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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顺导师的宗教观与宗教史观▪P2

  ..续本文上一页天以上,一直到初禅的大梵天。在这一层次的神,虽然以纯洁与慈爱战胜了贪欲与嗔恚,但我慢却特别强,自以为常住不变、无始无终、究竟自在,是一切的创造者和主宰者。但凡一神教,都充满了唯我独尊的排他性。

  3、梵我宗教。 从大梵天向上,一直到四禅的色究竟天。在这一层次的宗教,已经超越了西方一神教形态,通过禅定的修习和道德的提升,以获得自我的超越,与常住妙乐的梵合一。虽然可说是一种无神的自力宗教,但其梵我合一的哲学基础,仍是一类专著自我(小我、大我)见的宗教。

  4、唯心宗教。 即完全摆脱物质束缚的四种无色界天,藉修唯心观的禅观次第,层层升进,安住于内心的静定。虽然已经达到一般宗教所能达到的理想极限,成为否认他力的自心宗教,但仍不出无明──痴的窟宅,还在虚妄的流转中。

  5、正觉的宗教。 即超越上述四类宗教局限的佛教。上述唯神、唯我、唯心的宗教,都不离自我的妄执,都是虚妄不彻底的。而佛教之所以称为正觉,即以缘起性空的哲学基础,彻底否定各种变形的自性见(我见),否定了各式各样的天国,而实现为人间正觉的宗教。

  宗教既然是人类在环境中表达自己的意欲,而环境无非是让人类感到异己的自然界(台风、豪雨、地震、海啸,以及大旱、久雨等)、社会的关系(社会法制,人事牵缠,以及贫富寿夭)和自己的身心三大方面。人类表达自己的意欲于这三大环境,则形成宗教的顺从和超脱二大特性。“而宗教的真实,却是趣向解脱:是将那拘缚自己,不得不顺从的力量,设法去超脱他,实现自由。”[14]

  上述五个宗教层次,即是人的意欲不断克服超脱自然、社会和人的身心三大环境的束缚制约,由低向高逐步走向自由的历程。这一纵向的过程,在横剖面上与自然、社会和人的身心三大环境相联系,则展现为自然宗教、社会宗教、自我宗教三种类别。这种纵横判释,为我们展示了印顺导师对世界各民族宗教独特的“判教观”。人类的意欲从异己的环境中得到解脱,获得心灵的自由。从自然界的物质和物欲中超脱出来,从社会的政治控制和人事牵缠中超脱出来,从拘限心灵的各种自我妄执中超脱出来。

  

  四、社会环境对宗教精神的双重意义

  

  在这种对自然、社会和身心三大异己环境的超脱过程中,自我宗教是达到最高阶段的宗教。在自然宗教、社会宗教与自我宗教三者关系中,社会宗教处于枢纽地位,它前通自然宗教,后达自我宗教:

  “古代宗教,虽是多神的自然宗教,然都含有社会宗教的意义。因为古代的宗教,都是氏族的宗教。……社会宗教的祖神,成为团集一族一国的巨大力量。所以社会宗教是极普遍的:家族的,国族的,一乡的,一邦的,一国的,全世界的,凡有家族或国家形态的神世界,都有此意义。不过中国式的祖先崇拜,最显著与自然、自我宗教不同而已。宗教进步到自我宗教时,必有伟大的宗教家,出来创新,而使宗教成为全世界的。如印度有释迦,犹太有耶稣,阿拉伯有谟罕默德等。我国的墨子、孔子、老子等,政治的意味重,对宗教不能有伟大的贡献。等到创新以后,成为世界的宗教,虽依旧不离社会宗教(世界性的)的内容,而著重于自我的净化,自我的自由了。”[15]

  从原始自然崇拜的氏族宗教,到民族国家形成之后的民族宗教和国家宗教,直到世界宗教,宗教的社会环境在不断的扩展范围。从社会宗教发展到自我宗教,超越的只是对社会环境局限性的执着,而不是取消社会宗教的意义。所以,一方面指出:“我国的墨子、孔子、老子等,政治的意味重,对宗教不能有伟大的贡献。”中国重视现实的民族性,在宗教方面就表现为重视政治、伦理等社会意义,不能发展为自我宗教。但另一方面,印顺法师强调,即使发展到自我宗教,也不能漠视社会的意义:

  “自我宗教是最高的,如倾向于个人自由与唯心,会逐渐漠视社会的意义。色无色界的梵我教与自心教,明显的说明了此点。所以佛教的人间性,人间成佛,才从自我宗教的立场,含摄得社会宗教的特性。原始佛教的僧团组合,便是绝好的例证。由于佛教是无神论的,所以社会观是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基督教为一神教,所以社会观──从天国及教廷制看来,宛然是君主的模样。”[16]

  如果说中国的墨子、孔子、老子受社会环境之拘限,因政治、伦理意味重而不能发展出超越的宗教精神,那么印度的梵我宗教与唯心宗教则因脱离政治型态,倾向于个人自由与唯心,而漠视社会的意义。三大世界宗教确属自我宗教,但同时又含摄得社会宗教的特性。就自我宗教的社会性而言,印顺导师认为佛教和基督教有着重大差别。原始佛教的僧团,因教义是无神论的,其僧团组织及所反映的社会观则是平等的,民主的,自由的。而基督宗教因教义是一神教的,其教团制度则宛如君主形态的社会。

  世界各民族的宗教,根据人类精神的自由表达程度,而有从多神、一神、梵我、唯心到正觉这五个由低向高的发展,佛教高居于最高阶段。根据人类精神超脱异己环境的拘限,而有从自然宗教、社会宗教到自我宗教的区别。在自我宗教这一阶段,佛教因含摄民主的社会形态,显然最为殊胜。

  值得注意的是,印顺导师在《泛论中国佛教制度》中强调“僧制与政治的本质同一性”。僧团制度固然受社会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却以宗教的超越性而对现实政治起导正作用。

  “僧制与政制,本质上同是人类的共处之道,不过对象不同而已……不过佛教僧制,虽取法当时的政治与其他宗教的组织制度,然在佛的正觉中,体悟到事事物物的依存关系──缘起性;体悟到缘起诸法的“无常性”、“无我性”、“寂灭性”,从这正觉的大悲中,建设僧伽制度,自有他卓越的特色。肯定人类平等,否认贵族与贱族,主人与奴隶的阶别;男女平等,而并不模仿帝国形态,保持民主自由的制度。惟有从佛的根本教义与僧制的原则中,才能理解佛教的处群治事之道。”[17]

  然而,原始佛教的僧团所体现的平等、民主、自由的社会形态,在向中国的传播过程中,却表现为“漫画式”的扭曲、偏离和异化。印顺导师认为,佛教在中国,可说教义(法)有著可赞美的一页,而教制──律制是失败的。为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僧制向国家的管辖制和禅僧的丛林制两方面演化。

  “这两种中国化的教制,一是每一寺院的组织,一是全国佛教的组织,并行而不相悖,一直维持到清末。但中国是家庭本位的宗法社会,而政治又缺少民主代议制,所以寺院逐渐子孙化,丛林也产生传法制,倾向于各自为政,不能从僧官制的统一中,造成民主代议制的严密组合。一盘散沙,佛教与国家民族,患著同样的毛病。”[18]

  在缺少民主代议制的中国宗法社会中,不可能产生追求自我超越的“自我宗教”。在《中国的宗教兴衰与儒家》一文中,印顺导师对此作了深入系统的分析。中国固有的民族宗教适合于宗法制、父家长制、阶级制,而具有两大特征:第一、有着多神教的特色,而被组织化,层级化;第二、停滞于自然宗教层次,世俗功利性很强。

  在宗法制度下,统治者以政治主导宗教,织成秩然有序的神界,适应于政治的封建世界。上层阶级的宗教,庶民无权涉入。祖宗崇拜“祭近不祭远”,着重于近亲的三代乃至七代,使得作为人类之父的创造神教思想不能发达。而宗教的世俗特征,停留在追求物欲的层次,无法进一步发展深刻的教理。使得“以人间罪恶苦痛而求生天国;以世间为虚幻而寻求解脱”的自我宗教无法发展。

  “天地人间,有著高尚宗教成分的神格,被局限为上层者的宗教。而民间信仰,祭祖、祭灶而外,始终为鬼教与巫教的领域。中国宗教的分化,就是政治上大人与小人的分化,劳心的治者与劳力的被治者的分化。宗教的精神,始终是世俗的,功利的(如宗教精神堕落,就是贿赂的)。”[19]

