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生乐等,因此,彼衣等尘许不成故,无有彼所生乐等单独安住。
若说:乐等不需观待衣等,主为常恒性。
驳:如此应成乐等何时不退而恒时可得,乐等可得且不容舍前性而变动故。然,何时亦无恒时见故,不应理。
若说:乐等虽恒时有,然有显与不显之别,故不决定恒时见。
驳:若乐等毕竟不显,谁亦不知故,彼存在亦不应理,你也不如是承许。而乐等某时有显了,为何不恒持领受?即:乐等可见,又遍于所缘境中,且恒时安住故,如具眼者前的灯火。
若说:乐等显了粗者成为细者后,为不显了之功能体性,此不能领受。
驳:乐等既是常、一,为何成了体性相违、时位不同的粗细二者?
若说:舍前粗相而成余细者故,无过。
驳:成为粗细体性的乐等彼等成立无常,若许显了乐等舍前位后已成余者,如是何不许一切有事——二十五性悉是无常?任一现相不可能恒时唯见同一相故。
若说:虽为粗、细,然不舍乐之自性故,不失坏常。
驳:粗者与乐为异体?为一体?若许异体,粗者虽灭,显了乐不灭,而需恒时领受;若许粗者与乐非异体而为一体,则乐显然或一定成立无常性。
对此,回应:乐虽成不显了,然彼是隐没于“主”界中成一功能性。且再度显了时,也仅是先有的彼者现前,若先前毕竟无有,则生少许亦不合理,无故,如泥中兔角。是故,凡成可现者,也是以自性定于“主”界中有。
如是承许,则问:若一切果于因位有,为何不恒时见?
答:此唯是先于心前不显,尔后显了,如暗室中瓶,由灯而显。
驳:如此则失坏你的根本理论。何则?显了者因位无有而新生,纵你不欲或不许,实即如此。若因位有显了,则未立显与不显之别,应成初即显了故,自许相违。复与理相违,若因上实有果,应成你进食即啖秽粪,此外你应用买布钱去买棉花种子,从中取布作衣穿,如此方能成立你自宗。
对此,辩解说:实则因上有果,然世人眼目为痴翳所染,故无所见。
驳:知此“因上有果”真实性的诸数论师安立世人亦有知真实性,因具足故,云何不见?即就你宗而言,总的彼果——知真实性之识,一切有情都须持有。且若有人实已承许“因上有果”的数论宗义,岂不见彼等也只进食而不啖秽粪,求衣也只购衣而不求棉花种子?一切时处未见如你所立的真实性般受用故,定有妨害。
若说:世间之见非正量故,以此无害。
驳:那么,世人现见果之自性显了也应成虚妄。若彼虚妄,则“因上有此果,后时显了故”的立宗也应成无义。
若说:设由能量虚妄即不成立量果,则中观师你的能量识也于胜义中不成立为量,以此衡量而安立的宗义岂不也成虚妄?如是,以彼能观的虚妄量对真实性或胜义中空性作衡量而判断后修习空性,也是依据彼故,应成非理。
驳:此处我等以理成立的结果——所谓空性,未对所缘的实有境承许而立宗义。何以故?未触或未依所观的瓶等有事,则何时也不能单独取“瓶等无”彼有事之无。因此,如瓶无或瓶空的同分或少分空,也是遮其他有事或遮分故,如是承许某事自性本妄,“彼事无”亦显然或定为虚妄。
若问:那么,修习“一切有事无有”有何作用?事之有、无二者同为虚妄不实故。
答:无始以来串习实执能缚于轮回中,彼对治首先唯是修习有事无自性。事之有、无二者同为虚妄故,如梦中生子后,梦到子死而悲痛时,子无之想障于子有之想,然彼想亦是虚妄。因此,如同二木相摩所生之火尽焚二木,如是,以观察一切有事无实有之妙慧火尽焚一切“有”、“无”安立的所缘稠林后,住于寂灭一切戏论的般若中,尔时即是远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如经云:“菩萨如是行智明,离欲趣于无贪行,如离罗睺日明住,如火尽烧草木林,诸法性净极为净,菩萨般若波罗蜜,不见作者及一切,此为最上般若行。”《中论》亦云:“定有则著常,定无则著断,是故诸智者,不应著有无。”
辛二、述正义
故由如是观,知非无因生,
非住于别别,亦非住合集,
亦非余处来,非住亦非去。
是故,由如是观察,一切有事丝毫不是无因生及常因生。即诸外法如从种子生芽等,是依各自因缘而生;内法诸生处则从无明乃至老死,相续不断依缘起而生。
如是,果不住于有事诸因别别单个上,亦不住于诸缘合集上,一一各自无能生果,合集亦除诸因外别无他故。现果时,彼果不是从彼等因缘外的余处来此处,也不是以因外性本异体的果依于因后,已成之果住于此处,亦不是灭时从此处去他处。故诸法本来以因空。
此处,有注释以“别别”遮自生及他生,以“合集”遮共生,如是遮四边生。
庚二、抉择体为空性
愚痴所计实,与幻有何异?
