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池大師對“叁教一家”說及儒、道的評判
——摘自《佛法真實論》(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
晚唐以來,叁教融合,成爲中國文化發展的基本趨勢。明代社會,“叁教一家”之說盛行,成爲被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觀念,叁教中力量最弱的道教,尤力倡叁教歸一,表現出一種叁教圓融的風氣,然儒、道二家,對佛教亦不無攻擊,理學家排佛尤力。蓮池大師(1535-1615)作爲佛門思想領袖,對“叁教一家”及以“叁教歸一”混同儒、佛之說進行了評論,對一些儒、道人士對佛教的誤解與攻擊,給予了回應。
叁教一家,佛爲最尊
叁教一家,具有調和叁教關系、主張叁教地位平等,及認爲叁教“理無二致”的意味。這一口號主要由宋金之際的全真道等道教人士所高唱,其目的,在于通過強調叁教地位平等、提倡叁教團結,提高實際上地位較低、力量較弱的道教之地位,防範儒家、佛教對道教之攻擊。這一口號也符合了統治者平衡社會矛盾的需要,故曆代皇帝如宋孝宗、明太祖等都曾論述叁教一家。儒、釋、道叁家,源遠流長,各有其存在的社會基礎,自漢末以來逐漸形成叁足鼎立之勢,儒家一直作爲統治思想的軸心,佛、道兩家與儒相輔相成,組成中國封建社會叁元共轭的文化結構,叁教一家,已成爲大多數社會人士的共識。動搖儒佛道叁元一體文化結構之穩定性,對叁教、對社會的穩定,必然不利。從入華之初就采取順應本土傳統文化尤其是和會儒家策略的佛教,自然擁護叁教各有其存在價值、應團結一致意義上的叁教一家說,但一般不會接受叁教內容完全平等的叁教一家說,因爲這其實抹殺了叁教的區別,將出世間的無上佛法等同于在佛教看來只屬世間法或人天乘法的儒、道二學。自六朝以來,佛教理論家都嚴格區分佛法與世法,強調佛法遠遠高出儒、道等世間善法之上。蓮池大師也站在這一立場,對當時甚爲流行的叁教一家說進行了評論,其《正訛集·叁教一家》雲:
叁教則誠一家也矣,一家之中,甯無長幼尊卑親疏耶?佛明空劫以前,最長也,而儒、道言其近;佛者天中天、聖中聖,最尊,而儒、道位在凡;佛證一切衆生本來自己,最親也,而儒、道事乎外。是知理無二致,而深淺曆然,深淺雖殊,而同歸一理。
蓮池同意的叁教一家,是叁教皆爲中國文化大家族的成員,共同承擔著教化民衆的職能,但不是完全平等沒有分別,提倡叁教一家而漫無分別,乃訛。叁家學說有深淺之差,只有佛洞徹宇宙實相、究竟衆生本性,地位最尊,如大家庭中輩分最高的長者。叁家的區別不是真僞之辨,而是內外、深淺之分,因爲都指向同一目標,故曰“理無二致”。細品蓮池所謂“理無二致”,大概只是就叁家社會教化的功能而言,並非像不少叁教歸一論者那樣,認爲叁教的理論完全一致。宋明以來的叁教歸一論,常將叁教的同源一致之點指歸爲“一”,此說常見于道教著作,頗爲一般中下層知識分子所認同,蓮池大師不同意這種籠統之說,《正訛集·叁教同說一字》批駁謂釋言“萬法歸一”、道言“抱元守一”、儒言“一以貫之”皆“通一無別”之見雲:
夫不守萬而惟守一,以吾一而貫彼萬,是萬與一猶二也。萬法歸一,止有一,更無萬,是萬與一不二也。又二教止說一,今更說一歸何處,是二教以一爲極,而佛又超乎一之外也。1
指出《老子》所謂“守一”、孔子所謂“吾道一以貫之”之“一”,是將萬有與一(道)割裂爲二,佛教(禅宗人)常說“萬法歸一”之“一”(指真如),是與萬法不二的絕對一如,而且禅師們說“萬法歸一”,還有下句“一歸何處”,並不以“一”爲真如、心性,而是教人由參“一歸何處”,打破疑團,于“名言道斷,心行處滅”之際親證本來不可言說、超越一與二等意識分別的心性。儒、道二家則以“一”爲終極實在,不出意識分別境界,未越二元化的立場,佛家則超越“一”,超越二元化立場及一切意識分別。故叁家之“一”,決非一事。認叁家之“一”無別,在學術上是颟顸籠統,在佛法看來屬于邪見。
叁家之中,當然以由來居統治地位的儒家,在社會教化方面最爲重要,自宋理宗著意推崇理學以來,適應不斷強化的封建中央集權製的需要,儒學的地位呈不斷上升之勢,迫使佛教人士不得不盡量和會儒學,將佛教定位在儒學所無法承擔的出世間、了生死的宗教職能方面。蓮池在《竹窗二筆·儒佛配合》中說:
儒佛二教聖人,其設化各有所主,固不必歧而二之,亦不必強而合之。何也?儒主治世,佛主出世。治世,則自應如《大學》格致誠正修齊治平足矣,而過于高深,則綱常倫理不成安立。出世,則自應窮高極深,方成解脫,而于家國天下不無梢疏。蓋理勢自然,無足怪者。1
嚴格而言,佛教的內容雖然以解決出世間了生死的宗教問題爲核心,但也不能說只在出世一方面,佛法本來包括世間法,《阿含經》和大乘經中的佛所說法,不乏如儒家所主要述說的政治倫理之道,說法相當具體切實;在以佛教爲國教的國家,治世之事,便主要由佛教來承擔,國家未必治理不好。不過中國佛教的地位早已被社會定位于出世間,這自是深刻的社會曆史因緣所決定,佛教大師們只好承認這一分工。只管出世,難免有忽視世俗的傾向,給了儒家攻擊佛教“消極避世”的口實,對于這一點,蓮池大師用分工不同、各有側重的方法,給儒家之言較淺、佛教偏重出世各給以合理性的解釋。
