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禅定指要 七、宗喀巴大师一派的禅定▪P2

  ..续本文上一页一心追求定相,以至令心昏暗,不乐攀缘。如此等等,均可使修定者发生沉没相。

  对治沉没的主要方法,首先要起断除沉没之心,于平时修正念正知,生起有力的正念正知,才能及时察知微细的沉没相。这个条件很重要,若不能察知,就无从对治了。一经觉知有沉没相,应修光明想以对治,或观明灯,日月光明,或观佛像思胜妙境界,心生欣乐,有意让心意向外流散。待沉没之相除掉,弛缓现象解除,再令心入定守所缘境。宗喀巴大师认为,修止观的人修光明想,令定中光明想增大,是很有意义的。不修定的人亦应修光明想。

  关于修空观,宗喀巴大师的见地是精辟而深刻的,他指出了修空观的几种错误见解,对后世修定者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种错误见解是,修空就是修诸法真理。诸法真理离是绝非,所以只要摄心不散,不起任何思念,无分别住,就与真理自然契合,因而不须先学空见,然后学空。这种理论是唐朝时期一位名叫摩诃衍那的僧人首先提出的,由于他曾到西藏传法,此论对西藏地区影响颇大。宗喀巴大师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多次予以驳斥,其要点是: (1)若无分别住便是修空,那么闷绝、睡眠、无想定等应该都是修空; (2)若不起是非分别便是修空,眼耳鼻舌身等五识都不起分别,也应该是修空; (3)若摄心一处不起分别便是修空,一切修止 (定)时都应该是修空。

  正确的理解,修空是引生智慧,对治烦恼。而烦恼来源于我执我见,因此修空观的正确修法,要先通达无我的正见,然后于正修观时,就缘所通达的无我义而修观,如果由观察力而引生轻安,观空的修炼就成功了。

  第二种错误的见解是,若未得空见,令心不起分别。这虽不是修空,但只要得了空见,再令心无分别住,就是修空。宗喀巴大师驳斥说:若依此说,先得了空见,后修菩提心时,应该也是修空,所以此说不合理。

  第三种错误见解是,未得空见固然不是修空,得了空见,完全无分别住,也不是修空。应在每次修空之前,先用观慧思择空理,再无分别住,才是修空。宗喀巴大师驳斥说:临睡前先用空见观察一次,再入睡眠,酣睡无分别时,应该也是修空了。这种说法并未弄清修空空的是什么,好像无的放矢。

  第四种错误见解是,以上三说,都不合理,认为应在修空观前先引起空见,再缘空性令心定位,才是修空观。这种见解也不是修空观,仍然是缘空见修止,不是修空观。修空观时必须止观双运,使止观势力平均等持,才符合要求。若专修观不修止,先得的定容易退失,止退失了,观也不能成就。但若只修止,不修观,就完全不是修空观的意义了。

  宗喀巴大师是格鲁派的创立者,对佛教的理论和实践贡献都很大。他的《菩提道次第广论》《菩提道次第略论》至今仍被正统佛学界视为珍宝。这两部巨著,在万法纷纭之中,给人们指出一条明晰清楚的修持道路,而且次第分明,把理论为实践服务这一宗旨,体现得十分突出,摆脱了经院式的纯理论研究,使人耳目一新。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戒律,形成黄教之重要特点。依据宗喀巴大师之观点,定法仍属不可逾越之必经阶段,故黄教亦十分重视禅定。现在我们把昂旺朗吉堪布亲口讲授的《修定修观法要》介绍给大家。这个法要,正如吴梦龄在序中所说:“余观其证入空性中观之理,非特同于禅,且与贤宗四法界观,台宗圆顿止观,净宗一行三昧,无不同者。至于所以证入之法,则有异而同同而异者在,何也,盖禅宗知我执之为障,故离四句,绝百非,剿除情识,截断意根,必离二边三际,然后契证无上。今观兹法,知无明烦恼之根,即属我执,利用分别意识,使其意委穷源,终以无自性成立,而得中观之道。其法虽异,基致则同。果能由此通达性海,即一滴而知百川之味,则人我之执尽,而同异之见亦泯。”正因为上述原因,我们选择了《修定修观法要》介绍给大家,由于原文太长,故只能依其意叙述,若对原著有兴趣者,请阅读《菩提道次第略论释》 (昂旺朗吉堪布释,下册,卷七 )。