  以上对中国古代宗教特征的描述,就是佛教传入中国时所必须面对的社会环境。在这种王侯与庶民分别的宗教制度和世俗功利的宗教性格下,中国人对超越的宗教精神的追求,是佛教在中国传播发展的源动力。从汉到唐,儒、佛、道三教历经争论,终于形成互相协调,予中国社会以合理的推进。然而,受这种宗教制度和宗教性格影响,佛教毕竟也被“漫画式”地扭曲、偏离和异化了。印顺导师“主张不违反佛法的本质,从适应现实中,振兴纯正的佛法。”[20]就是以“正直舍方便,但说无上道”的精神,以透彻而宏大的宗教史观,建构其人间佛教的思想体系。

  

  五、结论

  

  笔者在《东西方圣贤的心与理——解析三种禅学与西方思想对话之进路》一文中有言:“当代宗教哲学多元化的现状,恰恰证明真理是绝对的、统一的,而因应于时空条件,人们对真理的进路和解释则是多元的。要把握绝对之理,必须使人心从外烁转向内求。”[21]得出这个结论,深受印顺导师的宗教观和宗教史观的启发。

  《我之宗教观》在论述宗教理想之实现,列举永生、无生、新生三个阶段。“新生”,亦可用来描述从佛心正觉而流露出来的的佛法,永远是崭新而进步的。佛教在不断的自我批判和自我超越中,推动人类自身的新生净化,促成社会的真正进步,实现宇宙的庄严清净。谨引述导师如下一段话,作为这篇短文的结语: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宗教能不断的普遍,不断的成长,即由于宗教是人类智慧的产物,是人类理想的特殊表现。印度是文明早熟的国家,宗教界一向发展得极高,有梵我,唯心等高尚宗教,不再是仪式作法与神权所限了。释迦牟尼佛,出生于二千五百年前的印度,由大彻大悟的自证,树立了伟大精深的佛教──正觉的宗教,一直提贡了人类新生的最佳方法。对于宇宙人生的见解,从佛心正觉而流露出来的,到现在,永远是崭新而进步的──平等,民主与自由的;合情合理的。”[22]

  (收入《印顺导师思想之理论与实践论文集》,新竹:玄奘大学等,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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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印度之佛教》,正闻出版社,1985,第1-2页。

  [2]《再议印度之佛教》,《太虚大师全书》25册,第51-52页。

  [3]《人间佛教要略》,《妙云集·佛在人间》,正闻出版社,1989,第103-104页。

  [4]《冰雪大地撒种的痴汉——台湾当代净土思想的新动向读后》,《当代》第30期,1988.10。

  [5]昭慧法师1990年在妙心写作读书会的《妙云集导读》教学中,以这二部论著为中心,详尽而深入地阐述了印顺导师的宗教观。

  [6]《我之宗教观》,《妙云集·我之宗教观》,正闻出版社,1989,第1页。

  [7]同上,第2页。

  [8]同上,第3-4页。

  [9]同上,第4页。

  [10]宗教体验是否反映实际存在的神圣对象,从《印度之佛教》自序中所言“释尊之教,有十方世界而详此土,立三世而重现在,志度一切有情而特以人类为本”来看,印顺导师并未否定神圣对象的实际存在。因为十方世界、三世、一切有情,都包含有超出人类常识的特殊经验和事实,只是在人类的语境中,更强调此土、现在、人类而已。

  [11]《我之宗教观》,《妙云集·我之宗教观》,正闻出版社,1989,第4-5页。

  [12]同上,第9页。

  [13]同上,第5页。

  [14]同上,第11页。

  [15]同上,第19-20页。

  [16]同上,第20页。

  [17]《泛论中国佛教制度》,《妙云集·教制教典与教学》,正闻出版社,1989,第4页。

  [18]同上,第7页。

  [19]《中国的宗教兴衰与儒家》,《妙云集·我之宗教观》,正闻出版社,1989,第32页。

  [20]《契理契机之人间佛教》,《华雨集》(四),第1页。

  [21]《佛教与基督教对话》,中华书局,2005,第34页。

  [22]《我之宗教观》,《妙云集·我之宗教观》,正闻出版社,1989,第28-29页。

  

  

《印顺导师的宗教观与宗教史观》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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