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理惑论》教育思想
张捷 刘坤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5年第3期
《理惑论》为东汉末三国初苍梧郡(今广西梧州)人牟子所著,全书共39章,前一章为序,后一章为跋,正文37章。正文采取自设宾主,问答式的体裁。所设“问者”是从北方来的儒者,对佛教提出疑难,所设“答者”即是牟子本人。根据对方提出的问题,引经据典予以解答。纵观全书,牟子站在崇信佛学的立场上,兼取儒、道之学,阐述佛教义理。
一、教人学佛、信佛、成佛
教人学佛、信佛、成佛是佛教教育的基本宗旨,也是牟子弘传佛教教育的最终目的。
首先,牟子教人要坚定对佛的信念。他站在佛学角度,运用了儒、道两家的某些词语与观点,对佛的形象进行了描述,极力宣扬佛的神圣、高大,从而建立学人对佛的信念。回答“何以正言佛,佛为何谓乎
”时说:“佛者,谧号也。犹名三皇神,五帝圣也。佛乃道德之元祖,神明之宗绪。佛之言觉也,恍惚变化,分身散体,或存或亡,能小能大,能口能方,能老能少,能隐能彰;蹈火不烧,履刃不伤,在污不染,在祸无殃;欲行则飞,坐则扬光。故号为佛也。”在牟子看来,佛既代表了一种人间的最高道德——“道德之元祖”,又是神灵世界的主宰——“神明之宗绪”。其“恍惚变化”、“或存或亡”、“蹈火不烧”等等,所以佛是极其神圣而高大的,它是人人学习、修行的最高目标。牟子把对佛有相貌超俗,神通广大的说法持怀疑者,视为“少所见,多所怪”。他运用中国古来对“圣贤”异貌的神话,进行讲解说:“尧眉八采,舜目重瞳子,皋陶乌啄,文王四乳……此非异于人乎
佛之相好,奚足疑哉!”牟子关于佛的形象的描述,其中既有中国传统的东西,又有不同以往的说法。如他认为佛能“分身散体”,佛的法身长存,应身(七身)无限的,释加牟尼只不过是佛的一个化身而已。牟子之所以采取了这种杂揉儒道之说以释佛,其目的在于坚定人们对佛的信念,使佛家的义理易于为人们所接受,从而增强佛教教育的效果。
其次,牟子教人要树立佛道观。这也是佛教教育中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在回答“何谓之为道
道何类也
”时说:“道之言导也,导人致于无为。牵之无前,引之无后,举之无上,抑之无下,视之无形,听之无声。四表为大,綩綖其外;毫厘为细,间关其内。故谓之道。”在这里,牟子用道家的“无为”来解说“佛道”。他的内涵已不是道家“无为”的原意。牟子所谓的“无为”,是佛经中“涅槃”或“解脱”的一种译法。实际上是指消灭生死轮回的业因,从烦恼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神秘的精神境界。所以,当有人指问他:“孔子以《五经》为道教,可拱而诵,履而行。今子说道,虚无恍惚,不见其意,不指其事,何与圣人言异乎
”他进一步解释说:“立事不失道德,犹调弦不失宫商,天道法四时,人道法五常。”“道之为物,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履而行之,充乎天地,废而不用,消而不离。子不解之,何异之有乎!”
由此可见,牟子所宣讲的佛道有四层含义:一是世界本像之道,它先天地而生;二是天道,它以四时运行为主要规律;三是人道,它以仁、义、礼、智、信五常为主要规则;四是道德,它以遵循天道和人道为社会行为规范。因此,他认为人们如果真正理解、把握了他所讲的佛道,并按照它去行事,则“居家可以事亲”,“宰国可以治民”,“独立可以治身”,这是无可怀疑的。在这里,牟子把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及儒家“事亲”、“治民”、“修身”的观点吸收过来,用以阐述他的佛道观。这既体现了当时调和儒、道、佛三家之学的社会思潮特点,也反映了牟子对佛学的理解水平,其目的在于教人对佛道坚信不疑。
再次,牟子教人要确信灵魂不灭,为善去恶。佛教教育要人学佛、信佛,最终在于成佛,即人死后进入佛国——彼岸的极乐世界。这就涉及到人死后有无灵魂
灵魂是否不灭的问题。牟子肯定人死后有灵魂,而且是灵魂不灭。它将根据生前的善恶行为而轮回转生。在《理惑论》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牟子曰:“人临死,其家上屋呼之。死已复呼谁
”或曰:“呼其魂魄。”牟子曰:“神还则生,不还神何之乎
”曰:“成鬼神,”牟子曰:“是也。魂神固不灭失,但身自朽烂耳。身譬如五谷之根叶,魂神如五谷之种实。根叶生必当死,种实岂有终亡
得道身灭耳。”《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以吾有身也;若吾无身,吾有何患。””他利用中国民间的迷信,通过一间一答的方式,宣传人死后不仅有灵魂存在,而且是水恒不灭的。当有人问他:“为道亦死,不为道亦死,有何异乎!”牟子回答说:“有道虽死,神归福堂,为恶既死,神当其殃。”这就是说,生前把握了佛道,能按照佛道去修行,做善事不为恶事、死后便可得福,摆脱生死轮回之苦。因此,他教人生前要多做好事,要舍己之财物,布施于众人。他说:“况倾家财,发善意,其功德巍巍如嵩泰,悠悠如江海矣。怀善者应之以祚,挟恶者报之以殃,未有种稻而得麦,施祸而获福者也。”