一些佛教中人常以孔子爲儒童菩薩應世爲據,說儒低于佛,這種說法自然會引起一些儒者的反感,《竹窗二筆·儒童菩薩》對此作了解釋,謂“童者,純一無僞之稱也”,並非童稚無知之意,佛經說文殊菩薩爲七佛之師,而稱文殊師利童子,善財一生成佛,亦稱童子。故說孔子爲儒童菩薩,並非意味著儒低于佛,孔子與釋迦,都是大聖,只是因爲出世的時機不同,才立教有別,“使夫子而生竺國,必演揚佛法以度衆生;使釋迦而現魯邦,必闡明儒道以教萬世。蓋易地皆然。大聖人所作爲,凡情固不識也。”結論,是儒佛不應互相毀謗,“爲儒者不可毀佛,爲佛者獨可毀儒乎?”1這種調和儒釋的做法,頗有家長調解子孫輩爭端的長者風度,表現出中國佛教特有的圓融性格。
二、儒佛心性論的分判
和會儒佛,尤其是和會禅宗與儒學、理學,在宋代以來的叁教中皆頗有其人。如果說是著眼于和諧叁家的關系、止息儒者之謗佛,或出于接引儒家人士學佛的方便,未嘗不可,若確實認爲兩家的核心理論相同,這對在理論、見地方面十分嚴肅的佛法而言,便很成問題了。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儒釋和會》中,肯定和會禅宗與儒典有“引進諸淺識者不複以儒謗佛”之功,“其意固美矣”,又“據粗言細語皆第一義”的佛法圓融之旨,也可以說得過去,“若按文析理,窮深極微,則翻成戲論,已入門者又不可不知也。”2儒佛二家之學,各有其龐大體系,即兩家的心性論,也有很大差別,不宜籠統和會。一般社會人士,所知甚淺,和會二家,倒也罷了,作爲肩負住持佛法重任的僧寶,若籠統和會內外之學,則有誤導之過。《竹窗叁筆·中庸性道教義》對妙喜(宋大慧宗杲禅師)以《中庸》性、道、教配佛教之法、報、化叁身之說進行了分析,指出若細究之,則此說不過是“一時比擬之權辭,非萬世不易之定論也。作實法會則不可。”《中庸》所言之“性”,乃具足仁義禮智道德屬性之性,並非佛法身纖塵不立之清淨;《中庸》所言之“道”,指事物當然之理,並非佛報身富有萬德之圓滿;《中庸》所言之“教”,指創製立法、化民成俗的社會教化,只是一身之妙用,並非佛之化身分身千百億的妙用,《中庸》所言性、道、教,與佛家所謂法、報、化叁身,“大同而小異,不可以不察也。”1嚴格說來,佛家叁身說的內涵,與《中庸》性、道、教,是兩種不同的思想體系,不應是大同小異。
將叁教同源一致之點歸結于其學說的核心——心性論,是宋代以來許多叁教歸一論者的基本思想,這一思想集中以“天下無二教,聖人無兩心”一語表述,在社會上頗爲流傳,在道教著述中尤爲常見。佛教高僧中也不乏持此說者,如宋東林常總、孤山智圓等,便說過佛所言心性即是《易傳》“無思無爲”之義。這對于學佛者尤其參禅者而言,是一個極爲重要的問題,絕不可颟顸。中國佛教大師一直強調:若教人將“萬劫生死本”錯認作“本來人”,或“颟顸真如,籠統佛性”,會贻誤法身慧命,是有大罪過的。蓮池《竹窗二筆·喜怒哀樂未發》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解答,說自己在初出家時,也以爲儒家子思“喜怒哀樂未發”之“中”,即禅宗所言“空劫以前自己”,後來讀《楞嚴經》,細品“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爲法塵分別影事”一語,才了悟此爲錯認,爲什麼?
向緣動境今緣靜境,向固法塵之粗分別也,今亦法塵之細分別也,皆影事也,非真實也。謂之幽閑,特幽勝顯、閑勝鬧耳,空劫以前自己,尚遠隔在。此處更當谛審精察,研之又研,窮之又窮,不可草草。1
一般人平時的意識,多緣動境,雜亂不定,修叁摩地者息滅一切見聞覺知,只不過如莊子之“墮肢體,黜聰明”,《易傳》之“無思也,無爲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還沒有超出意識分別法塵的因緣生法境界,只是停息了對動的、雜亂的粗顯法塵的緣慮分別,而代之以分別微細的寂靜、無念境界,此境界仍屬法塵,離禅宗所謂“離心意識”的本心尚遠。其實,子思所謂“喜怒哀樂未發”之“中”,只當于佛家所言無任何情緒擾亂、無善惡屬性的“無記心”,印度部派佛教如上座部分別論者等,也曾說此等心爲本性心,然此只是世俗谛意義上的心體,非禅宗所悟等同于真如、佛性的勝義谛意義上的真心。
在儒學基礎上吸收禅宗心性說的理學、心學,其心性論與禅宗之說從表面上看來更爲相近,因而被很多人作爲確認儒、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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