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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灯之光七 四依法(一)

  四依法(一)

  一、总述

  1、四依法的内容

  很多佛经中提到过“四依法”,所谓“依”,即可靠、相信的意思。它告诉我们,在众多佛经中,我们可以相信什么、依靠什么。

  对每个修行人来说,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修行方面,四依法的四个标准,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时常会发现,佛陀第一转*轮、第二转*轮与第三转*轮的佛经内容有所不同,甚至有表面上看似矛盾、冲突的地方。该怎样去理解,如何辨别佛经的终极思想和暂时的方便说法,如何取舍了义和不了义佛经,这就是四依法所要诠释的内容。

  2、四依法的顺序

  不同佛经讲“四依法”时,顺序有点不一样——有些先讲“依法不依人”,有些先讲“依义不依语”,但实质内容都是一样的。

  按照《大涅槃经》的顺序,“四依法”具体包括:第一、依法不依人;第二、依义不依语。不论经典还是论典,只能依靠意义,而不能依靠语言;第三、依智不依识。只有佛所证悟的智慧,才是可以依靠、相信、依止的。除了佛的境界以外,凡夫与登地菩萨的“识”——八识、六识等都不可靠,都不能相信。因为从胜义谛的角度来看,它们给我们提供的信息全都是错误的;第四、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3、四依法与闻思修的关系

  四依法与闻思修有着密切的关系:听闻佛法的时候,要“依法不依人”;思维佛法的时候,要 “依义不依语”和“依了义经典,不依不了义经典”;修行的时候,则应当“依智不依识”。也即是说,修行的时候,不能修分别念,而应当修智慧。按理说,在没有证悟的时候,一切都是我们的分别念,都没有超出八识的范围,全都是有漏的世俗谛,其中没有证悟空性等真理。虽然就世俗谛而言,可以修出离心与世俗菩提心,但从胜义谛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可以修的东西,光明空性必须在证悟之后才可以修,这就是“依智不依识”。

  这四个标准所涉及、延伸的内容非常丰富。比如依法不依人中的“法”,就包含了八万四千法门,而其中的“人”,又含摄了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整个《俱舍论》的内容,但因为篇幅有限,所以此处只是简单地予以讲解。

  二、详解

  (一)依法不依人

  概括而言,依法不依人有两种不同的内容,一个是佛经上讲的内容,另一个是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1、从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来看,“法”指的是法性——诸法的本性=空性+光明;“人”是指从凡夫到佛陀之间的所有人,包括声闻、缘觉阿罗汉,登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陀。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不依人,那是否连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

  虽然从表面上看,佛陀是净饭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构成的五蕴综合体。甚至小乘佛教也认为,佛的身体是有漏的。因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体也属于苦谛。普通众生与十地以下菩萨的身体,更是血肉组成,属于有漏苦谛,没有什么可靠的。

  大乘佛法认为,在印度金刚座成佛、转*轮的释迦牟尼佛,只是当众生福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为了度化众生,便以众生的福报与佛的愿力等因缘相结合,而在众生面前显现出的一个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圆满福慧资粮以后,示现成就,并任运自成地度化众生——虽然这种化身与佛的法身有一定关系,但却并不是佛的法身与报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

  综上所述,一切万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内,都是内心的显现,都属于世俗谛,随时都会变化,是无常、如幻如梦、千变万化的东西。唯一可靠的,就是从佛到普通众生之间所有众生的心的本性——如来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余诸法,都是业的显现。恶的业力显现出地狱、旁生等等;善的业力显现出天人、菩萨、净土、刹土等等。

  2、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1)何为依法不依人

  本来经典和论典就没有矛盾。经典强调的法性如来藏光明,论典中也承认。但论典所指的法不仅是如来藏空性,还包括教法和证法。教法指所有的经典和论典;证法是指戒定慧。

  在论典强调的依法不依人,也即学习和研究佛法的时候要相信、依靠正法或真理,而不能依靠人的名声、地位、势力的大小等等。要观察此人所说的话是否符合佛法的内容,是否符合事实,符合就可以相信;如果发现其言谈与佛法有所不符,则无论对方再有名声、再怎么样也不能盲目听随。

  (2)公案

  撰写《俱舍论》的世亲大师,跟克什米尔的达摩巴吒论师学阿毗达摩(论)时,发现师父的见解有问题,故在自己撰写的《俱舍论》中,表示了对师父见解的不满,之后在《俱舍论自释》中,也明显地批评过达摩巴吒的观点。

  世亲大师讲解《般若经》的时候,抱持唯识宗的观点,但他的一位著名弟子的见解却超过了世亲大师,是以中观观点解释《般若经》的。弟子站在中观的立场去破上师的唯识宗观点,就是依法不依人的具体体现。

