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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大师对“三教一家”说及儒、道的评判

  莲池大师对“三教一家”说及儒、道的评判

  ——摘自《佛法真实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晚唐以来,三教融合,成为中国文化发展的基本趋势。明代社会,“三教一家”之说盛行,成为被社会人士普遍接受的观念,三教中力量最弱的道教,尤力倡三教归一,表现出一种三教圆融的风气,然儒、道二家,对佛教亦不无攻击,理学家排佛尤力。莲池大师(1535-1615)作为佛门思想领袖,对“三教一家”及以“三教归一”混同儒、佛之说进行了评论,对一些儒、道人士对佛教的误解与攻击,给予了回应。

  三教一家,佛为最尊

  三教一家,具有调和三教关系、主张三教地位平等,及认为三教“理无二致”的意味。这一口号主要由宋金之际的全真道等道教人士所高唱,其目的,在于通过强调三教地位平等、提倡三教团结,提高实际上地位较低、力量较弱的道教之地位,防范儒家、佛教对道教之攻击。这一口号也符合了统治者平衡社会矛盾的需要,故历代皇帝如宋孝宗、明太祖等都曾论述三教一家。儒、释、道三家,源远流长,各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自汉末以来逐渐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儒家一直作为统治思想的轴心,佛、道两家与儒相辅相成,组成中国封建社会三元共轭的文化结构,三教一家,已成为大多数社会人士的共识。动摇儒佛道三元一体文化结构之稳定性,对三教、对社会的稳定,必然不利。从入华之初就采取顺应本土传统文化尤其是和会儒家策略的佛教,自然拥护三教各有其存在价值、应团结一致意义上的三教一家说,但一般不会接受三教内容完全平等的三教一家说,因为这其实抹杀了三教的区别,将出世间的无上佛法等同于在佛教看来只属世间法或人天乘法的儒、道二学。自六朝以来,佛教理论家都严格区分佛法与世法,强调佛法远远高出儒、道等世间善法之上。莲池大师也站在这一立场,对当时甚为流行的三教一家说进行了评论,其《正讹集·三教一家》云:

  三教则诚一家也矣,一家之中,宁无长幼尊卑亲疏耶?佛明空劫以前,最长也,而儒、道言其近;佛者天中天、圣中圣,最尊,而儒、道位在凡;佛证一切众生本来自己,最亲也,而儒、道事乎外。是知理无二致,而深浅历然,深浅虽殊,而同归一理。

  莲池同意的三教一家,是三教皆为中国文化大家族的成员,共同承担着教化民众的职能,但不是完全平等没有分别,提倡三教一家而漫无分别,乃讹。三家学说有深浅之差,只有佛洞彻宇宙实相、究竟众生本性,地位最尊,如大家庭中辈分最高的长者。三家的区别不是真伪之辨,而是内外、深浅之分,因为都指向同一目标,故曰“理无二致”。细品莲池所谓“理无二致”,大概只是就三家社会教化的功能而言,并非像不少三教归一论者那样,认为三教的理论完全一致。宋明以来的三教归一论,常将三教的同源一致之点指归为“一”,此说常见于道教著作,颇为一般中下层知识分子所认同,莲池大师不同意这种笼统之说,《正讹集·三教同说一字》批驳谓释言“万法归一”、道言“抱元守一”、儒言“一以贯之”皆“通一无别”之见云:

  夫不守万而惟守一,以吾一而贯彼万,是万与一犹二也。万法归一,止有一,更无万,是万与一不二也。又二教止说一,今更说一归何处,是二教以一为极,而佛又超乎一之外也。1

  指出《老子》所谓“守一”、孔子所谓“吾道一以贯之”之“一”,是将万有与一(道)割裂为二,佛教(禅宗人)常说“万法归一”之“一”(指真如),是与万法不二的绝对一如,而且禅师们说“万法归一”,还有下句“一归何处”,并不以“一”为真如、心性,而是教人由参“一归何处”,打破疑团,于“名言道断,心行处灭”之际亲证本来不可言说、超越一与二等意识分别的心性。儒、道二家则以“一”为终极实在,不出意识分别境界,未越二元化的立场,佛家则超越“一”,超越二元化立场及一切意识分别。故三家之“一”,决非一事。认三家之“一”无别,在学术上是颟顸笼统,在佛法看来属于邪见。

  三家之中,当然以由来居统治地位的儒家,在社会教化方面最为重要,自宋理宗着意推崇理学以来,适应不断强化的封建中央集权制的需要,儒学的地位呈不断上升之势,迫使佛教人士不得不尽量和会儒学,将佛教定位在儒学所无法承担的出世间、了生死的宗教职能方面。莲池在《竹窗二笔·儒佛配合》中说:

  儒佛二教圣人,其设化各有所主,固不必歧而二之,亦不必强而合之。何也?儒主治世,佛主出世。治世,则自应如《大学》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足矣,而过于高深,则纲常伦理不成安立。出世,则自应穷高极深,方成解脱,而于家国天下不无梢疏。盖理势自然,无足怪者。1

