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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论

  真实论

  确信世上有真实的东西,人可以认识这真实的东西,认识真实是突破障碍、获得自由之要,这大概是古今中外的多数哲学所持的基本信念,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全部活动之根本出发点。真实或真理,于是被列为各家哲学、各门科学所研求的对象,被向来的哲人智士树为毕生追求的目标。佛法的基本立场和思路,其实亦不出于此,甚而比其它学说更确信必有真实,更确信人有认识真实的能力,以体认真实为解脱生老病死等诸苦,获得永恒安乐、绝对自由之道要。现代汉语中常用的“真实”一词,即源出佛典,原为梵文tattva的意译,义为如实,即如本不异,其反义词为虚妄、虚假。若再对真实二字分作训诂,则“真”主要从认识论角度,指如事物之本来面目;“实”主要从实在论角度,指不依待他物而实有。总之,真实,即如本不异、不依他存的本然,而如本不异者必然不依他存,为未经主观认识增减的本来面目,不依他存者必然不生不灭,真常不变。质言之,真者必实,实者必真,真之与实,终归是一回事。

  如果把全部佛法归纳为所观的“境”、所修的“行”、所证的“果”三大互相联系的部分;则“境”所观的内容,便可以真实二字概括之。吕澂先生《印度佛学源流略讲》一书说得好:

  佛学对象的中心范畴是“真实”(或称“真实性”、“真性”)。

  佛学不仅穷尽人类理性思辨之能,而且运用在禅定中思察、自究其心的特殊研究方法,及严整的修行实践,对真实所涵摄的义蕴、认识主体和认识方式及真实与解脱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讨,成果至为辉煌,自信明识实证了体认绝对真实,因而堪以解决人存在的根本问题、获得绝对自由的大道。

  佛学的真实论,包含真理论、实在论、认识论、实践论等为近现代哲学列为核心课题的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心理学、人体科学的最根本问题,确有其超越现代知识的卓识睿智,不仅为佛教徒所必须学习,而且很值得处于文明反思、整体科学酝酿过程中的当今文化精英们所了解。本文特总结佛学真实论的纲要,以供研读佛典者参考。

  佛学对真实的界说

  佛学真实论,在印度唯识学的《瑜伽师地论》等论典中,阐述最称细密。《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真实品》分真实义为二种、四种。二种者:一、“依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略称“真实性”或“如所有性”,指一切现象普遍共具的真常不变的体性,即如(tathā)、真如(tathatā)、实相。木村泰贤《大乘佛教思想论》解释说:

  诸现象不变的真相或使现象所以如此的不变不动的法则叫真如。

  二、“依尽所有性诸法一切性”,略称“一切性”或“尽所有性”,指一切现象一一各具的一切性质、相状、力用、关系等。论云:“如是诸法性,应知总名真实义。”

  《真实品》所言四种真实,可看作四个层次;

  一、“世间极成真实”。指世间凡夫众生共认的真实,极成,为共认、共许义。论释云:

  谓一切世间于彼彼事随顺假立,世俗串习,悟入觉慧所见同性。

  意谓世间众生依其同类的认识方式,由共同的认识习惯,用约定俗成的表达方式,大家共认为真实的东西。如人们共同把具有雄性的性器官和副性特征的人称为男人,把具有雌性的性器官和副性特征的人称为女人,乃至婴幼少壮、车马猪羊、地水火风、色声香味、衣食器具、田园舍宅、苦乐忧喜等,一切大家共认,以大家共用的名词概念所表示的具有某种性质的事物、现象,都属世间极成真实。这在《涅槃》等经中,称为“世流布相”或“世流布想”,即世俗所流行的通用名相。

  二、“道理极成真实”。道理,意为道路、理义,指贯串于事物中的固有法则,略当于今所言规律、客观规律。《解深密经》卷五说道理有四种:一观待道理,谓观察事物相互依待的关系而发现的规律,如观大小、好坏、老少、高低等的互相依待而归纳出“凡有对法不相舍离”(互为矛盾关系者不能分离)的法则;二作用道理,谓事物所具作用被发现而表述为法则者,如古人发现火有能热能熟、令猛兽恐怖等作用,科学发现的万有引力定律、能量守恒定律等;三证成道理,指通过推理及实践检验而证明的规律;四法尔道理,为本然所具的规律性,是前三种道理建立的根本依据,《瑜伽师地论》卷二五说瑜伽方便“一切皆以法尔为依,一切皆归法尔道理”。

  总之,客观本具的理、法则,在众生的认识中被总结为一种规律,叫做道理。被世间共认为正确的道理,叫道理极成真实。《瑜伽论·真实品》说道理极成真实主要依证成道理建立,证成道理依现量(经验、实验)、比量(逻辑推理)、至教量(经典依据)三量思择而建立,这是世间的“诸智者、诸黠慧者、能寻思者、能伺察者、住寻伺地者、具自辩才者”——亦即所谓“哲人”及宗教修行者们的思维成果。

