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大乘起信论新释(日本 汤次了荣著)▪P16

  ..续本文上一页境界相。倘离开了主观的见相,则客观的境界相随之而无。若用镜比喻业转现约三细,则镜面是业相;镜面有照物的作用,是见相;因有能照的作用,故映现万象,是现相。若把三细配合“唯识论”的四分,则业相为自体分,是能所不分、主客不对立的位置,见相是见分,现相是相分。

  以有境界缘故,复生六种相。云何为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别,爱与不爱故。二者,相续相,依于智故,生其苦乐,觉心起念,相应不断故。三者,执取相,依于相续,缘念境界,住持苦乐,心起著故。四者,计名字相,依于妄执,分别假名言相故。五者,起业相,依于名字,寻名取著,造种种业故。六者,业系苦相,以依业受果,不自在故。当知无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觉相故。

  【要义】前已说毕三细,今续说六粗,最后结束三细六粗的枝末无明,归于根本无明。

  有根本无明,动摇真如本觉,于是发生三细之相,至于分别主观客观。既有了客观对象的境界相,便惹起对此的妄念分别,以至呈现六种相,即智相、相续相、执取相、计名字相、起业相、业系苦相是也。

  一者,智相。所谓智,乃分别之意。即不觉察以前的境界相为心内所现之法,而执著为心外的实在。若和以前的境界相相比较,境界相是心内所现之法,属于依他起的相分。虽说是境界相,不过是心内主观之物。但现在的智相,执著心内所现的相分,而实际是实在于心外之物,名为遍计所执。好比境界相是映于镜面的物,智相则小知此物象之为虚影,反而执之以为实在,此乃细的俱生起的法执。

  二者,相续相。前面的智相中发生的爱憎等妄分别,是一时的,虽执迷未深,但一度生起的爱憎等的妄情分别,一念一刹那也不中止,故终于对于自己所爱好的境,觉得乐感,而对于自己所憎恶的境,觉得苦感。对爱憎的苦乐的妄念分别,相应不绝,相续出现,故名曰相续相。此乃粗的分别起的法执。

  三者,执取相。由于前文的相续相,缘念苦乐的境界,经常住持固执于苦乐之境,故执著益深,终至于发生我执,此名为执取相,乃细的俱生起的我执。

  四者,计名字相。前述的虚妄执看愈益加深时,便在其上建立种种名字言句,设置美丑、怨亲等种种名称。加之在这些假设的名称之上,分别各种相。对美的假名发生爱念,对丑的假名发生憎念。此名为计名字相。是粗的分别起的我执。以上四种相皆为意业,在惑业苦的三道中,这是惑,乃我法二执的烦恼。

  五者,起业相。由于前文的计名相,建立美丑、怨亲、爱憎、苦乐等名称。寻问名称,听说是美,便起爱念;听说是怨,便起憎念。听说是梅子,便感到酸。取著愈烈,终于发动身口二业,至于造作善恶二业。此名为起业相,在惑业苦三道中相当于业。

  六者,业系苦相。这是被前文的业因所系,于是得到苦乐的相。即既已造业,则依照因果必然的理法,必然受到相当的果报而轮回于生死中,把吾人束缚,使处在不自在的境界中。可知这在惑业苦三道中相当于苦。前文中三细六粗的枝末无明,是总摄一切染法的。然一切根本无明,都是由于不了解真如为真如而起的。如结合多种不同的枝末,归于惟一的根本,是何理由呢?因染法虽然多种不同,皆是无明中状态,无异于不觉中的差别相。犹如在暗夜中,一切物件尽皆呈黑暗相。

  【详义】上文已将三细六粗的九相说毕。今概括地陈述其要旨。所谓三细,是阿黎耶识;所谓六粗,是分别事识,相当于第六意识。把阿黎耶识的心的状态解剖起来,实不外乎业转现的三细。显示现在吾人陷于迷的竟界的心的状态的过程、顺序的,实为六粗。真如本觉绝对平等。乃宇宙的精神;阿黎耶识则为相对差别,乃个体的精神。宇宙精神怎样会变成个体精神呢?乃由于不了解真如绝对为真如绝对的根本无明之故。由于这根本无明,绝对平等的真如生起,发生微动,成为三细。既已发生微动,即离绝对平等,变成相对差别。因此三细的阿黎耶识完全变成了相对差别的个体的精神,形成上现在生存的一有情的主体。这个体的精神即一有情既已成立,便认识自我,迷界差别的现象愈益开发,呈现六粗的粗动的状态,变成分别事识的六识,以至生死流转,轮回无穷。

  把阿黎耶识和分别事识比较起来,前者虽然有三种相,但乃不可知的微细之物,非二乘凡夫所能窥知,故给与三细的名称。反之,分别事识乃可知的粗显之物,虽吾等凡人,亦得认识,故给与六粗的名称。但倘欲把九相一一地比较,则依照顺次,前面的是细,后面的是粗。此九相虽然都是迷界缘起的说明,但就大体而论,三细是空间的缘起,六粗是时间的缘起。

  ┌业相…自体分(自体)─┐

  三细┼见相…见 分(主观)─┼阿黎耶识(第八识)

  └境界相…相分(客观)─┘

  ┌前 四……惑────┐

  六粗┼起业相……业────┼分别事识(第六识)