  撰写《集量论》等许多因明论著的陈那大师,是印度非常著名的论师。他依止的第一位上师,秉持犊子部的见解。犊子部虽然也属于佛教,但却是佛教声闻十八部里见解最低劣的,与外道的见解十分相似——承认不可思议的自我存在。陈那大师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上师承认不可思议的自我,就随声附和、人云亦云,反而故意做出一些行为来表示对上师观点的不苟同。

  他白天打开所有的窗户,四处寻找“自我”;晚上也在四周堆上木材点燃火,并脱光衣服坐在中间,然后虚张声势地假装观察自己的身体上有无自我。他的上师闻讯赶来,便问他在干什么,他装模作样地故意回答说:师父呀!我太愚蠢了!根本发现不了您所讲的自我!我想是否被衣服遮盖了,所以脱衣服寻找不可思议的自我。

  上师闻言,生气地说:你竟敢讽刺我的见解,不许住在此处!陈那大师只好顶礼而辞。

  撰写了《释量论》等七部因明论著的法称大师曾向陈那大师的一位著名门徒学习《集量论》。在听第一遍的时候,对《集量论》的理解相当于他的这位师父;听第二遍的时候,理解程度与陈那大师相仿;听第三遍的时候,便发现师父的观点有误,继而告知师父,使师父日渐意识到自己见解的不足,故开明地允许法称论师推翻自己的观点,并鼓励他撰写《集量论》解释,所以在《释量论》中,可以看到法称论师针对师父观点的辩驳,这些都是依法不依人的生动事例。

  令人钦佩的是,这些上师绝大多数是心胸开阔的标准善知识,他们不但没有因为弟子的叛逆而不高兴,反而允许弟子驳斥自己的论典,从而澄清了自己论典中的错误,以免误人子弟。历史上的众多高僧大德以他们的行为给我们做出了表率,明确地告诉后人,在佛法见解上,要依法不依人。

  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过一句很出名的话:“我爱我的老师,但是我更爱真理!”这就是跟依法不依人同样的道理。

  (3)疑问

  这就捎带出一个问题:我们的上师们也是人。显宗密宗都强调,学佛离不开善知识,尤其是密法,更是非常强调善知识的重要性。既然依法不依人,是不是除了释迦牟尼佛以外,凡是以人的身份出现的所有善知识,都是不可靠的呢?

  不是,论典的意思是指,讲法者的身份并不重要,不论什么样的身份、地位、名气、福报,只要口里说出来的是正法,就可以执行;如果讲法者所强调的内容违背了大乘佛法,即便他名声盖世、如日中天,也一概不能接受。

  那么,如果自己的上师说的法、他的要求或者教诲与佛法有很明显的冲突,我们该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呢?从密法的角度来说,弟子是不能违背金刚上师教言的。这与依法不依人的标准是否有冲突呢?

  有些人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首先不观察而盲目依止上师,最后发现上师的行为有问题,尤其是有违背大乘佛法的地方——以自私自利为基础,让弟子做很多不如法的世间法等等时,我们做还是不做呢?

  密法要求我们,在没有依止金刚上师前,一定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观察,看对方是否具备金刚上师的标准。在没有观察的情况下,是不允许依止上师的。

  关于金刚上师的标准,无垢光尊者的《大圆满心性休息》,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等论典里讲得很清楚。但末法时代要找一个所有的条件都具备的上师,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找不到。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只要对方能具备绝大多数的条件,尤其是最重要的条件,就已经很不错了。在依止之后,就应该把上师当成佛来看待。

  依止是什么意思呢?在小乘戒律里,依止上师只需一个简单的仪式,上师念诵三遍仪轨,就成为自己的依止上师,从此以后就要跟着这位上师学习。但密法强调,只要对方给自己灌了顶,或者是宣讲了密法的续部、窍诀和修法,那就是自己的金刚上师或根本上师,不再需要其它仪式,这叫作依止。在依止上师后,无论发现再大的问题,心里都不能对上师有侮辱、嗔恨之心,这也是密法的要求。具体详情,可见《事师五十颂》与《功德藏》等论著。

  可现在学密的很多人,却两个要求都没有做到。首先是根本没有观察上师就盲目地接受灌顶、接受密法窍诀等等;其次是在依止上师后,一旦发现上师稍微有一点问题,立即就对上师,甚至对整个佛法退失信心,甚而生起邪见。

  还有一种现象也会影响很多人的信心,此处有必要讲一下:

  现在冒充的出家人、活佛、金刚上师比比皆是——只需花二百块钱,就能在卖袈裟的商家置齐内外整套法衣,再把头发一剃。藏传佛教又没有戒牒等手续,头上也不烧戒疤,所以谁都可以装出家人。汉地有些女的甚至头发都不剃,藏在帽子里,穿上尼姑的衣服,就在大街上要钱,这种情况时常可见。

  在此提醒诸位,这些人的行为根本不能代表佛法或密法,我们大可不必因为这些现象而对佛法失去信心。如果佛教经论要求、鼓励人们去做不正当的事情,那是佛教的问题,而不是个人的问题,但佛教从来没有这样的教言,所以这些帐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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