  严格而言,佛教的内容虽然以解决出世间了生死的宗教问题为核心,但也不能说只在出世一方面,佛法本来包括世间法,《阿含经》和大乘经中的佛所说法,不乏如儒家所主要述说的政治伦理之道,说法相当具体切实;在以佛教为国教的国家,治世之事,便主要由佛教来承担,国家未必治理不好。不过中国佛教的地位早已被社会定位于出世间,这自是深刻的社会历史因缘所决定,佛教大师们只好承认这一分工。只管出世,难免有忽视世俗的倾向,给了儒家攻击佛教“消极避世”的口实,对于这一点,莲池大师用分工不同、各有侧重的方法,给儒家之言较浅、佛教偏重出世各给以合理性的解释。

  一些佛教中人常以孔子为儒童菩萨应世为据,说儒低于佛,这种说法自然会引起一些儒者的反感,《竹窗二笔·儒童菩萨》对此作了解释,谓“童者,纯一无伪之称也”,并非童稚无知之意,佛经说文殊菩萨为七佛之师,而称文殊师利童子,善财一生成佛,亦称童子。故说孔子为儒童菩萨,并非意味着儒低于佛,孔子与释迦,都是大圣,只是因为出世的时机不同,才立教有别,“使夫子而生竺国,必演扬佛法以度众生;使释迦而现鲁邦,必阐明儒道以教万世。盖易地皆然。大圣人所作为,凡情固不识也。”结论,是儒佛不应互相毁谤,“为儒者不可毁佛,为佛者独可毁儒乎?”1这种调和儒释的做法,颇有家长调解子孙辈争端的长者风度,表现出中国佛教特有的圆融性格。

  二、儒佛心性论的分判

  和会儒佛,尤其是和会禅宗与儒学、理学,在宋代以来的三教中皆颇有其人。如果说是着眼于和谐三家的关系、止息儒者之谤佛,或出于接引儒家人士学佛的方便,未尝不可,若确实认为两家的核心理论相同,这对在理论、见地方面十分严肃的佛法而言,便很成问题了。莲池大师在《竹窗随笔·儒释和会》中,肯定和会禅宗与儒典有“引进诸浅识者不复以儒谤佛”之功,“其意固美矣”,又“据粗言细语皆第一义”的佛法圆融之旨,也可以说得过去,“若按文析理,穷深极微,则翻成戏论,已入门者又不可不知也。”2儒佛二家之学,各有其庞大体系,即两家的心性论,也有很大差别,不宜笼统和会。一般社会人士,所知甚浅,和会二家,倒也罢了,作为肩负住持佛法重任的僧宝,若笼统和会内外之学,则有误导之过。《竹窗三笔·中庸性道教义》对妙喜(宋大慧宗杲禅师)以《中庸》性、道、教配佛教之法、报、化三身之说进行了分析,指出若细究之,则此说不过是“一时比拟之权辞,非万世不易之定论也。作实法会则不可。”《中庸》所言之“性”,乃具足仁义礼智道德属性之性,并非佛法身纤尘不立之清净;《中庸》所言之“道”,指事物当然之理,并非佛报身富有万德之圆满;《中庸》所言之“教”,指创制立法、化民成俗的社会教化,只是一身之妙用,并非佛之化身分身千百亿的妙用,《中庸》所言性、道、教,与佛家所谓法、报、化三身,“大同而小异,不可以不察也。”1严格说来,佛家三身说的内涵,与《中庸》性、道、教,是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不应是大同小异。

  将三教同源一致之点归结于其学说的核心——心性论,是宋代以来许多三教归一论者的基本思想,这一思想集中以“天下无二教,圣人无两心”一语表述,在社会上颇为流传,在道教著述中尤为常见。佛教高僧中也不乏持此说者,如宋东林常总、孤山智圆等,便说过佛所言心性即是《易传》“无思无为”之义。这对于学佛者尤其参禅者而言,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绝不可颟顸。中国佛教大师一直强调:若教人将“万劫生死本”错认作“本来人”,或“颟顸真如,笼统佛性”,会贻误法身慧命,是有大罪过的。莲池《竹窗二笔·喜怒哀乐未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说自己在初出家时,也以为儒家子思“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即禅宗所言“空劫以前自己”,后来读《楞严经》,细品“纵灭一切见闻觉知,内守幽闲,犹为法尘分别影事”一语,才了悟此为错认,为什么?

  向缘动境今缘静境,向固法尘之粗分别也,今亦法尘之细分别也,皆影事也,非真实也。谓之幽闲,特幽胜显、闲胜闹耳,空劫以前自己,尚远隔在。此处更当谛审精察,研之又研,穷之又穷,不可草草。1

  一般人平时的意识,多缘动境,杂乱不定,修三摩地者息灭一切见闻觉知,只不过如庄子之“堕肢体,黜聪明”,《易传》之“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还没有超出意识分别法尘的因缘生法境界,只是停息了对动的、杂乱的粗显法尘的缘虑分别,而代之以分别微细的寂静、无念境界,此境界仍属法尘,离禅宗所谓“离心意识”的本心尚远。其实,子思所谓“喜怒哀乐未发”之“中”,只当于佛家所言无任何情绪扰乱、无善恶属性的“无记心”,印度部派佛教如上座部分别论者等,也曾说此等心为本性心,然此只是世俗谛意义上的心体,非禅宗所悟等同于真如、佛性的胜义谛意义上的真心。

  在儒学基础上吸收禅宗心性说的理学、心学,其心性论与禅宗之说从表面上看来更为相近,因而被很多人作为确认儒、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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