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上有两个神,一个叫“同名神”,另一个是“同生神”。同名神是男的、是白的、是计善的神;同生神是女的、黑的、是计恶的神。我们任何一个起心动念,是善是恶,他们都会记下来。所以我们最好不要随便起心动念,以免造恶因。万一造了恶因,就要赶快回头,不要一直继续下去,触犯了戒律。《无量寿经》说:“神明记识,犯者不赦。”有神明记下我们所造的善恶,如果犯了罪,他是不会饶恕你的。他们是每个月六次以上,到天堂、地狱去校对那里的善恶簿,我们要随著自己所造的善恶,而去受苦受乐。讲这些都是为了警惕大家持戒。现在,我讲一个我学佛以前,看过一本世间法的杂志,上面所记载的故事给大家听。
清朝末年,有一个举子要到北京去考状元,状元是春榜,是过了年才考的。一般远地方的人,就要在冬天时出发赴京,才能赶上春天的考期。在大陆上,一到冬天,北方就是冰天雪地,一片白茫茫,根本分不出路在那里,出外的人,若是遇上了大雪封路,就只有等,根本没地方可走。这位举子在赴京城的途中,就遭遇到这种情况,无法向前行,就只好住到一家客栈里面。这家客栈的老板娘是位年轻的寡妇,先生才去世不久。这位举子原来只打算在这家客栈住一晚,第二天就继续赶路,没想到大雪连绵不断,道路上的积雪很高,无法成行,就只好继续在客栈住下去。一天复过一天,一个是青年男子,一个是年轻寡妇,孤男寡女,天天对望,日久生情,就动了念头了。在动了淫念时,就犯了“远方便”的轻罪。在起了淫念之后,男的就起身走向女的房间,在他举手敲门前,这个举子想到:“不可以!我是去考状元的,这一进去要是犯了淫,天庭会除名的,回去吧!”他这边回去了;她那边起了念头,想去找他了。一出门,心里想到:“咦!不可以,我是个寡妇,应该为丈夫守住贞节才对,怎么看到年轻人就忘了本份,不可以,回去吧!”在我们中国,女子若是嫁了丈夫,就要为丈夫守节,丈夫去世,要为他守寡,守得贞操清白,死后可以升天的;但若是寡妇犯淫,这个罪恶也足以令她下地狱的。所以这个寡妇想到这里,就回房去了。那个男的回去以后,又禁不住欲火的煎熬,又来到女的这门边了,到了门边就是“中方便”,敲了门,那个寡妇就起来开门时,那男的又赶快跑掉,因为他又觉得不可以这样做,怕犯了淫会被革名。我们古时候有这种说法,纵然你有很好的学问,命中注定是状元,倘若是犯了淫、或是造了恶,天庭会除去你的状元名份的。所以他趁女的将要开门,赶快回头去了。但是那个女的已经知道了,也跟过来敲他的门,而内心又挣扎的告诉自己,不可以失节,又回去了。就这样来来回回的走了两三次。最后一次,这个男的起来开了门,这时候就是“近方便”了,两个人在那边半推半就,又想要,又想不可以这样做,就在这要成不成的时候,听到空中有声音说话了:“你们两个王八蛋,要干又不干,把我的功过簿,划得稀疤烂!”说完就用下一个东西来。他们两个在床上听到这些话,吓得发抖,赶快捡起来看,原来是一本“功过簿”,上面有他们的名字:一个今科状元,犯淫革名,打差划掉了;一个是守节寡妇,死后升天,现在犯淫,也划掉了。再看看,又写“不犯”,勾上去。又再看下面,又写“犯”,又划掉了。然后又是“不犯”,勾上去。“犯”,划掉。把这本功过簿又划又勾的弄得一塌糊涂,连神祇都生气得破口大骂。这两个人一看,赶快各自回房,从此再也不敢犯淫念了。书上虽然把状元的名字隐藏起来,但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大陆上凡是书香家庭的子弟,都会听到这类故事的告诫,学问好,道德操守也不能亏损,才有求取到功名的可能。出家人尤其要注意到这一点,一犯淫戒,什么功德都没有了,所以要特别小心。
录自《戒学浅谈》页二○九~二一三
第三十八则:一句恶言堕狗身
恶言之害也,按《贤愚经》和《报恩经》皆有记载。佛言:过去迦叶佛时,有一年少沙弥,见一老比丘读经时,气弱音浊,对之轻笑道:你读经的声音像狗吠。老比丘对他说:我已证阿罗汉道,你轻笑圣者,应速忏悔。年少沙弥非常恐怖自己的失言,立刻诚求忏悔,幸免地狱,还须五百世堕作狗身。尔时百千大众,闻佛所说,皆发誓言:“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终不为此苦,而发于恶言。假使热铁轮,在我顶上旋,终不为此苦,毁谤贤圣人。”尔时有五百商人,带此一白狗旅行。中途休息时,狗盗吃商人所作之肉食,商人很气,断狗四足,丢到粪坑里。被舍利弗尊者天眼看见,狗在坑中痛苦饥饿,就拿一钵饭去喂它,并向它说法。这狗饱食又闻法,心生欢喜,死后转生舍卫国婆罗门家,名叫均提,到七岁时,从舍利弗出家。因夙世持戒善根故,不久即证阿罗汉,具六通神,自见前身为狗,蒙师舍利弗救度,今得人身,又证圣果,遂发愿长作沙弥,不受大戒,以便终身侍奉师父,报答师恩。试看,说了一句恶言,受五百世狗身,可不畏哉!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五○~五一
第三十九则:不向俗人说僧过
