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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总义▪P6

  ..续本文上一页果,比如以所缘境的蓝花,既产生后后的同类相续,又产生其他人的眼识等。

  遮破:诸果是仅仅从一个因产生,还是和其它法相连而引生?如果只是从一个因产生,异体的果应成无因。而且以一因也不能生一果,这样一体和异体的果都应成没有能生之因。如上述一般。

  敌宗:所境的蓝色,还要观待光明、眼根、作意等,才产生眼识,因此是需要连同其他法来产生眼识。

  遮破:这样,所生的果不成为一体,因为:具有以因的诸差别所产生的众多差别。

  ④设若一因生一果,应成勿须聚因缘:

  敌宗:可以以一个因产生同类的一个果。

  遮破:以眼根为例,如果只产生同类的一果,应成产生同类眼根之外,不生起眼识,这样一切众生都成了盲人等,有很多的过失。

  另外,《入智者门》中说:“如果以多因生一果,则果不应有多体,应成独一,以理观察,并不成立无分的实有一体;如果以多因生多果,则不成以多因生一果的作业,这样纵然集聚很多因,也应成无意义;如果以一因生多果,由不存在无分的一因,故不能成立,而且,不观待任何法的独一因素,永远不可能生果;如果以一因生一果,也不可能成立,因为它和“众缘聚合能生诸果”直接相违。”

  归纳:以无分的一体不存在,没有一体的因和果,故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都不成立。又由一体不成立,多体也不成立,故不成多因生多果。

  ⑤是故因果之缘起,离实一故无异体,除一异体假立外,真实义中无有生。

  所以,不论因或果,都没有实有堪忍的一体性,远离实有一体之故,也没有实有的多体。实际上,只是对多体法按同类的根据假立为一体;对一体法,按它的差别分假立为多体。名言当中,唯一是以这种方式安立因果法的。除了这假立的一体、异体,以胜义理论观察时,无论是“多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都不能成立能生与所生的因和果。因此,诸法没有极微尘许的堪忍自体,如梦境般,虚妄无实。

  摄义:种种有事显现,无实有,真实义中无四句生故。

  

(4)、离一多因

  不是对因、果观察,而是对诸法的本体观察的理论。

  出处:《楞伽经》、《中观庄严论》、《入中论》、《入般若波罗蜜多论》中都运用了这一理论。如《楞伽经》云:“大慧!至微尘之间观察,亦不得实有,以无有故。圣者智慧之外,颠倒有牛角,不应妄执为有。”又云:“大慧!如是兔角者,是由观待牛角。牛角析为微尘,诸微尘继续分析,则不存在极微的自相,彼观待何者而成无有。”

  《中观庄严论颂》云:“自他所说法,此等真实中,离一及多故,无性如影像。”

  释词:何为“一多”?如果诸法有实体,则只有一体或多体两种情况,对诸法一体或多体遮破的理论,称为“离一多因”。

  以执为实有的毛衣为例来说明:

  没有经过胜义理论观察时,毛衣能起到蔽体、保暖等的作用,是现量显现的有事自相,但如果以胜义理论观察,则连极微尘许也不可得。具体来说,把毛衣分解之后,只剩下一根根毛线,毛衣消失无迹;再分解毛线,除了一大堆的毛尘,也找不到毛线的踪迹;对毛尘继续分析到一切微尘最微细量的极微尘,再将极微尘分析而消尽,成了只有一个虚空。

  像这样,分到后后的阶段,前前的法都不可得,就在彼处它将消失而不显现,犹如分析幻化的城市。器情万法无不如此,若对形形色色的世间,观察再观察,一切都成了芭蕉一样,空无实体。分析内在的诸识聚,心王、心所以及此等从所缘上分析,也变成多类,最终得不到丝毫实有部分,由此将了知万法都是空性。

  破诸法实有一体、多体的步骤:

  在破一和破多当中,先破一,再破多。而且,“多”由“一”组成,离“一”没有“多”,所以只需要破“一”。

  破“一”时,先破粗,再破细。粗大的色法和心法,从方位和时间上分解,只要可分,就不是一体;到不可分时,就是无分微尘和刹那。所以,重点是遮破胜义中实有无分微尘和刹那。

  ①破无分微尘实有:

  在一个无分微尘的东、西、南、北、上、下六方,各放置一个无分微尘,中尘和六尘相对,则中尘可以分为六面,成为有分;如果不和六尘相对,则六尘和中尘成为一体,无法堆成粗大的色法。这样把无分微尘抉择为空性。如《唯识二十颂》云:“极微与六合,一应成六分,若与六同处,聚应如极微。”

  ②破无分刹那实有:

  观察相邻的两个无分刹那的关系:

  (一)两刹那接触:

  两者只是部分接触,则在一个无分刹那上,具有接触和不接触的两部分,应成有分。如果全分接触,则两刹那融合为一,无法形成心识的相续。

  (二)两刹那不接触:

  取一个刹那,它和前一刹那不接触,中间有空白段;和后一刹那不接触,中间也有空白段。再观察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后一空白段的初位,如果两者接触,中间的无分刹那应成空白;如果不接触,两者成为不同的两分,这样,无分刹那和前者接触的部分,必不同于它和后者接触的部分,应成可分。

  因此,无分刹那胜义中不存在,本来无实空性。

  以上抉择了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为空性,由此,一切色法和心法从粗大到极微之间,都没有实有一体,更没有实有多体,当体远离一、多,自性本空。《如意宝藏论释》云:“此显现(有法)有事无事何者也不成立,远离一体、多体之故,犹如水月。”

  

观察无分微尘与无分刹那

  

一、观察无分微尘

  分三:一、破斥;二、安立;三、辩驳

  (一)、破斥

  有些前代论师认为:凡是微尘,决定有分。

  破:依你所说,到达极限的最细微尘,也应成有分。

  敌:承许!

  破:那就不成立它是到达最细边际的尘,因为还有更细的微尘。也就是,既然极微尘可分,分出的支分应比它更小。

  敌:那应当是不存在最小的极微尘,因为一切微尘都有分的缘故。

  破:按你的观点,对一个微尘不断地分解下去,应成无穷无尽。因为微尘分为支分,支分又有支分,支分的支分还可以分析,这样一直分到大劫穷尽,也没有办法分完。按这种无边际的观点,应当成立:一只蚂蚁身体内所具有的微尘,数量等于一座须弥山所具有的微尘,因为二者都是无穷大的缘故。然而,这和现量不符,也与教证相违。佛在《律本事》中说:“得人身者,如爪上尘;失人身者,如大地尘。”按照你的说法,两者应当没有多和少的差别,显然和教证相违。

  因此,“凡是有尘,决定可分”只是第六意识的概念而已,第六意识是自由的,让它分解的话,可以无休无止地分解下去,所以,你没有区分“第六意识分解”和“名言实际意义上的究竟量无分”这两者的差别,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凡是微尘,决定可分”。

  (二)、安立

  1、安立自宗观点

  中观宗在名言中随同有部和经部的观点宣说时,承许色法、声音等的粗法是微尘,这一微尘又是由很多更小微尘积聚而成的,到了不可再分的最细微边际,就是极微尘。这是构成一切色法的基础,需要承许它在名言中存在。

  因此,凡是极微尘,则决定为无分,即极微尘不可能再分解为支分。

  2、根据

  (1)、理证

  名言中应当存在无分微尘,理由是:一、把具有支分的有事逐渐分解为各自的支分,最终将有穷尽的时候;二、到达边际的极微尘决定无分。

  第一理真实成立:

  譬如把毛衣分成很多根毛线时,毛衣将消失无迹;把每一根毛线切成一粒粒毛尘,毛线也不见了;再把每一毛尘分为若干个微尘,毛尘也将无影无踪。最后分析极微尘,也会不见,成为如虚空一样,荡然无存。

  不然,极微尘分解后还可以再分,这样越分越多,将成取之不尽的宝藏,由此仅仅研磨一粒米的微尘也足以享用一生。然而,除了真正现前一尘中有尘数刹的境界之外,这在观现世量的境界前是极其相违的。

  第二理成立:

  这样的极微尘,不分析则安住尘的状态,分析便消失无迹的缘故。(也就是,极微尘是邻近无有的尘,对它分析不会分成支分,只会消失无迹的缘故。)

  因此,凡是尘,决定有分,但必须承认这样分析后不成为有支分的极微尘,否则,对于一滴水尘和大海水,无法安立多和少的差别。

  要这样了知此处的关要:

  在第六分别意识前,微尘的支分、支分的支分等,即使历尽一大劫宣说,也丝毫到达不了它的边际,因为这只是分别念增益的缘故。然而,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是有量的,一种有量的有事在无增唯减的情况下,必定会在将来的某时到达尽头。因此,认为微尘无穷尽、无边际的观点,极不合理。

  (2)教证

  月称菩萨《四百论广释》中说:“随顺名言谛时,遮破八尘、安立唯识,有世间规律和教证的损害。因此,如同心识般,无法遣除名言中存在极微尘。”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遣除单秋疑惑论》中这样解释:

  有人说:没有无分尘,但是有有分尘,因为不现见无分而现见有分的缘故。

  破:组成有分的微细之基,是有还是无呢?如果有,则对构成的基也只能承许是有分,由此应成微尘无有穷尽,故一根草根上的微尘也要多得不可计数,这样一来,经中所说的“具有恒河沙数等的数量”应成不合理。依照你们的观点,如果要讲大色法和小微尘的数量多少,究竟以什么来安立呢?因此,虽然胜义实相中有分和无分都不成立,但谁能否认经论中所说的铁尘的安立呢?

  (三)、辩驳:

  问:世亲菩萨的《唯识二十颂》中、静命论师的《中观庄严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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