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叁法印”與現代生活
靜覺
叁法印者,《大智度論》卷叁十二雲“佛說叁法印,所謂一切有爲法無常印,一切法無我印,涅槃寂滅印。”《法華玄義》稱:“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叁印,印定其說,即是佛說。若無此叁法印印之,即是魔說。”叁法印是原始佛教之教理,乃其後大小乘根本教理的基礎,爲佛教的叁項根本佛法,此叁項義理可以用來印證各種說法是否正確,所以稱之爲叁法印。在原始佛教教理中,叁法印、十二緣起、四谛,皆以緣起觀爲依准。緣起說爲佛陀教法之代表,是佛教與其它宗教或古往今來任何哲學流派區別的根本特征,而叁法印則爲緣起說的基礎,四谛、十二因緣只是緣起說的一種表現型態。佛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所謂真理,必須符合四個條件,即: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來如此,永恒如此。而印證佛法是否合符這些條件的定律,就是叁法印。由上觀之,可知叁法印是佛教中何等重要的義理。
二、略釋叁法印叁法印,簡單地說,即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架寂靜。現在略釋如下:1、諸行無常(梵語an汁ydh sarvasamskdrah),又作一切行無常印、一切有爲法無常印,略稱無常印。一切世間有爲諸法概皆無常,衆生不能了知,反于無常中執常想,故佛說無常以破衆生之常執。“諸行”是指事物和一切現象,“行”是遷流、轉變的意思。世間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沒有一樣是常住不變的,沒有一件不在刹那刹那之間遷流變化。因爲世間一切有爲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即在一定的條件下而産生。如種子在一定的條件下生長、發芽,植物的生長除了種子,還需要具備水份、溫度等多種因緣;又如眼識的産生,要靠客體存在,視覺器官正常,注意力不受幹擾等條件。諸行無常印又稱一切有爲法無常印。
“有爲法”指的是具體事物的運動變化。事物的變化是永不間斷,即生即滅的。今天的我已不是昨天的我,如果把此時此刻的我看成是一刹那前的我,就是靜止不變的恒常觀念。中國儒家有句名言“古人不見今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其實,照著古人的月也不是今時的月,而是古時之月。儒家的這種觀念,就是一種恒常不變的觀念。佛教的觀念與這種觀念恰恰相反。一般人認爲,人一生幾十年,到最後生命結束才算“無常”。其實不然。人體細胞乃至人的思想意識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變化,進行著生滅交替的運動。無論是物質或者精神,無論是宏觀世界或者微觀世界,無論是有情世界衆生的生老病死以及心念的生住異滅現象,或者是器世間山河大地的成住壞空之演變,都逃不脫無常這條規律。器世間成住壞空的“成”,是生成,這是由因緣作用而産生的現象;“住”是生成後暫時存在,並産生作用的現象;“壞”是存在著的物質和生命,在經曆了一段存在和産生作用階段後必然導致的變異現象;“空”是從無到有的物質現象,在經曆子“住”和“壞”的曆程後,複歸于本來的無。物質世界的成、住、壞、空,生命過程的生、住、異、滅,在在都說明了佛教“諸行無常”的哲理。總的說來,因緣所生的諸法,是空無自性的,它隨著緣聚而生,緣散而滅。因此,宇宙萬法在時間上刹那不住,念念生滅,過去的已滅,未來的未生,現在的即住即滅,它是叁世遷流不住的,無固定不變的事物存在,沒有什麼永恒可言,所以佛陀說“諸行無常”。2、諸法無我(梵語nairatmanahsarvadharmah),又作一切法無我印,略稱無我印。一切世間有爲無爲法概皆無我,衆生不能了知,而于一切法強立主宰,故佛說無我以破衆生之我執。“我”的意義有叁:一、作爲人稱反身代詞;二、作爲個人(包括肉體或精神)的實體存在;叁、作爲超越或主宰個人的絕對實體存在或形而上學存在。從實際生活或日常用語的角度出發,佛陀並不否認作爲個人的假名安立的你、我、他的存在,但是作爲叁法印之一的諸法無我的“我”,是主宰或實體的意思。中觀鼻祖月稱大師在《中觀論疏》中說:“我”指事物的不依賴其它事物的自性,任何事物都沒有這種自性,因此是“無我”。由此,可以知道,無我就是“無本性,無自性”。在佛教的諸多經典中,我們可以看到,能夠稱“我”的,必須具有“恒常、主宰、不變、自在”之義,但是,遍觀世出世間的一切諸法,並沒有獨立存在的,不變的實體或主宰者。無我有人無我和法無我兩種。人無我的“人”主要是指自己,是主體;法無我的“我”,指除了自己以外的他和一切事物,是客體。事實上,人無我和法無我在本質上是一回事,只是所說的對象不同罷了。不研究、不分析,籠統地稱做“人”,可以。但仔細的研究分析,可知人是由物質身軀和思想、感覺、行爲、主體意識等五種成分(5-蘊)組成的。其中每一種單獨成分都不是“人”。