现时有些僧尼,为了拉信徒,不惜用妄言、恶口,诽谤邻近寺院,妄以为这样可使邻近寺院的信徒,到自己的寺院来拜拜,岂知信徒听到你们出家人,互相攻讦,为避免是非起见,干脆以后都不到寺院去了。如此蠢行,既损人又损己,切须痛改。《萨婆多论》云;“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不向俗人说比丘过恶,若说过恶,则坏法身。”这意思就是,向俗人说出家人的过恶,会永远不得成佛的,因为他的法身已坏了。《轮转五道经》云:“为人喜传人恶,死入地狱,烊铜灌口,拔出其舌,以牛犁耕之。后转生为恶鸟,人闻其声,莫不惊怖,咒令其死。”观乎此,好揭发他人阴私者,等于自找苦吃,何苦来哉!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四八
第四十则:妄语者法不入心
往昔罗侯罗幼时,尝伺候佛,欢喜诳言。世尊在室内时,人家来问他,“世尊在吗?”他说“不在。”若不在时,人来问他“世尊在吗?”他却说“在”。被诳的人多了,有人去告诉佛。佛自外游化归来,便叫罗云“澡盆取水来洗足。”洗足了后,罗云把水倒了。佛又叫罗云“把澡盆覆地”,罗云遵命覆盆,佛又叫他“以水倾注”。水注过了,问罗云道:“水入盆里没有?”答言:“不入。”“无惭愧人,妄语覆心,道法不入,亦如是也。”罗云自经此次训诫,终生不敢妄语。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四六
第四十一则:延寿大师是弥陀
今时有人为贪名利,自言:我是某佛再来,或言某菩萨再来,或言我是大迦叶......等,薄地凡夫,妄称尊圣,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沈三苦海。经文又云:“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以各种不同身份,人王宰官,乃至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入道,决不自说,我是某佛,我是某菩萨,或说我是罗汉,泄佛密因,轻言未学。如因缘和合,必须说明真相者,说明之后,立即圆寂。如钱镠王有次问国师永明延寿大师言:“传闻设千僧斋,必有圣者应供,果真耶?”大师答:“然也。”王遂办千僧斋,虚留上座,以待圣者应供,然众僧皆互相谦让,无人坐此上座。忽来一位其貌不扬,名不见经传的大耳和尚,大模大样的迳自坐于上座,众皆不悦,知客师更上去抓住其耳,拉下三次。斋后,王问延寿大师:“此次有圣人应供否?”答曰:“有,坐上座之大耳和尚即定光佛也。”王大惊讶,立即摆驾去见大耳和尚,请求开示。和尚曰:“弥陀饶舌!”又曰:“汝师即阿弥陀佛,你不找他,寻我何为?”言讫立即圆寂。王急急赶回寻延寿大师,刚到方丈室门前,即闻侍者向大众宣布:“大师往生。”
这故事表示真正佛菩萨再来,说露身份之后必须立即圆寂,现代人说完不圆寂者,可见其心是贪图名利,名眼人应识破其真伪。又,真正证阿罗汉者,有六神通,如他心通可知吾人心念,天眼通可见远近及障碍物后之事务,请以此二通试探之;更何况有神通尚不一定证果也。
录自《五戒相经笺要集注》页一三○~一三一
第四十二则:不守遮戒的过患
以五戒来说,佛陀制定了杀、盗、淫、妄四条性戒以后,为什么要再制酒戒?酒戒就是遮戒。酒的本身并不是恶法,在世间喝酒不会犯法,但是酒喝多了会乱性,一乱性,就会导致再犯杀、盗、淫、妄等性罪,所以佛制“遮戒”,是教居士们不要因为酒而犯前面四重戒。
经典上常常引用这一则故事,说明因为不守遮戒而犯戒性的危险性。从前有个优婆塞,他受了五戒以后,本来守持得很清净。有一天,他家里的人都出去了,他从外面回来,觉得口很干很想喝水,一看到瓶子装有液体的东西,以为是水,拿了就喝。喝下第一口时,他才知道是酒,但是因为很渴,就一股劲的喝下去,结果醉了。刚好邻居的一只鸡跑过来,他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就将鸡杀了当下酒菜。在酒酣饱食之际,邻居的太太来找鸡,他在既饱又醉的情况下,性欲一起,就强奸了邻居的太太,结果被告到官府,他又打妄语说他没有强奸邻居的太太。你们看,一个本来持守五戒清净的居士,就因为喝酒,犯了遮戒,结果一连串的也犯了杀、盗、淫、妄四条根本戒,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佛制的戒律,性戒一向是不开缘的。杀、盗、妄这三条戒是绝对不开,只要一做,就是犯根本重罪。但是淫戒,如果是怨逼,而当时的内心完全没有任何快乐的感觉(不受乐),这样就可以开缘,不算犯戒。至于遮戒,开与不开,就看各人的道力了,道力愈深的人,固然谨持性戒,对于遮戒,也奉持不犯。
录自《戒学浅谈》页二二二~二二三
第四十三则:饮酒者国破家亡
此列举古人,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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