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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总义▪P3

  ..续本文上一页是故不应妄观察,世间所有名言谛。”

  或者:

  一、应成派自宗不共随圣者的根本慧定,抉择诸法究竟大空性时,遮破显现;

  二、随圣者后得位宣说暂时世间名言时,不破显现。

  由此可知:分别以根本慧和无患根识为正量,或者分别依随入定位和后得位抉择的时候,具有破和不破显现的差别。

  为何这样分别安立呢?因为:

  一、圣者根本慧的境界,犹如秋天中午的虚空万里无云、极为清净一样,连极微尘许的所缘相也没有。因此,在抉择根本慧的真实境界时,需要遮破一切能取所取的相,故连共同显现也一并破除。

  二、虽然实相如是,毫无变异,但在迷乱有情的心识前,犹如毛发般无而显现,故在宣说众生迷乱根识的境界时,暂时随顺世间的承许,不遮破显现。

  因此,应成派胜义理论的所破,唯一是这般显现的瓶等诸法,在这之外另外找一种单独的所破,显然毫无必要。

  

二、列出能立

  分二:(一)教证;(二)理证

  (一)教证:

  以上所安立的眼、瓶等内外显现,具有破和不破的阶段,首先由圣教来了知。

  1、以圣者入定根本慧为正量而宣说诸法空性的时候

  《定解宝灯论》云:“所谓中观之自宗,中观派需以理证,如实衡量究竟义,除此之外非自宗,因为中观自衡量,彼等悉皆不成立。”又云:“是故自宗之观点,衡量胜义实相时,依本性中皆不成,如是有何可承认。”

  《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又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月称菩萨《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示胜义谛究竟实相的本性,及观待圣者无漏智慧时,宣说五蕴也自性本空。”

  《入中论》云:“若许现起真实知,行者五蕴皆非有。”

  诸法实相、法界离戏,并不是世间眼识等任何能境心识的所境,在抉择宣说诸法实相时,唯有圣者的智慧才是正量。因此,唯一依随圣者智慧宣说就足够了,丝毫也不必观待眼识等。如此,不必要留下任何来自眼识等的法,所有的一切都是所破,以眼识等是非量的缘故,这样遮破不会遭到任何妨难。

  《三摩地王经》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诸根是量,圣道复益谁?”

  《入中论自释》云:“今当说胜义谛,然胜义谛非言说境故,非分别境故,不能直接显示。当以闻者自能领解之譬喻,明彼体性。颂曰:“如眩翳力所遍计,见毛发等颠倒性,净眼所见彼体性,乃是实体此亦尔。”如眩翳人由眩翳力,见自手所持器皿中有毛发等相,为除彼故,遂将彼器数数倾覆。此时,诸无翳人行至其前,用目审视彼毛发处,毛发等相都无可得,更不分别彼毛发为有事无事,是发非发,及表色等差别。

  若有翳人述自心意,告无翳者曰:见有毛发。尔时若为除彼分别,告有翳人曰:此中无发。然此说者无损减过。毛发之真实义是无翳人所见,实非有也。

  如是患无明翳者,不见真实义而见蕴界处等自性,此是诸法世俗性。即此蕴等,诸佛世尊永离无明习气者所见自性,如无翳人不见毛发,此即诸法真胜义谛。

  论云: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自释》又云:“以彼自性不可得故,如是思择真实义中,唯诸圣者方是正量,异生则非。若举世间妨难者,观真实义时亦许世间知见是正量者。颂曰:若许世间是正量,世见真实圣何为,所修圣道复何用,愚人为量亦非理。

  “既许世间是正量,此量现见真实义故,应许已断无明,故许愚人为正量不应道理。若人有缘何法之无知,此人于彼法即非正量,如不识宝者观宝珠等。若眼识等已现见真实义,则为求证圣道故勤修净戒、闻思修等,应空无果。此亦不尔,颂曰:世间一切非正量,故真实时无世难。由前道理,于观真实义时,世间一切非是正量,故无世间妨难。”

  《自释》云:“如已觉后三非有,痴睡尽后亦如是。如梦尽醒后,则梦中所见三法皆非是有。如是尽拔无明睡眠、亲证法界,则彼三法亦皆非有,故离外境非有内识。”

  《四百论广释》云:“是故,若此为安住世间之名言及仅以世间宣说瓶是现量,则是合理。然而寻找自性时,以胜义理论不应如是宣说,因为瓶之自性毕竟不见故。”

  又云:“若彼于此诸根识等增益为现,又许为量,极无系属。不欺诳识世见为量。然世尊说此识是有为故,是虚妄欺诳法,犹如幻事。”

  《回诤论》云:“若以现量等,能缘于少法,则应破与立,无故无承认。”

  以上的教证表明:就像无患眼识前不显现毛发、醒者心前无有梦现那样,在证悟实相的智慧前,也不会有种种显现。因此,以教证善能成立:眼和宝瓶等显现法也都一概遮破。《四百论》中讲到:安住质直、智慧的人们,依靠如此众多明显可靠的教证,可以成为证明,无有疑惑。

