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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中的发展:明代的律学和律宗(王建光)▪P8

  ..续本文上一页时注梵网经。由于明末律教不振,戒律松弛,他决意弘律。智旭主张儒释道三教合一,教内主张性相融会、禅净一致。其一生遍究法相、禅、律、华严、天台、净土诸宗,主张三学一源,但终归净土。正是其对净土法门的贡献,智旭被后人奉为净土宗第九祖。由于智旭晚年居于浙江灵峰,故世称灵峰大师,其学也因之被后人称为“灵峰派”。

  智旭着作包括着、述、笺、释等多种。其律学着作从内容上分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对《梵网经》和菩萨戒的注疏,如:《梵网经玄义》一卷(道防订),《梵网经合注》(释《梵网经》上下卷)七卷(道防订),《菩萨戒本笺要》一卷,《菩萨戒羯磨文释》一卷,《梵网经忏悔行法》一卷、《律要后集》一卷、《在家律要广集》三卷。他在其《梵网经合注》的缘起文中指出了天台智颉的《菩萨戒义疏》和云栖袜宏的《义疏发隐》的不足,这也正是他重新注疏《梵网经》的原因。其后,为了便于学者习之,他又作《菩萨戒笺要》一卷。另一种律学着作则是有关《四分律》学方面的《毗尼事义集要》十七卷等。

  智旭的律学思想是很丰富的。

  第一,重视依律修行。

  当时对待戒律有两种错误观点,一是认为,如来制毗尼遮罪,皆因居士讥嫌而制,但也有随方毗尼。今中土虽不遵行,居士也未必讥毁,即使舍却一些微细戒,也并不违犯佛法。另一种观点是,法逢末运,外缘不丰,内因微薄,如要做到欲纤毫无犯,则佛法就不能广布,这实为重小节而失大益,即不是菩萨之本心,不是学一乘的真佛子。因此,智旭对此批语道:

  如来一切知见,普为大干众生,而制戒律,六群等亦大权示现,曲体末世众生情态而示犯缘。正由人情懈怠,不肯轻重等护,致成末运。今欲宏宗演教,必以持戒为本,戒律精严,则内因淳厚,外缘自丰。 自豪相中一分光明,决非诳语。若以戒为小节,便成谤法,谈宗说教,皆是优侗瞒旰。设或外缘,总名魔业,有何益于正法哉!(《重治毗尼事义集要》,<<新纂卍续藏经》第四十册)

  显然,智旭重律是重视佛陀所制戒律,他认为持律不谨、律学不昌的原因正是由于改变了佛制戒律之故,也只有振兴戒律才能弘布佛法。可以说,他更为重视持戒的严谨性和原则性而不是灵活性。因此他认为,道宣将传统的佛制“百一羯磨法”改为“百八十羯磨法”并不妥当,不应随意增减。他说:“《随机羯磨》出,而律学衰,如水添乳也。”(《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同时,他对元明以来流行的一些带有密教色彩的持律行为也十分反对,认为持律用偈咒者为非律学,非正法。

  第二,援儒入佛、以“孝”入戒。 ,

  智旭律学思想的一个特点即是援儒入佛、以“孝”入戒,这也是明代思想文化界三教合一倾向的反映。他们认为:“为僧而不兼外学,懒而愚,非博也,难乎其高;为儒而不究内典,庸而僻,非通也,乌乎其大。”(《释鉴稽古略续集》“续集稽古略序”,《大正藏》第四十九册)因此,在对戒律的持守和律学的研习中,儒佛一致、援儒入佛的现象即成为一种重要而普遍的倾向。智旭写下了一系列谈孝的文章,如:《为母发愿回向文》、《为母三周求拔济启》、《为母四周愿文》、《为父十二周年求荐拔启》等,文中有“哀令我母未生净土,决定得生,已生净土,决定见佛。若已见佛,增长品位。母弃不肖,已经三载,及省己躬,无德可报,实深惭愧,痛自悔责,负世间孝道……”(《为母三周求拔济启》)“智旭二十丧父,已萌孝感之怀。廿四出家,未纡男女之业”。(《为父回向文》)其文辞切切,令人动容。①

  第三,智旭也主张诸宗合一,但以净统摄禅律法门。

  智旭认为,“念佛法门,至圆至顿,高超一切禅、教、律,统摄一切禅、教、律,不复有泣歧之叹也”。②但是,智旭对戒律仍然是十分重视的,仍然严守戒律,不敢轻之,这与当时轻戒律、视之为小乘的思想不同。他认为,“若轻律者,定属邪见,非真实宗匠也”。①因此,他即以兴律重戒为己任,弘振四分律学。智旭几次誓愿弘律,若不是他的一次作阄问佛,说不定中国佛教史上又多了一个中兴律宗的律师。

