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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總義▪P6

  ..續本文上一頁果,比如以所緣境的藍花,既産生後後的同類相續,又産生其他人的眼識等。

  遮破:諸果是僅僅從一個因産生,還是和其它法相連而引生?如果只是從一個因産生,異體的果應成無因。而且以一因也不能生一果,這樣一體和異體的果都應成沒有能生之因。如上述一般。

  敵宗:所境的藍色,還要觀待光明、眼根、作意等,才産生眼識,因此是需要連同其他法來産生眼識。

  遮破:這樣,所生的果不成爲一體,因爲:具有以因的諸差別所産生的衆多差別。

  ④設若一因生一果,應成勿須聚因緣:

  敵宗:可以以一個因産生同類的一個果。

  遮破:以眼根爲例,如果只産生同類的一果,應成産生同類眼根之外,不生起眼識,這樣一切衆生都成了盲人等,有很多的過失。

  另外,《入智者門》中說:“如果以多因生一果,則果不應有多體,應成獨一,以理觀察,並不成立無分的實有一體;如果以多因生多果,則不成以多因生一果的作業,這樣縱然集聚很多因,也應成無意義;如果以一因生多果,由不存在無分的一因,故不能成立,而且,不觀待任何法的獨一因素,永遠不可能生果;如果以一因生一果,也不可能成立,因爲它和“衆緣聚合能生諸果”直接相違。”

  歸納:以無分的一體不存在,沒有一體的因和果,故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都不成立。又由一體不成立,多體也不成立,故不成多因生多果。

  ⑤是故因果之緣起,離實一故無異體,除一異體假立外,真實義中無有生。

  所以,不論因或果,都沒有實有堪忍的一體性,遠離實有一體之故,也沒有實有的多體。實際上,只是對多體法按同類的根據假立爲一體;對一體法,按它的差別分假立爲多體。名言當中,唯一是以這種方式安立因果法的。除了這假立的一體、異體,以勝義理論觀察時,無論是“多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都不能成立能生與所生的因和果。因此,諸法沒有極微塵許的堪忍自體,如夢境般,虛妄無實。

  攝義:種種有事顯現,無實有,真實義中無四句生故。

  

(4)、離一多因

  不是對因、果觀察,而是對諸法的本體觀察的理論。

  出處:《楞伽經》、《中觀莊嚴論》、《入中論》、《入般若波羅蜜多論》中都運用了這一理論。如《楞伽經》雲:“大慧!至微塵之間觀察,亦不得實有,以無有故。聖者智慧之外,顛倒有牛角,不應妄執爲有。”又雲:“大慧!如是兔角者,是由觀待牛角。牛角析爲微塵,諸微塵繼續分析,則不存在極微的自相,彼觀待何者而成無有。”

  《中觀莊嚴論頌》雲:“自他所說法,此等真實中,離一及多故,無性如影像。”

  釋詞:何爲“一多”?如果諸法有實體,則只有一體或多體兩種情況,對諸法一體或多體遮破的理論,稱爲“離一多因”。

  以執爲實有的毛衣爲例來說明:

  沒有經過勝義理論觀察時,毛衣能起到蔽體、保暖等的作用,是現量顯現的有事自相,但如果以勝義理論觀察,則連極微塵許也不可得。具體來說,把毛衣分解之後,只剩下一根根毛線,毛衣消失無迹;再分解毛線,除了一大堆的毛塵,也找不到毛線的蹤迹;對毛塵繼續分析到一切微塵最微細量的極微塵,再將極微塵分析而消盡,成了只有一個虛空。

  像這樣,分到後後的階段,前前的法都不可得,就在彼處它將消失而不顯現,猶如分析幻化的城市。器情萬法無不如此,若對形形色色的世間,觀察再觀察,一切都成了芭蕉一樣,空無實體。分析內在的諸識聚,心王、心所以及此等從所緣上分析,也變成多類,最終得不到絲毫實有部分,由此將了知萬法都是空性。

  破諸法實有一體、多體的步驟:

  在破一和破多當中,先破一,再破多。而且,“多”由“一”組成,離“一”沒有“多”,所以只需要破“一”。

  破“一”時,先破粗,再破細。粗大的色法和心法,從方位和時間上分解,只要可分,就不是一體;到不可分時,就是無分微塵和刹那。所以,重點是遮破勝義中實有無分微塵和刹那。

  ①破無分微塵實有:

  在一個無分微塵的東、西、南、北、上、下六方,各放置一個無分微塵,中塵和六塵相對,則中塵可以分爲六面,成爲有分;如果不和六塵相對,則六塵和中塵成爲一體,無法堆成粗大的色法。這樣把無分微塵抉擇爲空性。如《唯識二十頌》雲:“極微與六合,一應成六分,若與六同處,聚應如極微。”

  ②破無分刹那實有:

  觀察相鄰的兩個無分刹那的關系:

  (一)兩刹那接觸:

  兩者只是部分接觸,則在一個無分刹那上,具有接觸和不接觸的兩部分,應成有分。如果全分接觸,則兩刹那融合爲一,無法形成心識的相續。

  (二)兩刹那不接觸:

  取一個刹那,它和前一刹那不接觸,中間有空白段;和後一刹那不接觸,中間也有空白段。再觀察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後一空白段的初位,如果兩者接觸,中間的無分刹那應成空白;如果不接觸,兩者成爲不同的兩分,這樣,無分刹那和前者接觸的部分,必不同于它和後者接觸的部分,應成可分。

  因此,無分刹那勝義中不存在,本來無實空性。

  以上抉擇了無分微塵和無分刹那爲空性,由此,一切色法和心法從粗大到極微之間,都沒有實有一體,更沒有實有多體,當體遠離一、多,自性本空。《如意寶藏論釋》雲:“此顯現(有法)有事無事何者也不成立,遠離一體、多體之故,猶如水月。”

  

觀察無分微塵與無分刹那

  

一、觀察無分微塵

  分叁:一、破斥;二、安立;叁、辯駁

  (一)、破斥

  有些前代論師認爲:凡是微塵,決定有分。

  破:依你所說,到達極限的最細微塵,也應成有分。

  敵:承許!

  破:那就不成立它是到達最細邊際的塵,因爲還有更細的微塵。也就是,既然極微塵可分,分出的支分應比它更小。

  敵:那應當是不存在最小的極微塵,因爲一切微塵都有分的緣故。

  破:按你的觀點,對一個微塵不斷地分解下去,應成無窮無盡。因爲微塵分爲支分,支分又有支分,支分的支分還可以分析,這樣一直分到大劫窮盡,也沒有辦法分完。按這種無邊際的觀點,應當成立:一只螞蟻身體內所具有的微塵,數量等于一座須彌山所具有的微塵,因爲二者都是無窮大的緣故。然而,這和現量不符,也與教證相違。佛在《律本事》中說:“得人身者,如爪上塵;失人身者,如大地塵。”按照你的說法,兩者應當沒有多和少的差別,顯然和教證相違。

  因此,“凡是有塵,決定可分”只是第六意識的概念而已,第六意識是自由的,讓它分解的話,可以無休無止地分解下去,所以,你沒有區分“第六意識分解”和“名言實際意義上的究竟量無分”這兩者的差別,只是想當然地認爲“凡是微塵,決定可分”。

  (二)、安立

  1、安立自宗觀點

  中觀宗在名言中隨同有部和經部的觀點宣說時,承許色法、聲音等的粗法是微塵,這一微塵又是由很多更小微塵積聚而成的,到了不可再分的最細微邊際,就是極微塵。這是構成一切色法的基礎,需要承許它在名言中存在。

  因此,凡是極微塵,則決定爲無分,即極微塵不可能再分解爲支分。

  2、根據

  (1)、理證

  名言中應當存在無分微塵,理由是:一、把具有支分的有事逐漸分解爲各自的支分,最終將有窮盡的時候;二、到達邊際的極微塵決定無分。

  第一理真實成立:

  譬如把毛衣分成很多根毛線時,毛衣將消失無迹;把每一根毛線切成一粒粒毛塵,毛線也不見了;再把每一毛塵分爲若幹個微塵,毛塵也將無影無蹤。最後分析極微塵,也會不見,成爲如虛空一樣,蕩然無存。

  不然,極微塵分解後還可以再分,這樣越分越多,將成取之不盡的寶藏,由此僅僅研磨一粒米的微塵也足以享用一生。然而,除了真正現前一塵中有塵數刹的境界之外,這在觀現世量的境界前是極其相違的。

  第二理成立:

  這樣的極微塵,不分析則安住塵的狀態,分析便消失無迹的緣故。(也就是,極微塵是鄰近無有的塵,對它分析不會分成支分,只會消失無迹的緣故。)

  因此,凡是塵,決定有分,但必須承認這樣分析後不成爲有支分的極微塵,否則,對于一滴水塵和大海水,無法安立多和少的差別。

  要這樣了知此處的關要:

  在第六分別意識前,微塵的支分、支分的支分等,即使曆盡一大劫宣說,也絲毫到達不了它的邊際,因爲這只是分別念增益的緣故。然而,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是有量的,一種有量的有事在無增唯減的情況下,必定會在將來的某時到達盡頭。因此,認爲微塵無窮盡、無邊際的觀點,極不合理。

  (2)教證

  月稱菩薩《四百論廣釋》中說:“隨順名言谛時,遮破八塵、安立唯識,有世間規律和教證的損害。因此,如同心識般,無法遣除名言中存在極微塵。”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遣除單秋疑惑論》中這樣解釋:

  有人說:沒有無分塵,但是有有分塵,因爲不現見無分而現見有分的緣故。

  破:組成有分的微細之基,是有還是無呢?如果有,則對構成的基也只能承許是有分,由此應成微塵無有窮盡,故一根草根上的微塵也要多得不可計數,這樣一來,經中所說的“具有恒河沙數等的數量”應成不合理。依照你們的觀點,如果要講大色法和小微塵的數量多少,究竟以什麼來安立呢?因此,雖然勝義實相中有分和無分都不成立,但誰能否認經論中所說的鐵塵的安立呢?

  (叁)、辯駁:

  問:世親菩薩的《唯識二十頌》中、靜命論師的《中觀莊嚴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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