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法印”与现代生活
静觉
三法印者,《大智度论》卷三十二云“佛说三法印,所谓一切有为法无常印,一切法无我印,涅槃寂灭印。”《法华玄义》称:“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定其说,即是佛说。若无此三法印印之,即是魔说。”三法印是原始佛教之教理,乃其后大小乘根本教理的基础,为佛教的三项根本佛法,此三项义理可以用来印证各种说法是否正确,所以称之为三法印。在原始佛教教理中,三法印、十二缘起、四谛,皆以缘起观为依准。缘起说为佛陀教法之代表,是佛教与其它宗教或古往今来任何哲学流派区别的根本特征,而三法印则为缘起说的基础,四谛、十二因缘只是缘起说的一种表现型态。佛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所谓真理,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即: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来如此,永恒如此。而印证佛法是否合符这些条件的定律,就是三法印。由上观之,可知三法印是佛教中何等重要的义理。
二、略释三法印三法印,简单地说,即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架寂静。现在略释如下:1、诸行无常(梵语an汁ydh sarvasamskdrah),又作一切行无常印、一切有为法无常印,略称无常印。一切世间有为诸法概皆无常,众生不能了知,反于无常中执常想,故佛说无常以破众生之常执。“诸行”是指事物和一切现象,“行”是迁流、转变的意思。世间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常住不变的,没有一件不在刹那刹那之间迁流变化。因为世间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即在一定的条件下而产生。如种子在一定的条件下生长、发芽,植物的生长除了种子,还需要具备水份、温度等多种因缘;又如眼识的产生,要靠客体存在,视觉器官正常,注意力不受干扰等条件。诸行无常印又称一切有为法无常印。
“有为法”指的是具体事物的运动变化。事物的变化是永不间断,即生即灭的。今天的我已不是昨天的我,如果把此时此刻的我看成是一刹那前的我,就是静止不变的恒常观念。中国儒家有句名言“古人不见今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其实,照着古人的月也不是今时的月,而是古时之月。儒家的这种观念,就是一种恒常不变的观念。佛教的观念与这种观念恰恰相反。一般人认为,人一生几十年,到最后生命结束才算“无常”。其实不然。人体细胞乃至人的思想意识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进行着生灭交替的运动。无论是物质或者精神,无论是宏观世界或者微观世界,无论是有情世界众生的生老病死以及心念的生住异灭现象,或者是器世间山河大地的成住坏空之演变,都逃不脱无常这条规律。器世间成住坏空的“成”,是生成,这是由因缘作用而产生的现象;“住”是生成后暂时存在,并产生作用的现象;“坏”是存在着的物质和生命,在经历了一段存在和产生作用阶段后必然导致的变异现象;“空”是从无到有的物质现象,在经历子“住”和“坏”的历程后,复归于本来的无。物质世界的成、住、坏、空,生命过程的生、住、异、灭,在在都说明了佛教“诸行无常”的哲理。总的说来,因缘所生的诸法,是空无自性的,它随着缘聚而生,缘散而灭。因此,宇宙万法在时间上刹那不住,念念生灭,过去的已灭,未来的未生,现在的即住即灭,它是三世迁流不住的,无固定不变的事物存在,没有什么永恒可言,所以佛陀说“诸行无常”。2、诸法无我(梵语nairatmanahsarvadharmah),又作一切法无我印,略称无我印。一切世间有为无为法概皆无我,众生不能了知,而于一切法强立主宰,故佛说无我以破众生之我执。“我”的意义有三:一、作为人称反身代词;二、作为个人(包括肉体或精神)的实体存在;三、作为超越或主宰个人的绝对实体存在或形而上学存在。从实际生活或日常用语的角度出发,佛陀并不否认作为个人的假名安立的你、我、他的存在,但是作为三法印之一的诸法无我的“我”,是主宰或实体的意思。中观鼻祖月称大师在《中观论疏》中说:“我”指事物的不依赖其它事物的自性,任何事物都没有这种自性,因此是“无我”。由此,可以知道,无我就是“无本性,无自性”。在佛教的诸多经典中,我们可以看到,能够称“我”的,必须具有“恒常、主宰、不变、自在”之义,但是,遍观世出世间的一切诸法,并没有独立存在的,不变的实体或主宰者。无我有人无我和法无我两种。人无我的“人”主要是指自己,是主体;法无我的“我”,指除了自己以外的他和一切事物,是客体。事实上,人无我和法无我在本质上是一回事,只是所说的对象不同罢了。不研究、不分析,笼统地称做“人”,可以。但仔细的研究分析,可知人是由物质身躯和思想、感觉、行为、主体意识等五种成分(5-蕴)组成的。其中每一种单独成分都不是“人”。如果躯体是人的话,“人”就不会死,因为人的躯体可以长期保存,如古代埃及的木乃伊,如六祖慧能大师的肉身等。同样,思想、感觉等精神成份也不能单独地看做是“人”。所以,—“般人执著为“我”的身体,是没有自性的,是依烦恼业缘、五蕴诸法所成,是虚幻不实的,如梁柱瓦椽和合而成房舍,离开梁柱瓦椽则别无房舍。因此,“我”只是假名而已,并无实体,所以说“诸法无我”。佛法深刻揭示自我和客观事物的无自性本质,目的是为了消除众生虚妄的我执和贪心。3、涅架寂静(梵~santam nirvanam),又作涅架寂灭印、寂灭涅架印,略称涅架印。一切众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业,流转三界,故佛说涅架之法,以出离生死之苦,得寂灭涅架之乐。涅架是四圣谛—一—苦、集、灭、道中的灭谛,是破除贪痴,断灭一切烦恼、痛苦、人我等无明火焰,而达于寂灭无染、充满快乐、光明、自由自在的境界,也就是身无恶行、心无恶念、身心俱寂的一种解脱境界。
