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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作四句所显缘起甚深──中观义与唯识义之探讨(智禅)▪P2

  ..续本文上一页不是有别法共作而成此法。故云:「生而不有,缘无作用,缘力所生。」然有功能转起,各依自种在众缘具足时,有法相显现。

  

  三、由因缘果再辩显发深义

  

  此中更需深入了解种子、缘,及现行诸法(果)的微妙关系。唯识家不似中观学者以遮破来显己宗;若欲开显缘起深义,必要善巧安立因、果、缘起,由世俗谛顺入第一义。若广说者,难以穷尽,有菩萨弘论以为依止。今只略说相关要义,为释此偈,作更深入的探讨。

  

  (一)明法相

  

  种子者,即亲生自法功能之义。或名因,或名界,或名习气,或诠业力,种种异名。当如是解:法正生时,由彼功能有势力生自果故,而立彼名。因用况形,不应由名计实有种子体。无常性故。彼功能性数数熏变,力得增长;或受对治,功能消失。以识为体,非断非常,其相微细难了。简言之,即是令分别心再次生起的功能(《摄论》中有种子六义;《瑜伽论》中有七相详释,今略不说)。

  

  缘起者,生法所须之所余条件也。不应以名计实有缘法。此显由用立名,缘亦无常,非恒时有,是故需待缘而起。

  

  唯依现行果法,说有种、缘。果法正生时,为诠有此二因性功能差别,或亲或疏,善巧立名应知。

  

  果法者,即是由自种生的有相诸法,亦即前七转识之现起。《瑜伽论》云:「于唯相,假立诸法」。当知诸法差别体相,唯是虚妄分别,名言识为体。此法(转识)即体即是众缘,由自相得圆满故,立为果名。当知果法与种非是异法,亦非是一,非别有实果体,从缘而生。唯相本无今有,转识功能发起,立为果名;由果循因, 彼功能即立为因。因果俱时而有,一法自相方得成满。不应计因果实有自性差别。

  

  举喻以显:种子识如海,七转识如浪。由种子生果识,如海与浪,体非是异,相非是一。依彼转变因果名立,体唯是识,无增无减。不应由名计实有因果体性差别。 因有转识生起之事,了别起故,功能义成,立名诠用,体非有异。又如种子生芽茎等,相续转异,芽亦名果,亦名为因。立场不同,因果名异。

  

  (二)依《摄大乘论》义

  

  果与因必同时俱有,种生现,现又熏新种。种子识与法更互为因缘,此三犹如三支芦束相支,同时不倒。「唯就是安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只有同时才有因果之义;余说皆是方便说。这是以现行为中心来安立因果的。过去法已谢灭,未来法尚无体,唯现在是有,现行正可得故。现在剎那有法体故,因果功能方可成立;决非因灭后果生有前后二剎那。剎那灭是唯识特别殊胜之处,顿生顿灭,因果必同时有:转识生起了别,即是功能;由果(转识现行)而成立有因;现行同时又在赖耶熏习了新种(功能),成为将来分别心生起之可能;三者同时,一事发起相互成就,如果含核。应知为诠转识生起了别,这一件事,相待施设,由现行为中心,因用立名。由此探讨,方知同时因果之深义:一法自相具足因果二义,由果循因,名为功能,体非一异,不名作用,能作所作俱不可得。然由安立,因果名字,论相转变,及诠三世。「诸法无作用,而用转非无」。这由自因成满自果的因果转变是有的;但是,只有诸法从各自种子转起的顿现,诸法彼此更无作用。假说的我法作用,也是在剎那相续转起上安立的。故说:「即(假)说彼生起,为用、为作者。」由生起现行而安立作用、作者的名字。实在生起只是功能现相,哪里找得到作者呢?

  

  (三)八不中道略结上义

  

  因果不异何名作用?然可说生,转变相异,本无今有故。「生而不有」,体唯剎那;同时俱有,无有去来。体即众缘,无增无减;无有生者,亦无灭者,非由种灭别有果生故。自因生自果,一法成圆满,说有功能。

  

  因果不一,顺世谛名故;为诠相异故,显因果相生功能义故。因异果异,释别别法相故。剎那剎那功能转起,安立世俗我、法、作用故。顿生即灭,新新相续,熏变转异,非断非常,建立因果相属义故,开显生死还灭所依理故。

  

  四、缘起甚深义

  

  「诸缘起非佛作,亦非余人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此显诸缘起法性,从无始来其相成就,法尔如是。非由名言安立方得成就,是名法性;如其成就之法性,佛以无颠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故说:「由此法住,以彼法性为因,是故说彼名为法界」。

  

  论中举缘起义云:

  

  「谓离有情义是缘起义」:唯有诸法因果相属流转,一切生死作用得成,更无实我是作者受者。依世俗谛,容有假名,安立诸蕴为我。为言说易故,顺世间故,除定无我诸怖畏故,为显自他功德过失故,因此,「于唯相,假立诸法」;「于唯法,假立补特伽罗」。凡夫即是由相起法执,由法执起众生邪执。

  

  「于离有情,复无常义,是缘起义」:而彼诸法亦是无常,顿生顿灭,真实法体毫发许亦不可得;众缘故有,全体顿现,生剎那灭,毕竟清净。

  

  「于无常复暂住义,是缘起义」:然法有生,唯生剎那随转,有相可得;虽非实有,亦非全无。故说:「剎那剎那新新相转,似有停住运动相现。」

  

  「于暂住复依他义,是缘起义」:要托众缘方生起故,无有自在之力能生;众缘而起故,无有独一真实法体是所生。

  

  「于依他离作用义,是缘起义」:如前广释「缘无作用」,遮实作用,依世俗谛,容可安立诸法作用。

  

  「于离作用复因果相续不断义,是缘起义」:诸法无作用而用转非无,因果功能转起之相续不是没有,「众缘(现行法)过去而不舍离(又熏成种故);依自(种)相续而得生起,故名缘起。」

  

  「于因果相续不断,复因果相似转义,是缘起义」:善恶因果相符顺故。

  

  「于因果相似转,复自业所作义,是缘起义」:显因果决定,不相杂乱;自因唯生自果;此是业所作,非我所作,然似有有情自作自受,偿彼先业。

  

  以上建立缘起义竟。目的正为显示因缘所摄染污清净义。善立名言,非为生成诸法性相,彼法尔故;但为众生开显、信解、随顺、趣入故。

  

  肆、结语

  

  上来说明了中观对缘起无生的看法,虽由缘起,意在说空。同时也详尽开显了唯识宏广精严的缘起甚深义。我们既受益于遮破的干脆利落,同时也深刻地见到了缘起的层层法相。没有菩萨的善巧破立,我们难于全面圆满地掌握佛法的中心──缘起。

  

  由剎那灭的同时因果,深彻地去了达缘起,这样的观行是非常有力的。

  

  唯识中,除了有情为主的有支(爱非爱)缘起以外,为什么还要分别自性缘起,这是我们要彻底深思的!名言识与诸法性相的关系,对于菩萨进破法执,意义何等重大!广大的瑜伽行与甚深中道是菩萨行的两大车轨,是发菩提心者应着力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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