  三、“烦恼障尽智所行真实”。这是依佛法修道,断了烦恼障(贪嗔痴慢疑等)的圣者,以其离烦恼、我执的清净心所证知的诸法无我之真实。

  四、“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这是依大乘佛法修道,断所知障(法我执)的菩萨、佛,以其更为圆满的智慧所证知的真实。

  四种真实,就从相对到绝对的角度及真实程度而言,构成一个渐次升进的阶梯结构:第一世间极成真实,仅是凡夫众生常识范围内的真实,无疑具有相对性;第二道理极成真实,是世间哲人们理性认识意义上的真实,对具体真实而言亦具相对性;第三烦恼障尽智所行真实和第四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乃出世间的圣人所证知的绝对真实,然第三尚不圆满,对第四而言亦具相对性,唯有第四所知障尽智所行真实,才是绝对的真实,才能真正当得起本为如实、绝待义的“真实”二字,能如实、圆满地认识诸法真实性、一切性。

  后来世亲所造《辨中边论·辨真实品》更详析真实为十种:一根本真实,指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三自性”;二相真实,指三自性中圆成实自性的真实相,亦即“实相”;三无颠倒真实,指用以对治凡夫常乐我净四颠倒见的无常、苦、空、无我之理;四因果真实,指揭示染净因果的四圣谛;五粗细真实,指世俗谛(粗)、胜义谛(细)二谛;六极成真实,指世间极成、道理极成两种世俗共认的真实;七净行真实,指烦恼障尽智所行、所知障尽智所行两种圣者净心所证的真实;八摄受真实,指相、名、分别、真如、正智“五法”;九差别真实,指流转、实相、唯识、安立、邪行、清净、正行七种真实之理;十善巧真实,指用以破除十种我执的蕴善巧等十种真实。十真实中的后九种,皆依第一根本真实三自性而建立,可以三自性总摄之。这十种真实,几乎涵括了佛学的一切义理。

  《法华经·方便品》载佛为舍利弗说诸法实相包括相(相状)、性(不变的本性)、体(主质)、力(功能)、作(运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十种“如是”,这里的“如是”即是真实的同义语。天台宗依此立“十如是”为诸法实相的十个方面。

  真实的内容虽可分为四种、十种或更多种,但概括而言,大略可总摄于《瑜伽师地论·真实品》所说诸法真实性、一切性亦即体、相两大方面。

  佛学对人类认识能力与认识方式的考察

  佛学研究真实,不是一味朝外看,把真实作为孤立的客体去研究,而是从缘起论的立场出发,首先对人认识真实这件事本身作客观、全面的分析。这是佛学真实论最为重要的特质。从缘起论观察,人认识真实,必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即能知与所知互相作用的关系中,或者说在根(主体的认识器官)、尘(认识对象)、识(认识能力)三缘和合的关系中。对真实的研究,必须始终把握认识的缘起关系这个大框架。这就不仅须对所认识的真实进行研究,而且须对主体的认识能力和所采用的认识方式、认识工具进行研究,防止知外忘内、知所忘能的片面倾向,就象科学家要观测一个研究对象,须先对所用的观测仪器作一检查。

  佛学对人的认识能力分析最为细致者,为相宗的八识或九识说。依《楞伽》、《解深密》等经,相宗将人能认识的心识分为八识或九识,形成四或五个层次。第一层前五识,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它们分别感知色、声、香、味、触“五尘”,为人们接受外境信息的五大窗口,相当于心理学所说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种感觉功能。对外境五尘的接受,必须经眼、耳、鼻、舌、身“五根”的感觉工具,五根各分为肉眼可见的粗“扶根尘”和肉眼难见的“净色根”,净色根,现在看来相当于感觉传导神经和脑中感觉中枢的功能。第二层第六意识,具分别、统觉、记忆、思维等功能,摄思(思察)、寻(探究)、伺(深度伺察)、胜解(理解)、念(记忆)等心所法(随识而生的心理作用)。第三层第七末那识,起联络前六识与第八识,不断发起思量尤其是不断思量有一内在自我的作用,被认为即第六意识所依的根,称“意根”。第四层第八阿赖耶识(藏识),有储藏各种心理活动习气种子等功用。第五层第九阿摩罗识(无垢识),为诸识之体性,或被认为即最根本的纯粹觉知之性,或说即是阿赖耶识所藏无漏种子。

  佛学还说心识的认识功能和认识方式有现、比、非三种“量”(梵pramāṇa),意为尺度、标准,指用以审定真妄的准衡。现量,略当于直觉,谓不经名言概念的分别而直接识别,现,乃境相直接呈现于心识中之意,《因明正理门论》释云: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有所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无分别,指无名言概念的分别。《瑜伽师地论》卷十五分现量为四种:一色根现量,指前五识依五根对境而生的视、听、嗅、味、触等感觉经验;二意受现量,为第六识的直觉,多生起于前五识现量之后,或缘熟悉境相之时,如人看见自己的父母,不须思量,便知道这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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