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余法,如此即成无关,如已示彼赛马地却又在他地赛马般。同时,於随一事上,在此现行贪著所执之事即须决定其执取方式的相违品:如果不是这样,就有如说:『小偷在林中,追逐在草原』、『东门有鬼,西门送俑』了。
如是,於无我见决择之理,有二种无我决择的次第、及无我正行决择之理。
首先,在事补特伽罗及蕴等法上其所无之我——如前所说虽然没有少许粗细的行相,但由所遮事粗细之故,决定即有难易。此中,基於在心境中现起天授等补特伽罗必须观待执取彼蕴的理由,故可由正理成立为假有的行相:如是,在彼镜中所现影像及瓶衣等决择法无我的所遮品虽无少许粗细,但以在心上所遮事有现难易的增上力,决定为无实即有难易,这是相同的。此即《般若摄颂》说:
『如其知自而知一切众,如其知众而知一切法。』其次,无我正行决择之理有三,即补特伽罗无我决择之理、法无我决择之理、与依彼而现补特伽罗及法如幻之理。
第一,於彼最初事补特伽罗确认之理,即安立俱生我执的所缘境为补特伽罗是相顺一致的:而於彼所缘境,有些声闻部认许五蕴五种,有些认许唯心识一种,诸宣说唯心之理而认许阿赖耶识者,认为由末那识任所缘念而生起『为我』想之事即是阿赖耶识:不作八聚建立的宣说唯心之理者、清辨阿阇黎俱彼随行以及诸经部宗则安立第六意识的续流为补特伽罗,因为清辨阿阇黎安立心识续流为补特伽罗的能成立,已在《分别炽然论》中以教理二者证成故。
这点,虽然悉皆如是,但是补特伽罗是唯依蕴假立的假有、及彼事例须执为实体有者,此在安立由量成立时,认为寻找彼假立之义必须能够有所寻得——此说其实是认许若自相无即为无的宗规。
自宗则是月称阿阇黎的教诫, 《入中论》根本颂已遮遗了俱生我执的所缘境为蕴,彼释中也说:『依而假立之我为所缘。』因此于彼必须能非造作生起『为我』想之心,於蕴等则非造作生起『为我的』想之心,根本不生『为我』想之心,这点,审观自己的觉受时是很明显的。
补特伽罗者,即男、女、圣者、凡夫、轮回者、解脱者等,都是依蕴施设处而假立。蕴聚续流、聚合与具聚合者、续流与具续流者都不是补特伽罗,譬如车是依自之支分车轮等假立,彼每一一支分及聚合也都不是车,契经说:
『如依诸支聚,假立说为车:如是依诸蕴,说世俗众生。』
像如是补特伽罗安立之理,诚是一速证诸法真实义的妙善方便,因为从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的一切法皆得以彼予作类推故。
决择如是补特伽罗自性无,有决择我自性无、及决择我所自性无。
第一项,当心续生起无我见时,乃是依著无垢的离一多等『相属不可得因』、及缘起正因等『对立可得因』而生起,故於最初观察自心续而予确认俱生补特伽罗我执的执取方式,是极大关要,这点前已说讫。
如是,有观察修与止住修二种修习之理,此中且以离一多予作决择,即若补特伽罗自性有,则须与蕴为体一或体异随一成立,除此,决定没有彼二之外的其他成立法,因为即使是外瓶任一等法由量成立为具部分时,即可予以否定彼为不具部分:当这方由量成立为不具部分时,即可予以否定彼为具部分——乃以此理而有。由不越乎一与异随一之理,故应决定:没有彼二随一皆非之理。
针对补特伽罗及蕴自相有的自性一,说有三个正理,第一,认许我成无义之失,即若我蕴自相有的自性一,则成彼分别心於显现境为不错乱,因为是以自相有作为显现境的心识故,譬如,就像诸声闻部认许由坚固习气而有的现青根识於显现境为不错乱一样。
彼时,我蕴二者的究竟实相为何,此与分别彼二者的分别心其显象必须相顺,然而彼时分别心现彼二者相异,如此一来即成邪误,因为於彼显象与二种境的实相必须相顺,而境的实相是自性有的自性一故:如果这样,彼二者就成根本无法区分的一,彼二者在分别心那方唯相异而现亦为邪误。如是,由於是作为蕴的能取者能舍者,认许我成无义,因为我唯是蕴的异名而尽故,但这点实不应理,《中论》说:『若除取蕴外,其我非有时,计取蕴即我,汝我全无义。』第二,我成多之失,即若我蕴是根本无以相异区分的一,则每一一补特伽罗也当如有许多蕴,成有许多补特伽罗,或者诸蕴为一,因为是与一补特伽罗为不可区分的一故,但这点实不应理,《入中论》说:『若谓诸蕴即是我,由蕴多故我应多。』第三,我成具生灭之失,即如一补特伽罗之蕴前後能作生灭,补特伽罗也须能作生灭:当自性有的能作生灭时,就不越乎自性一或异随一,然而彼二者不应理,因为若如是自相有的自性一,则此世与如前世的补特伽罗就成根本无以区分的一:如果这样,则如此世的补特伽罗,就成在彼前位时与自同一相续的补特伽罗死殁而不转来此世,因为是与前世的补特伽罗根本无以区分的一故。又成如与自同一相续的前世的补特伽罗不死而来生此世,因为是与今世的补特伽罗根本无以区分的一故。如是实不应理,因为即成恒常故。《中论》说:『若天即是人,是即为恒常。』
