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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朴初居士“人间佛教”思想体系初探(黄夏年)▪P4

  ..续本文上一页与社会相协调是中国宗教里的一个典型范例,最成功的杰作。印度佛教在中国大地之所以能够扎根、发展,就是因为它一直不断地与中国社会相协调,一直适应了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一直在走中国化的道路,乃至最后变成了中国化的佛教,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知,“相协调”也是佛教所说的契理契机,以佛教的“理”契社会主义社会的“机”,中国佛教就是在这一契理契机的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不断创新,奋发前进,与时俱进地走进当代社会的洪流。

   赵朴初说:“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问题,关系到宗教工作的全局,关系到各民族宗教徒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它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是全面的,包含了思想、政策乃至宗教实践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例如,从世界观上讲,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是以马列主义思想作指导,执政党共产党是无神论者,与有神论的宗教属于不同的思想体系。因此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首先要解决的是在理论上的无神论和有神论之间的关系。赵朴初说:“从世界观来说,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分属不同的思想体系。但是这两种思想体系并存于整个社会主义乃至更长时期是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就有一个处理好“协调”的问题。社会主义不仅是思想体系,而且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是一种社会实体,是爱国统一战线中的组织实体,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包含文化乃至经济因素的实体,就这方面来说,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更是完全必要的。”赵朴初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思想的两个思想体系必须长期在一起相处,这是由社会现实和历史原因是所决定的,是“不可避免”的。两者既然处在一个社会形态下,其思想渊源和理论也不一样,但是它们之间还是能够和平相处的,并不是斗争或转化的关系。赵朴初强调:“实际上,宗教的思想同社会主义思想有很多是共同的。我年轻时便信佛,还不懂什么是空想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那时我曾同一个美国佛教朋友说:“我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他回答说:“凡是有良心的人,都赞成社会主义。”毛泽东主席说:“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主张普渡众生,是代表印度受压迫的人讲话”,“因此,信教的人和共产党合作,在为众生即为人民群众解除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共同的。”所谓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对立,不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前苏联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重大失误。他们企图利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并波及到东欧各国。结果激化了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当这些国家经济遇到暂时困难时,各类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爆发,葬送了社会主义事业。这个沉痛的教训,是他们经济出了问题和宗教政策失误的结果。有人说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危险来自宗教领域,这一论断同和平演变危险主要来自经济领域一样,是没有根据的。事实证明:在我国,只要我们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发生大的政策失误,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始终是我国宗教的主流。”基于宗教信仰是人们的思想认识的特点,并不能全靠行政手段就能解决的实质,赵朴初对有人提出宗教工作的任务是把宗教从信教转化为不信教作为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说法,明确表示反对,指出“这种认识和做法是不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因为宗教信仰自由是受国家宪法保护的,信仰是人们心理行为,“不是用行政命令禁止人们信教和干涉教徒的正当的宗教活动,而是通过贯彻落实政策和积极进行工作,把教徒团结到四化建设中来,这才是治本的正确方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基础或链接点,是社会基础,具体地说,就是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因素。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先决条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首要目标,只有搞好社会主义经济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宗教是一种信仰,但是它同时也是社会中的一个团体,代表了社会上一部分人的精神需求,属于社会中的一员,它离不开经济基础,如佛教就强调“一切资生事业悉是佛道”。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社会先进文化的代表,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继承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其中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国几千年历史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等等。宗教文化是建设先进文化的资源之一,能够对先进文化的发展作有益的补充与借鉴,能在发展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做出自己的独特贡献。像佛教文化,几千年来一直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的民族全民信教,佛教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社会主义社会和宗教都需要经济与文化的活动,共同的利益决定了双方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能够共同合作,共同发展,互相补充,相互协调。而且从几十年来中国宗教界的“事实证明,宗教不仅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且从整体上看,从主要方面来说,已经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但是,赵朴初又指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是上述客观事实的理论概括。当然,还存在某些不适应的方面和因素,有一个进一步相适应的问题,应该这样来理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提法。”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某些方面需要进一步相适应的地方是,首先,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能够相互协调,有一个主次的问题,“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政治基础,就是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阐明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信徒所提出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也就是说,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党和政府,因为党和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起领导作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参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它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国家规定“今后一个时期,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加强对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支持他们开展有益的工作,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为维护稳定,增进团结,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宗教界就是在党和政府的要求与领导下,围绕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目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其次,“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基本条件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党和国家从政策上、法律上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建国以来的大部分时间,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和“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的错误,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只有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才能团结广大宗教徒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从而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另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宗教徒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服务。”赵朴初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双适应的问题,党和政府在相适应中起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宗教界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为建设现代化国家做出贡献。但是,宗教界更要积极主动去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在当代社会特别是转型时期,宗教界应该主动抓住机遇,在现实社会中努力去开拓自己的生存空间,勇敢地走在时代的前面。赵朴初说:“宗教徒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这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政治条件。继承发扬宗教的优良传统,整理和发扬宗教文化的精华,改革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宗教规章制度,宣扬宗教教义、教规、宗教道德以激励信仰宗教的人们爱国守法,拥护党和政府,止恶行善,为造福社会,利益人群作无私奉献,只有这样,宗教就可以运用自身的能动机制,经常不断地保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赵朴初还对一些人曲解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了批评。他认为:““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教条”这个提法,对改革的标准不明确,哪些宗教制度和教条不适应社会主义,界限不好掌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容易重犯宗教制度改革扩大化的偏差。“利用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提法也不确切。如果要求宗教信徒这样做,宗教信徒不会接受,因为他们对本宗教的教义、教规和宗教道德只能信奉遵守,而不能利用,也不会赞同其中只有“某些积极因素”……并会招致不良影响。”宗教是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产物,宗教只有适应一定社会的发展变化才能不断地生存下来。