  修定修观法要 (修定)

  1.修定前之心态要求 一是寡欲。于衣食住等,先去掉贪求最好与最多之心。为引发此心,应认识到一切可贪欲之境都是无常。二是知足,对于好劣的环境,均能随遇而安。为引发此心,应认识到各种环境(包括欲境 )与我都没有长久的合和性,有时境先坏灭,有时我先舍境而亡,终有分离之日。故知一切环境、欲境都无可贪着,常作如是观,特别是欲念盛时,会有好的效果。三是守戒清净。

  2.修定前需明白之事理 发心:发心必须极纯善,因为定为善法,发心不善则正定不成。如何发心:“为尽虚空界一切众生意成佛故,自愿成佛而修此定。”当然也可以用别的表述,只要符合纯善的原则即可。

  定的概念、:修定有二事,初令其心仅系于一缘,如观佛像,则心仅仅系于佛像上。其次,系于缘上之心,须清明寂静,用念力将清明寂静之心住于一缘,是名修定。

  五过八对治法:

  未住所缘时,产生厌怠,应该用以下四种方法来对治: 1.思量修定的功德利益,产生修定的信心(能使身体安适,心调顺,能使身心起柔和调融之安乐,能使身心随学何种善法

  皆有堪能性);2.增强修定的欲望; 3.精进; 4.身得轻安。

  初住所缘时,产生忘念 (即忘记所住之缘 ),应用正念来对治。所谓正念,此处即指修定必须心系一缘。

  初住所缘时,产生沉掉(沉、沉没,指轻度的昏沉,心尚澄净明了,未离所缘境,但心缓懈无力。粗者令心黑暗,失明了之力,细则无定解力。掉是掉举,指心浮躁动摇,不断生起联想。沉掉二者,都是修定之大障碍 ),应用正知去对治。

  产生沉掉现象时,未采取加行的手段,这是一种过患,应用思加行心来对治。

  无沉掉时,仍在用加行方法,应用舍掉加行来对治。

  修定的坐法:结跏趺坐或半跏趺坐。竖脊。平肩。手结定印,置脐下四指处。头微俯。唇自然合闭。舌抵上腭。眼微闭,自鼻端下视,离身尺许。自然呼吸。

  3.正修 (1)系念于一缘 系缘于一佛像,或□ (阿)字均可。如系佛像,初观时,应注意其形象之大小及颜色等特征,纯熟后即不再改变。初观时,仅观粗略之相,每日分十余次修习,每次时间短,待心与所缘自然相合,始适量增加时间。观所缘时,有正念而后有所缘,所缘消失,正念亦失,故应紧系所缘,不令其失。如出现不守所缘的忘念现象时,应立即寻回,用正念系所缘如前,并努力坚持此住于所缘上的正念,不令外驰。用正念以守所缘之境,还要用正知来觉察沉掉之有无。(本处所说之正念,是指正确的念头或意念,与无念即正念之含义不同,请读者注意。)

  (2)明白沉掉二相和散乱 先说沉相,有粗细之分。所对缘之正念不清明,如太阳被云遮住了,这是粗相。如遇粗相现前,暂舍此缘,思维三宝功德,或思维人身难得,或思维菩提心功德,思维其中一种,粗相即灭。因沉使心下降,思令心高举,这样恰好成对治关系。如沉相已灭,则定心系缘如故。若用上述方法,仍不能灭沉相,甚或昏沉,则应出定,停止修习。

