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惟互观待,于自亦能起如他心,于他亦能起自觉故,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虽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则定发起此山之觉。故不同青色,任待于谁惟起青觉,不起余色之觉。】
能对治此障碍者,是观察:自、他不是实有自性的不同两类,唯一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因为:对自己也能生起如他人之心,对他人也能生起如自己的感觉。譬如,对同一座山,既可执为彼山、也可执为此山,即:彼山观待此山会生起“彼山”之心,但是到了彼山,又一定会生起“此山”的感觉。所以,不同于青色,观待谁都只生青色感觉,而不生起其它色觉。
【如《集学论》云:“修自他平等,坚固菩提心,自他惟观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彼,观谁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观谁而成他?”】
“修自他平等,坚固菩提心”:由串习自他平等而令菩提心坚固。
“自他惟观待,妄如此彼岸”:“自”与“他”只是互相观待而假立,如同河的此岸与彼岸,没有自性,全是假立。
“彼岸自非彼,观谁而成此?”:彼岸并不能不观待而自己成立为“彼岸”(因为到了彼岸,又会对它生起“此岸”之心,说明彼岸只是观待假立,没有自性成立),若没有“彼岸”的观待处,又观待谁来安立“此岸”呢?一定无法安立(“此岸”也不是自己成立,而是观待“彼岸”而成立,因为到了彼岸时,对此岸又生起彼岸之心)。
“自且不成自,观谁而成他?”:同样,并没有独立自性的“自”成立,因为站在“他”的角度,“自”就成了“他”。若没有“自”这一观待处,观待谁而成立“他”呢?如果一定有不观待而成立的“他”,为什么执取彼五蕴者认为是“我”呢?
【此说惟由观所待处而假安立,全无自性。】
这是说:仅仅由观待所观待处而假立,实际完全没有自性。
辰二、遣除第二障碍分二:一、障碍 二、遣除
巳一、障碍
【二谓又念他之痛苦无害于我,为除彼故不须励力。】
第二种障碍,就是想他的痛苦不会损害到我,所以不必为了遣除他苦而努力。
对方以“他苦无害于我”为理由,成立不必为遣除他苦而努力。
巳二、遣除
【除此碍者。】
一、以老少作业破斥
【谓若如是,则恐老时受诸苦恼,不应少年积集财物,以老时苦无害于少故。】
如果以“他苦无害于我”而不努力除苦,则同样不应以害怕年老时受苦而在年轻时积累财物,因为年老时的痛苦无害于年轻时之故。
二、以手足作业破斥
【如是其手亦不应除足之痛苦,以是他故。】
如是,手也不应遣除脚的痛苦,因为二者是他体,脚痛不会损害于手。
【老时幼年、前生后生仅是一例,即前日后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
老年和幼年、前生和后生只是一例,也可以前天和后天、上午和下午等为例同等破斥。因为二者是他体,所以,前天不应为后天、上午不应为下午而除苦引乐。
【若谓老幼是一相续,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与自他不相同者。】
对方补救说:老年与幼年是一个相续,手和脚等是一个身聚,因此不同于自、他的他性。
意思是说,上述二法是一相续或一身聚所摄的特殊他性。
以下以相续和身聚无独立自性[21]来破救。
【相续与身聚,是于多刹那、多支分而假施设,无独立性,自我、他我,亦皆于假聚、相续而安立。故言自他皆观待立,全无自性。】
“相续”是对多个刹那而假立的,“身聚”是对身体众多支分而假立的,除了假立之外,并没有单独成立的自性;而“自我”与“他我”也是对虚假的相续与身聚假立的。所以说,“自”和“他”都是观待安立,全无自性。
下文说:并且,通过串习也能对他人生起爱执。
【然由无始串习爱执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能于他修习爱执,则于他苦亦能发生不忍之心。】
虽然“自”、“他”都是观待假立的,但由无始劫来串习爱执的力量,对自己的痛苦便不能忍受。同样,如果能对他人修习爱执,也能对他苦生起不忍之心。
卯二、正明修法分二:一、应转“我爱执”为“他爱执”而精勤利他 二、策励修习菩提心
【如是除自他换诸障碍已,正修习者。】
