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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因果 第十章 忏悔业障

  

第十章 忏悔业障

  

忏悔文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罪障皆忏悔!

  

一、忏悔的方法

  一、作法忏

  作法忏就是依靠着一定的方法,来发露自己所造的恶业,藉着方法的运作,而达到忏悔灭罪的目的。譬如:出家五众——比丘、此丘尼、沙弥、式叉摩那、沙弥尼,如果犯了戒,就必须向僧中发露,陈说自己所犯的戒;然后,经过一定程序的羯摩,也就是忏悔仪式的作业之后,犯戒的戒罪,便可以消除,犯戒者的内心也就重获清净,不会再为犯戒而懊恼。这便是经由作法忏而灭除了罪业。

  在律宗来说,忏悔时的作法是很重要的,所以,作法忏特别为持戒的人所注重。从戒律的规定来看,犯戒的戒罪,也唯有经过如法的忏悔之后,才有可能灭除。

  二、取相忏

  取相忏就是在佛菩萨像前,发露过去所造的恶业,然后自责于心,不计困劳的礼拜佛菩萨,以求见到瑞相。见瑞相之后,身心就会清净舒适,不再有懊恼,不再有罪恶感,于是,过去所造的恶业,便消除了。

  《梵网经》菩萨戒四十八轻中,第四十一条“为利作师戒”内说: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若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这便是取相忏。

  总之,取相忏必须经由忏悔者,在佛或菩萨像前,痛彻的忏悔与不断的礼拜。然后,感应到佛菩萨的瑞相,由瑞相的现前而获得灭罪。

  三、无生忏

  无生忏就是观察恶业或罪业的由来,了知业性本空,只是凡夫的虚妄执著而已。追究恶业的由来,求之了不可得,无有生处。恶业既然是无生,也就没有恶业的存在,那又何用忏悔呢?因此,经由无生之理的体会,而自然达到忏悔的目的。这就是无生忏。

  

  

二、忏悔的真义

  忏悔,是一个清洗过去心灵的污秽,以获得净化和再生的不间断过程。

  一个不忏悔的人,是无法在性灵上有所进展和进化的,因为不忏悔,意味着性灵的停滞和继续染污;不忏悔,意味着以前的过错没有消除,而新的过错又将源源不断的产生!

  所以,忏悔,不仅要“忏其前愆”,以前所造的过错要忏除,也要“悔其后过”,让以后的过错不再产生,一般人只知“忏其前愆”,而不知“悔其后过”,以致前罪还没消灭,后过又产生了。

  当一个人出现了“后过”,就代表忏悔的不够真诚彻底,如果要能真正的将前罪忏除掉,就必须要能真正的“悔其后过”,也就是,相同的过错,绝不重复。

  当一个人可以“不二过”时,我们就可以说,我们已经完全忏除我们的前过了。

  而要能够除过,不论是“前过”或“后过”,我们就必须坦承我们的过错,或看清楚我们的过错是什么!所以,忏悔,就意味着,卸除所有心灵的武装或伪装,不管是意识或潜意识里,任何“合理化”的伪装。那是一种完全对自己的坦白,将自己的过错或心灵的污秽,赤裸裸的、不加任何隐瞒的坦露出来。

  所以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忏悔需要“诚恳”,为什么无法诚恳的人,就无法有真正的忏悔,因为诚恳意味着,坦白、不曲诈、不迂回、不推诿,是一种完全的“直心”,是一种“直下承担”!能够诚恳的人,就能够面对内心赤裸裸的自己,然后借由这样赤裸裸的面对,来“认清”真正的自己,并藉此而达到“醒悟”和“清洗”的目的。

  所以,一个能够诚恳的人,也才能有真正的忏悔,也才能以这样诚恳的心,去面对别人,直下承担自己的过错和责任。

  所以,忏悔就像一种“心灵的沐浴”或“甘露”,对我们心灵的种种污染和污垢,进行一次次彻底的清洗,当我们的忏悔愈深切,愈是能洗涤我们愈微细的心念污垢,愈清除我们重大的罪业!

  而忏悔,也带有某种的“超度”作用,不只往内超度了我们的贪嗔痴,超度了我们心中无数的“众生”,更且往外超度了别人的怨恨,因为深切的诚意和忏悔,就像清凉的甘露,霎那浇却熊熊的怨恨怒火。所以,我们不只要为我们所知的罪业忏悔,更要为我们所不知的罪业忏悔,而且应念念忏悔,时时忏悔!

  当我们藉着这样不间断的,一次又一次,一层又一层的深入忏悔下去,我们的心,就渐渐的清了;人生的梦,也渐渐的醒了。最后我们将了悟到,原来,所有的“罪业”都是从“心”上升起的,而“心”的本质是“虚幻”的,并没有一个叫“心”的实质存在,所以“罪业”的本质,也是虚幻的、空的,并没有一个叫“罪业”的实体存在。

  那时,我们也就真正的了悟了,如忏悔偈所说的: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亡时罪亦无;

  

心亡罪灭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

  当达到了这样的终极忏悔,才是“真忏悔”,那时我们才真正了知:

  并没有一个实质的心,可以去造作和承受罪业!