涅架就是脱离了烦恼,脱离了烦恼就超脱了轮回。佛法认为在轮回中的生命没有寂静、安宁、快乐可言,只有根除烦恼,脱离苦海,才会得到爱恨息灭、身心安乐自在的无为之乐。苦和乐是对立的观念,无苦便是乐。人生在世,常为扰攘纷纭的世事及贪嗔痴等烦恼无明所系缚,正如犯人被扭械枷锁束缚而不得自在。一旦枷锁卸除了,就得解脱,解脱就是涅槃。因此,涅架不是死亡,而是快乐,无比的快乐,是佛教最圆满的境界。三、三法印与现代生活三法印是佛陀的根本思想,是原始佛教的圣义。它是不受时空限制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学习佛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践佛法,把佛教的人生观作为自己的人生观,从而使自己在当下就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人生。那么,如何把三法印与现代生活联系起来,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运用佛教的根本思想三法印呢
这就是我们下面所要探讨的问题,也是本文的中心所在。(一)诸行无常与现代生活常即永恒、不变之义。世间的万事万物,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永恒不变的,我们的人身、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资生器具、我们所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请问哪一样是恒常不变的
都是无常的!所以佛陀在《金刚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也正是说明了无常的道理。1.我们的人身无常宇宙中的一切有情共同处在一个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死死,永无止境,流转不息的生命运动的环形激流之中。在流转的过程中,没有片刻停留的自由,没有固定的贵贱、强弱、贫富、高低的位置,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亲仇利害关系。在生死交替的流转过程中,自始至终充满着矛盾和痛苦,被视为“幸福”和“快乐”的东西,也都伴随着苦,或者结局是苦,或者是暂时的镇痛,或者纯粹就是从一种苦境到另一种苦境的意识的转移,本质上都是苦。这种轮回流转,好像一个上下转动不息的“水车”,三界六道众生的生命犹如水车的车斗,忽上忽下地变换着位置。上界的人及神通广大的天人,也会堕入下界畜生、地狱、饿鬼道,反之,下界的三恶道也会转生人天等三善道。把一个个的生灵投入到这个流转系列,并且推动这个巨轮转动不息的动力是什么呢
既不是上帝,也不是神佛,更不是其它不可知的神秘力量,而是众生自己一种虚妄颠倒无明意识和这种意识支配下的善恶行为—一—造业。善行是能使上升的因业,恶行是能使下堕的因业。我们了知人身的无常,就可以破除众生的断见。持断见的人认为,生命的存在就是物质形体的存在,形体的死亡就是生命的灭亡,没有前生,也没有来世。在现代生活中,执断见的人为数不少。他们因为有这种错误的见解,就不相信三世因果,富贵者不知道自己的富贵是前生善因所感,从而拚命享受、挥霍,而不知道要继续行善,积累福报,他们以为自己的富贵是长久的。贫穷者也认为自己穷困是命定的、不能改变的,所以俗语云:“命里只有三格米,走遍天下不满升”,从而消极悲观,不积极行善布施,积极进取,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们不知道自己之所以贫困是自己前生的恶业所招感,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贫困的境况是可以改变的。因为有这种错误的观念,使得意者
骄世傲人,失意者了无进取之心,此正所谓“富贵而骄人,贫贱则肆志”是也,这都是因执断见而不信因果,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而不可改变的表现。我们了知人身的无常,就可以善待一切生命,深刻体认众生平等的道理,而少造甚至不造杀业。我们这一辈子有幸生而为人,如果我们没有修行或者修行功夫不够的话,我们不知道自己后世会落入何道。有这种心理,我们就会戒杀放生乃至作种种善业。清朝名儒俞曲园在他的著作《右台仙馆笔记》中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休宁朱封地方有位姓朱的人,娶妻许氏。一天,许氏拿了十几个鸡蛋给母鸡孵,夜里梦见她已去世的公婆用红布遮头,脸上带着忧凄的神色从外边走来,刚走到鸡窠边就不见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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