  作为一个重视戒律的净土法门大师,智旭试图解决念佛法门与依律修行间的理论关系。如:

  问:念佛一门,广大简易,信应奉行。但能一心念佛,自然止恶防非,何须屹砣穷年,学此律法

  名相浩繁,已非简易,果极声闻,又非广大,恐不若专宏净土法门之妙也。

  (疠益答):持戒念佛,本是一门,原非异辙。净戒为因,净土为果。若以持名为径,学律为纡。 既违顾命诚言,宁成念佛三昧! 夫如海无涯,如宝无厌,岂不广大。作犯止持,保任解脱,岂不简易。故一心念佛者,虽能止恶防非,专精律学,尤为守佛明诲。现在绍隆佛钟,临终则上品上生,法门之妙,孰过于此。(《重治毗尼事义集要》,《新纂卍续藏经》第四十册)

  第四,坚持戒律至上。

  二十六岁,智旭受菩萨戒,其后仍然发心看律藏。.正因为如此,他与为其授戒的阿阁黎师古德法师之间曾有过如下对话:

  阚黎古师试日:“汝已受大,何更习小。”

  (智旭)对日:“重楼四级,上级既造,下级可废邪

  ”

  师日:“身既到上层,目岂缘下级。”②

  这个简短的对话其实反映了非常深刻的认识,那种把戒律视为小乘,我修大乘必须远离的思想早就受到道宣的批评,但几百年来,仍然有不少人执于其谬。智旭也曾对这种现象批评道:

  今之学者,尚未梦见教理,何所用扫,不几谤法之罪乎

  

  如来应世,教随机设,故大小两乘,并行不悖。其小乘者,出家受具,先以学戒为基,次读诵坐禅,随修一法,不必兼行;其大乘者,亦必以戒为基,次读诵坐禅,虽随根各分主助,而要兼修,决无一往禅思不通了义,一往持说不事观心者。不通了义,味禅之犯必成,不事观心,说食之讥何济!迨夫末法三学,分张尸罗,仅成人天之福,而持犯未达,犹未保其人天;禅思每堕无闻之诮,而戒慧两荒,多见沦于恶取;持说每为名利之媒,而戒定俱废,罕不落于空谈……①

  智旭不仅反对狂禅者以修禅为由拒斥律学,也反对禅门中的清规。明代新出清规不多,较有名的如道盛禅师作的《寿昌清规》一卷。(《大正藏》第四十八册)智旭对禅宛清规持反对意见,他说:“正法灭坏,全由律学不明,百丈清规,久失原作本意,并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饰,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谙律学故也。…“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会百丈清规等”。“百丈清规,元朝世谛住持穿凿,尤为可耻”。

  智旭十分重视读律研律。他二十七岁时仍然在吴地阅律藏一遍,后以四旬余,录出《毗尼事义要略》一本,百余纸。三十岁时,遂决定研传律学。当年夏天,又一次披阅律藏,终成《毗尼事义集要》四本及《梵室偶谈》。三十一岁那年,为同学比丘雪航智檝讲《四分戒本》,并刺血书愿文,又第三次阅读律藏,录成《毗尼事义集要》六册,共计十八卷。

  智旭治律是从传统的“四分律学”入手的,其关于《四分律》方面的着作有《毗尼珍敬录》二卷(明广承辑录,智旭会补),《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十八卷、《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一卷,其他还有《佛说斋经科注》一卷等。针对时人轻律狂禅之倾向,为了宣传传统律学,纠正错误的律学观,智旭还作有《重治毗尼事义集要》一书。

  整体上说,由于南宋及元代佛教发展的特殊性,明代律宗仍然处在恢复期,力量弱小。明代律学的发展有赖于他宗僧人的共同努力,从三峰法藏到明末高僧,他们不论是主禅律结合,还是倡净律结合,本质都是从佛教界内部对佛教发展的一次自我匡正,也是对自唐五代以来,禅林的兴盛,甚至发展到宋代的禅宗一枝独秀乃至狂禅的出现而造成戒律损伤的一次清算。

  显然,明代高僧的律学思想和重振律学的努力直接影响到其后的中国佛教和律学的发展。他们不仅强调诸教终归净土,更着意于对净土法门贯彻精严的戒律精神,这不论对于净土法门、对于律学,还是对于当时的中国佛教,其意义都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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