  沉还有细相。正念难住,所缘亦不失,而且还颇显寂静,但是,缺乏坚固与精明之力,这就是沉之细相,此为修定之紧要处。若把此种细相认作定相,此类修行者,命终多堕畜生道。应当知道,所谓定者,应是正念清明而有坚精之力,无精细二沉相的过患。若遇细相,就应在正念清明中,着意加坚固和精明的力度,这就是对治细相的方法。如果遇沉之细相而不觉知,而不对治,会使慧根退失,妄念增加。

  次说掉相,也有粗细之分。心不能安住所缘,为所贪所爱之外境所夺,是为掉之粗相。应正知正用,收回外驰之心意,仍守所缘境相。若心虽能住所缘,又同时兼想异境,是为掉之细相。此相之产生,是用念力略有过度,使心高举造成的。对治之法是将心念稍稍放平即

  可。

  定有明和住两种构成因素,沉来则明去,掉来则住去。由初能治沉为明,由中能治掉为住,由后加进正念一步,亦即紧系所缘一步,则能使住而益坚,明而益彻,成为无过患之定。

  再说散乱相,所谓散乱相,是指有因善恶等境扰乱正念。对治之法,或暂时离开所缘境,或修慈悲观,或暂出定。

  (3)定中如何用心 先要寻所缘境,次用正念住于所缘境,再用正知观察有无沉相,如现沉相则调整念力,对于所缘用力摄持。因为用力松易生沉相,由于用力过度反成掉举,故又用正知观察有无举相。如现举相,即将心念稍放平缓。

  (4)无加行力和不舍加行 在对治沉掉时所用之心力,是为加行力。但修定的人常常在沉掉之相出现时,苦于不能立即运用加行力将心摄住,竟随沉掉而去,这就是无加行力。若修定时已离沉掉等相,心住所缘清明而且坚固时,尚存对治之心,是名不舍加行。此二种均是定中之过患,故应及时知觉,调整心念。

  (5)九种住相 念住 收摄外攀缘之心,离内散乱,初系心于一缘,此名念住。 等住 把粗动的心收摄住以后,使心系于所缘境,相续不断,而且从粗到细。 安住 定中出现散乱时,立即收回驰散之心,仍住所缘。觉知很快,回复亦快。 近住 虽有余散而不忘失所缘,摄心之力,已成自性,时时恐其心过于广大,出现些微散乱(或称余散 ),而不断收摄,使之微细向上而住。 调顺 见定功德,欢喜于定,因此乐于灭除定障。由于四住时念力已强,数数收摄,渐入细微,则易生沉相,故于此住思惟三摩地功德,使心情高举。此种高举之力,即能除去四住时所有之沉相,故称调伏三摩地。四住时有粗沉 五住时仅有细沉。五住以上粗沉粗掉都没有了。此时心如虚空,不要误认已得定。 寂静 在定中深见细微散乱、细微之随烦恼等过患,摄伏其心,令不流散,把细微之沉掉均除掉,一心专注于三摩地,不使于三摩地有丝毫不喜之心,此名寂静住。 最极寂静 由于细沉细掉已经除灭,已入于较好之寂静状态,定之心力已渐强,但如有微细烦恼将起,能够立即觉而寂灭之。 专注一趣 精勤加行,无间无缺,相续安住胜三摩地。此时尚须励力运转,在一座中一

  心专注。

  平等摄持 由于已经善于修习,不用加行,任运平等,远离功用,定心相续,远离散乱。

  九种住相是相互关联的。一住是收摄身心,二住可住缘一串珠之久(念佛数串珠数完一遍为一串珠,时间短暂,大约 3—5分钟)。但若散起时,不能立即觉知,而三住就可以立即觉知了。四住时虽有余散而不忘失所缘,但仍有粗沉,五住时已无粗沉仅有细沉,而六住是断微掉,七住则沉掉全无,不再受沉掉之害了。八住尚须励力作行,九住则任运自如了。