若前後世所摄的补特伽罗自相有的自性异,则彼二者相关系属成不应理,因为没有同一我体的关系,彼二者自性异故。也没有由彼而有的关系,因为相违於彼二者一取决於另一,彼自性有相违於观待他故:如果这样,则於彼等安立为同一相续的关系成不应理,因为於彼等皆无『二种关系』故。《入中论》说:
『诸法若由自相别,是一相续不应理。』
若不是同一相续,则忆念生世成不应理;如果这样,就与许多契经相违了。此外,由前世的补特伽罗作诸善恶业悉成唐劳耗费,因为彼自身既不受报彼果,也无以安立由与彼同一相续的其余补特伽罗蒙受果报故。又如由此世的补特伽罗予以受用宿造的苦乐果,成彼业未作而遇,因为彼既未积造其因,也无以安立由与彼同一相续的余者所积造故。
如是于补特伽罗及蕴自相有的自性一,彼诸能损应由正理之道寻得决定而予将护;而即使是自宗也必须认许名言中补特伽罗及蕴体性为一,这些理趣实是极为微细难处。
若补特伽罗及蕴自相有的自性异,则《中论》说:『若我异诸蕴,应全无蕴相。』一如所说,即成不具表徵蕴为有为法的生住灭三种性相,如马牛体异,故彼此为一不具另一的性相:如果这样,彼为有为法成不应理:如果这样,就不能成为俱生补特伽罗我执的所缘行相二者之中的所缘,如虚空与涅槃。
此外,也成为在全无自蕴的事上有可能非造作生起『为我』想之心,因为补特伽罗及蕴自相体异故,譬如以瓶衣体异,故如在无瓶的事上可非造作生起『为衣』想之心、及在无衣的事上可非造作生起『为瓶』想之心,这点《中论》说:『若离所取蕴,异者不应理,若异无所取,应见然不见。』《入中论》说:
『是故离蕴无异我,离蕴无我可取故。』
由如是探讨观察,当善见补特伽罗及蕴为自相有的自性一异皆有所违损、且自性一异随一不成立时,这也就是以若遮遣能遍品则必遮遣所遍品的正理善证了补特伽罗自性无之义——於此量之决定当具正知念予作将护。
第二项,决择我所自性无之理,即当如足以离一多正理由量决定我自性无之时,依彼正理所作,亦得证知我所自性无,因为就像以证知没有石女儿之量即可不取决於他而证知没有彼之白、蓝颜色一样。《中论》说:
『若我且非有,岂能有我所。』
《入中论》说:
『由无作者别无业,故离我时无我所,若见我我所皆空,诸瑜伽师得解脱。』
应以像如是之理证知自身之外相续相异的一切凡圣补特伽罗亦皆无我,进而予以串修,《般若摄颂》说:
『如其知自而知一切众,如其知众而知一切法。』
第二,法无我决择之理。法者,为蕴、界、处等。在彼等上确认俱生实执执取的所遮品不太过不太狭极为重要,其执取诸理皆已说讫。
蕴等法以离一多决择无我之理者,即遮遗无方分在所知品为可能,若事成立,则当以正理证成为有方分而成立时,在观察部分具部分自相有的自性一异时,得知於自相有的自性一成根本无以相异区分的一之理、及若自性异即成遮止关系之理,如是自性一异随一皆不成立:诸自性无之理,如在补特伽罗无我时所说,应挪栘有法而作了知。
由『对立可得因』决择自性无之理者,即蕴等依内外诸缘起而有,此易决定:而遮遗彼与自性有同位之理,是任彼自性有即相违取决於他,任彼由依而有即取决於他、观待於他。譬如镜中影像须观待许多内外因缘而有,故於彼若有能自主的独立自成的自性,则以彼作为显现境之心必须於显现境不错乱:如果这样,於彼显现的显象与影像的实相必须相顺一致,然而彼相顺一致乃说为现量所损,由此见到在影像上缘起与自性有同位有所违损,且於缘起证为自性空时,此於一切法应作类比。
此外,证悟清净无我见的错处有二,即常见与断见。
内外诸法依著由量成立为缘起,即得远离一切断见;在影像上见到缘起与自性有同位有所违损进而由量成立自性无立宗之义时,即得远离一切常见,故赞正理之王缘起,《无热恼请问经》说:
『若从缘生即无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缘说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
《入中论》说:
『由说诸法依缘生,非谓分别能观察,是故以此缘起理,能破一切恶见网。』
上述唯是简说以正理观察补特伽罗无我及法无我而予修习之理。
像如是补特伽罗自性无及法自性无的空性,其实从色法到一切种智之间的一切法都无差别而含遍的,因此非唯少分空,是含遍空:同时不是如於之前自性不空,後以正理理解观抉才成空性的心造作空,是本始即空:而且也不是如已如是决择空性,之後仍然不知安立由量成立事行的断空,而是具一切殊胜行相的空性。此外,不是无以觉了、明知、证悟的超出心之对境的空性,更不是经由证悟、通达而无义之空,因为是经…
《修心日光论(虚空祥尊者造 释法音译)》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