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劝诫。仪狄夏朝时人,禹王妃之弟,初发明造酒。禹即夏禹王,上古圣君,姓姒、名文命,字密身。乃黄帝之玄孙,治平水患有功,受舜禅位,国号夏。战国策(魏策)云:“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由此足征夏禹是位圣明之君,洞明饮酒之过失,以身示范,痛绝旨酒。纣是纣王,商朝末帝,喜欢饮酒,作酒池肉林,与王妃妲己饮酒作乐于其中。因酒色所迷故,暴虐无道,剖孕妇腹,斫行人胫,作炮烙之刑,刳比干之心。周武王吊民伐罪,起义镐京,孟津一役,商军瓦解,纣王奔赴鹿台引火自焚。应验了夏禹王“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话。据历史记载,纣王具文武全才,本可作大有为之君,不幸贪迷酒色,竟成亡国昏君。历史上因戒酒成名,贪饮败德的人多得很,这里只举两个例子,以昭劝诫。出家为僧,理应效法圣君之痛绝旨酒,而以昏王之贪杯败德为儆戒。须知道世俗人为饮酒故,国破家亡,已是可耻;出家人住清净地,远世俗尘,干犯清规而饮酒,醉后失威仪,状如醉象之无钩,那比俗人更是可耻。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五七~五八
第四十四则:仙人听歌失神通
《大婆沙论》:古时有骘陀衍那王,带了宫娥婇女,游山玩水,烧名香,奏五乐,作裸体之舞。香气芬馥,世间难得几回闻。时有五百仙人,乘神通由空飞行经过,观舞闻歌,心生贪染,遂失神通,一时堕下。王问道:你们是什么人?答:是仙人。又问:得神通否?答:曾得今失。王怒道:不离欲人,竟敢观我宫人裸舞。遂令砍去手足。请看仙人“观”舞“听”歌,尚且丧失神通,乃至被砍去手足,其害“如是”之大,何“况”凡夫僧,“自作”歌舞倡伎,受害之大,不言可知。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六九~七十
第四十五则:少欲知足的高僧
高僧谓慧休法师。双履曰辆。唐慧休法师,学通经论,尤善华严,唯未读律藏,以为戒可事求,按读即晓,未劳师授,后披一卷,性遮茫然,方悔前议。乃从洪律师听四分律三十余遍。晚年常砺公律师听讲律,砺公问他,法师大德暮年,如何犹勤律部?休曰:余忆出家之始,从虎口中来,岂以老朽而可片刻离耶?吾恨不得常闻。休师敬慎三业,怀课六时,奉禁守道,愈老愈笃,衣服仅得盖体。著一双麻鞋,经三十年,遇湿地便赤足走过。人问其故?答曰:信施难消。皇帝屡次召请入京,他都称病辞谢了。请看大德高僧,尚且这么崇俭,何况我们凡夫,岂可不节约惜福。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六六~六七
第四十六则:清凉国师四十齿
经上说,如来四十颗牙齿洁白整齐,是怎么修来的呢?是从受持“非时不食”戒而得来的。那么想要成佛的话,一定要具足三十二相,若要成就这三十二相之一的四十颗牙齿洁白整齐的福报相,非要持这条“非时不食”戒不可,否则福报不够,就没有资格成佛。有四十颗牙齿的人,如果是在家一定做帝王,秦始皇就是一个实例,他在春秋战国时代能统一中国,可见福报之大,不知他在那一世受持八关斋戒,才得这么大的福报。出家人有四十颗牙齿的都是高僧。历史上的清凉国师有四十颗牙齿,所以,他身历九帝,作了七个皇帝的国师。诸位想想,修行是要福慧双修的,而修别种福报,还要起心动念去修,修这个“不非时食”所得的福报,只要过午不吃就好了,这是最好修的福报,为什么不修呢!不想持这条戒的理由,大都是怕肚子饿,怕营养不良,其实在抗战时期,大部分的人也都只吃两餐,也没饿死,怕营养不良只是找借口。出家人如果不持这条戒,现前就是犯戒,将来还要堕焦肠地狱去受苦。
录自《戒学浅谈》页三○八~三○九
第四十七则:锄金不顾的贤者
锄金不顾的大儒,姓管名宁字幼安,三国时,北海人,少与华歆同窗。有一天,与歆锄园种菜,见地有金,挥锄不顾,继续工作,与瓦石无异,歆捉而掷之。当时的人,由这件事,已知道他们的优劣了。黄巾之乱起,宁避居辽东,随从他去的人很多,居处旬月成邑,宁为讲诗书,民化其德。朝庭屡征为大中大夫,皆不就,清可知也。华歆为尚书令,佐曹贼倒行逆施,后不得善终。所谓“已知优劣”者,皆应验矣。“释子称贫”语出《永嘉证道歌》:“穷释子,口称贫,实是身贫道不贫。贫则身带披缕褐,道则心藏无价珍”。身贫道不贫,是高僧,亦是出家人本色;道贫者不贫,是痴人,亦是三恶道种子。世间儒士,尚且“锄金不顾”,忧道不忧贫;出世沙门,一钵千家饭,试问“蓄财何用”?迦叶尊者偈云:“所食无过一升饭,眠卧惟须一小床,两张毡布足遮身,此外并是愚痴物。”诚金玉良言也。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八九~九○
第四十八则:见僧过长夜受苦
佛在舍卫城,尔时十七群比丘至阿夷罗河中取水,即因洗浴,泅戏沐没,互相浇潜。时波斯匿王共末利夫人登楼遥见,语夫人言:“看!汝福田。”夫人白王:“是佛未制戒,年少出家,未解法耳!王莫见此,生不信敬于余比丘,长夜受苦。”十七群比丘种种戏已,立水上著衣,夫人白王言:“王!试看我所事福田。”著衣已,以瓶水掷空中,飞而遂之,从楼上过,犹如雁王,夫人复白王:“更看!我所事福田。”王大欢喜,信敬转增。
律载十七群比丘,为毕陵伽婆蹉弟子,朋党十七人同时出家,最大者年十七岁,最小者仅十二龄,以夙根深厚,出家不久,皆证阿罗汉。但以年纪太轻,虽证圣果,稚气犹存,常在一齐,嬉戏作乐,给僧团招来不少诽谤,佛因此制订年未满二十岁者,不得受大戒。以主观立场说,佛订此制,实在很对;但在客观方面,对一个团体的看法,不可以一概余,团体人数多,难免参差不齐。儒家最讲忠孝,亦出了王莽、吴起等不忠不孝之人。文殊菩萨说:“此间佛教,凡圣交参,龙蛇混杂。”吾人肉眼,不分圣凡,唯有一律恭敬,藉彼僧相,培我福田;若见一僧失检,便肆意批评,对其余比丘,亦不生敬信,则轻慢僧宝,岂免长夜受苦?
