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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禅法 第二章 外具五种缘▪P2

  ..续本文上一页作,众善奉行;另一种是虽然做了坏事,但能及时忏悔改正,不再重犯。这两种人都可以通过修行止观,安然入道。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第一种健人是很难找的,我们能做到第二种健人已经很不错了。因此我们需要全面地学习戒律,彻底地领悟佛陀制定戒律的目的和戒律的精神实质,时时忏悔业障,只有这样,才能知道如何去持好戒律,既不轻视,也不死守。因为戒律都有开遮持犯,并不是只有持戒才是如法,该持的持,不持就是犯戒,该开的开,不开也一样是犯戒。如果不小心犯戒后,我们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知道应该采用何种忏悔方法,把罪业忏悔清净,改过自新。

   所以佛法是非常智慧圆融的,如法持戒就能够让我们身心稳定、健康,如果因为持戒导致身心受到损失,那这种持戒肯定有问题,不管戒相如何,已经违背了佛法戒律的精神内涵。比如有些受了五戒的居士,以为五戒里的不杀生就是要求什么肉都不能吃,一定要吃长素,结果搞得和家里、同事关系很紧张,还让他人对佛法起了成见和误解,这就违背了大乘佛法慈悲的精神。

   其实佛陀制定戒律时,已经考虑到了居士的生活环境,对居士没有作这样严格的要求。受五戒的人吃三净肉是可以的,当然能吃全素是最好了,但也要讲些方便,不要让周围的人生起烦恼。再比如有的居士生病了,医生建议吃些鱼肝油或药酒,有利于身体的康复,只要不是以贪心、嗔恨心去服用,而是为了疗病才服用,也与佛法戒律不相违背,不算犯戒。所以我们要切实搞明白,戒律到什么程度算是犯,到什么程度才能开,要通过什么样的仪轨来忏悔等等。只要持戒越清净,忏悔越如法,定力和智慧就增长得越快。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做到如法忏悔呢?

   “夫欲忏悔者,须具十法助成其忏:一者明信因果;二者生重怖畏;三者深起惭愧;四者求灭罪方法,所谓大乘经中明诸行法,应当如法修行;五者发露先罪;六者断相续心;七者起护法心;八者发大誓愿度脱众生;九者常念十方诸佛;十者观罪性无生。”

   智者大师告诉我们,若想真正将罪业忏悔清净,可以采用十种忏法:

   一者明信因果。明是明白,信是相信,因果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好心有好报,恶心有坏报,清净心得清净报,因果定律丝毫不爽。凡事都有起因,都有结果。如果我们的心里充满仇怨和愤恨,虽然还没有去杀生害命,但是也已经种下恶因了,一旦有机会去发泄,你就会去做这个恶事,就会受相应的惩罚。而当你心存善念,一直想着如何去帮助别人的时候,就种下善因了,只要遇到能帮助别人的机会,你就会积极地去做,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就得到了善的果报。所以“菩萨畏因,众生畏果”。有智慧的菩萨知道一切善恶果报皆源自我们的起心动念,就不会怨天尤人,而是反求诸已,如法忏悔,消除内心恶念,改善自心,自然恶业清净;而颠倒愚痴的凡夫众生呢,因为不明白因果,看不到果报的根源,也就不相信因果,心里充满恶念也不知稍作忏悔,稍作停歇,恶报不但永远没有清净之日,反而会越来越惨烈。所以明信因果就会生惭愧心,发心忏悔,不会再去做坏事。

   二者生重怖畏。如果做了恶事,就感觉像清净的池塘被倒进了垃圾一样,池塘就有了被污染掉的危险。因为害怕招致恶报,就会生起极大的恐惧心、畏惧心,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垃圾清楚掉,把罪业忏悔清净。

   三者深起惭愧。惭是自己做了坏事心中不安,自惭形秽;愧是危害到了别人,愧对他人;或者说惭是指对过去的错事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愧是指未来不再继续去做,坚决改正。对周遭所有的人群生起惭愧心,包括同事、同修、善知识、老师、父母以及社会团体等。有了惭愧心,才会积极地去忏悔罪业,断恶修善。

   四者求灭罪方法。我们寻找到罪业生起的动机后,就要积极地寻求灭罪的办法,把动机消灭掉。比如通过读诵大乘经典、拜忏、供养等等仪轨方法,如法忏悔,同时观想自己过去的罪业全部消融在三宝无尽的功德中,直到心空如洗,就把所有罪业都忏悔干净了。

   五者发露先罪。发露就是揭发,暴露。“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因此,我们做错了事就要认错,不能死不认帐,甚至掩藏罪恶,要有勇气和智慧把自己的罪业发露出来。比如对着佛像,说出自己的错误,忏悔自己的罪过;或者向善知识发露自己的罪障,把心中的罪过说出来,让大家知道,这叫发露忏悔。如果能发露罪恶,才算真心求忏悔,才能忏悔干净;否则深埋在心里,就很难忏悔干净了。这就像挖掘地里的苦种一样,刚有恶念的时候就像刚把苦种洒到地里,浮土很薄,很容易就能把它挖出来清理掉,以后就能免受苦果。如果不赶快把它挖出来,种子上面的土越来越厚,根越来越深,虽然它很难从土里钻出来,但将来一旦发芽,我们就很难把它清理出自己的心田了,只好自食苦果。所以我们做了错事一定要及时发露忏悔,做了好事倒不用着急向外说。

   六者断相续心。相续就是继续,把继续做坏事的心断掉。如果昨天做错了事,忏悔之后今天还继续做,还想再继续忏悔,那这个忏悔就不是清净、真诚的。不再重犯才是真正的忏悔。你一边道歉一边继续作恶,怎么能算是忏悔呢?谁又能真正原谅你呢?

