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能领悟此中消息也。上述三义,为九住心根本,亦即增上心学之根本也。然此不能舍离精进,佛言精造成熟一切。六度中进定相连者,盖定得精进,即不致间断也。颂曰:
若证声闻乘 及以独觉乘,唯为自利行,不舍牢精进,
何况大丈夫自度亦度人,而当不发起俱致千倍进。
修定之要,在持心安住正念,相续相等,故定名等持。等持者,如持油钵,行经闹市, 一滴不倾。定之持心,亦复如是,不令高下,无所偏侧。故定行所重在等,心不旁及,即能等也,如是用心,即为精进。故此精进,非势能之增益,乃善念之绵绵不断,亦即安住之因,龙树《智论》谓为定慧之根也。六度前三,虽赖精造成熟,然实无定慧二者所须之深切。二乘专求自利,尚极精进,於七返人天,尚可缩短,矧大乘丈夫,负自他兼利重荷,其可不千倍於彼之精选乎。又此精进於诸定事,当缘一境,而於余事,怀舍离心,不应贪着。烦曰:
半时或别行,一时行余道,修定不应尔,应缘一境界。
於身莫有贪,於命亦勿惜,纵令护此身,终是烂坏法。
利养恭敬名,一向勿贪着,当如然头衣,勤行成所愿。
决即起胜行,不可待明日,明日太远赊,何缘保瞬命。
安住於正念,如食爱子肉,於所食瞰中,勿爱亦勿嫌。修习定行,以正念安住为事,故於所缘,当专一境,不可分歧。凡身命名闻,饮食等事,足以引动心念者皆应蠲除,不可贪着。而於所希胜境,即起胜行,不当推托以待来年。盖此身命,刹那难保,正宜以此幻身,随即安住实相,以取如来坚身也。又此所缘,顺善观察,兔为魔碍。颂曰:
出家为何义,我所作竟未,今思为作不,如《十法经》说。
观有为无常,若无我我所,所有诸魔业,应觉而舍离。
根力舆觉分 神足正断道,及以四念处,为修发精选。
心舆利乐善,作传传生处,及诸恶浊根,彼当善观察。
我於善法中,日日何增长,复有何损减,彼应极观察。
见他得增长,利养恭敬名,微小怪嫉心,皆所不应作。
不羡诸境界,行痴盲哑聋,时复狮子吼,怖诸外道鹿。行者修为,如救头然,应作即作,发勤精进,而不令此刹那时间空过。是故常思出家之义,及所作成满否也。又复观察有为无常蠲诸魔业,而於三十七菩提分法,精进修习。於诸善恶,亦常观察增益损减。而於他人利养离嫉恼心。於诸外境,心如盲瘂,而不敢着。但於外道处,应狮子吼,令其怖退转还。是此定学,何事不作。儒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有大定,斯有大勇,一切菩提分法皆得戍满也。
其次慧行,凡有多种。初修相行,谓佛身相好。菩萨所求,在於戍佛,佛之显示,为色身法身。色身相好,法身功德法教。若菩萨行,於诸自身,具足相好,即足为成佛之证(儒者亦有服尧服诵尧言行尧行是亦尧也语)。具足相好,布施第一,通常布施所感胜果,为转轮圣王卅二相,外似於佛,不如佛之圆满殊胜。若以无所得慧行施,成就一切而无所着,所得果相即佛相好也。颂曰:
奉迎及将送,应敬所尊重,於诸法事中,随顺而佐助。
救脱被杀者,自善增不减,善修明巧业,自学亦教他。
於诸胜善法,牢固而受之,修行四摄事,施衣及饮食。
不逢乞求者、和合诸亲戚,眷属不乖离,施宅及财物。
父母及亲友,随所应安置,所应安置处,无上自在主。
虽复是奴仆,善说亦受取,应生最尊重,施药愈诸病,
前行善业首,细滑美妙言,善为正意语,前後无不供,
不坏他眷属,慈眼观众生,亦不以嫌心,皆如善亲友。是中修相因缘,自在释文集久智论移 (十一、廿九)已有详解,具於彼论,兹不复赘。要之身相心相两相称应而已。视其用心如何,所感异熟,称心而现。儒言诚中形外,仁义礼智根於心,其生色也啐面盎背。三十二相以善安立相为始,此处文义不顺,应从第三颂说起,谓佛发心,於胜善法牢固受之,守正不挠,故所感为第一足下善安立相,其余诸相次之。胜善法者,相应空性之教法,百行之本。空性不可动,空性相应之法,岂可动乎。依法修行所感之身,此身所设之教,又岂可动乎。三十二相以善安立为初,亦佛法有根本也。
复次,法身德相云何具足耶
谓法行及随法行而已。法者即佛教法,如教而行,即是法行。颂曰:
应当如所言,即随如是作,如言若即作,他人则生信。
应当拥护法,觉察放逸者,及作金宝网,罗覆於支提。
有欲求彩女,庄严以施之,亦与说佛德,及施杂光璎。
造作佛形像,端坐胜莲华,及於六法中,修习同喜乐。
可供无不供,为命亦不谤,佛之所说法,及以说法人。
金宝散教师,及教师支提,若有忘所诵,与念令不失。
未思所作已,勿躁勿随他,外道天龙神,於中皆莫信。
心应如金刚,堪能通诸法,心亦应如山,诸事所不动。