  └业系苦相…苦────┘

  照此表看,来三细为第八识,六粗为第六识,缺少第七识。关于这点,“义记”中提出相从和不便两义来说明。所谓相从,意思是说:末那为能执,赖耶为所执,故使能执的末那从属于所执的赖耶,并不别立。又,末那为能依,赖耶为所依,故使能依的末那从属于所依的赖,并不别立。其次,所谓不便,意思是说:黎耶限于真妄相合,然末那只与妄相应,而无和合之义,放在三细中不说。又,因外境而发生事识。然末那没有缘外境之义,故在六粗中不说。又,计内,则成为我的,属于三细;计外,则成为我所的,属于六粗,因此略而不说。后面又引证“楞伽经”中不说末那。要之,这在真如缘起的说明上,无其必要,故不另说第七的末那识。三细六粗的说明临终时,为了参考,关于八识的配当,将贤首“义记”、“净影疏”、“海东疏”的异同列表如左:

  ┌三细………………………………赖耶识

  贤首┤ ┌初二……细惑(法执)……┐

  └六粗┼次二……粗惑(我执)……┼意识

  └后二…┬起业┬…………┘

  └感果┘

  ┌三细………………┐

  净影┤ ┌初二………┴第七识

  └六粗┴后四…………前六识

  ┌三细…………………本识

  海东┤ ┌初智相……第七识

  └六粗┼次四相……生起识

  └后一相……所生果

  一二、觉不觉的同异

  上文已就生灭之心分,别觉和不觉的两义,更在觉中分别本觉和始觉,在不觉中分别根本和枝末。今再述觉和不觉的关系,以了结生灭之心的段。

  复次,觉与不觉有二种相。云何为二?一者同相,二者异相。

  【要义】觉和不觉,性质完全相反。真和妄、悟和迷、光明和黑暗、佛陀和凡夫,虽有差别但同是一个生灭心中的两义,故其间当然有不可相离的密接的关系。对这关系之相,有二种看法:一是同相,二是异相。所谓同相,乃从真如绝对的本体上的看法,说觉和不觉二者完全相同。所谓异相,乃从生灭相对的现象上的看法,说觉和不觉有种种相异。

  言同相者,譬如种种瓦器,皆同微尘性相。如是无漏无明种种业幻,皆同真如性相。

  【要义】所谓同相,是根据真如本体,达观觉不觉即染净诸法,认为尽皆同、一相状譬如,种种瓦器,士瓶、茶碗、磁盆、钵子等,其形状与作用虽然各异,但皆同是由泥土的微尘粉制成。故从土字上说来,各器皆同一。与此相同,无漏的种种业幻,无明的种种业幻,皆是从真如的体性上显现出来的相状,可说是同一平等相。所谓业幻,业是业用,幻是因缘所生之物,非实有,故曰幻。所谓无漏的幻业,无漏即本觉、始觉,为佛陀的业用,应众生的机缘而显现。即始觉本觉之相,即报化二身是也。换言之,就是说还灭悟界上显现的相状。所谓无明的幻业,无明即根本枝末,作为无明的业用,应因缘而显现,即三细六粗之相是也。换言之,就是说流转迷界上显现的相状。还灭与流转,悟界与迷界,其相状虽相异,但从真如本体观看时,完全是同一的。质言之,站在真如绝对界上观看起来,善也没有,恶也没有,美也没有,丑也没有,幸不幸的区别也没有,佛凡的区别也没有,金殿玉楼和茅屋破窑,孝子慈孙和恶棍叛徒,皆无所异。其相状之差异,只是真如海中的妙波澜,即所谓万紫千红总是春也。对于微尘性相,对于真如性相,从缘起论看来,从实相论看来,其间有所差别。即从缘起论看来,性相乃性之相,器以土为性,土以器为相。器的相虽异,但还复到土的性而看来,是同一相。从实相论看来,所谓性相,性即相,器中没有相异的性相,尽皆是土,无有改换。平易地说,土瓶茶碗,其性当然是土,虽说有相,土的相是同一的。

  是故修多罗中,依于此真如义故,说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菩提之法,非可修相,非可作相,毕竟无得。

  【要义】是故,经中有依据同相之义而说的话,即言一切众生是不觉的,不觉是无体,因为不觉无体,故其体常住,不出真如之外。真如即涅槃也。犹如土瓶、茶碗,本来是土。“圆觉经”中说众生本来成佛,即此义也。这是就流转门无明的业幻而言的。其次,就还无的业幻而言,佛果菩提之法,本来性净,非修行可得之相,又,无论怎样悟,也不能新作出此相。毕竟是不可得的,非可新得的,完全景本来成就的。

  此处所言修多罗,是指何经?“释论”第四中说是指“文殊师利问经”。“元晓疏”中说是指“大品般若经”。“笔削记”中也说是“大品般若经”。又,“净名经”下卷弥勒章中,有一切众生本来常住入于涅槃之文,但与菩提以下的文章不合。要之,这是取诸经之意,以证明同相之义。

  亦无色相可见。而有见色相者,惟是随染业幻所作,非是智色不空之性,以智相无可见故。

  【要义】这是就上文而解除其疑难。上文言众生本来成佛,则吾等众生何以不放光明?答曰:现在是从真如本体上论述的。在真如本体上,原来没有长短方圆的形状,…

《大乘起信论新释(日本 汤次了荣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