在这里,牟子把佛家的度世轮回之说,同儒家的仁孝观联系起来,并以此论证儒家也不反对布施,只要进行布施,就会得到好的报应。宣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因果报应的思想,教人为善去恶。若能如此,终可成佛。
二、兼采儒道以明佛理
兼采儒、道以明佛理,这既是《理惑论奋》一书的突出特点,也是牟子贯用的教学方法。牟子既修习儒家经典,兼研《老子》五千文,更锐志于佛学。可以说他是中国第一位由儒而道而佛的思想家和佛教教育家。由于他谙熟儒、道之学,又精通佛学,所以他在讲授佛学过程中,经常以儒家尤其是道家的词语、观点来解说佛教义理。这在牟子关于佛陀观、佛道观及灵魂不灭、因果报应的阐述中,已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传授佛学是牟子教学的主要内容。他说:“道有九十六种,至于尊大,莫尚佛道也。”他认为佛“所著经凡有十二部,合八亿四千万卷。其大卷万言以下,小卷千言以上。”其内容丰富,言理精要。“佛经前说亿载之事,却道万事之要,太素未起,太始未生,乾坤肇兴,其微不可握,其纤不可入。佛悉弥纶其广大之外,剖析其寂窈妙之内,靡不纪之。故其经卷以万计,言以亿数。多多益具,众众益富,何不要之有
虽非一人所堪,譬若临河饮水,饱而自足,焉知其余哉!”所以,当儒者对浩繁的佛经提出责难时,牟子便引用儒家经典予以驳斥说:“自诸子纵谶纬,圣人秘要,莫不引譬取喻,子独恶佛说经牵辟喻耶!“上述可知,牟子强调的是研习儒家经典,传授佛学是他的主要教学内容。
纵观牟子在讲授佛学过程中,所引证的理论与典故,除了来自《佛经》之外,其中引用《老子》、《庄子》、《论语》、《孝经》以及诸子之语,屡见不鲜。曾有人问牟子:“何复学经传读诸子乎!”意思是,你为什么还要研习儒、道诸家的著述呢
他回答说:“子未达其源,而问其流也。……渴不必待江河而饮,井泉之水何所不饱,是以复治经传耳。”他还说:“吾既睹佛经之说,览老子之要,守恬淡之性,观无为之行,还视世事,犹临天井而窥溪谷,登嵩岱而见丘垤矣。《五经》则五味,佛道则五谷矣。”并公开申明,他虽然崇信佛学,但不是背叛儒家。他说:“吾复尊而学之,何为当舍尧舜周孔之道
金玉不相伤,精魄不相妨。”他把两者的关系比作是金与玉、精与魄的关系,是应该兼而习之。也就是说,他认为佛教教义同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不是根本对立的,而是一致的。两者对安定社会生活,维系社会秩序,亦即巩固封建统治都是可贵的。尤其他认为佛、道两家之学更是相通而不背的。所谓“道皆无为,一也。”因此,他在讲授佛学时,更是时时引用道家之语以解说佛理。
但必须指出,牟子主张兼采儒、道,其目的在于明佛。他自己曾这样说:“道为智者设,辩为达者通,书为晓者传,事为见者明。吾以子知其意,故引其事,若说佛经之语,谈无为之要。譬如盲者说五色,为聋者奏五音也。”他所以主张兼采儒、道,在教学过程中广引儒、道之语,是因为受教者对儒、道之学比较熟悉,借以使受教者易于理解、接受,把握佛理。实践证明,佛教教育初传入时,中国的一些佛教学者,在翻译和讲授佛家经典时,或以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去理解、翻译、讲述佛典,或以佛教教义去附会儒、道两家的某些思想观点。这反映了当时中国佛教学者的实际水平,也是佛教教育传入后,实现其中国化的必经历程。牟子兼采儒道以明佛理的这一教育主张,确实有利于增强佛教教育的效果,扩大佛教教育的影响,促进佛教教育的发展。它对于改造佛教教育内容,以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促进中国佛教教育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对后来“三教融合”思想的发展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论沙门规戒
维护沙门规戒,也是佛教教育中的重要问题。沙门即指佛教信徒。沙门分为两种:一种出家做沙门,一心专念无量寿佛,修各种功德;另一种是不出家做沙门,但专念无量寿佛,兴修功德。所谓沙门规戒,即是为佛教信徒们所制定的种种宗教生活规范。这些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有利于沙门虔诚修行,不断精进,从而通向成佛之路。但佛教教育传入伊始,佛家所讲求的某些沙门规范,便同中国传统的习俗,特别是儒家所倡导的名教发生冲突和矛盾。例如出家沙门剃除须发、不娶妻、过禁欲生活、对帝王不行跪拜之礼等等,便遭到儒家不断地攻击。牟子在其弘传佛教过程中,针对儒家的攻击,阐述了他的沙门规戒观,认为上述沙门规戒是无可非议的。
首先,关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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