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比知是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
色等五尘,现量所得,世所共信。眼等五根,非世间现量所得,人不共信。何必知其有?是乃以其能有发识之用,比知是有。观用知体,如观生芽之用,比知有种子之体,故此但有功能,非识外别有年造色。
外有对色理既有成,故应但是内识变现。
何以知五根非识外有
以外有对色理既不成,是故应知,但是内识变现。
发眼等识,名眼等根,此为所依,生眼等识。
同是内识变现,而有差别。其以能发眼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名之为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以此五根为所依,生眼等五识。
此眼等识,外所缘缘理非有故,决定应许自识所变为所缘缘。
上已明所依根内识所变。自此以下辨所缘色。以所缘为缘,引生内识,名所缘缘,此眼等五识,非以外色为所缘缘,以理不成立故。决定唯应许可自识所变的,作为所缘缘。
谓能引生似自识者,汝执彼是此所缘缘。
这是说能引生似自识的,识缘之法,法必有体。体能生识,此是缘义,若无法即非缘。识缘法时,识上必有似境之相,此是所缘义。若无此相,何有所缘与不缘。自识所变为所缘,即此所缘为缘,能引生似自识。你若执能引生识的,即是识之所缘缘。是只有缘义,没有所缘义了。
非但能生,勿因缘等亦名此识所缘缘故。
所缘缘应具所缘与缘二义,不是但有能生之缘义。若但以能生为所缘缘,因缘等即是所缘缘了,这是不可的。述记以此是破正量部,正量部不立似相,直取前境,谓但能生识即是,何假似自。故此破之。
按:唯识与正量部之辩论,是玄奘当时在印度之一极重大事件,时有般若毯多,著破大乘论七百颂,以正量部义难唯识,无人敢与辩。玄奘著制恶见论一千六百颂驳之,戒日王在曲女城召开无遮大会,玄奘宣读此论,公布门外,,经十八日,无人敢难,大会结束,取得胜利。此论未传。窥基因明疏说:“大师周游西域,学满将还,时戒日王王五印度,为设十八日无遮大会,令大师立义。遍诸天竺,简选贤良,皆集会所,遣外道小乘,竟申论诘。大师立量,时人无敢对扬者。大师立唯识比量云:真故极成色,不离於眼识,宗,自许初三摄,眼所不摄故,因。犹如眼识,喻。”可见此唯识比量是一论之纲。此三支比量之意说:从胜义讲,从真理讲,众所共成的所见之形形色色,是不离於眼识,即不能在眼识之外因为我们说十八界分六组,每组三界,这是属於第一组,不是这一组中之眼界,他是和眼识同一的。大乘唯识与正量部,在对待心境问题上,却好相反,大乘唯识主张心外无境,境不离心。正量部主张心外有境,心境各别,心之缘境,如手取物,正量部与世俗见解无异。世俗人认为亲见外物,感觉所得是外物自己的相。当今科学上已证知,眼之所见是自眼网膜上之影像,不是外物自己。故玄奘所立色不离眼识,已毫无疑问。说外物实有是感觉直接所得,在科学上已失去根据。唯物论者辩说:眼所见之影像,从何而来
岂不由於外物
若无外物,不能有此影像,作此言者,正显其固执错误的成见,吾人之所以认为有外物,则由於感觉,今既已知感觉所知之相非外物,则此相之来源,自应别作正确的考虑。何可以有此所见相故,反证有外物
眼识之所知相,必有所依
若无所依,眼亦不能自现其相,唯识亦如是说。外物无现量根据。所谓现量,仅是此识,五识所见所闻.各各不同。意识亦能见亦能闻,然意识所见所闻,自是意识内之相,但是依眼识所见耳识所闻而起,可知识可依识起相,所知之依亦是识。眼耳所见所闻之色声,亦必是识,这样说是最合理的。由是推之,六识之外,别有一识,作为所知依。这是最适当了。
眼等五识了色等时,但缘和合,似彼相故
眼等五识,以色等为所缘。色等可分,分之又分,分至最小之分子,名之为极微。眼等五识所缘,只是此和合相。此和合相似彼极微相,和合相依极微立,极微是实有,述记说,经部如是计。
非和合相异诸极微有实自体,分析彼时,似彼相识定不生故。
和合相即极微,以极微为体,故和合相不能异诸极微别有实自体。分析和合相时,分之又分,分至极微,不可见了。既不见,不能生起似彼相识了。
彼和合相既非实有,故不可说是五识缘。勿第二月等能生五识故。
和合相既非实有自体,故不可说是能生五识之缘。如天上无第二月,妄见有第二月,第二月非实有,不能说第二月能生眼识。第二月是幻视,耳有幻听,鼻有幻嗅,舌身亦有幻觉,不能说幻视幻听等是能生五识之缘。
非诸极微共和合位可与五识各作所缘
若救说极微未和合位,一一散在,微不可见,和合位则相粗可见.是一一极微合作所缘相。述记说此是萨婆多毗婆沙师义。然此说亦非,何以故
此识上无极微相故
一一极微相在识上无,众多共和合时仍应是无。零加零等于零。故诸极微共合位仍不可与五识作所缘。
非诸极微有和合相,不和合时无此相故。
若以为此和合相是诸极微所有的,为什么不和合时无此相呢
故不能说每个极微上有和合相,和合相是所缘。
非和合位与不合时此诸极微相体有异。
不能说和合位的诸极微,与不和合时诸极微相有不同。若和合时与不和合时相有异。亦应体有异,和合的非即极微了。
故和合位如不合时,色等极微,非五识境。
故和合位与不和合时同样,色等极微一一非五识境,和合时亦非五识境。
有执色等一一极微,不和集时,非五识境。共和集位,展转相资。有粗相生,为此识境。彼相实有,为此所缘。
一处相近名和,不为一体名集,此说极微和集,彼此展转相互资助的关系,能生粗显相,为所缘境,此相是实有,述记说,此是众贤论师新萨婆多义。
彼执不然,共和集位,与未集时,体相一故。
如上所执,亦不能是,极微未集时与和集位,其体是一,何可其相有异?
