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百丈清规》无疑也打上了这方面的烙印,如要求“长老”须“有道眼”、“有可尊之德”,惩罚上“令其自悔”等,这与儒家的德治主张是极为一致的。
再从《百丈清规》的基本精神上来看,其“所褒学众,无多少,无高下,尽入僧堂,以夏次安排”、“入室请益”、“行普请法”、“宾主问酬、激扬宗要”、“具四威仪”等规定,可以说是天然地融合了儒家的礼乐精神。释东初在评价丛林制度的特色时说得很明白:“丛林制度的最大特色:就是保持了佛教传统的制度,及融会了儒家礼乐为主的生活制度。所以丛林制度在形式上,是属于佛教僧众的团体;但在精神上,却实现了礼运大同篇天下为公的社会制度。”〔19〕
最后,《百丈清规》所规定的“上下均力”的“普请法”,实际上是儒家所主张的小农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佛教中的翻版,是儒家经济意识及观念在佛教僧团中的反映。
总而言之,儒家伦理与制度之于《百丈清规》,是重要的思想、制度渊源,儒家的许多思想与观念在《百丈清规》中得到了继承与发扬。这里举个反证的例子。程颐某次到某禅寺,目睹众僧用斋时“趋进揖逊之盛”,不由叹曰:“三代威仪,尽在是矣!”〔20〕这一方面说明其时佛教规制甚为严细,与原始儒家礼仪多有相似,有所承袭。另一方面也说明当时儒家礼仪不甚完备,佛教诚可为儒之借鉴仿效。后来朱熹也盛赞佛教“其克己,往往吾儒之所不及!”〔21〕也说明了儒禅的这种关系。
(3)中国佛教创制僧制经验
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便开始了与中国固有思想与制度适应与融合而创制新制的传统。东晋道安首创僧尼规范三例,开在戒律之外别立禁约的先河,其后有支遁立众僧集仪度,慧远立法社节度,乃至梁武帝造光宅寺于金陵,命法云为寺主,创立僧制,用为后范。〔22〕到了中唐,马祖道一始创从林,倡导一种农禅结合的习禅生活,其门徒散居南方偏僻山林,各自创建根据地,聚徒受禅,自给自足。而怀海师从马祖六年,其门风宗意,多有承继。怀海创制清规,正是对其师创建丛林的继承与发展,故禅宗和研究僧史的有“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的评价。
三、《百丈清规》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百丈清规》是唐代社会和中国佛教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出现是中国传统文化智慧的结晶,在历史上对于中国佛教的发展、中国宗教文化与制度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其所蕴含的精神与思想在现代仍不失去现实意义。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百丈清规》是在佛教生死存亡的关头出现的,它的出现使得佛教在经济、组织管理制度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划时代的变革,更能与中土政治、经济、文化相适应,从而奠定了中国佛教数百年发展的基础。此后,它更成为一种制度文化,为其它宗教所吸收借鉴。
首先,《百丈清规》从组织管理上完成了佛教中国化的历程,推动了佛教在中国的发展。佛教为了在中国生根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与儒道斗争融合而中国化的历程。在这个方面,佛教思想的中国化相当成功,但在创制堪可适应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僧团制度与寺院管理制度方面却相对滞后。如前有述,道安、慧远、梁武帝等人在管理僧团方面都有所作为,但究实而论,其所立者,皆因简略难成规制,不足为后世发展了的各宗各派所遵行。而《百丈清规》在经济和组织管理形式与制度上,吸取了中国文化传统的合理内核,创制了组织明析、分工明确、功能合理、协调一致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及僧众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使佛教僧徒摆脱了以往那种经常陷于经济经营和参政干政的窘境,使佛教寺院和僧团真正成为了一种修道集体性质的团体,并使其在世俗政治、经济参与之外能合理有效地运作,从而成为佛教摆脱世俗政治影响而独立发展的制度保证。
尤其是其“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经济制度——普请法的确立,对于中国佛教来说更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它与中国传统很吻合,即重视农耕和小农经济的自产自足,另一方面,改变了比丘不事生产、靠乞食为生的传统和寺院依靠经营工商业、出租土地和帝王权贵封赐、信众捐赠的状况。于是丛林寺院,一面实行垦山林、辟农田,以资生产,一面严守戒律,真参实学。从而一改中国佛教以往依赖性的经济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佛教经济的中心也从城市转移到山林农村。九世纪中叶发生会昌法难,“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迈出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召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23〕此举使寺院经济丧失殆尽,佛教失去了昌荣的经济基础。其后的农民战争、五代之乱,民生凋敝,更使佛教连遭冲击。但佛教却能在法难之后不长的时间内得以重恢乃至绍续发展,与《百丈清规》创下的自力更生基础是分不开的。
对禅宗而言,《百丈清规》使禅宗的体制更加中国化,对禅宗自身的发展也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其“别立禅居”,使禅宗从与其他寺院混居状态中分离出来,成为自主的部分,折中大小乘创立《清规》,凸显禅宗自身特点。这使禅宗不仅在思想上,而且在物质基础、组织制度上完成了宗派独立的过程。即使在唐武宗会昌法难后,禅宗也能延续甚至光大,这与《百丈清规》为禅宗制定的自主的制度、自足的经济“发展战略”是分不开的。所以宋代赞宁有以下感慨:“禅门独行由(怀)海之始。”〔24〕
其次,《百丈清规》在其以后的发展中,又超越佛教的界限成为中国制度文化的一部分而为其他宗教所吸收借鉴。如元代全真道的创立,作为其管理约制全真教团的《全真清规》等便吸收了后世《百丈清规》的许多内容。日本NoritadaKubo博士在其所著《道镜之研究》中甚至有“道教完全模仿百丈清规,作为其道观之规则”〔25〕之语。又如两宋开始流行的儒家的书院制度,其组织形式、书院学规、教学方式等也受到《百丈清规》的莫大影响。〔26〕
时至今日,《百丈清规》更是超越其时代与宗教的局限,成为了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倘若我们以现代文明为参照,其普遍的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宗教并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理论,它还是特殊的社会组织,同样需要一定的组织管理制度来组织、控制、协调教团成员的行为,使教团成员的个体目标(如成道、解脱)与教团的集体目标都能够得到实现。《百丈清规》正是作为这样一种制度出现的。其中的诸多规制,对于现代宗教如何适应现代社会,制定与完善教团的组织管理制度,实在是值得参考借鉴。同时,百丈禅师创制《百丈清规》中所表现出的不拘常规、契机契理地革旧立新之精神,更是值得现代宗教教团管理者们学习。
其次,《百丈清规》作为一种管理制度,是在总结中国佛教僧团过去的管理经验和吸收当时各种管理文化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蕴含的管理思想与管理理念,如它在管理组织上力求分工明确,身份上力求平等,提倡“上下均力”的“普请法”,实行事务决定的民主化,“集众共议”,惩罚上“令其自悔”,注重个体的道德反省,强调领导者要“有可尊之德”,如此等等,对于提升现代管理,创制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理论和管理学,也是大有启发作用的。
《《百丈清规》及其历史与现实意义(王永会)》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