喜乐出世语,莫乐依世言,自受诸功德,亦应令他受。法行者,目常生活行为,如佛所说,皆应随作。自作教他,导其敬法。法所在处,应广修拥护供养。应施净施,恭敬於法,而不谤法。於诸外道,勿躁勿随。心如金刚,通达法义,亦似大山,不为事扰,怀出世心,而不随世。所有功德,回诸众生。如是所行,如法而行,不行非法,此非脱离人生而全不问也。次说随法行,即三十七菩提分法。颂曰:
修五解脱入,修十不净想,八大丈夫觉,亦应修分别。
天耳与天眼,神足与他心,及与宿命住,应修净五通。
四神足为根,欲进心思惟,四无量住持,谓慈悲喜舍。
四界如毒蛇,六人如空村,五众如杀者,应作如是观。
三十七菩提分法者,大小乘共行之道工八度为大乘不共道),约之则唯四念处而已。谓以心观身受心法四者所成之慧,以念系心,专注一处,由念而住故名念住(处)。众生知见,於法颠倒,不净谓净(身法),以苦为乐(受法),无常为常(心法),无我为我(法法)。小乘见此四倒,盛修无常苦空无我,舍生死瀑流,而入涅槃。菩萨则於四法,不住众生二乘边执,归趣法身涅槃,而成常乐我净四德。论文初後二颂,正说不净苦无我,中间二颂显大乘所修念处不共二乘,其要在於无着。大乘观法无自性,以空性为境,故无着也。颂云五解脱入者,谓依法修行。十不净想为身念处,观之不净,即不贪着。八大人觉为受念处,以少欲知足为法,苦乐原由於多欲不足也(孟亦云养心莫善於寡欲)。修心念处,观心无常,致无碍用,发为五通。通者智证,证法无疑而显其智,即心之用也。五通由神足而长成,四无量而扩大(菩萨五通为化众生故须四无量用之)。是心得其妙用,能知众生胜劣品类,一一摄受成就之。四界(四大)六八二八处)五众(五蕴)内外法为法念处。修法念处者,谓观四大如毒蛇(有《毒蛇喻经》),四大不调,时生病苦,如毒蛇在箧,稍一不慎,即被其毒(《智论》十二有说可证)。观眼等六处如空村无主,是贼所居。五蕴法聚如杀者,离散破坏而无有我。故法念处等以无我空等为观也。然小乘等视此无我空等,则生厌离,而人涅槃。大乘视之,更发胜心,知此身之不可恃,急欲换取金刚不坏身心以为众生依护也。
其次教授行。菩萨由法行而证人法之实相,有待教授。释迦成佛,亦於然灯佛所授记,即得然灯佛之教授。由此授记,即证明其知见行为之正确(如法)而益增其精进也。经讲菩萨教授行,莫详於《宝积》(原为单行,後人大部,即《迦叶品》)全文以十六段明菩萨教授,初六段以菩萨正行示菩萨所应行。本论此处,即据其义而结颂之。颂曰:
重法及法师,亦舍於法怪,教师勿卷秘,听者勿散乱。(四种得慧法)
无慢无希望,唯以悲愍心,尊重恭敬意,为众而说法。(离四坏善根法)
於闻无厌足,闻已皆诵持,不诳尊福田,亦令师欢喜。
不应观他家,心怀於敬养,勿以难论故,习诵於世典。(离四败坏相)
勿以瞠恚心,毁訾诸菩萨,未受未闻法,亦勿生毁谤。
断除於侨慢 常住四圣种 勿嫌於他人 亦无自高举。(离四曲心)
若实不实犯,不得发觉他,勿求他错失,自错当觉知。
佛及诸佛法,不应分别疑,法虽最难信,於中应信之。
虽由实语死,退失转轮王 及以诸天王,唯应作实语。
打駡恐杀缚,终不怨责他,皆是我自罪,业报故来现。(修四直心)
应极尊重爱,供养於父母,亦给侍和尚,恭敬阿阇黎。(修四善顺)
为信声闻乘 及以独觉乘,说以最深法,此是菩萨错。
为信深大乘 众生而演说 声闻独觉乘,此亦菩萨错。
大人来求法,慢缓不为说,而反摄受恶,委任无信者。(离四错谬)
远舍所说错,所说显多德,於彼当念知,亦皆应习近,
等心平等说,平等善安立,亦令正相应,诸众生无别。(修四正道)
为法不为利,为德不为名,欲脱众生苦,不欲自身乐。(离四相似行)
密意求业果,所作福事生,亦为成熟聚,舍离於自事。(修四真实)
亲近善知识,所谓法师佛,劝励出家者,及以乞求辈。(近四善友)
依止世论者,专求世财者,信解独觉乘,及以声闻乘,
此四恶知识,菩萨应当知。(离四恶友)
复有应求者,所谓四大藏,佛出闻诸度,及於法师所
见之心无碍,乐住空闲处。(得四大藏)菩萨正行,以得般若为主;云何得此般若,日新而不退失,即菩萨行之中心问题也。以得慧言,必先以闻熏启其蒙,即有四法而为导首,一谓智慧之来,由於法教,故应尊重法及法师。二谓於所闻法,不信解说。三谓於示教时,当求契机,而无隐秘。四谓如说而行,无异意乐,故不散乱。如是四行,生慧之本,而为菩萨所应行者。然须除离四坏善根法以为增上, 一者无慢,二不悕世利,三以悲愍心说法,四以尊敬心说法。更进而离四败坏相, 一闻无厌足,精进诵持。二不诳尊福田,令师欢喜。三不以敬养心观他家。四不以戏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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