  (6)六力 a.听闻力。凡人未入定时,常不能自见沉掉等相,及至初住,很短时间便会觉得沉掉纷陈,分别心多,住缘力弱。这种能短暂住缘之功用,亦由耳闻所缘之教授而生。用耳闻教授之力,能住所缘于短暂时间,但分别力强,住缘力弱。 b.思维力。二住时,因初住耳闻所缘之名,加以思维,故能住缘约一串珠之久,但沉掉之力仍强,不过较初住为好。 c.忆念力。初住时,沉掉是不断而来的。二住,沉掉来势已缓,是一歇一歇地来,修持者尚不到于其来时立即觉知。及至三住,沉掉来时修持者已能立即觉知。到四住,沉掉将生时即能预先感知到。所以说三住以上,是定多而过患少,是由于忆念力之作用。 d.正知力。到五住时,有少许的轻安现象发生,但尚有沉之细微相存在。此时,除执正念外,对定应生爱乐之心,以举其心。六住尚有掉之细相,都应用正知力对治,五住用正知力观沉之有无,六住则观掉之有无。 e.精进力。七住时,沉掉的微细相都没有了,但习气尚在,应用精进力以断此种习气。到八住,沉掉的习气已被断掉了,为了使自己能长期住于无过患的定中,也要用精进力,不使习气重新再发生。习气是难于断掉的,断掉后,又可重新复生,故必须用精进力。 f.串习力。什么叫串习力

  就是正知正念两种力,已熟习串通,能自然运用。到九住时,一切过患都没有了,不用加行,也不用观察沉掉,一心住于所缘境上,依靠的就是这种串习力。 (7)轻安 轻安是修定必须达到的境相。当修定达到一切过患不生,各种障碍的细相完全除掉,这时,心出现了一种堪能性,能任运自如地接受并住于无过患定境中,是为心之轻安。这种心之堪能性生发时,顶上会产生一种堪能之风,此风发动能引发心之轻安,心得轻安后此风便遍于全身,引发身之轻安,如在软絮之中,轻妙安适,异于寻常。这时,身之善法堪能性亦随之产生了。心身双方均得到轻安。会有不能自持之喜乐现象发生,过一会儿,轻安的感觉微弱一些,其实这是轻安之相稳定了,成为一种不变的轻安,特殊的轻安。

  (8)得定 得到上述轻安,就是得定,是为色界定,初禅之前分。在此定中,色声香味触男女之分别一切皆断。出定后,除所缘外,一切皆空,身心轻安,渐渐细微,心境明澈,能察微尘而知其数,好像觉得另外生了一种新身一样。

  另:介绍息心合空秘法

  在修持中,如沉相过重,按前述方法对治又不能奏效时,可先观想腹空,再想腹中有一芝麻粒大小之光点 (红色白色均可 ),继想我心即在此光点内,或想光点即是我心。观想片刻,口呼“拍”声,观想此光点从顶门而出,飞入空中,与虚空相合,亦即我心也与虚空相合,宽广无际,即住于此境中。如或散乱,重新再做一遍,直至去掉沉相,仍收回此心,住于所缘境中,这就是息心合空之法。

  介绍息瓶秘法

  在修持中,如果出现掉举太甚的现象,他法均不能奏效时,可用本法。用数息法,以一呼一吸为一息,数至五息时,徐徐观想此息为白色,下行至脐。复想下半身,前后阴各有黄色之气,自下而上,与白气相接。将身向下稍一放松,就想我心在那里,并住念于脐部两气会合之处。如有不适之感,则将气从鼻呼出。如此作一两次。这就是息瓶秘法。

  由于本法要之修观部分理论阐述多,也较难懂,故在这本书里不作介绍。需要说明的是法要之修观部分,是文殊亲传宗喀巴大师之文殊法语,由第五代达赖阿旺罗桑嘉措所造。其对修观之见解,法理之阐述剖析,修法之精粹,均极为殊胜,故建议根器上乘者,可径自阅读昂旺朗吉堪布之《菩提道次第略论释》卷七。

  

  

《禅定指要 七、宗喀巴大师一派的禅定》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