录自《读经劄记》〈弢园劄记〉第十
补篇
补篇缘起
律师曾云:“一切诸法之生灭变易,皆由因缘也。”故知,师欢喜以讲故事来弘法利生,自然有其因缘也。这可从补篇第四则“我当乡长的由来”引言中得知,师云:“为什么我喜欢听故事、讲故事,这有它的道理在。我在俗时所听的故事,让我获得如何为人处世的利益;加上出家后所见闻的故事,使我懂得如何从故事中听出佛法来。所以听故事,也等于是在聆听佛法,这具有很大的利益,因此我喜欢听,进而欢喜讲故事给大家听。”
当笔者将《见贤思齐》(一名《广化律师弘法故事集》)底本编竟送往打字、排版等事宜正准备进行时,复有因缘从律师生前的侍者法师处,得到他所记录的几篇文字稿,那是记载律师于八十二年夏安居期间,为南普陀常住众及同学们,所讲述的亲身故事。笔者读后,受益良多,为令未曾听闻这些故事的同参道友们也能有所启示,是故依侍者法师的原稿(因其笔录系属律师口语化的文字)稍作修葺,并以“补篇”方式编辑章节如下:
前言
一、僧俗夜话神异多
(一)引言
(二)菩萨灌顶
(三)预知时至
(四)地府判官
(五)人鬼联婚
二、为师舍寿的沙弥
三、度鬼要以慈悲心
四、我当乡长的由来
五、阿弥陀佛救我(一名:小龙女的故事)
六、南普陀的精神(一名:黄袈裟的来由)
现在敬请读阅“补篇”正文,让我们一同深入律师无尽的弘法故事宝山内,如法获取您、我自性清净光明的如来藏—
补篇正文
前言
诸位法师、诸位同学:从今天起我将于每个星期天晚上,同各位讲故事,这是因为我常年生病,很少有机会接近同学,所以利用星期天的晚上同大家讲讲故事。
致于故事的内容,在考量一般性的故事大家都听过了,讲也没什么意思,以及讲太神奇的故事,怕大家也不太会相信,所以我就说说我个人信佛、出家修行、生病治疗等等亲身的经历,与诚心祈求三宝蒙佛、菩萨慈悲加被的感应事迹,相信能使同学们听了,对三宝及自身的修行产生信心,因此决定讲这一类的故事给大家听。
在我所讲述的故事里,其中是有些神奇,但那是实际上我所碰到、看到的事情,并非像不老实的人会故意捏造(冲壳子)而说些虚妄的故事。如果同学们听完后有疑问,可以提出来问我。现在就开始讲今晚我所要说的故事。
一、僧俗夜话神异多
(一)引言
民国四十五年丰原慈光寺,住持上律下航老法师慈悲开办护国息灾法会,有很多人参加。法会时间是在白天进行,晚上是休息的时段。夜里有四个人坐在慈光寺的楼上,其中二位法师,另二位是在家的居士。僧是净念法师、真华法师,这二位法师当时还是小和尚,现在都是大法师了(编案:净念法师已于民国六十四年十二月九日往生了。)在家的两位,一位卢梅俊,一位是我(彭华元)。
那晚,这僧俗四人坐在楼上没有事,当时天气也很凉爽,于是我提议讲故事,讲讲自己亲身眼见耳闻的故事,这样可以增加我们对佛法的认识。由于在场四位中,以真华法师年纪最大而且也是寺里的职事。
(编案:律老任住持,要聘真华法师当监院。)因此由他先讲,他讲他祈祷观世音菩萨度他爸爸出家的故事。
(二)菩萨灌顶
真华法师讲的故事,大致如下:于民国三十几年,在江苏灵岩山印光大师的道场做知客师。在大陆丛林里能担任职事,就等于世俗人当官,是很光荣的事情,于是寄封信回乡向父亲家人禀告。他爸爸知道后很高兴,心想自己的儿子做知客师,当了官,想要他拿二、三个大头(编案:当时所用的钱币)来做小本生意,是不成问题了,因此就上灵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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