  此外,对于中观自续派所说的“不破共同显现法”,月称菩萨也在其论著中发了许多太过。如《入中论自释》云:“若见如是断除一切实执之法,其贪著名言谛者惊惶失措,谓诸法实体染净之因定当有生,虽如是说,唯存空言。何以故?颂曰:于真性时以何理,观自他生皆非理,彼观名言亦非理,汝所计生由何成?如以观胜义时所说正理,观自生他生皆不应理。如是于名言中由自性生亦不应理。汝所许之诸法生,由何成立,故自相生于二谛中俱非是有。汝虽不欲,亦定当受许也。”

  《六十正理论释》云:“若见彼等有,则非见真实,故世尊谓眼耳鼻等皆非量。”又云:“地大等自相不生,即无自生;也绝非从水的湿性中产生,即无他生,地大本为空性之故。”这也是以胜义理论直接遮破世俗显现法。该释中又说:“若认为即使自性不生,世俗中,色受有生。呜呼!此诚误入歧途。”若认为胜义中虽无生,但世俗中有生,如是分开二谛,世俗中不破显现法,也是趋入真胜义谛二谛无二的歧途。

  《众论难题释》云:“胜义理论前,不可能有应破、不应破的二种名言的自性,因此,彼自性不缘而需遮破。”该释又云:“因此,以胜义理论正观察时,除了仅仅是彼名言之法不缘或不可得之外,不必要单独分析所破,因为在名言法之外,没有任何其它所破。”

  2、仅仅在世间面前暂时以世间无患根识为正量、宣说世间名言之时。

  《定解宝灯论》云:“后得道果及宗派,如所尽所诸成立,各自不杂许承认。”

  《四百论广释》云:“为了明示世间名言谛及观待世间正量时,应当分别承许内外五蕴。”

  《入中论自释》云:“为明违害境之差别,先说二谛建立。”

  《入中论》云:“若谓安住世间理,世间五蕴皆是有。”

  《入中论》云:“真实不生世间生。”

  《四百论》云:“以世间少有,于胜义中无。”

  《四百论释》云:“设若眼等非有,何故建立眼等诸根业异熟体?我等岂破此异熟体?若破眼等,彼何非破?我等观察唯为寻求自性故,我等于此破除有性诸法,非破眼等所作缘起业异熟体,彼可容有,故有所说异熟眼等。”

  (二)理证

  1、共同显现分决定是胜义理论的所破,其理由为:

  (1)显现分需要安立为远离戏论之故。

  “显现分的自性也需要安立为离戏”这是决定的,瓶等显现本是二取的戏论法,如果不抉择为不成立,则不能成立远离戏论。

  (2)承许显现外的所破,应成毫无关系故。

  有人说:不必要破显现,只遮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就能抉择显现法为空性。

  此说不合理,所谓“破堪忍法或胜义中存在自体”,是破显现,还是不破显现?如果破,则和承许不破显现的观点相违;如果不破,则应成只是显现外的堪忍法等,自体本空,显现本身并没有以理抉择为空性或者离戏,因为二者无关系之故。

  (3)不破显现法,现空无法双运故。

  从显现的角度,无法安立现空是一味无别的大双运。《定解宝灯论》云:“空与不空非双运,如黑白绳搓一起。”

  若说:虽然破显现,但只是在胜义中遮破,并不是名言中遮破。

  答:这样应成:应成派和自续派只是说法上有差别,意义上并无差别。

  (4)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真实名言谛中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道果故。

  不破分别心前的显现分,应成:能取所取所摄的法不成立是客尘法,诸法本性不成立为离戏自性清净,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基;圣者根本慧定为毁坏显现法之因,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道;佛陀智慧前存在山河大地等的不清净显现,不具二种清净的功德,故无法安立无颠倒的果。

  更敦群培说:“如果认为我们现在所见的山河大地,在成佛之后所见依然相同,那就大错特错了。草的甘香味只有驴子的心识才感觉得到,一旦这种心识从驴子体内消失,驴子再也感觉不到草的甘香味了。公鸡有一种测时报晓的意识能力,一旦这一心识从公鸡身体中消失,它再不能知晓夜间和早晨。

  人类的所有知识,都是由眼耳鼻舌身五识来摄取的,如果在五识之外再加一个意识,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会更加开阔。如果这双眼睛不是左右横排,而是上下竖着,我们所看到的外部世界的形象与颜色将会大不一样。

  我们所认为的一切都是由眼耳鼻舌识提供的,此外没有其它获取知识的途径,所有的颜色、形状都是由额头上的双眼来摄取;所有的声音无一不是由两耳内耳膜的振动而听闻到的。

  通常,人类是在功能低下、作用有限的五识之外再加一个迷乱心,然后武断地宣说:所有知识尽在我的认识之中,把那些未出现在自己心中的道理,都归结为“无”和“不存在”的概念中,这无疑将是万祸之根。”

  (5)抉择离戏大空性时,不遮破显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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