  并没有任何人可以去侮辱、伤害、杀害!

  也没有任何人可以被侮辱、伤害、杀害!

  更没有可以侮辱、伤害、杀害的“心”存在!

  当达到这样一种“三轮体空”的觉悟时,我们就好像突然从梦里清醒了。醒来后,才知原来梦中的一切,都是虚妄不实的,那时不只“心亡”了,连“罪业”也应时消亡,而一切善恶境界,和一切的相对概念和执著,也顿时的一并超越!

  虽然,究竟来说,忏悔的心,也是一种“虚幻”,但毕竟,那是一种在人生虚幻的迷梦中,可以逐渐让我们清醒的有力工具。

  所以,“心亡罪灭两俱空”,那是我们所可仰望的“终极目标”。但如果心还是虚妄沉迷,还是不行忏悔的话,恐怕人生的迷梦,将更深沉难醒,而罪业也将更为深重难救了!

  所以,能够诚恳的人,有福了!

  而一个懂得忏悔,能够真诚忏悔的人,更有福了!

  因为忏悔是从诚恳开始的,有真实的诚恳起步,才能达到最后真正的“真忏悔”!

  

三、善待忏悔

  忏悔是宗教最慈悲的一面,也是上苍付予人类改过自新的无上良药。有了忏悔,犯错者才能免于久处罪恶中,而能自拔。

  但是,却不可辜负了忏悔的慈悲面,以为不管造什么罪——小罪、大罪、轻罪、重罪都可以依佛教的取相忏、无生忏而得忏除,那又何必在乎于做恶犯戒呢?以后再忏悔就好了。这就大错特错了!明知道那种行为是不对的,却一再去作,这已悖离了忏悔的精神,使自己忏悔成为虚情假意。忏悔必须有惭愧心、羞耻心,知不该作而作,便是无惭无愧的人,又如何能忏悔呢?

  同时,忏悔也不是万能的,从前面各章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要达到忏悔的目标——灭除罪业,实在不是容易的。无论是作法忏、取相忏或无生忏,都必须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所以,最好不要犯错,如果无意中,犯了戒或造了恶,必须马上发露忏悔。如果自恃忏悔可灭罪,便不在乎犯戒造恶,一错再错;一旦业报临头,后悔就来不及了!

  话说回来,对于知错不犯,具有惭愧心、羞耻心,一心一意要消除业障,改过向新的人,不论他过去造了多大的恶业,犯了多重的戒,依照大乘佛教的取相、无生等忏悔,都可以灭除罪业,重获清净。

  

四、受持戒律

  一部分信众对受三皈五戒存在顾虑,怕受戒后行为受到约束,给日常生活带来种种不便。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要明了佛教戒律的精神是“防非止恶,成就道业”。

  口渴见了水却不喝:过去有这样的一个人,在沙漠里走得非常口渴,很想弄些水来,以解除这个苦痛,看到远处热雾,当作是水,可是走过去一看,却又不是。后来东找西寻,终於给他找到一条河流,河水滔滔不绝地流著,而且很是清洁。然而,这个人却只是呆望著,并不下去喝水。别人看也很奇怪,问道:“你口渴找水喝,现在找到了,为什么又不喝呢?”这人的回答非常奇特,他说:“你喝得完这么多的水吗?要是喝得完我早就去喝了。既知喝不完,所以我不去喝了。”大家听了,都笑他,结果他因一口水也不喝而被渴死在沙漠里。

  这个故事比喻:有些人不明白佛教戒律的精神和本质,虽渴望修行,但当看到戒律很严格,就开始犹豫了:“毕竟随心所欲惯了,能受得了这些约束吗?有必要非得受这些约束吗?”因一时不能全部受持,就索性舍弃一条也不受,仍旧流转生死,沉溺六道。岂不知在戒律上,如能全部受持固然最好,就是做不到全部受持,哪怕受持其中一条,也将会成为最终成佛的因缘。宁受戒犯戒,不空过此生。

  (一)认识戒律

  俗话说:钢刀虽利,不斩无罪之人。国家的法律于守法的公民是不具有约束力的。但要维护守法者的安全和利益,不得不建章立制,因为社会中的害群之马,并非绝对没有。同时守法与犯法的善恶界线,也仅在于一念的相差,为了警策大家,不要闯过这十字路口的红灯,所以要有法律;为了保护大家,不因一念之差而去造成千古之恨,所以要有法律。佛教中受三皈五戒乃至菩萨戒对于信众来说,也同样是保护伞,而不是枷锁。受戒可以获得戒体,能有效的保护与显发我们的法身慧命。戒律对戒子来说,是行为准绳,而不是高压线,戒律是为了使我们明白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一个没有受戒的人,他做事会肆无忌惮,造了恶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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