如果軀體是人的話,“人”就不會死,因爲人的軀體可以長期保存,如古代埃及的木乃伊,如六祖慧能大師的肉身等。同樣,思想、感覺等精神成份也不能單獨地看做是“人”。所以,—“般人執著爲“我”的身體,是沒有自性的,是依煩惱業緣、五蘊諸法所成,是虛幻不實的,如梁柱瓦椽和合而成房舍,離開梁柱瓦椽則別無房舍。因此,“我”只是假名而已,並無實體,所以說“諸法無我”。佛法深刻揭示自我和客觀事物的無自性本質,目的是爲了消除衆生虛妄的我執和貪心。3、涅架寂靜(梵~santam nirvanam),又作涅架寂滅印、寂滅涅架印,略稱涅架印。一切衆生不知生死之苦,而起惑造業,流轉叁界,故佛說涅架之法,以出離生死之苦,得寂滅涅架之樂。涅架是四聖谛—一—苦、集、滅、道中的滅谛,是破除貪癡,斷滅一切煩惱、痛苦、人我等無明火焰,而達于寂滅無染、充滿快樂、光明、自由自在的境界,也就是身無惡行、心無惡念、身心俱寂的一種解脫境界。
涅架就是脫離了煩惱,脫離了煩惱就超脫了輪回。佛法認爲在輪回中的生命沒有寂靜、安甯、快樂可言,只有根除煩惱,脫離苦海,才會得到愛恨息滅、身心安樂自在的無爲之樂。苦和樂是對立的觀念,無苦便是樂。人生在世,常爲擾攘紛纭的世事及貪嗔癡等煩惱無明所系縛,正如犯人被扭械枷鎖束縛而不得自在。一旦枷鎖卸除了,就得解脫,解脫就是涅槃。因此,涅架不是死亡,而是快樂,無比的快樂,是佛教最圓滿的境界。叁、叁法印與現代生活叁法印是佛陀的根本思想,是原始佛教的聖義。它是不受時空限製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們學習佛法的目的,就是爲了實踐佛法,把佛教的人生觀作爲自己的人生觀,從而使自己在當下就有一個幸福美滿的人生。那麼,如何把叁法印與現代生活聯系起來,如何在現代生活中運用佛教的根本思想叁法印呢
這就是我們下面所要探討的問題,也是本文的中心所在。(一)諸行無常與現代生活常即永恒、不變之義。世間的萬事萬物,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永恒不變的,我們的人身、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資生器具、我們所依住的山河大地等等,請問哪一樣是恒常不變的
都是無常的!所以佛陀在《金剛經》中說:“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也正是說明了無常的道理。1.我們的人身無常宇宙中的一切有情共同處在一個生了又死,死了又生,生生死死,永無止境,流轉不息的生命運動的環形激流之中。在流轉的過程中,沒有片刻停留的自由,沒有固定的貴賤、強弱、貧富、高低的位置,也沒有一成不變的親仇利害關系。在生死交替的流轉過程中,自始至終充滿著矛盾和痛苦,被視爲“幸福”和“快樂”的東西,也都伴隨著苦,或者結局是苦,或者是暫時的鎮痛,或者純粹就是從一種苦境到另一種苦境的意識的轉移,本質上都是苦。這種輪回流轉,好像一個上下轉動不息的“水車”,叁界六道衆生的生命猶如水車的車鬥,忽上忽下地變換著位置。上界的人及神通廣大的天人,也會墮入下界畜生、地獄、餓鬼道,反之,下界的叁惡道也會轉生人天等叁善道。把一個個的生靈投入到這個流轉系列,並且推動這個巨輪轉動不息的動力是什麼呢
既不是上帝,也不是神佛,更不是其它不可知的神秘力量,而是衆生自己一種虛妄顛倒無明意識和這種意識支配下的善惡行爲—一—造業。善行是能使上升的因業,惡行是能使下墮的因業。我們了知人身的無常,就可以破除衆生的斷見。持斷見的人認爲,生命的存在就是物質形體的存在,形體的死亡就是生命的滅亡,沒有前生,也沒有來世。在現代生活中,執斷見的人爲數不少。他們因爲有這種錯誤的見解,就不相信叁世因果,富貴者不知道自己的富貴是前生善因所感,從而拚命享受、揮霍,而不知道要繼續行善,積累福報,他們以爲自己的富貴是長久的。貧窮者也認爲自己窮困是命定的、不能改變的,所以俗語雲:“命裏只有叁格米,走遍天下不滿升”,從而消極悲觀,不積極行善布施,積極進取,改變自己的命運。他們不知道自己之所以貧困是自己前生的惡業所招感,他們也不知道自己貧困的境況是可以改變的。因爲有這種錯誤的觀念,使得意者
驕世傲人,失意者了無進取之心,此正所謂“富貴而驕人,貧賤則肆志”是也,這都是因執斷見而不信因果,認爲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而不可改變的表現。我們了知人身的無常,就可以善待一切生命,深刻體認衆生平等的道理,而少造甚至不造殺業。我們這一輩子有幸生而爲人,如果我們沒有修行或者修行功夫不夠的話,我們不知道自己後世會落入何道。有這種心理,我們就會戒殺放生乃至作種種善業。清朝名儒俞曲園在他的著作《右臺仙館筆記》中敘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休甯朱封地方有位姓朱的人,娶妻許氏。一天,許氏拿了十幾個雞蛋給母雞孵,夜裏夢見她已去世的公婆用紅布遮頭,臉上帶著憂淒的神色從外邊走來,剛走到雞窠邊就不見了。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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