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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总义▪P8

  ..续本文上一页法成。”在须要观待因缘的万法当中,绝没有一个法有自性。因为:如果自性是从众缘中产生,则成为由他法所造作的法;但自性是所作的法,如何成立是自性呢?所谓有自性,即不必要观待因缘,应当一直保持它的性。

  因此,自性是“不待异法成”,不必要观待其它法而独自成立的,才叫做自性。既然万法都是观待因缘而产生的,故都无自性。这就是:由缘起故,定无自性。

  三、凡是观待因缘而生者,实际唯是无生。

  所谓缘起生,以胜义理论观察,实际不成立任何的自性生,唯一是无生。

  首先观察,以因缘和合而生果,无论因缘和合中有果还是无果,都不能成立生果。

  论云:“若众缘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须和合生?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云何从众缘,和合而果生?”众缘和合当中,如果已有果法,则再生果不合理,因为果法已经有了,不必要再生;如果没有果法,又怎么能从中产生果法呢?比如每一粒沙子中没有饭,多少沙子聚合在一起也没有饭产生。

  论中又说:“若众缘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应有,而实不可得。若众缘和合,是中无果者,是则众因缘,与非因缘同。”如果众缘和合当中有果法以自性存在,应当以量从中得到,实际是得不到的。譬如,饭如果在米等中,应当见到,但米等碎为微尘也不见有饭存在,每个因缘中得不到,其聚合中也得不到。众缘和合中没有果法,那就和非因缘相同,都没有果法在内。如果米、水等中没有饭,而又能产生饭,为什么以沙、土等不能产生饭呢?两者同样是“众缘当中不具果法”,理应产生。

  以上抉择了“因缘生”不是因缘中已有而生,也不是因缘中无有而生。

  论中又说:“若因与果因,作因已而灭,是因有二体,一与一则灭。若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因灭而果生,是果则无因。”

  首先证成:因和果是无常法。

  如果因、果是常法,则无丝毫变动,不可能由因转变成果,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刹那性。

  回到颂词来解释:

  因要对果起作用,必须果产生的同时,因也存在。而且因坏灭时,才能生果。由此,在一个因上就有两种体存在,一者在果存在时,给与果作用,这样应成常法;另一者在果产生时,应当灭尽,如此成为断法。一个法上存在相违的两种体性,永远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因灭尽时果出生,因没有对果起到任何作用,应成果是无因生,这也不可能成立。

  以上以胜义理论抉择了缘起生即是无生。

  内外诸法都是缘起生,以缘起生故,无有自性,正显现时,如同水月,毫无实质。

  全知麦彭仁波切在《缘起心要释》中说:“如是观察的话,若不观待因缘,则必定成为空中莲花一般。因此,凡是有的,是观待而产生,或者仅仅依赖因缘而产生。这样,凡是因缘所生的法,不成立自性实有,仅仅是先前没有、后面以因缘造作,因此和影像没有丝毫不同。”

  四、缘起的安立,其义究竟而言,以自心前如是显现为根据:

  缘起究竟以何者安立呢?譬如照镜子,脸上有什么表情,明镜中就会显现相应的影像,脸比喻自心,镜像比喻一切显现。如像由脸现,由脸假立,显现也由心造,以心假立。比如,同一条河的水,以地狱众生的嗔习,显现烊铜;以饿鬼的悭习,显现脓血;以人的习气,显现水;以天人的善业习气,显现甘露。别别的显现,只是观待别别的习气而产生的,依各自的心假立,也只在各自心前显现。

  同一个人,伴随习气的变化,也有显现的变化,习气清净一分,显现也清净一分;习气染污一分,显现也染污一分。一切苦、乐都是观待自心假立的,心不执著,如木石一样毫无感受。譬如,梦中执着梦境,就会显现利益和损害;认识梦境不执著,梦现也无利无害。我们身心上产生的利害,都只是以自己的心执著而已,观待心才成立,没有不依心而独立产生的。总之,善恶、亲怨、高低、多少、自他,无不是由心而造。

  《入中论》云:“有情世间器世间,种种差别由心立,经说众生从业生,心若灭者业非有。”有情世界的差别,不是无因无缘,而是依缘起的差别显现的。缘起在心上,以心的习气不同,而假立种种的有情。器世界从风轮到天宫的纷繁万相,也是由有情的同分习气假立的。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因此,如何认识缘起呢?应当认识种种差别由心立,万法依心起。

  一切内外缘起的安立,按究竟来说,都只是依于众生各自心前如是显现的这一根据,而安立此者彼者,此外再没有其它的道理,因此叫做“以心假立”,即仅仅是以心假立,没有另外的自性可得。其理由是:因为以胜义理论观察,不必说实有,仅仅显现分也不可得;而未经观察时,分别心前只有显现分。对这样无自性的同时显现的缘起,观待世间的显现性而言,可说是以名言正量成立。

