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是有別法共作而成此法。故雲:「生而不有,緣無作用,緣力所生。」然有功能轉起,各依自種在衆緣具足時,有法相顯現。
叁、由因緣果再辯顯發深義
此中更需深入了解種子、緣,及現行諸法(果)的微妙關系。唯識家不似中觀學者以遮破來顯己宗;若欲開顯緣起深義,必要善巧安立因、果、緣起,由世俗谛順入第一義。若廣說者,難以窮盡,有菩薩弘論以爲依止。今只略說相關要義,爲釋此偈,作更深入的探討。
(一)明法相
種子者,即親生自法功能之義。或名因,或名界,或名習氣,或诠業力,種種異名。當如是解:法正生時,由彼功能有勢力生自果故,而立彼名。因用況形,不應由名計實有種子體。無常性故。彼功能性數數熏變,力得增長;或受對治,功能消失。以識爲體,非斷非常,其相微細難了。簡言之,即是令分別心再次生起的功能(《攝論》中有種子六義;《瑜伽論》中有七相詳釋,今略不說)。
緣起者,生法所須之所余條件也。不應以名計實有緣法。此顯由用立名,緣亦無常,非恒時有,是故需待緣而起。
唯依現行果法,說有種、緣。果法正生時,爲诠有此二因性功能差別,或親或疏,善巧立名應知。
果法者,即是由自種生的有相諸法,亦即前七轉識之現起。《瑜伽論》雲:「于唯相,假立諸法」。當知諸法差別體相,唯是虛妄分別,名言識爲體。此法(轉識)即體即是衆緣,由自相得圓滿故,立爲果名。當知果法與種非是異法,亦非是一,非別有實果體,從緣而生。唯相本無今有,轉識功能發起,立爲果名;由果循因, 彼功能即立爲因。因果俱時而有,一法自相方得成滿。不應計因果實有自性差別。
舉喻以顯:種子識如海,七轉識如浪。由種子生果識,如海與浪,體非是異,相非是一。依彼轉變因果名立,體唯是識,無增無減。不應由名計實有因果體性差別。 因有轉識生起之事,了別起故,功能義成,立名诠用,體非有異。又如種子生芽莖等,相續轉異,芽亦名果,亦名爲因。立場不同,因果名異。
(二)依《攝大乘論》義
果與因必同時俱有,種生現,現又熏新種。種子識與法更互爲因緣,此叁猶如叁支蘆束相支,同時不倒。「唯就是安立因緣,所余因緣不可得故。」只有同時才有因果之義;余說皆是方便說。這是以現行爲中心來安立因果的。過去法已謝滅,未來法尚無體,唯現在是有,現行正可得故。現在剎那有法體故,因果功能方可成立;決非因滅後果生有前後二剎那。剎那滅是唯識特別殊勝之處,頓生頓滅,因果必同時有:轉識生起了別,即是功能;由果(轉識現行)而成立有因;現行同時又在賴耶熏習了新種(功能),成爲將來分別心生起之可能;叁者同時,一事發起相互成就,如果含核。應知爲诠轉識生起了別,這一件事,相待施設,由現行爲中心,因用立名。由此探討,方知同時因果之深義:一法自相具足因果二義,由果循因,名爲功能,體非一異,不名作用,能作所作俱不可得。然由安立,因果名字,論相轉變,及诠叁世。「諸法無作用,而用轉非無」。這由自因成滿自果的因果轉變是有的;但是,只有諸法從各自種子轉起的頓現,諸法彼此更無作用。假說的我法作用,也是在剎那相續轉起上安立的。故說:「即(假)說彼生起,爲用、爲作者。」由生起現行而安立作用、作者的名字。實在生起只是功能現相,哪裏找得到作者呢?
(叁)八不中道略結上義
因果不異何名作用?然可說生,轉變相異,本無今有故。「生而不有」,體唯剎那;同時俱有,無有去來。體即衆緣,無增無減;無有生者,亦無滅者,非由種滅別有果生故。自因生自果,一法成圓滿,說有功能。
因果不一,順世谛名故;爲诠相異故,顯因果相生功能義故。因異果異,釋別別法相故。剎那剎那功能轉起,安立世俗我、法、作用故。頓生即滅,新新相續,熏變轉異,非斷非常,建立因果相屬義故,開顯生死還滅所依理故。
四、緣起甚深義
「諸緣起非佛作,亦非余人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安住法性、法住、法界。」此顯諸緣起法性,從無始來其相成就,法爾如是。非由名言安立方得成就,是名法性;如其成就之法性,佛以無顛倒文句安立,是名法住;故說:「由此法住,以彼法性爲因,是故說彼名爲法界」。
論中舉緣起義雲:
「謂離有情義是緣起義」:唯有諸法因果相屬流轉,一切生死作用得成,更無實我是作者受者。依世俗谛,容有假名,安立諸蘊爲我。爲言說易故,順世間故,除定無我諸怖畏故,爲顯自他功德過失故,因此,「于唯相,假立諸法」;「于唯法,假立補特伽羅」。凡夫即是由相起法執,由法執起衆生邪執。
「于離有情,複無常義,是緣起義」:而彼諸法亦是無常,頓生頓滅,真實法體毫發許亦不可得;衆緣故有,全體頓現,生剎那滅,畢竟清淨。
「于無常複暫住義,是緣起義」:然法有生,唯生剎那隨轉,有相可得;雖非實有,亦非全無。故說:「剎那剎那新新相轉,似有停住運動相現。」
「于暫住複依他義,是緣起義」:要托衆緣方生起故,無有自在之力能生;衆緣而起故,無有獨一真實法體是所生。
「于依他離作用義,是緣起義」:如前廣釋「緣無作用」,遮實作用,依世俗谛,容可安立諸法作用。
「于離作用複因果相續不斷義,是緣起義」:諸法無作用而用轉非無,因果功能轉起之相續不是沒有,「衆緣(現行法)過去而不舍離(又熏成種故);依自(種)相續而得生起,故名緣起。」
「于因果相續不斷,複因果相似轉義,是緣起義」:善惡因果相符順故。
「于因果相似轉,複自業所作義,是緣起義」:顯因果決定,不相雜亂;自因唯生自果;此是業所作,非我所作,然似有有情自作自受,償彼先業。
以上建立緣起義竟。目的正爲顯示因緣所攝染汙清淨義。善立名言,非爲生成諸法性相,彼法爾故;但爲衆生開顯、信解、隨順、趣入故。
肆、結語
上來說明了中觀對緣起無生的看法,雖由緣起,意在說空。同時也詳盡開顯了唯識宏廣精嚴的緣起甚深義。我們既受益于遮破的幹脆利落,同時也深刻地見到了緣起的層層法相。沒有菩薩的善巧破立,我們難于全面圓滿地掌握佛法的中心──緣起。
由剎那滅的同時因果,深徹地去了達緣起,這樣的觀行是非常有力的。
唯識中,除了有情爲主的有支(愛非愛)緣起以外,爲什麼還要分別自性緣起,這是我們要徹底深思的!名言識與諸法性相的關系,對于菩薩進破法執,意義何等重大!廣大的瑜伽行與甚深中道是菩薩行的兩大車軌,是發菩提心者應著力學習的。
《無作四句所顯緣起甚深──中觀義與唯識義之探討(智禅)》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