   七者起护法心。护法的意思是保护佛法,首先是外在的表现,也就是我们的行为、语言、对人对事都要如理如法,行住坐卧都要有威仪,不要让众生对佛法生起轻慢或者错误的认识。护法更重要的是指保护自己的心法,也就是在心中要护持正念——正确的观念,以戒定慧三学保护自己的心不受世间法的污染,清净自心,就是清净罪业。

   八者发大誓愿。要发大愿,度尽一切众生,使他们能离苦得乐。有了这种愿力就和诸佛菩萨同心同体了,因此就能生起无边的力量和功德智慧来灭除罪业。

   九者常念十方诸佛。佛经说,至诚念一声阿弥陀佛,“能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何况心里能经常忆念十方诸佛!大德说,“念佛心是佛,妄念是众生”。常忆念十方诸佛,心即是十方诸佛,罪业又如何安住呢?所以常念十方诸佛,也具有清净罪业的作用。

   十者观罪性无生。这是大乘忏法最重要的一点。观罪性无生就是观罪性本空,不生不灭,这个观法有些难度,如果没有般若智慧就观不起来。般若就是空性智慧,也就是世间的一切法,包括我们的身心,都是由很多缘聚集起来的,在缘生缘灭的过程中,并无一法可得,也并无一法可失,没有一丝一毫可以去把握,可以去主宰。因此佛法讲世间一切法(事物)的本质都是缘起无自性的,一切罪业也是如此。当我们心空无相的时候,罪业也就如同梦幻泡影,幻生幻灭,实无生灭,这就是罪性无生。

   这是理忏,也叫无相忏,实相忏,这是最根本的忏悔。所谓:

  罪从心起将心忏,

  心若灭时罪亦亡,

  心亡罪灭两俱空,

  是则名为真忏悔。

   说的就是这个忏法。其它九种都是有相忏,也就是事忏,只要发心真诚、猛利,仪轨如法,事忏和理忏一样,都能将罪业忏悔清净。

   “若能成就如此十法,庄严道场,洗浣清净,着净洁衣,烧香散花,于三宝前,如法修行,一七三七日,或一月三月,乃至经年,专心忏悔,所犯重罪,取灭方止”。

   那么什么叫仪轨如法呢?智者大师告诉我们,行这十种忏法时,要把道场布置得庄严清净,斋戒沐浴,穿干净的衣服,并在三宝前烧香散花,参禅的就认真参禅,念佛的就如法念佛,诵经的就如法诵经。这样忏悔七天,七天不够就忏三个七天,不够就再延长至一个月、三个月、甚至一年,都这样专心至诚的忏悔,直到所犯的破戒重罪消灭为止。

   “云何知重罪灭相?若行者如是至心忏悔时,自觉身心轻利得好瑞梦;或复睹诸灵瑞异相;或觉善心开发;或自于坐中觉身如云如影;因是渐证得诸禅境界;或复豁然解悟心生,善识法相,随所闻经,即知义趣,因是法喜,心无忧悔。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即是破戒障道罪灭之相。”

   那怎样才会知道所犯的重罪已经忏悔干净了呢?俗话说,相由心生,罪业清净了,心由恶转善,就会有瑞相现前。比如忏悔者遵从上述仪轨至心忏悔,能够身心轻安。或者在梦境中见佛菩萨或上师的开示;或见光明、经书之类;或见麒麟等吉祥之物;或自觉善心开发,身心飘逸、空灵;或由此证得诸如四禅八定的境界;或者以前不理解的佛经里的很多法相名词,比如五蕴、六尘、十八界、涅槃、菩提等等,通过忏悔突然领悟了;听到经书即能通达其义;心中充满法喜而没有丝毫悔恨等等。如果能出现以上种种瑞相,就说明破戒障道的重罪已经消除了。

   “从是已后坚持禁戒,亦名尸罗清净,可修禅定。犹如破坏垢腻之衣,若能补治浣洗清净犹可染着”。

   尸罗,就是持戒,别解脱戒,佛法的精神是多持一条戒就多一份解脱。比如持不杀生戒,就从杀生的恶报中解脱出来了;持不饮酒戒,就不会因为喝酒闹事而招致麻烦。犯重戒之人,如果能如法地忏悔清净,并不再毁犯,也叫持戒清净,就可以修习禅定了。就像一件又脏又破的衣服,清洗缝补好以后,仍然可以染上各种颜色一样。

   “若人犯重禁已恐障禅定,虽不依诸经修诸行法,但生重惭愧,于三宝前发露先罪,断相续心,端身常坐,观罪性空,念十方佛。若出禅时即须至心烧香礼拜忏悔,诵戒及诵大乘经典,障道重罪自当渐渐消灭,因此尸罗清净禅定开发。”

   犯重戒的人如果没有按照经书的忏法去修忏悔,但是能生起极大的惭愧之心,在三宝前发露忏悔,断掉继续犯戒的念头,端身正坐,观罪性空,把做错的事、做错事的我、以及做的过程通通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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