瓶瓯等物极微等者,缘彼相识应无别故。
若说彼此微相资故异相,今假如有瓶瓯二物,其极微数量同是一千万,则彼此相资亦应相等,所成二物粗相亦应无别。何以瓶瓯不同一相?
共和集位一一极微,各各应舍微圆相故。
若说瓶瓯相异,出于极微之排列行伍不同。如是行列有异,则极微不是无方分的圆相了。若舍微圆相,即非极微体。若行列有异,则是形别的假相了。
非粗相识缘细相境。勿余境识缘余境故。
而且和集位是粗相,极微是细相,若说缘和集相即是缘根微,是缘粗相识能缘细相境了。这是不能的吧?若可能,则缘声之识能缘色了。
一识应缘一切境故。
如是则一识应能缘一切境了。粗细相违,既许俱缘,有何不可俱缘呢
许有极微,尚致此失,况无识外真实极微。
许可有极微,尚种种讲不通。况无识外真实极微,更是难讲了。
由此定知自识所变似色等相为所缘缘,见托彼生,带彼相故。
所缘缘决定不能离识,故知定是自识所变。自识变似色等相作为所缘缘。识之见托彼而生。见时带有彼相。见托彼生故是缘,带彼相故是所缘。
然识变时,随量大小,顿现一相。非别变作众多极微合成一物。识变之时,是一时顿现的,量大与量小都一样。不是变作很多极微,再合成一物。
为执粗色有实体者,佛主极微,令其除析。非谓诸色实有极微。
为什么佛亦说极微呢
要知这是方便,为了执粗色有实体的人,令其除执而分析色。不是说诸色实有极微。
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渐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说极微。
不是把粗色可见之物,破碎分析,再破碎分析,最后分至不可分,得一至细之物。名为极微。此乃聪慧善用思惟的瑜伽师,运用其合理的假想,於粗色相分析再分析,以至不可析,假名为极微。瑜伽义译相应。内容五义,故存梵名而不翻。一与境相应。不违一切法自相。二与行相应,谓与定慧等行相应。三与理相应,安非安立二谛理。四与果相应,能得无上菩提果。五与病相应,应病与药,应机设教。
虽此极微犹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现,不名为色。故说极微是色边际。
不能说极微无方分。然而不可再加以分析了。若再加分析,见不到了,与虚空相似了,不能名之为色了。以此故,说极微是色边际。按:自物质科学发达,分析物质,得种种至细的分子,再分之又分,得出几种基本的,名之为原子。后科学技术发展,又击破原子,分为电子等,名之为基本粒子。物理学仍在继续研究寻求。然已知基本粒子表现出波粒二象性,於此不适用物质是刚体的旧观念。他们惊奇,物质的分析究竟,无实体可得,他们已惊叹,新物理学已和东方哲学走到一条路上来了。
由此应知,诸有对色皆识变现,诸有对色皆识变现,非极微成。
由上所说,应知凡是有对色,非极微成,皆是识所变现的。
余无对色,是此类故,亦非实有,或无对故,如心心所,定非实色。
已破有对色,次破无对色,所谓色,以有对为主。无对色是有对色之类。有对色尚非实有,无对色何可实有
或既是无对,即同心心所一样了,决定非是实色。
诸有对色现有色相,以理推究,离识尚无,况无对色现无色相,而可说为真实色法。
所谓色法,是现有色相的。现有色相的有对色,以理推其究竟,尚且只是识之变现。不能离识而有。况无对色是现无色相的。怎可说他是真实色法呢
表无表色岂非实有?
问:有对色无对色既说为无。有表色无表色是否实有呢
有表色谓身动及语言,有所表示故。世尊亦说有业。无表色谓制於身动语言,而外无显表可见。世尊亦说有戒。
此非实有。所以者何?
总答非实有。为什么
下文说明。
且身表色。若是实有,以何为性?
先破有表。有表有二,一身,二语。先破身表色。身者,积聚义,或依止义。即有根身。表谓表示。身之动作,有所表示,为身表色。问身表色若是实有,以何为…
《成唯识论释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