应观幻变事,及与缘现法,
彼从何处来,复去于何处。
何由何近见,无彼则非有,
虚现如影像,云何有谛实?
痴心计执的谛实内外诸法悉与幻事无异。即于幻师所变象、马等及诸因所现诸事,应审观彼等从何处而来,复去何处。由此决定将见二者相同。若彼实有,需显现时从余处来此处,而灭时从此处去他处。然而无有任何前、后际。何果其能生之因近或聚时,唯由彼力得见果体,若无彼因,则不可能以自性成立有。是故,由他缘虚现犹如影像的彼者,云何有以自性成立的谛实?即无有。
如是,缘起生离常、断、来、去、有、无诸边的自性,当以幻化八喻等相了知。如《般若摄颂》云:“菩萨般若观缘起,了知无生无有尽,如日无云放光明,破无明障证菩提。”
庚三、抉择果为无愿
若果已成有,于因何所需?
若果为无性,于因何所需?
纵以亿万因,无不转成有。
无时怎成有,成有为何事?
无时若无有,何时将成有?
乃至未生有,定未舍于无,
而不舍于无,定无生有时。
有亦不成无,应成二性故。
如是无有灭,有亦非有故,
一切诸众生,恒不生不灭。
众生犹如梦,若察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真实中无别。
于果观察所生为有者、为无者,若果以自性成立有,何需因呢?彼此不能成因果。若说:“彼果无者是由因生”,果自身的体性唯是无者,对此何需因呢?总的于无者无因,及自身住于无性故。
若想:唯无者虽非由因生,然以彼因将“无”果作成有事。
驳:不能!纵以亿万因缘集聚后勤用功力,也不可能将自性是“无”的法转为“有”,即如集聚何等因缘也不能将兔角转为有般,无者不成任何法所观待。
无者不能转成有的理由:
“无者不舍自身而变”与“舍后变”二者俱不应理。即:正当无时,不是有,有、无二者彼此分离而住故;而“舍无新变成有”为何事?即不可能。亦即如此住于无性的彼者正当“无”时,不可能有有事,则彼何时也无机会成为有。乃至未生有者时,不舍无者;而不舍“无”相的同时,何时也不容有机会变成有,因此无者如何变成有呢?即变不应理。因此,若正无时不容变成有,则所谓的“无变成有”也只是虚说而已。何者唯是无,即成已舍有故,无有此变为彼,若无变仍计为变,则应视石女儿变为芽等。
与“无不会变成有”类似,有也不会变成无,二者互舍离故。其理同上,“有”、“无”二者交换即可了知。若彼有变成“无”,应成彼具“有”、“无”二性故。
如是,真实中无灭,而有事亦非实有故,一切众生恒时不生不灭。虽如是,然显现彼种种世间众生,现而无自性,如梦。若以理观察,无堪忍之实义故,如芭蕉。因此,涅槃与不涅槃也于真实义中无别,无何缚、无何脱而恒时唯住平等性故。
丙二、证悟空性之作用分二:一、于自普离八法 二、于他任运生悲
丁一、于自普离八法
如是诸空事,有何得与失?
有何他敬事?有何他轻凌?
苦乐从何出?有何喜与忧?
真性中观察,谁贪于何贪?
观此存活世,谁于此处亡?
谁生谁已生?谁为亲与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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