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现所带回的信息,与佛陀所说的中有教法完全一样,那就是生命最基本、最重要的品质一一爱与知识、慈悲与智慧。
四、“生命回顾”对人生的启示
据《楞严经》卷八说,人在临命终时,气息已断,体温尚存之际,生平所造之善恶业犹如电影一样,一幕幕地映现出来。事实上,这是中有期间所显的业力幻有景象,即“生命回顾”的现象。这种现象类似于世界上许多神权宗教的死后审判。如我国民间的道教,就相信人死后要接受十殿阎罗王的审判;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也说人死后要接受安拉或上帝的审判。你的善心,化作白色的守护天神,充当你的辩护顾问,重述着你生前的善行;你的恶心,则化成黑色的魔鬼,提出控诉的案子。以黑白小石来显示其人生前的善恶,白色石子多则善多,黑色小石多则恶重。如果一见黑色石子多,必定十分惊惶,心欲抵赖。主持审判的“死亡之神”就象业的镜子谘义,并作出公正的判决。这种场面在大乘经典《地藏经》中也有所描述。经云:
“无常大鬼,不期而列,冥冥游神,未知罪福,七七日内,如痴如聋。聋,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未测之间,千万愁苦。”①
这种审判场面,与濒死经验的“生命回顾”现象非常相似。如此清晰地显示业报不可逃,这对于我们一切身口意业造作中都具有深远和强大的影响力。归根结底,一切审判都是发自我们的心中,我们既是主持审判的人,也是接受审判的人。雷蒙·穆帝说:“有趣的是,在我所研究的案例中,审判并非来自全然接受并且爱这些人的“光之生命”,而是来自被审判者的内心。”
佛教认为,人死后的审判者,不是佛、不是菩萨、也不是阎罗王,而是自己的业力。未来投胎转生的好坏,要看自己过去造业的因果而定,每一个人未来生活的幸福与痛苦,不是被神祗所操纵左右,而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因此,经历过死亡的人,特别是业力现前而出现生命回顾状况者,他们往往会改变人生观。经常以亲切而具体说明的方式,提到他们充满美妙、爱心、安祥、快乐和智慧的经验。这似乎表示他们瞥见心性内在的光芒,自然而然就一次又一次地引导真正的精神转化。审判的场景也显示,分析到最后,真正重要的是个人造作行为后面的动机。我们逃避不了过去的行为、语言和思想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烙在我们心中的痕迹和习惯,这表示我们不仅在这一世,还要在来世为我们的一切身口意业负全责。
五、中有投胎受生的条件
关于中有投生,尤其是投生于人道的情形,亦即人从何处而来、父母未生之前的生命是如何形成的问题,在《增一阿含经》、《大宝积经·入胎藏会》、《修行道地经》、《毗奈耶杂事》、《俱舍论》、《大毗婆娑论》、《瑜伽师地论》等各种大小乘经论中,有着颇为明晰的解答。按经论所说,人的出生,是各种条件合集的结果。所需的诸条件若缺一件,便不能成胎。成胎的条件,大略有以下几项。
1、父母及子女须有宿世所造能感父母子女关系之果的业因。
《瑜伽师地论》卷一说,若父母未曾有感得子女之业,或子女未作感得父母的业,或者虽有感得眷属之业而双方还各自被其它业缘所牵,都不能形成血缘眷属之关系①。形成父母子女关系之业,以财物及感情上的债务酬偿居多。据《大宝积经》卷五十六说,子女以三种因缘生:一者父母前世欠子女的债:二者子女前世欠父母的债;三者是前世所结的善缘或恶缘②。俗语说:“夫妻是缘,善缘恶缘,无缘不合;子女是债,讨债还债,有债方来。”当然,也并非天下父母子女皆属债主怨家,其它经中也有说前世的深厚感情和善缘而结成的血缘关系。即使宿世有债务怨家关系,能否成为亲眷、相互间的福德是否相配,也很重要。据《大宝积经》卷十六云:
“若父母尊贵有大福德,中阴卑贱,或中阴尊贵有大福德,父母卑贱,或俱福德无相感业,若如是者,亦不受胎。”③
2、父母生理上无缺陷。
据《瑜伽师地论》卷一说,不孕的原因有三:一者产处的疾患;二者种子异常;三者宿业。关于产处过患及种子过患。经云:
“云何产处过患,谓若产处为风热阴之所逼迫,或于其中有麻麦果,或复其门如车螺形,有形有曲,有秽有浊,如是等类,产处过患应知。云何种子过患,谓父出不净非母,或母非父,或俱不出,或父精朽烂,或母或俱,如是等类、种子过患。”(4)
在《毗奈耶杂事》卷十一及《大宝积经》卷五十五,也列举了父母亲生理上的疾病及各种畸形病患者,皆不能受孕。
3、中有及时投入
中有身与父母有宿世业缘,正当父母交合时及时投入,是成胎不可缺少的条件。很多经论中皆说,中有投生,必须在来世父母交合时,对父母身生起贪爱的“颠到想”即投入其中,中有在投胎时有一奇特的特征,这就是“爱”与“恚”。《大毗婆娑论》卷七十云:
“作如是念:若彼丈夫离此处者,我当与此女人交会,作如是念已,颠倒想生,见彼丈夫远离此处,寻自见与女人和合,父母交会,精血出时,便谓父精是己所有,见已生喜,而便迷闷,以迷闷故,中有粗重,已粗重已,便入母胎,自见己身母右胁,向背蹲坐。尔时中有诸蕴藏,生有蕴生,名结生已。”(1)
如此则形成男婴。若于父亲生“爱”,则于母亲生“恚”,见己身与父交合,而迷闷入胎,就生为女婴。因此,出生之后,女儿对父亲的依赖,儿子对母亲的依恋,成为一般共同的心理现象。论中不但阐述了中有的入胎方式,而且亦说明了双胞胎兄弟是两个中有同入一胎,先入胎者为弟弟,后入胎者为哥哥。关于这问题,论中云:
“问:若中有身,无能障碍,如何依住此母胎中
答:业力所拘,故依此住。有情业力,不可思议,无障碍令有障碍,是故如此,不应为难。应作是说:中有入胎,必从生门,是所爱故。由此理趣,诸双生者,后生为长。所以者何,先入胎者,必后出故。”②,
佛经中还说,中有入胎时,因宿世业力,有逼迫其入胎的幻化境相现前。若无福德者,见寒风阴雨,大众愦闹等逼迫,寻找隐身之处,见草庵、草丛、林中、窟穴、墙根、篱笆等入内躲避、遂入母胎;有福德者则见避入高楼、殿阁、或闻悦耳之音乐,或登舒适的床座,而入母胎。
中有入胎后,若男胎,依母右胁,向背蹲坐;女胎则依母左胁,向腹而住。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曾向一位在医院B超室工作的熟悉医生请教,她说:“按B超所显示,胎儿在母腹中的状态大体是这样。因此,男婴出生时大多数是脸朝下,而女婴出生时,大多是脸向上的。”由此可见,现代的科学仪器能够证实佛法所阐述生命现象的正确性。
依佛陀说,生命是由物质(色法)与精神(心法)等条件和合的一种现象。以中有作为生命之前灭后生之贯通的联系者,中有随着业力的善恶,来决定未来生面的取向。因此,轮回是业的相续。
佛教大小乘经论及密教典籍对死亡及中有的详细描述,与心灵研究的成果—一—濒死经验,应该说有更多的一致之处。雷蒙·穆帝在《来生》一书中列举了濒死经验与密典《中阴闻教得度》Z寸死亡过程的描述后说:““这本书所记载有关死亡的早期阶段,与我所采访的有过濒死经验者所言的若合一契,令人惊讶不已。”
由此可知,对于生命现象之奥秘,在二干五百多年前就已被佛陀的慧眼所窥破。
六、中有的救度与解脱
人死亡后,请法师超度亡灵,利济幽冥,盛行于社会,形成为民俗。汉传佛教的传统主张,是临终的助念和七七期间的超度。以佛法来救度中有,召请中有身来听闻佛法,化解心结,减轻烦恼,也可使佛法的力量使得有缘的鬼神欢喜,以此结善缘的功德达到超度的效果。因此,西藏密教更重视对中有的救度。
(一)藏密对中有期的超荐方法
据称破瓦法是西藏密法对临终超荐的重要法门。密法修持有成就、神通广大者,可用破瓦法之观想力量随着超度亡者神识往生净土,叫做“送生”。但藏僧对超度亡者一事,颇为慎重,认为只有证得初地菩萨以上,才可实际超度,为人做度亡法事。
1、读诵《中阴闻教得度》
在西藏,一旦为临终者修完破瓦法之后,就要反复读诵《中阴闻教得度》一书,尝试唤回死者生前可能有过的修行回忆;也鼓励亡者放下对亲人和财物的执著,放弃拥有肉体的渴望;不要屈服于贪心或嗔心,要培养仁慈心;提醒死者没有必要恐惧,一方面告诉死者那些恐怖的中有影象只不过是自己无明业力的幻化而已,本质上是空的;另一方面,让亡者要认清楚自己本身只是具有“习气的意生身”,因此自己本身也是空的。
在西藏东部的传统,在人死后的四十九天中,透过读诵《中阴闻教得度》,让亡者知道自己正处于死亡过程中的哪一阶段,并给予他所需要的启发和引导,使亡者处于中有期间也能自救。中有期间处于变化无常的性质,可以成为许多解脱机会的来源,因为心念的力量可以用来帮助亡者。中有唯一的需要的,就是在心中生起正念。如果此时能够回忆起任何曾经启发中有认识心性的教法,或与哪种修行法门有深厚的因缘,就足以让中有解脱。
2、超荐法和忏摩法
配合读诵《中阴闻教得度》,上师还可以修超荐法和忏摩法,来引导亡者的神识转生善道。按理说,超荐法和忏摩法必须在亡者去世后立刻修,或至少要在四十九天之内修。如果遗体不在场,就要把亡者的神识迎请到画像或牌位上。
超荐法与忏摩法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亡者过世不久,会有强烈的感觉渴望拥有前世的肉体,通过上师的禅定力,亡者在中有境界漫游之神识,就可以被召入代表亡者的牌位。然后上师将他的神识净化,清净轮回六道的业力种子。就象在世时一般授予亡者教法,并且介绍心性给亡者。最后修破瓦法,运用意念观想的力量,把亡者的神识导入某一佛土,然后焚烧代表亡者遗体的牌位,使其业力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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