辰一、应转“我爱执”为“他爱执”而精勤利他分八:一、思惟我爱执过患与他爱执利益 二、视我爱执如怨敌而令不生 三、遮止以身财善根攀缘自利 四、以思惟过患遮止身等攀缘自利 五、护持爱执有情的相续 六、思惟有情福田能生一切利乐而生起爱执及恭敬心 七、思惟对有情利益及损害的结果 八、利益有情可速成暂时、究竟之功德
巳一、思惟我爱执过患与他爱执利益
【谓由于自贪著力故,起我爱执,由此执故,无始生死乃至现在,发生种种不可爱乐。欲修自利作自圆满,行非方便,经无数劫,自他二利悉无所成,非但无成,且惟受其众苦逼恼。】
由于贪著自我的力量而生起我爱执,由此邪执,从无始生死直至如今,产生了种种不悦意的苦恼;虽然想修持自利为自己求得圆满,但所修的并非成办自利之方便,如此经历无量时劫,自他二利一无所成,不但未成,反而唯一遭受众苦的逼恼。
【若自利心移于利他,则早定成佛,圆满自他一切利益。由未如是,故经长时劳而无益。】
若将念念自利之心移至利他上,则必定早已成佛,圆满了自他一切利益。由于未能自他相换,导致长劫劳苦却未成办任何实益。
通过上述正反面的观察,可以发现:由不同的行为取向,会导致苦乐悬殊的结果。以我爱执,不仅无法实现自他二利,反而把自己送入苦海;以他爱执一味利他,毫不考虑自己,却能速疾成佛、圆满二利。
巳二、视我爱执如怨敌而令不生
【今乃了知第一怨敌即我爱执,应后依止念及正知,坚固决定励力灭除。其未生者当令不生,其已生者令不相续。】
如今才醒悟,第一号怨敌即是我爱执,今后应时时刻刻依止正念、正知,下定决心努力歼灭这个贼子。我爱执没有生起时,不让它生起;刚产生时,让它当下消灭,不再延续。
因此,首先必须认识真正的敌人,认识之后再依正知、正念全力歼灭。
【《入行论》云:“此于生死中,百返损害我,意汝欲自利,虽经众多劫,以此大疲劳,汝惟引生苦。”】
《入行论》说:这“我爱执”在生死中一次次地损害我。心呀!你想利益自己,虽然历经了多劫,却只是以极大的疲劳引生苦恼而已。
所以,应当认清“我爱执”是如何损害我们,让我们不得利益。可以说,再大的怨敌所做的损害也比不上其一分。无始以来的生死、无义与苦恼,全是源自于它。
【又云:“若汝从往昔,能作如是业,除佛圆满乐,定无如斯时。”】
又说:如果你从往昔就能这样自他相换,一味利他,那么如今除了现前佛果的圆满安乐之外,决定不会像此时这样身陷苦海。
巳三、遮止以身财善根攀缘自利
【如是不执自言,不护自品,当数修心,将自身财及诸善根,悉无顾虑惠施有情。】
这样不执著自己,不护持自己方面,应当数数修心,将自己的身体、资财及善根等,毫无顾虑地全数惠施有情。
【又施彼已即应利彼,不应于彼而行邪行,故于身等应当灭除自利之心。】
接着思惟:既然一切都已施予有情,就已属于他人,应当以此利益他,不应损害他。所以,对于身、财、善根等,都要灭除以之利益自己的心。
也就是说,将身体布施给众生之后,眼、耳、鼻、舌、身、意等,都要用来成办众生的利益,而不能再用来利益自己或伤害众生;一切资财也都奉献给众生了,自己已无权使用,小到毫厘都必须利益众生;一切善根也已惠施众生,不能再以此利益自己。
【如云:“意汝定应知,自为他自在,除利诸有情,汝今莫想余。”】
如论中所说:心呀!你务必要知道,自己已经送给了众生,一切由他支配。所以,除了利益有情之外,你现在不必再想别的。
这是说,应当完全抛弃自利的想法。
【“他自在眼等,不应作自利,眼等于利他,不应作邪行。”】
属于他人支配的眼根等,不应为自己作利益,要用来利他,不应作损他的邪行。
巳四、以思惟过患遮止身等攀缘自利
【若见身等弃舍利他、攀缘自利,或身语意而反于他作损害缘,应作是念而正遮止:此于往昔亦曾令受无边众苦,现今若于相似利益而生错误,随彼转者,当生大苦。】
若见身体等舍弃了利他而攀缘自利,或者身语意反而成了损人的工具,则应提起正念遮止:这个自利心,往昔让我遭受无边痛苦,现在我若仍错认相似利益,随它而转,一定又会生起大痛苦。
如此警觉后,立即将攀缘自利的心拉回到利他上。
“相似利益”,即表面是利益自己,实际是损害自己。比如:穷人乞求衣食时,我们不布施,看似保全了财富、利益了自己,实际是增长悭贪,造集未来贫乏的苦因。或者,别人骂我,我还口回骂,似乎维护了尊严,实际是造下贱之因。诸如此类,若将“相似利益”错认为“真实自利”,则会引生大苦。
【如云:“汝昔伤害我,已往可不谏,我见汝何逃,应摧汝骄慢。”】
如《入行论》说:“我爱执”,往昔你伤害我时,我不知你…
《菩提道次第系列——上士道(新广论讲记8)》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