,欲说明迷界缘起的现象,决不能没有粗细前后的区别。此粗细前后的区别,实乃说明缘起开发宇宙万有的过程顺序。盖欲说述迷界流转的开发的过程如何,必先发生不知真如为真如的根本无明,冲动真如本觉时,真如本觉微动,先成为三细,由此渐渐缘起开展,发生名为六粗的粗动,惹起几多迷妄执著,终至于罗列现在的现象。此为枝末无明,此枝末无明的三细六粗的九相,说明迷界流转的开发。此乃起信论特有的法相,叩尽真如缘起的玄底。以下当详细地顺次说明三细六粗(参照序论中所揭法数配当图)。

  复次,依不觉故生三种相,与彼不觉相应不离。云何为三?一者,无明业相。以依不觉故。心动说名为业。觉则不动。动助则有苦。果不离因故。二者,能见相。以依动故能见。不动则无见。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见,故境界妄现。离见则无境界。

  【要义】初示根本无明与三细之关系,次一一说明三细。

  真如之理法,乃绝对平等惟一相。不知道真如之理法乃绝对平等惟一相,则为根本不觉。因有此根本不觉,故真如本觉感到动摇,以致惹起枝末不觉的三细六粗之相。故根本不觉是本,枝末不觉是末。根本不觉是体,枝末不觉是体上的相。因此根本不觉和枝末不免常常相应,因根本不觉而发生枝末不觉,因枝末不觉而发生根本不觉。无明与妄心交互相应,有须臾不可相离的关系。那么枝末不觉的微细的三细是什么呢?即无明业相、能见相、境界相是也。

  第一,无明业相,略称业相。关于业,“义记”中提出动作和业因二义。所谓动作之义,乃事物活动、动摇之意。由于有根本不觉,故在静止状态中的真如本觉即一心,遂呈动的状态。此初动之相名为业相。然尚无能所或主观客观的分别,完全是迷界中的原始状态。因此前文说这是心的初起或初相。既如此迷,何故又动呢?因为必须获得始觉而达至佛陀涅槃的境界,方能成为涅槃寂静而秋毫不动故也。其次,所谓业因之义,乃因果的关系。同于此发生动摇之因,故必然依照因果的理法,有因必有果,果不离因,遂至感到迷界生死的苦果。如此,动必有苦,所以对于苦果,初动为业因,故称初动为业相。

  第二,能见相,略称见相,又称转相。真如本觉既已动摇而有业相,遂一转而发生能见照的能缘的主观的作用。倘从开始时心不动摇便,无发生主观的见照作用之理。

  第三,境界相,略称现相。倘有主观的见照的作用,则能见照,于妄中显现客观的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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