  因此,自宗的观点为:既是以心假立,也是名言正量成立,二者根本不相违,因为名言的究竟真实性只是这一点而已,不必要过分的耽著。

  

运用能破

  以上论述了如何运用正理抉择法无我,以下再运用能破,抉择心的本性为无生,这是进入密宗的不共前行,极为关键。

  一、抉择心的本性即是无生

  观察心的来处、住处和去处。自心本为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的本性。抉择心无来处,了知心为无相解脱;抉择心无住处,了知心为空解脱;抉择心无去处,了知心为无愿解脱。心的本性,法尔如是,并非由观察使有相变为无相等,运用观察是变不知为知,开始认知心的本性。《涅槃遗教续》云:“次寻心来源,未得证法身;又寻心住处,未得证报身;再寻心去处,未得证化身。”

  以下运用共同五大因抉择心的本性:

  (一)运用观察因的金刚屑因与观察果的破有无生因抉择心无来处(破四句生因,含在金刚屑因中。)

  譬如一念嗔心生起,如果有生,必定只有四种生的方式:

  如果是自生,说明已经成立,既已成立,有什么必要再生呢?这种生成了无意义。又应成无穷生的过失,因为:生不必要观待任何他缘,可以自己生自己,生而再生,辗转无穷。所以,一念嗔心起,不是以自己生自己。

  如果嗔心是以他法为因而产生,嗔和这个法是接触生,还是不接触生。如果接触生,必须两个法同时存在,但嗔心之因和嗔同时存在,嗔已经存在,何用再生呢?如果不接触,因和果的嗔心从未接触,就像东山和西山,在东山中播种,岂能在西山开花?因为二者毫无关联,不可能发生作用,怎么能以他法之因产生嗔心呢?

  如果嗔心是由自他共同引生,那就同时有自生和他生的过失。

  如果嗔心不依任何因缘,无因而生,那就应成石头等也有心,不需要因缘故。由此,一切时处的事物上都应当有嗔心。然而现量见到,只在嗔境、嗔种子、非理作意三缘和合时,才生起嗔心;三缘不聚,也无法生嗔。

  总之,一念心生起,不是从自己来,不是从他来,不是从自、他共同来,不是无因来,本来无来处。

  破四句生:一因生一心,多因生多心,多因生一心,一因生多心。

  1、破一因生一心:

  (包括由一个色法生一心;由一个心法生一心。)

  如果以色法生心,这个色法或者是外境的土石等,或者内在诸根所依的身。比如,以石头生起嗔,应成石头是有心的法,但把石头碎为微尘进行观察,也不见有丝毫许的心识。如果只凭一个身体就能生嗔,应成无心的尸体也能嗔怒,不必要观待他缘故。

  以一个心法生一心:譬如一念信心,要么从同类的一个信心产生,要么从不同类的其它心产生。如果不必依靠其它条件,就能从一个信心产生一个信心,应成永远是信心,因为因具足又不必观待其它缘,应当无障碍地产生,这样,上一刹那信心生下一刹那信心,辗转相续,连绵不断。然而,现量见到,生起信心又产生了其它种类的心识。如果以异类的一个嗔心产生信心,因为不必要借助他缘,单凭一个嗔念就能生信心,这样应成嗔心没有相续的机会,事实上,嗔心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相续。

  2、破多因生多心:

  由多因才产生多心,可见每个因独自没有能力生果。每个因既无力生果,多个因聚合也没有利益。譬如,每个盲人都不见色法,聚集在一起,仍然见不了色法。

  3、破多因生一心:

  分两种情况遮破:

  (1)以多因同时产生一心:果是独一,因和果接触,只能成立某一因和该果接触。而其它因不接触,就不能对此果发生作用,应成非因。

  (2)以多因次第产生一心:前因生此心,后因应成无用;前因不生此心,前因应成非因;前后二因共生此心,前生果,后也生果,果应成多个。

  4、一因生多心:

  如果由一因产生多个心,一因生多果故,多心应成无因,由此应成恒有或恒无。此外,从时分和方分分析,毕竟没有独一的因和心,由此可破四句生。

  破有无生因:

  果的一念心生起,或者已有重复生,或者前无而新生,已有不必要再生,因为已经存在了;前无也不可能生,因为这一念心没有体,再怎么积聚因缘,也不能对它发生作用。

  因此,一念心的产生,不是已有而来,也不是无有而来,根本没有来处。

  从三时观察:

  如果生心,所生只可能是过去心、现在心或未来心。过去心已灭,没有办法生;现在心已经成立,不必要生;未来心没有体,如石女儿,也不可能生。

  由此可知:当心正显现时,找不到一个来处,心的本性就是无相解脱。

  

(二)以观察体的离一多因,直指心无住处

  先抉择所住,再抉择能住:

  心如果有实体,应当有住处,所住是外境的色法,或者内的身体。

  如果心安住在外境的色法上,应当能在上面找到,但对色法再怎么分析,一直分到无分微尘,也不见心的踪影。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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