   纵观中外古今任何宗教,没有哪个宗教是一成不变的。我们所熟悉的世界几个大宗教,都是处在不断进取,不断向外开拓,不断向内自我调整,不断与社会相适应的过程,由是它们才沿续了几千年,才不断地在社会上广有影响。所以宗教改革不是不能谈的。但是改革并不是向壁虚造,一件事物要进行改革,是这件事物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于是才谈的上去改革,否则就无从谈起。赵朴初之所以批评一些人提出要进行宗教改革的说法,就是因为这些人对宗教改革的目的不明确,有将宗教改革扩大化的倾向,其结果反而会将宗教搞得更加混乱,不利于宗教的发展。

   宗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仰,是非常虔诚的行为,在信徒眼里被看作是神圣的事情。提出“利用宗教”的说法,将宗教变得庸俗化,实际上是亵渎了宗教,伤害了宗教徒的宗教感情,所以赵朴初特意指出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将会“招致不良的影响”。总之,作为宗教界来讲,“为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要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培养合格的宗教人才,提高整个宗教界的思想文化和宗教的素质,努力办好教务,积极参加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事业,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多做贡献。”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多年来,我国宗教界自发地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慈悲救济,赈灾扶贫,实现为人类做出自己贡献力量的理想。例如“在张北地震和特大洪灾发生后,全国宗教界向灾区捐款近4000万元。体现了宗教不仅能够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且能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

  四、结语

   作为新中国一代宗教界领袖,赵朴初居士把佛教的教义圆融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促进中国佛教界与世界各国佛教界友好交往的伟大事业之中。这说明,圆融思想是赵朴初思想最有特色的内容之一。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就是圆融思想的结晶,它还是一个体系,主要有人间佛教、爱国爱教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或相适应三方面的内容。在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体系中,走人间佛教道路是当今与未来佛教发展的思想指南,爱国爱教是中国佛教光荣传统,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或相适应是当代中国佛教理论思想的发展,所以三者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不可缺一,由此支撑了当代中国佛教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人间佛教始自于佛陀,发展于历代祖师,但是光大于当代。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体系,与太虚、印顺的人间佛教思想既有继承关系,也有与之不同的地方。他们的人间佛教思想都具当代性,关注现实,提高佛教徒素质,关心佛教文化的发展,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但是太虚和印顺主张的人间佛教思想,更多的是针对个体的角度而提出的,例如,太虚的人间佛教思想旨在改变人生,因此他以“人生佛教”为主旨。印顺的“人间佛教”思想的背景是印度佛教,他所要还原的是印度“中年或壮年期”的佛教。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是在中国佛教大背景下,把佛教作为一个实体,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而看待,并提出来的,所以这是他与太虚和印顺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

   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是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现实环境下提出的,这也与太虚和印顺所在的社会环境是不同的。他虽然继承了太虚和印顺都提出的契机的思想,主张走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或协调的与时俱进的道路,然而赵朴初更加强调爱教这一主题,并把爱国作为佛教徒的首要任务加以强调,这己经超越了太虚和印顺的思想。赵朴初明确表示中国佛教未来就是走人间佛教的道路,多次提到“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犹如觅兔角”的思想,强调要发扬中国佛教的三个优良传统,于是也就更好地把中国佛教入世思想和出世思想圆融起来,把中国佛教的未来从人生扩展到整个社会和整个世界,显示了大乘佛教的宏大理想。赵朴初继承了太虚人间佛教的思想,同时又超越了太虚的人生佛教和人间净土思想,也拓宽了印顺的“佛在人间”的思路,所以赵朴初的人间佛教思想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性。

   赵朴初居士的一生,是不断探索真理、追求进步的一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国家和人民事业忠心耿耿、奋斗不息的一生,在海内外享有崇高威望和广泛赞誉。赵朴初居士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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