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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四讲▪P6

  ..续本文上一页决定;若近恶友,听闻邪法,自相续中邪识决定”,这是很紧要的事情。

  

  “或近善恶友,及由展转为增上缘,能说法者正邪悲爱,能听法者正邪智能,二识决定”,这是就两方面来说。由近善恶友,及由展转为增上缘力,能说法的人(能说法者),他若是善知识,那是“正悲爱”,他说的是正法,起的是悲心;若是恶知识,那是“邪悲爱”,他说的是邪法,起的是贪心。那么相应地,听他说法的人(能听法者),他产生的智能(识),一是正的智能(正识),一是邪的智能(邪识),这两个识也成决定。这是事实共许的嘛,在我们唯识宗讲起来是讲得通的。

  

  “言随所应二识决定,此犹未显”,这个话还没有把唯识的意思说清楚,下文还有解释。

  

  论:谓余相续识差别故,令余相续差别识生,各成决定,不由外境。

  述曰:此即广前增上缘义,答外所征。谓能教者余相续中见相分识,正邪差别增上缘故,令能听者余相续中,差别见相诸识得生,能所教者,二识各各得成决定;或能听者正邪二识,各成决定,不由外境识决定成。即由自他增上缘力,识得决定,非由自他亲相缘见,成决定识。故知识生,不是亲缘,由于外境增上缘,由我亦许有故,虽无外境,而友教亦成。

  

  “谓余相续识差别故,令余相续差别识生,各成决定,不由外境”,这就把唯识道理讲透了。“此即广前增上缘义,答外所征”,这句话即是把“增上缘”的道理,再开广地讲一下,来回答外人的问难。

  

  “谓能教者余相续中见相分识,正邪差别增上缘故”,“能教者”就是他有情,他心身上见分、相分的识(见分是他内心的思想,由这个思想表达出来的语言、行动,就是相分),有正、邪的差别,以这个正邪差别为增上缘的缘故,“令能听者余相续中,差别见相诸识得生”,使得能听的人,他的心身上也产生或正或邪的差别的见分、相分的识。他这个相分,是变现出的一个与外边那个(能教者)一模一样的有情。若那个有情是善知识,由增上缘的缘故,在他(能听者)的阿赖耶识里边,就变一个相分,也显那个善知识的样子;善知识说法时候,他的阿赖耶识里边也变现这个相分的声音,耳识听的时候,耳识里又起个相分,于是耳识就听到了,耳识听到之后,意识紧接着就体会到,这样慢慢地转变心境,就成正识决定。就是说,以他人的识为增上缘,能够促进自己生出见相二分的差别来。这样,“能所教者,二识各各得成决定”,能教的人与所教(听)的人,二者之识各各得决定:能教者的识,若正识决定、若邪识决定,所教(听)者的识决定也是:听的是正识,就成正识决定,听的是邪识,就成邪识决定。这是解释“二识成决定”,两边都说,能教的一方面,与所教的一方面,两个识都能够得到决定。

  

  (32B)或者,“能听者正邪二识,各成决定”,这是就单方面说。单从能听的人一方来说,他听到的是善知识讲说正法,能成正识决定;听到的是恶知识讲说邪法,就成邪识决定。总之,两边说也好,一边说也好,都是识变的关系,“不由外境识决定成”,不是由于外境的缘故才产生识的决定。识的决定是由识与识之间互相增上缘的缘故,不是要在识以外还有客观的境才产生识的决定。

  

  这是外人硬要论主承认有外境,而论主用内识的展转增上缘的缘故,把他们驳斥掉了,不需要什么外境。

  

  “即由自他增上缘力,识得决定”,即是由自相续、他相续的识,互相为增上缘的力量,识就能得到决定,“非由自他亲相缘见,成决定识”,不是要自相续的识去亲自缘到自识之外的那个他相续才能决定。缘识内的变的相分,互相为增上缘,自己识内变的那个境(相分),见分就能得到决定。

  

  “故知识生,不是亲缘”,所以,识的生起,不是要亲自去缘外境。你们说,这个外境,要去亲缘它,那是不对的。“由于外境增上缘,由我亦许有故”,而以外境——我们自识以外的那个他识,作增上缘,这是我们也允许有的。所以说,“虽无外境,而友教亦成”,虽然没有外境,而善知识、恶知识对我们的教导,改变我们的思想,这个道理也能成立。

  

  

  这一段,先是外人提出,善知识、恶知识对我们所产生的作用,这是大家公认(共许)的,然后问难论主,说:你说唯识无境,都是自己识的变现,而他这个有情,明明是客观存在于你的识以外,你说一切唯识所变,那就不对了,因为他的作用是不能否定的。亲近善知识、听正法,决定能成正性决定,亲近恶知识、听邪法,决定是成邪识决定,这是大家都承认的,唯识宗承认,外人也承认,一般世间也承认。外人就说,既然有这个作用,决定要缘外境,那么识外有境。论主解释说,这个共许,并不是说识外有这个客观的境,要亲自缘到那个境来改变我们的心识;那还是我们自己的识外之识,不是识外的境。

  

  这一点要特别注意,我们并不遮止自己的识以外还有其它有情的识。由他人的识跟自己的识,互相做增上缘,起自己识内的相分、见分,由这个相分、见分来改变我们的心:听了正法,成正性决定;听了邪法,成邪识决定,这个作用是成立的。所以,你们举这个事情来问难,并不能够推倒我们唯识的识外无境的观点。我们不排斥在自识以外的还有其它相续的八识,因为那还是识,所以还是唯识。其它有情的这八个识,在我们的识以外,虽说只缘自己的识变的东西,但是我们的识可以以他的识做增上缘,促进我们的识起决定的变化:他说的是正法,我们的识就能够以此为增上缘,产生这正法的相分,我们听了这个正法,就可以使自己慢慢的成正性决定。这个作用是可以起的,以唯识的道理来讲,是讲得通的,所以你们想以这个问难,来推翻唯识,还是徒然,并不能推翻。

  

  这个问难也不太难。这是牵涉到自识以外的其它的识了。所谓识外无境,并不排斥自识之外其它有情的识,因为那还是识,不是境。这个是可以有的。以他有情的这个识做增上缘,可以对我们的识起一定的作用,即“二识成决定”,这并没有讲不通的地方。我们在开始讲的时候,就曾提起过“二识成决定”这句话,那个时候当然不能把它仔细讲,只能根据大概的意思讲一下,现在大家已经学到这里,就可以再回过去看一看第一卷里的“二识成决定”这个话,那意思就要深刻得多,那就能比较完整地理解这句话。

  

  好,今天就讲到这里。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廿四讲》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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